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的合法性
大麻合法和不合法的地方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大麻醫療用途和娛樂用途的合法性因國家而異,且就持有、銷售、種植、醫用和個人使用等情況而有所不同。大多數國家的政策受到聯合國在1961年的《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年的《精神藥物公約》和1988年的《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的影響。[1][2]
大多數國家禁止將大麻用於娛樂目的。不過,有一些地區採取了除罪化政策,使簡單持有成為非刑事犯罪(通常類似於輕微的交通違規行為)。還有一些地區則採取嚴厲的處罰,例如在一些亞洲和中東國家,即使少量持有大麻也會被判監禁數年。[3]娛樂性大麻合法化的地域有如德國、加拿大、格魯吉亞、馬耳他、泰國、墨西哥、盧森堡、南非和烏拉圭,以及美國的9個州和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4][5]
使大麻的醫療用途合法化的國家包括澳洲、加拿大、新西蘭、智利、哥倫比亞、德國、希臘、以色列、意大利、荷蘭、秘魯、波蘭、英國和烏拉圭。另一些地方則有更多限制性法律,只允許使用某些大麻素藥物,如Sativex(英語:Sativex)或Marinol(英語:Marinol)。在美國,31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已將大麻的醫療用途合法化,但在聯邦一級,大麻仍被禁止用於任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