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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车辆号牌
概述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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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车辆号牌(日语:ナンバープレート)是指日本公路车辆的登记牌照,依据《道路运送车辆法》、《道路运送车辆法施行规则》、《自动车登录规则》和其他相关的法令制定,由国土交通省下辖地方运输局的各运输支局、自动车检查登录事务所及轻自动车检查协会检验予以认可。

此外,市区町村可以依据《地方税法》对管辖区内的附发动机脚踏车、小型特殊车辆和迷你车课税,纳税车辆同样有义务展示课税的标识号牌。日本车辆号牌的名称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和运作情况,可以分为:运输支局发行的“汽车注册号牌”、轻自动车检查协会发行的“车辆号牌”和基础地方公共团体/市区町村发行的“标识”三种类型。
概要
依法规定,在日本公路行驶的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验、注册或申报的程序,然后予以认证发出车辆编号。运行车辆有义务在指定的车身位置展示车辆的编号,展示编号的号牌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和运作情况,正式名称分为“汽车注册号牌”和“车辆号牌”两种。[1]
《道路运送车辆法》将公路运行车辆的种类分为“汽车”(自動車)、“附发动机脚踏车”(原動機付自転車)和“慢车”(軽車両)三种类型,其中“汽车”根据车辆的大小和结构,细分为“普通汽车”、“小型汽车”、“轻型汽车”、“大型特殊汽车”和“小型特殊汽车”五种类别;[2] 除了“轻型汽车”、“小型特殊汽车”和“二轮的小型汽车”以外的汽车都要经过注册以后,才能在公路上合法行驶。
注册车辆使用的号牌称为“汽车注册号牌”(自動車登録番号標),是依据《道路运送车辆法》、《道路运送车辆法施行规则》和《自动车登录规则》制定,装置于普通汽车、小型汽车和大型特殊汽车,包括:
- 普通汽车(普通自動車),总排气量2,000cc以上的车辆
- 小型汽车(小型自動車),长4.7米以下、宽1.7米以下、高2.0米以下,总排气量2,000cc以下的车辆
- 大型特殊汽车(大型特殊自動車),起重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堆高机、除雪机、拖拉机等各种特殊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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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注册车辆使用的号牌称为“车辆号牌”(車両番号標),是依据《道路运送车辆法》和《道路运送车辆法施行规则》制定,装置于轻型车辆和摩托车,包括:
- 轻型摩托车(二輪の軽自動車),俗称“軽二輪”,长2.5米以下、宽1.3米以下、高2.0米以下,总排气量125cc以上、250cc以下的摩托车(包括加装边车的摩托车)
- 小型摩托车(二輪の小型自動車),俗称“小型二輪”,总排气量250cc以上的摩托车(包括加装边车的摩托车)
- 轻型机动三轮车(三輪の軽自動車),长3.4米以下、宽1.48米以下、高2.0米以下,总排气量660cc以下的机动三轮车
- 轻型车(四輪以上の軽自動車),长3.4米以下、宽1.48米以下、高2.0米以下,总排气量660cc以下的车辆

基础的地方公共团体依据《地方税法》和各市区町村的条例,可以向管辖区内的附发动机脚踏车、小型特殊车辆和迷你车课收轻自动车税,然后予以发出“课税标识”(課税標識),纳税车辆同时有义务展示有关课税的标识编号。
