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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特別行政區

中華民國設立的特別行政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海南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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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特別行政區,簡稱為「」,曾是中華民國海南島南海諸島全境設置的特別行政區,法定管轄範圍與當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大致相同。區內僅存東沙群島南沙群島太平島中洲礁由中華民國管轄,現由高雄市代管行政事務,海巡署代管防務。

事实速览 海南特別行政區 簡稱:瓊, 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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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由來

海南古稱珠崖,俗稱瓊州,又名瓊崖。或云因地處中國最南端,隔瓊州海峽,而與雷州半島相望,故有人稱雷州為「海北」,瓊州為「海南」。

管轄範圍

全區包括海南島及南海諸島西南沙),法理陸地面積約為3.5萬平方公里,海域面積超200萬平方公里,為總面積最大的省區。隔海相望的省份為廣東省,鄰國為越南南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汶萊菲律賓

地理

海南島為中華民國在1945到1950年實際控制的第二大島,島中部的黎田山和東南部的五指山均為東北至西南走向的山地,境內的南渡江、昌化江、萬泉河等都發源於這些山脈,形成放射狀水系。環島海岸線長1528公里。海南特區的管轄範圍,除了海南島外,還有周圍島嶼,及南海諸島的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島的島嶼、沙洲、暗沙、暗礁、暗灘及其海域。

人口

據統計,民國17年(1928年),海南特區人口約為219萬人。民國36年(1947年),約為212萬人[2]

據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於民國七十九年(1990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臺閩地區籍貫為海南特區的人數為10,379人,佔非臺灣省籍中2,694,917人口的0.38%[3]

歷史沿革

更多信息 海南歷史 ...

軍閥割據

海南島久為廣東省之一部分[4]:279。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各省紛紛嚮應,宣佈獨立。11月9日,廣東宣佈獨立,次日成立廣東軍政府,胡漢民為推舉為都督,陳炯明為副都督。瓊崖兵備道劉永滇聞風向義,宣佈獨立,自稱臨時都督,改瓊崖道署為都督府。下剪髮令,以示歸順革命之意。

民國初年,頻年戰亂,政無常主,由於廣東政局的頻繁變化,使孤懸南海的海南島也深受影響。民國五年(1916年)10月,龍濟光被滇桂護國軍和廣東民軍擊敗,退守海南島,管治直至民國7年(1918年)。之後桂系軍閥沈鴻英(1919-1920年)和滇系部將李根源(1920年)先後統治海南島。

民國十年(1921年)1月,鄧本殷率部隊打敗舊桂系的瓊崖駐軍團長何福昌,進佔海南島,直至民國十五年(1926年)1月被國民革命軍張發奎部和陳濟棠部聯合打敗,撤出海南島,結束對海南島近5年的管治。

南京國府時期

海南在明清時期一直歸廣東省管轄,光緒十三年(1887年),張之洞親臨海南視察,並同岑春煊提議將海南島改設行省,但不為清廷所重視而告吹。至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時期,方獲升格為省之機會。在1930年代就有設立特別行政區之議案[4]:279。先是胡漢民孫科提議設立瓊崖特別區,並於民國廿年(1931年)12月7日,國民政府國務會議決議:劃廣東省瓊崖全屬為特別行政區,直隸國民政府,設行政長官,並任命伍朝樞為行政長官[5]。伍朝樞於民國廿一年(1932年)3月1日就任瓊崖特別區行政長官;4月16日,在海口設立瓊崖特別區長官公署臨時辦事處,以瓊崖原有13縣及西沙群島為管轄範圍[6]。5月27日,西南政務委員會修正公布的《瓊崖特別區長官公署組織條例》,其第一條規定「國民政府劃瓊崖全屬為瓊崖特別區,設特別區長官,簡任,直隸於國民政府」[7]:331,但未能實行[4]:279。惟因國內政局突變,影響所及,又陳濟棠暗中阻撓,改建事宜未能實施。

抗戰時期,海南島被日軍占領[4]:279。日軍佔領廣州後,為了切斷國軍在華南的海上交通線,決定攻佔海南島。國軍只有兩個保安團駐守在此。民國廿八年(1939年)2月10日,日軍板垣師團主力在海南島北部天尾港登陸,海口、瓊山當日陷落。另一路日軍於14日同時在崖縣、榆林、三亞灣登陸並在當日陷落,國軍退入山區,日軍侵佔了全島。同年,法國軍隊被驅逐出南海諸島

