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黨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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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黨人文集》或稱《聯邦論》、《聯邦主義議文集》(英語:Federalist Papers),是18世紀80年代三位美國政治家在制定美國憲法的過程中所寫作的有關美國憲法和聯邦制度的評論文章的合集,共收有85篇文章。這個集合直到20世紀才被普遍稱為《聯邦黨人文集》。此書主要對美國憲法和美國政府的運作原理進行了剖析和闡述,是研究美國憲法的最重要的歷史文獻之一。
《聯邦黨人文集》的作者包括詹姆斯·麥迪遜、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約翰·傑伊。他們使用了普布利烏斯這個筆名。這個名字來源於他們所尊敬的古羅馬執政官Publius Valerius Publicola。麥迪遜常被後人稱為美國憲法之父,並且擔任了第四任美國總統。漢密爾頓是憲法會議中非常有影響力的一位代表,並成為美國首任財政部長。約翰·傑伊則是美國首任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文集中,大多數文章是由漢密爾頓執筆的,麥迪遜也對文集做出了重大的貢獻,而傑伊因為患病,只寫了5篇文章。
這些文章的前77篇在1787年10月至1788年4月間分期刊登在《獨立報》、《紐約郵報》(New York Packet)和《每日廣告》(The Daily Advertiser)上。[1] 這77篇文章和其他八篇的匯編以兩卷形式於1788年3月和5月由出版商J. & A. McLean出版,標題為《聯邦黨人:一組文章,支持1787年9月17日聯邦大會通過的新憲法》(The Federalist: A Collection of Essays, Written in Favour of the New Constitution, as Agreed upon by the Federal Convention, September 17, 1787),[2][3] 最後的八篇文章(第78-85篇)於1788年6月14日至8月16日間在紐約報紙上重新發表。 《聯邦黨人》的作者意圖是影響選民批准憲法。在《聯邦黨人》第1篇中,他們明確將這場辯論放在廣泛的政治背景下:
人們經常評論說,決定這個重要問題似乎已經由這個國家的人民通過他們的行為和榜樣來決定了,那就是,人類社會究竟是否真的能夠通過思考和選擇建立良好的政府,或者他們是否永遠註定要依靠偶然和武力來決定他們的政治體制。[4]
在《聯邦黨人》第10篇中,麥迪遜討論了防止多數派派系暴政的手段,並倡導一個大規模的商業共和國。這在《聯邦黨人》第14篇中得到了補充,麥迪遜在這篇文章中審視了美國的情況,宣稱這對於一個擴展的共和國來說是合適的,並以一種令人難忘的方式為聯邦大會的憲法和政治創造力進行了辯護。[5]
在《聯邦黨人》第84篇中,漢密爾頓認為沒有必要通過增加《美利堅合眾國權利法案》來修正憲法,堅持認為在擬議的憲法中保護自由的各種規定相當於「權利法案」。[6] 《聯邦黨人》第78篇,也是漢密爾頓所寫,奠定了聯邦法院對聯邦立法或行政行為進行司法審查的基礎。《聯邦黨人》第70篇提出了漢密爾頓關於一位行政總裁的論點。在《聯邦黨人》第39篇中,麥迪遜提出了被稱為「聯邦主義」的概念的最清晰的闡述。在《聯邦黨人》第51篇中,麥迪遜對於制衡政府的論點進行了精煉的闡述,這篇文章經常因為其對政府作為「對人類本性的所有反思中最偉大的一篇」的理由而被引用。根據歷史學家理查德·B·莫里斯的說法,《聯邦黨人文集》中的文章是「對憲法的無與倫比的闡釋,在政治科學上是美國後來任何作家的作品所無法匹敵的」。[7]
1788年6月21日,《聯邦黨人文集》被最低限度的九個州根據第七條款的要求批准。到1788年7月底,有十一個州批准了新憲法,新政府的組織工作開始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