大多数地方的标识号牌样式是以总务省(前自治省)的公告为基准,然而公告并未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实际上的标识号牌可以由地方公共团体自行设计,通常会在号牌上印制地方上的风光名胜,做为推广旅游观光的用途。[3] 在2007年7月,爱媛县松山市率先导入“云型”的标识号牌,采用不规则形状的号牌设计;[4] 随后,这股潮流也蔓延至其他的市区町村,此类号牌俗称为“原创号牌”(オリジナルナンバープレート)或“当地号牌”(ご当地プレート)。[5]

使用于附发动机脚踏车、小型特殊车辆和迷你车的标识号牌没有全国统一规定的格式,通常是尺寸约纵100mm、横200mm,纵横比率约1:2的超小型号牌,分为白色、黄色、粉红色、绿色和浅蓝色5种类型,包括:
- 第1种附发动机脚踏车(第一種原動機付自転車),俗称“第一種原付”,总排气量50cc以下,输出功率600w以下的机动二轮车
- 第2种附发动机脚踏车乙型(第二種原動機付自転車乙),俗称“第二種原付”,总排气量90cc以下,输出功率600w以上、800w以下的机动二轮车
- 第2种附发动机脚踏车甲型(第二種原動機付自転車甲),俗称“第二種原付”,总排气量125cc以下,输出功率800w以上、1000w以下的机动二轮车
- 小型特殊车辆(小型特殊自動車),长4.7公尺以下、宽1.7公尺以下、高2.8公尺以下,最高速度15km/h以下的特殊车辆(并最高速度35km/h以下的农耕拖拉机)
- 迷你车(ミニカー),长2.5公尺以下、宽1.3公尺以下、高2.0公尺以下,总排气量50cc以下,备有车室的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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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式
日本车辆号牌的样式是依据《道路运送车辆法》、《道路运送车辆法施行规则》、《自动车登录规则》和其他相关的法令来实施,施行规则对号牌的制作材料、尺寸、颜色和文字进行制定,上面记录有关车辆检验和注册的相关资料。“涂装式号牌”使用的制作材料是铝板,文字和数字是以刻印的方式浮凸在铝板表面;“字光式号牌”使用的制作材料是甲基丙烯酸树脂板,在号牌背面加装LED照明装置,让其在夜间产生自行发光的效果。
日本车辆号牌的形状是与“美国车辆号牌”类似的矩形号牌,纵横比率约1:1.84-1:2之间,分别有大板、中板和小板三种尺寸。国土交通省曾于2012年检讨是否引入横长形的“欧盟式号牌”,然而因没有足够的实施理由而搁置有关提案。[6][7]
- 大型号牌(大型番号標,俗称“大板”),纵220mm、横440mm、比率1:2,用4颗螺丝固定
- 使用于总重量8吨以上、最大积载量5吨以上的普通汽车(大型货车,1号牌)、乘客量30人以上的普通汽车(中、大型客车,2号牌)、总重量8吨以上、最大积载量5吨以上或乘客量30人以上的特殊用途汽车(大型特殊用途车辆,8号牌)、大型特殊汽车(9号牌)、建筑机械(0号牌)
- 中型号牌(中型番号標,俗称“中板”),纵165mm、横330mm、比率1:2,用2颗螺丝固定
- 使用于总重量8吨以下、最大积载量5吨以下的普通汽车(中型货车,1号牌)、乘客量30人以下的普通汽车(中、小型客车,2号牌)、乘客量10人以下的普通汽车(中、大型汽车,3号牌)、总重量8吨以下、最大积载量5吨以下的小型汽车(小型货车,4、6号牌)、乘客用途的小型汽车(中、小型汽车,5、7号牌)、总重量8吨以下、最大积载量5吨以下的特殊用途汽车(中、小型特殊用途车辆,8号牌)、轻型汽车(轻型车,4、6、5、7、8号牌)
- 小型号牌(小型番号標,俗称“小板”),纵125mm、横230mm、比率1:1.84,用2颗螺丝固定
