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價值
全人类所普遍认同的共同价值观念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普世價值(英語:Universal value),又稱普世倫理[1],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此後對普世價值的一種闡述是:「普遍尊重人權和人的尊嚴、法治、正義、平等和不歧視的世界;一個尊重種族、族裔和文化多樣性的世界......一個公正、公平、寬容、開放和具有社會包容性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裏,最弱勢群體的需求得到滿足。」[2][3][4][5][6] 《國際人權法》亦將《世界人權宣言》和普世價值作為基礎[7]。還有觀點認為,普世價值是一種源於西方的價值觀與倫理主張[8][9][10]。亞洲各地對普世價值的態度不一,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中國共產黨對普世價值持抵制態度[11][12][13][14],中國大陸也曾爆發「普世價值論爭」[9][15][16][17],而中華民國政府及部分台灣政黨則支持普世價值[18][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