抗戰勝利後,又有建省之議[4]:279。由國軍第四十六軍接收海南島,並派遣人員赴南海諸島,執行進駐接收任務,並成立管理處,結束了日本7年來的佔領。1947年3月24日,中國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通過陳策等48人提交的《請迅將瓊崖改設海南省以便清除匪禍安定西南並利開發富源加強國防案》,全會決定將議案提請立法院通過後,再咨行政院辦理。[8]4月,國防部陳誠向蔣中正提交《迅將海南島改設特別區案》。8月,國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國務會議通過特區案,並准予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施行;[9]行政院院務會議同步決議設立海南特區,轄境包括海南島及南海諸島[10]:18,直隸於行政院[4]:279-280

1949年1月21日,廣東省第九行政督察區改制,海南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領域包括海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等群島及其附屬島嶼與海域。[11]政府先後任命張發奎、李漢魂為行政長官,但均遭到拒絕。3月3日任命陳濟棠為行政長官,3月29日陳於廣州國父紀念堂宣誓就職[12]。區行政長官公署駐海口,下轄16縣:瓊山縣澄邁縣定安縣文昌縣瓊東縣樂會縣臨高縣儋縣崖縣萬寧縣陵水縣感恩縣昌江縣樂東縣保亭縣白沙縣[13]:28[4]:280。同年6月6日,由總統明令公佈《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規定海南特區轄境包括海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及其他附屬島嶼,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直隸於行政院,置行政長官1人,依據中央法令,綜理轄區政務[4]:280,又公布《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4]:280,在海口成立建省籌備委員會,籌謀進行改省事宜。8月,從瓊山縣劃出6個鄉鎮和部分村莊設立海口市政籌備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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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國共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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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海南島戰役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占中華民國政府位於海南的行署(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海口警備司令部)

中國共產黨在海南島所屬的「廣東省第十四統率區民眾抗日自衛團獨立隊」,於1944年秋改編為「廣東省瓊崖抗日遊擊隊獨立縱隊」(簡稱瓊崖縱隊),由馮白駒領導,佔領了全島近五分之三的地區,隊伍發展到7,000人。抗戰勝利後,國軍進駐海南島,瓊崖縱隊發展暫時受到壓制。但韓練成被任命海南島防衛司令官,暗中執行周恩來的指示,保護瓊崖縱隊。及國軍第四十六軍於1946年9月撤離海南島後,瓊崖縱隊迅速發展,佔領了全島四成的地區。1947年4月,佔領了以五指山為中心的海南島中部山區。到1949年時,瓊崖縱隊已經有軍隊2萬人。其力量已經足以和島內國軍相抗衡。

國共內戰末期,解放軍佔領廣東後,國軍殘部計8萬餘人湧進海南島,加上原守島部隊共計10萬人,薛岳將其整編成19個師。蔣中正派出20餘架飛機,和中華民國海軍第三艦隊50餘艘美式艦艇,增援薛岳防衛海南,並將第三艦隊司令部也設在島上,企圖以陸海空三軍建立立體防禦,長期固守,作為日後反攻大陸的跳板。

1950年(民國三十九年)1月,海南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公署設在榆林瓊南要塞司令部中。1950年3月,解放軍第四野戰軍利用帆船順利渡過瓊州海峽,在由馮白駒率領的瓊崖縱隊傾巢而出接應下,順利登陸。薛岳急調第三十二軍第六十二軍等部5個師在瓊北美亭地區向登陸部隊反撲,試圖在美亭將解放軍一舉殲滅。但是解放軍的後援部隊即時趕來,大敗國軍。薛岳被迫下令撤退,並且逃往臺灣李彌則返回緬甸北部。4月23日,解放軍佔領海口市。隨後,解放軍的後續部隊陸續渡海與先遣部隊會合,向國軍餘部猛攻,相繼佔領了榆林三亞等主要城市,國軍倉皇撤離海南,先後載運官兵、傷患、軍眷共76,237人,前往台灣。5月1日,海南島全境由解放軍佔領,改置為瓊崖專區,併入廣東省,海南特區政府機構形同解體。但國民政府遲至1972年3月7日才由立法院通過停止適用《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兩份法律,同年3月18日公布。至陳水扁總統任內,才於2003年5月13日廢止這兩份法律,同年5月28日總統令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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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駐南海諸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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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1947年)南海諸島位置圖