- 使用于轻型汽车(豁免检验的轻型车)、摩托车(总排气量250cc以上的摩托车,“小板 I”)、摩托车(总排气量125cc以上、250cc以下的摩托车,“小板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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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车辆号牌的颜色是用于区别有关注册车辆的营运用途,基本上分为“自家用”和“事业用”两种类型。车辆的营运用途与车体的类型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客、货车等重型车辆如果不是透过运输来达致盈利目的的话,同样也是注册为“自家用客车”(自家用バス)或“自家用货车”(自家用トラック)。[8]
配色方面,普通汽车、小型汽车和大型特殊汽车装置“白底绿字”和“绿底白字”的号牌,有“大板”和“中板”两种尺寸;[9][10] 250cc以上的摩托车装置“白底绿字附绿框”和“绿底白字附白框”的号牌,有“小板”一种尺寸。[9][10]
1975年以后注册的轻型车装置“黄底黑字”和“黑底黄字”的号牌,有“中板”一种尺寸;[10] 1975年以前注册的轻型车以及豁免检验的轻型车装置“白底绿字”和“绿底白字”的号牌,有“小板”一种尺寸;[10] 125cc以上、250cc以下的摩托车装置“白底绿字”和“绿底白字”的号牌,有“小板”一种尺寸。[9][10]
有关车辆号牌颜色的区分,可以依据号牌基础的底色,称为“白牌”(白ナンバー)、“绿牌”(緑ナンバー)、“黄牌”(黄ナンバー)和“黑牌”(黑ナンバ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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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标示的是有关车辆的户籍,使用的是管辖有关地区的运输支局或自动车检查登录事务所的名称,而不是车主住所的登录户籍;当车主搬迁到另一个运输支局管辖区的时候,车辆户籍也要相应地进行转移。[11][12]
以下是日本车辆号牌地名的列表,黄底表示的是由2006年以后开始新增的地名(新たな地域名表示ナンバープレート,通称“ご当地ナンバー”);当车主把车辆运出日本海外行驶时,必须将号牌的地名转写成罗马字母,同时在号牌附近贴上日本的车辆国际代码。[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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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编号”(分類番号)是位于“地名”右侧的一组编号,用来表示注册车辆的类型。[1][15][16]
以下为分类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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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19”、“100-199”
- 使用于载货用途的普通汽车(普通貨物車,“普通货车”),总重量8吨以上、最大积载量5吨以上的大型货车装置“大板”,总重量8吨以下、最大积载量5吨以下的中型货车装置“中板”,车检年限是1年
- “2”、“20-29”、“200-299”
- 使用于乘客量11人以上的普通汽车(普通乗合車,“普通客车”),乘客量30人以上的大型客车装置“大板”,乘客量30人以下的中、小型客车装置“中板”,车检年限是1年
- “3”、“30-39”、“300-399”
- 使用于乘客量10人以下的普通汽车(普通乗用車,“普通汽车”),车检年限是2年
- “4”、“40-49”、“400-499”
- 使用于载货用途的小型汽车(小型貨物車,“小型货车”),车检年限是1年
- “5”、“50-59”、“70-79”、“500-599”
