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愛爾蘭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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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愛爾蘭警隊(英語:Royal Irish Constabulary,縮寫為RIC),與都柏林大都會警察為二十世紀愛爾蘭兩大警察部隊。德里郡和貝爾法斯特另有自己的部隊,但問題不斷,特別是捲入教派主義暴力衝突,使其在1870年解散,由保安隊來承擔其職責。保安隊於1922年解散,改由兩支新的警察部隊——愛爾蘭自由邦(現為愛爾蘭共和國)的愛爾蘭和平衛隊,以及北愛爾蘭的皇家歐斯特警察——所取代。這支部隊大多數由天主教徒組成,雖然高層警官天主教徒較少。保安隊的警察系統作為加拿大西北騎警的範例採用,當時加拿大聯邦政府正在西北地區尋求可靠的執法方案。
Quick Facts 皇家愛爾蘭警隊, 簡稱 ...
皇家愛爾蘭警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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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Royal Irish Constabulary 蘇格蘭語:Constáblacht Ríoga na hÉireann | |
簡稱 | RIC |
成立時間 | 1822年 |
撤銷時間 | 1922年8月 |
國家/地區 | 英國愛爾蘭 |
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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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格 | 警察 |
管理體系 | |
國家機構 | 英國愛爾蘭 |
後繼機構 | Garda Síochána Royal Ulster Constabulary (RUC) |
其他信息 | |
轄區面積 | 84,421 km2(32,595 sq mi) |
轄區人口 | 8,175,124 (1840) 4,390,219 (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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