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台灣會案
台灣白色恐怖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獨立台灣會案,又稱獨台會案,發生於1991年5月9日,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以加入獨立台灣會為由,進入國立清華大學拘捕清大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並於同日逮捕臺大社會學研究所畢業的文史工作者陳正然、社運人士王秀惠及傳教士Masao Nikar(漢名林銀福),且又於兩天後逮捕一名協助貼傳單的魯凱族青年Cegau Drululan(漢名安正光)[1][2]。若依當時的《懲治叛亂條例》與《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內亂罪,五位被捕人有可能被求處唯一死刑。事發後政府被認為嚴重侵犯《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激起強烈民憤並在台灣引發一連串的的政治抗爭。最終立法院於龐大民意壓力下火速通過修改《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其後五名被捕人亦獲判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