- 使用于乘客量10人以下的小型汽车(小型乗用車,“小型汽车”),车检年限是2年
- “6”、“60-69”
- 使用于载货用途的小型三轮汽车,由于三轮车到70年代不再生产,因此其车辆代号已停用。
- “7”
- 使用于乘客量10人以下的小型三轮汽车,由于三轮车到70年代不再生产,因此其车辆代号已停用。
- “8”、“80-89”、“800-899”
- 使用于特殊用途的普通和小型汽车(特種用途自動車,“特殊用途车辆”),是指由一般汽车改装而成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灵车、学车、实验车等特殊用途车辆,总重量8吨以上、最大积载量5吨以上或乘客量30人以上的大型特殊用途车辆装置“大板”,车检年限是1或2年
- “9”、“90-99”、“900-999”
- 使用于建筑机械以外的大型特殊汽车(大型特殊自動車,“大型特殊车辆”)
- “0”、“00-09”、“000-099”
- 使用于土木建筑用途的大型特殊汽车(建設機械,“建筑机械”)
- “无”
- 使用于250cc以上的摩托车(二輪の小型自動車),于2000年10月1日,立法制定无分类的号牌使用完毕后,开始使用在分类位置加上“C”、“L”和“V”的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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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以后注册的轻型车装置“黄底黑字”和“黑底黄字”的中型车辆号牌,包括以下的分类编号:
- “40-49”、“400-499”及“40A - 4ZZ”
- 使用于载货用途的轻型车(貨物車),其中“47”、“480-482”的“ら”和“る”是用于字光式号牌,“483-499”、“680-699”是用于希望编号制度
- “50-59”、“70-79”、“500-599”及“50A-5ZZ”
- 使用于乘坐用途的轻型车(乗用車),其中“57”、“580-582”的“ら”和“る”是用于字光式号牌,“583-598”、“780-799”是用于希望编号制度,“582”编号在名古屋已经发毕,而2024年起,发行“58A”编号以替代发毕之纯数字段,在某些需求较高的地区,甚至已经开始发行 7 开头的车牌,以取代编码用罄的 5 开头车牌。
- “80-89”、“800-899”及“80A-8ZZ”
- 使用于特殊用途的轻型车(特種用途車),其中“87”、“880-882”的“ら”和“る”是用于字光式号牌,“883-899”是用于希望编号制度
1975年以前注册的轻型车装置“白底绿字”和“绿底白字”的小型车辆号牌,包括以下的分类编号:
- “3”和“33”,机动三轮车
- “6”和“66”,四轮货车
- “8”和“88”,四轮乘用车
- “0”和“00”,四轮特种用途汽车
250cc以下的摩托车(二輪の軽自動車)最初使用“1”的分类编号,随着公路摩托车数量的增加,分类编号“1”的号牌开始不敷使用,所以于2003年8月27日立法制定,分类编号“1”的号牌使用完毕后,开始使用“2”的分类编号。
“0”—四轮特种车辆(附履带与雪橇的轻型机动车辆(雪地摩托车等))
“3” - 被牵引车(由两轮轻型汽车或小型特种车辆牵引的轻型汽车)
对于已登记车辆,1998年5月19日于先行地区进行分类编号的三码化及希望编号制度实施。1999年5月14日起全国实施分类编号的三码化及希望编号制度实施,轻型汽车则于2005年1月4日起跟进。
根据日本车辆登记规则,分类号码为 3 码且后两位数为“99”的车牌,主要用于转入抹消登记(即跨管辖区的名义变更与注销手续)。这类车牌通常出现在普通自动车的登记过程中。
此外,轻自动车的转入抹消登记则使用平假名“ろ”作为识别标志,因此分类号码的后两位数仍可使用“99”。
长崎交通局和冲绳总务局的离岛事务所使用“27”和“2X”作为分类编号的后两位,而冲绳八重山事务所则使用“28”和“2Y”。例如,严原事务所所发放的编号5会变成“长崎527”,编号2会变成“长崎227”。然而,租赁汽车是个例外,它们不使用27或28作为后两位,而是“长崎500わ”,而不是“长崎527 れ”。过去,鹿儿岛交通局也在其管辖奄美诸岛的大岛事务所发放离岛编号。