民國34年(1945年)戰後,先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管轄南海諸島,12月12日,中華民國政府設立管理處隸屬廣東省政府管轄。民國35年(1946年)10月5日,法國Chevreud號侵入並登陸南沙群島南威島太平島,在島上建立石碑,當時國民政府提出抗議,並與法方決定於該月及翌年1月4日進行談判,但因越南戰爭緊張,法國自動放棄談判。11月24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派遣海軍「中業號」、「永興號」、「太平號」、「中建號」等四艘軍艦,由指揮官林遵、姚汝鈺率領南下,並有內政及陸海空各部代表隨往視察,會同海軍在廣州出發,赴西沙、南沙進駐接收,豎立起石碑並舉行接收和升旗典禮。設立「西沙群島管理處」及「南沙群島管理處」,由海軍管轄。民國36年(1947年)9月13日,行政院將1930年代命名的南沙群島改名為中沙群島,團沙群島改名為南沙群島。11月,內政部方域司鄭資約所著《南海諸島地理方略》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書中附《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12月1日,內政部正式公佈該對照表[15][16]。民國39年(1950年)5月,解放軍攻陷海南島。國軍在撤離海南島的同時,駐守南沙及西沙的國軍一齊撤離,僅保留東沙群島的駐軍。解放軍於5月13日進駐西沙的永興島;菲律賓民間人士則佔領了包括南沙太平島在內的9座島礁,大肆盜採磷礦。民國45年(1956年),中華民國政府先後派出海軍立威部隊威遠部隊寧遠部隊三次「威力偵巡」宣示領土主權,驅離南沙群島的菲律賓人員,派遣海軍陸戰隊戍守太平島。6月5日,成立「東沙守備區」及「南沙守備區」,隸屬海軍司令部。雖然法理上海南特別行政區依然存在,但行政機關已經完全停擺,也沒在台灣本島,太平島或東沙島復辦。

南海諸島管轄重新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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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沙群島南海屏障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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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島南疆鎖鑰碑

1990年,行政院核定高雄市成立管理委員會,由高雄市旗津區代管東沙及南沙的行政事務,並設立「漁業工作站」,防務由海巡署接管。[17][18][19] 2003年,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廢止。

行政區劃

省、縣之間的行政區

行政督察區

民國38年(1949年)陳濟棠就任後,於6月將海南特區全境劃分為三個行政督察區,各設立督察專員。同年8月,撤銷所有的行政區公署,改置三個保安師[20]

  • 第一區,專署駐樂會縣嘉積鎮,轄樂會、瓊山、文昌、定安、瓊東、萬寧6縣。
  • 第二區,專署初駐澄邁縣金江鎮,後移駐臨高縣,轄澄邁、臨高、儋縣、昌江、白沙5縣。
  • 第三區,專署駐崖縣榆林,轄崖縣、陵水、感恩、保亭、樂東5縣。

縣級行政區

民國初期北洋政府時代,全境屬廣東省瓊崖道管轄,轄13縣。到了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則改劃為廣東省第九行政督察區,並新置樂東、保亭、白沙3縣。民國35年(1946年)11月,在南海諸島成立西沙群島管理處南沙群島管理處,歸屬海軍管轄。民國38年(1949年)4月置海口市。在解放軍攻佔海南島前夕,全區共轄有1市、16縣。一說包含榆林市[21]及4管理處[22],但現存相關資料缺乏。民國77年(1988年)7月,行政院公布《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為各省縣市編定代碼,該法規於民國94年(2005年)10月停用。海南特區各縣、市沿革情況如下:

更多信息 海南特別行政區, 行政督察區 ...

南海群島管理局

民國45年(1956年)9月,中華民國政府為杜絕東南亞各國對南海諸島的野心,並維護及開發南海海疆的需要,遂提出《南海群島管理局設置辦法草案》,將南海諸島及其海域劃入南海群島管理局之下,並於南海諸島規劃鄉村等行政區:

更多信息 南海群島管理局所轄鄉鎮村里一覽表[32], 鄉鎮名稱 ...

行政區劃年表

更多信息 西元, 民國紀元 ...

政府體制

首府

民國38年(1949年)4月,海南特別行政區成立,首府設於海口市。在今海南省海口市

特區行政機構

民國21年(1932年)5月27日,西南政務委員會修正公佈《瓊崖特別區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設特別區長官,簡任,直隸於國民政府[33],但未能實現。

抗戰勝利後,又有建省之議。民國36年(1947年)8月,行政院院務會議決設立海南特區,直隸於行政院。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4月正式成立;6月公佈《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最高行政組織為行政長官公署,設行政長官1人,秘書長1人,專門委員3人至5人。下設秘書、民政、教育、建設、財政、警務6處,主計、人事2室。各處各設秘書1人或2人,科長2人至4人,科員10人至20人,辦事員5人至10人。各室各設主任1人,科員3人至5人,辦事員1人或2人。同日又公布《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34],設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於長官公署內。陳濟棠兼主任委員,公署各處長為當然委員。加聘海南籍黨政軍知名人士為委員,但不給薪。設秘書長1人,專任;辦事員若干,調任,掌理召集開會、整理提案、記錄等事務。年冬,長官公署改組,增設行政副長官。民國39年(1950年)隨著國軍撤離海南島而自然消亡。

歷任行政長官

瓊崖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海南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周邊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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