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鼎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宋鼎(?—?),洺州廣平縣(今河北雞澤東南)人,唐代官員。 開元年間,由崔沔薦舉,歷官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員外郎,[1]累官潞州刺史。[2]開元二十四年韓朝宗因「私其所親」,貶洪州,孟浩然以詩相送,宋鼎代韓領荊州兼山南道採訪處置使,以孟浩然為從事。[3]開元二十五年,改任襄州刺史,[4]兼按察使。[5]後任廣州刺史、潞州長史。累官刑部侍郎。天寶三載,升遷尚書右丞、兵部侍郎。[6]天寶四載(745)神會應宋鼎之請至洛陽,住荷澤寺。[7]工於詩,《全唐詩》存其詩兩首。
宋鼎(?—?),洺州廣平縣(今河北雞澤東南)人,唐代官員。 開元年間,由崔沔薦舉,歷官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員外郎,[1]累官潞州刺史。[2]開元二十四年韓朝宗因「私其所親」,貶洪州,孟浩然以詩相送,宋鼎代韓領荊州兼山南道採訪處置使,以孟浩然為從事。[3]開元二十五年,改任襄州刺史,[4]兼按察使。[5]後任廣州刺史、潞州長史。累官刑部侍郎。天寶三載,升遷尚書右丞、兵部侍郎。[6]天寶四載(745)神會應宋鼎之請至洛陽,住荷澤寺。[7]工於詩,《全唐詩》存其詩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