- 一般发放之车牌编号为 : “00-29”
- 希望编号的范围
- 第1位数字为4(6)、5(7)、8 则第2、3位分配 : “30-79”
- 第1位数字为其馀数字则第2、3位分配 : “30-98”
- 一般发放之车牌编号为 : “00-09”
- 轻型汽车一般发放之车牌编号为 : “80-99”
- 希望编号的范围
- 第1位数字为“6、7”则第2、3位分配 : “00-98”
- 第1位数字为其馀数字则第2、3位分配 : “10-28”
- 轻型汽车,则第2、3位分配 : “83-87”
根据日本国土交通省的规定,2014 年 11 月 17 日开始发行的“ご当地ナンバー”(地方版车牌),希望编号的后两位数字从 10 开始分配。
此外,部分地方版车牌的发放方式因行政区划不同而有所差异:
- 富士山车牌:适用于静冈县与山梨县。
- 知床车牌:由于涉及不同的运输支局管辖范围,因此在不同町村的发放方式有所不同。
2017年1月1日起,国土交通省颁布了最新的政策,允许将字母引入分类编号的后两位数字,以解决日渐枯竭的3位编码区段用罄问题,2018年1月12日,“练马”车牌成为首个发出分类编码含英文编码的车牌。
随著希望编号的普及,热门车牌的可用编码也越来越少,因此对于3开头的车牌,将使用如“品川30A”之类的号码。
而容易与数字混淆的字母将不使用,如“I、O”将跳过不使用,目前引入的10个字母为“A、C、F、H、K、L、M、P、X、Y”。
“平假名”(ひらがな)是位于车辆编号左侧的假名或罗马字母,用来表示车辆的用途。[9][15]

- 白底绿字绿框(自家用):あ、い、う、え、か、き、く、け、こ、さ、す、せ、そ、た、ち、つ、て、と、な、に、ぬ、ね、の、は、ひ、ふ、ほ、ま、み、む、め、も、や、ら、る、を
- 白底绿字绿框(贷渡用):ろ、わ
- 白底绿字绿框(事业用):ゆ、り、れ
- 绿底白字白框(驻留军人用):A、B、E、H、K、M、T、Y、よ
- 黄底黑字(自家用):あ、い、う、え、か、き、く、け、こ、さ、す、せ、そ、た、ち、つ、て、と、な、に、ぬ、ね、の、は、ひ、ふ、ほ、ま、み、む、め、も、や、ゆ、よ、ら、る、を
- 黄底黑字(贷渡用):わ
- 黄底黑字(事业用):り、れ
- 黄底黑字(驻留军人用):A、B
- 转入抹消登录用 : ろ
- “お”:与“あ”、“す”及“む”的字形近似,避免出现误读
- “し”:容易联想到“死”的谐音
- “へ”:容易联想到“屁”的谐音
- “ん”:发音困难
- “ゐ”和“ゑ”:已经弃用的平假名
日本车辆号牌的编号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和运作情况,分为注册车辆的“连续编号”(一連指定番号)和豁免注册车辆的“车辆编号”(車両番号)两种称呼。每一组编号都有4个位置,四位数字以下的编号会将“・”填入空白处,四位数字的编号会在第二、三位数字之间以“-”连结,从“・・・1”至“99-99”共有9,999组编号。
除了用于希望编号制度的编号外,其馀的编号都是以顺序的方式来发行。在一般派发的编号中,后2位数字带有“42”、“49”的编号分别会让人联想到“死”及“终生捱苦”的谐音,所以通常并不会发行;派发给驻留军人的编号没有“42”、“49”的忌讳,但是后2位数字带有“13”的编号也不会发行。所以,扣除后2位数字带有“13”、“42”、“49”的编号后,实际上分派的一般编号是9,799组,派发给驻留军人的编号是9,899组。

“封印”是一种圆形金属制的防盗设备,装置在车辆后方号牌左上角螺丝的位置,使用于轻自动车和摩托车以外的车辆。[18] 1990年代以前的封印并没有固定的形状、颜色和样式;直到1993年7月,日本全国各地才开始采用统一规格的封印,封印上刻制有关车辆注册地区的地名。[18]
“背戳”(裏面刻印)是刻印在号牌背面的防伪标志,标志的样式是在号牌里面右上方的四方格内,刻印“地方运输局的头文字”-“数字或罗马字母”的代码,表示制作工厂的认证。[19]
