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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法蘭克福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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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法蘭克福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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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法蘭克福辦事處(德語:Taipeh Vertretung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üro Frankfurt am Main),亦稱駐法蘭克福辦事處,是中華民國政府派駐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黑森邦第1大城美因河畔法蘭克福的代表機構。[1]

事实速览 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法蘭克福辦事處, 概要 ...

辦事處負責推動臺灣與法蘭克福之間的雙邊關係,以及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英語Legalization (international law)領事相關業務,並提供僑民服務與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國總領事館[6][1]

領事轄區為黑森邦、薩爾蘭邦萊茵蘭-普法茲邦北萊茵-西發利亞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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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處長

注釋

  1.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3][4]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5]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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