2018年(平成30年)10月1日,日本国土交通省发行“地方风景图案设计的车牌”(地方版図柄入りナンバープレート),将该各地方的风景图案设计印制在车牌上面,从而达到推广旅游业的目的。[20]
第一弹41地域的发行地区包括:盛岡、岩手、平泉、仙台、山形、庄内、土浦、つくば、前橋、越谷、成田、柏、世田谷、杉並、富士山(山梨)、新潟、長岡、富山、金沢、石川、福井、富士山(静岡)、豊田、春日井、滋賀、京都、奈良、鳥取、福山、下関、山口、徳島、香川、愛媛、高知、長崎、佐世保、熊本、大分、宮崎、鹿児島。[20]
第二弹17地域于2020年(令和2年)5月11日发行,发行地区包括:知床、苫小牧、弘前、白河、松戸、市川、船橋、市原、江東、葛飾、板橋、上越、伊勢志摩、四日市、飛鳥、出雲、高松。[20]
希望编号制度
注册车辆的希望编号制度(希望番号制度)于1999年5月14日开始实施,轻型车于2005年1月4日导入这项制度,是为了让车主可以自行选择车辆的编号。[21] 车主可以在车辆注册的时候,支付较高金额获得指定的牌号,包括300组在平常不会发行的号码;部分热门的编号则会被预先抽起,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谁将获得投注的编号。[22][23]
字光式号牌

字光式号牌(字光式ナンバー)是一种在号牌背面加装照明装置,让其在夜间自行发光的号牌,于1970年在北海道钏路导入使用,俗称为“光るナンバープレート”或“電光ナンバー”。研发字光式号牌的主因是因为在豪雪地带,车辆的号牌经常会被大雪掩盖,所以字光式号牌可以利用行灯发热的原理,将附着在号牌上的雪融化;另外,也有在雪灾时更容易被救援者发现、有助夜间交通意外受害者辨识的其他说法。
国际号牌
J |
日本国际车辆号牌(国際ナンバー)是用于把车辆运出国外旅行、参赛时的情况,也称为“海外渡航用ナンバー”。驾驶者必须取得国际驾照及车辆报关通行证,[24][25] 基于履行《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的义务,也有必要将牌照的汉字和平假名转写成罗马字母;[13][26] 同时,要在号牌附近贴上白底黑字的椭圆形“J”字牌,标示日本的国际车辆注册代码。[27]
- 地名转写
- 参见“地名一览”
- 平假名转写
- あ-A, い-I, う-U, え-E, お-无, か-KA, き-KI, く-KU, け-KE, こ-KO, さ-SA, し-无, す-SU, せ-SE, そ-SO, た-TA, ち-TI, つ-TU, て-TE, と-TO, な-NA, に-NI, ぬ-NU, ね-NE, の-NO, は-HA, ひ-HI, ふ-HU, へ-无, ほ-HO, ま-MA, み-MI, む-MU, め-ME, も-MO, や-YA, ゆ-YU, よ-YO, ら-RA, り-RI, る-RU, れ-RE, ろ-RO, わ-WA, ゐ-无, ゑ-无, を-WO, ん-无
特殊号牌

日本天皇、皇后及皇太后座车使用专门的标识号牌,编号方式是以“皇”字加上阿拉伯数字,形状是直径100mm的圆形梨地图案,以银底金字写上车辆编号。[1][28] 皇室座车出现在官方场合时,会装置一个金色的菊花纹章,表示车内的乘客正在执行公务,这个纹章会在非进行公务时除下,真正的座车号牌是位于汽车保险杆左上角的位置。
根据《地方税法》的条例,皇室座车可以豁免缴纳地方税务的汽车税,但不能免除属于国税项目的汽车重量税;此外,皇室座车同样也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验。
日本自卫队的车辆编号依据《自卫队法》实施,与一般道路车辆并不相同。号牌采用白底黑字的样式,如果有必要的话,也可以直接书写在车体上,车辆编号共有6位数字,前2位数字代表车辆的种类或用途,后4位数字是派发给车辆的编号,在第二、三位数字之间以“-”连结。[1]
在自卫队拥有的车辆中,有些车辆,例如用于接送高级官员的车辆、无标志警车和人员运输车辆,安装的牌照与普通车辆类似。这些车辆受《道路运输车辆法》的约束,须接受车辆检查和缴税。虽然根据《地方税法》的规定,这些车辆免征汽车税,但拥有在职资格的自卫队人员不能进行车辆检查;必须持有车辆检查员资格。

外国驻日大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代表团车辆的号牌由外务省发出,享有豁免汽车税的福利,使用“蓝底白字”或“白底蓝字”的号牌配色,别称为“蓝牌”(ブルーナンバー)或“外交号牌”(外ナンバー)。[1] 号牌的设计共有4种,包括:
- “外-0901”,蓝底白字,大使馆职员使用
- “領-0901”,白底蓝字,领事馆职员使用
- “外 0901”,蓝底白字,特命全权大使使用,“外”字书写在“〇”内
- “代-0901”,蓝底白字,国际组织代表团使用
驻日美军军人及眷属私人车辆使用的号牌样式与一般道路车辆相同,但是依照法规可以豁免关税和物品税;[29] 美军军方车辆使用的号牌则是由美国国防部及美军发出,与日本车辆号牌的样式迥异。
有美式牌照(上行凸印所属机构、中行凸印号码、下行凸印用途)、仅将号码涂成黑色的裸金属牌照以及塑胶牌照。其样式大致如下:
- 美国陆军 / 美国空军 / 美国海军 / 美国海军 / 美国海军陆战队 / 美国政府 / 国防部 + 编号
- 附加或单独:DOD / DLA / OV / OVA / ARJ / USARJ / MC / MCX / USMC +编号
- CAMP(营地名称)+编号
大多数情况下,车牌中间或底部会印有“(仅供)官方使用”字样。临时军用车牌会在上述字样的基础上加注“TMP”。
成田国际机场车辆使用蓝底白字的号牌,号牌的左上角标示成田机场的代码“RJAA”,右上角表示机场管理企业的黄色贴纸,下方标示所属航空公司的名称。[30][31]
东京国际机场车辆使用橙底黑字的号牌,号牌的左上角标示羽田机场的代码“RJTT”,右上角标示所属公司的名称。
临时号牌
日本的临时车辆号牌共有几种不同类型,一种是由市区町村发出给普通汽车、小型汽车、轻型车、大型特殊车辆和250cc以上的摩托车的“臨時運行許可番号標”(俗称“仮ナンバー”或“臨時ナンバー”),使用在车辆需要进行检验、回收、遗失号牌或运送前往注册的时候;号牌采用白底黑字的样式,有一道红色斜线由右上角穿越至左下角,在号牌的左侧和右下角分别写上运输支局(或自动车检查登录事务所)及发出有关临时号牌的市区町村的地名。[32]
另一种是由运输支局(或自动车检查登录事务所)发出给车辆买卖业者的“回送運行許可番号標”(俗称“ディーラーナンバー”、“回送ナンバー”或“赤枠ナンバー”),使用在业者运送车辆的时候,采用白底黑字附红框的样式,在号牌的左侧写上发出有关号牌的运输支局(或自动车检查登录事务所)的地名。[33] 除此之外,还有发出给检查对象外轻自动车(轻型拖车、小型特殊车辆和250cc以下的摩托车)的“臨時運転番号標”。[34]
搬运砂石等大型车辆的标示编号
搬运砂石等大型车辆的标示编号是标注在总重量8吨以上、最大积载量5吨以上的大型自动卸载车的申报编号,依据《关于预防搬运砂石等大型车辆引发交通意外等的特别措施法案》制定。[35] 标示编号是以白底黑字书写在自卸车货斗两侧和背面的位置,标示有关车辆申报的地区、营业分类和编号。[35] 地名的标示方法是以2位文字为准则,营业的标示方法是把文字书写在“〇”内,申报编号共有5位数字。[35] 营业的分类共有7种,包括:
- “営”,运输业
- “石”,采石业
- “砕”,碎石业
- “砂”,采砂业
- “販”,砂石买卖业
- “建”,建筑业
- “他”,其他(废物处理业、洋灰制造业等)
双重牌照

双重牌照(ダブルライセンス)是指一部汽车在经由日、韩双方政府的同意后,同时取得两国的车辆登记牌照,可以在两边国土的公路上合法行驶。[36] 这项测试于2012年11月开始,初步在福冈-釜山超广域经济圈进行,运送货物的车辆往返于九州日产汽车和釜山雷诺三星汽车的生产工厂,省却集装箱上下船舶所耗费的时间和开销。[36]
另见
- 汽车检查登记制度
- 汽车检查证
- 日本驾驶执照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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