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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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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发生在国民党总理孙文死后不久,于1925年3月31日在北京李烈钧宅召开,此后又因为在北京流会而在广州继续召开。一届三中全会会址的讨论焦点之一,是国民党二大的召开地点问题,一届三中全会会址的变迁也涉及国民党内的派系斗争与国共合作问题,并最终导致一届四中全会(西山会议)以及此后国民党在1924年改组以后的首次正式分裂(西山会议派)、以及1926年广州、上海的两场国民党二大。
背景
国民党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直接缘起乃为筹备国民党二大。按照国民党党章,全国代表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但因孙文北上、染病及去世,国民党二大筹备工作未能及时开展。1925年初成立的国民党护党同志会以此指责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任期已过数月而不遵章改选,并数次通电否认其存在。因此,各委员亦主张从速召集二大,重新改选。1925年2月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政治委员联席会议决定3周内召集三中全会,5个月内召集二大。但因孙病情加剧,召开三中全会之议未实行。孙死后,国民党出现权力真空,原本存在的分歧和矛盾更趋激烈、公开[1]。
国民党总章对全代会召开地点及其决定权限并无明确条文,广州当局希望国民党二大就地举行,抢先将总章中并无规定的开会地点确定在广州。3月5日,国民党联席会议通过胡汉民“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为自由安全讨论党务起见应在粤开会请决定案”,议决广州为二大开会地点。但该案遭到一些驻京委员反对,他们认为驻粤中委只有胡汉民、廖仲恺、谭平山数人,“不能以少数而议决此重大问题”。二大开会地点之争迅即展开。
1925年3月12日,孙文在北京病死。3月27日,由李大钊主持的国民党北京执行部开会,多数主张二大在广东召集。三日后,在北京的国民党中央执委、 政治委员联席会议围绕开会地点展开激烈争论。汪精卫、戴季陶、邹鲁、吴稚晖、李大钊等主广东,张继、 居正、谢持、石青阳、石瑛、邓家彦等主北京。主粤者的根据多认为广东“系革命之发源地,且在党政府管辖下,言动较为自由”。主北京者则指“国民党主义在黄河流域向少宣传机会”,“代表大会开于北方,既免囿于一隅之讥,且可乘势广播改造种子。”[1]
从双方利益考量,主张在北京召开二大的李烈钧、居正、石青阳、谢持等人均与护法时期西南实力派,如唐继尧关系良好,希望借助唐继尧主导的联省自治运动,在北京“公开的活动,以攻击现政府, 攫取政权”。而主张在广州召开会议的胡汉民、汪精卫、邹鲁等人则因为其根基在广东,坚持“以广州为根据地,一面尽量的发挥党义,一面扩大民众的势力,以期三民主义的实现”,当时在国共合作中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跨党分子以及苏联和共产国际亦致力于推动国民党的亲苏亲共,极力主张在粤召开二大,因为“广州有左派的群众,可以包围大会,使之左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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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过程
国民党一届三中全会于1925年3月31日在北京李烈钧宅正式召开,24位中央执行委员中14位出席,符合过半数的法定条件。会议议定以后开会到8人即可成会。与会者为李大钊、汪精卫、戴季陶、邹鲁、居正、于右任、李烈钧、于树德、石瑛、石青阳、覃振、王法勤、 丁惟汾、恩克巴图。由于胡汉民、廖仲恺、谭平山等主粤者无法到北京与会,主张在北京召开二大的中委为多数[3]。
4月3日,会议出席委员11人,李大钊、王法勤、丁惟汾、 于树德、邹鲁主张广州,认为国民党“在北京缺乏武力,不能令党员绝对服从命令,而北京又处军阀及帝国主义威力之下,不能自由行动”。邓家彦等主北京者则逐条反驳。表决结果为赞成及反对者各5人,主席于右任声明下次会议再议。4月13日会议,双方“争执辩难,历四小时”,赞成在北京开会者有石瑛、居正、 石青阳、李烈钧、覃振、邓家彦6人。主张在广州开会者有王法勤、戴季陶、于树德、邹鲁4人。主席丁惟汾则避往他室,不肯即付表决,被居正等强行牵出,警以“革其党籍”。丁惟汾回席付表决,主北京者取得胜利,于是决定在北京召开国民党二大,“经秘书于树德列入会议录,当众宣读一过,众无异议”[4]。
国民党二大会址议决后,两派继续博弈。汪精卫、李大钊请苏联大使加拉罕出面,在北京苏联使馆宴请国民党在北京的全体中委调解,未果。丁惟汾、于树德、邹鲁等相率以停止出席为消极抵制,致连日皆成流会,甚至无法宣布闭会,只好延会。邹鲁还私下约谈主张北京的谢、邓等人劝其撤销前议,仍未获结果。为捍卫国民党二大在北京开会的议案,主张北京的中委也发动抵制。李烈钧、居正知道主张广州派部分人消极抵制会议,邀集其留京 “继续政治奋斗,并拟召集大会,讨论党务进行”,又疏通汪、邹等人,甚至准备宣言否认当时已满任期的中执会,由改组前的上海本部召集在京开会。双方的分歧无法调和。主张二大在广州召开的中委决意回广州“谋增厚势力”,以推翻前议。4月16日,广州国民党联席会议决定5月2日前在广州续开三中全会,并电上海、北京执行部“通知全体委员届期与会”。汪精卫、邹鲁陆续南下到广州。主张北京派则将国民党二大在北京召开的决议案通电各级党部,令其“即慎查照”并“函知下级党部”[4]。
另一方面,主张在广州开二大的派别利用舆论和地方党部向已经议决的议案施压,希望增加推翻前议的声势及正当性。汪精卫指使浙江、江苏、湖北等国民党党部或党组织(大多由国共合作下的中共跨党成员组建)通电反对,又指在京开二大系“报纸风传”、“敌党故意造谣”,又指主张北京开二大的派别“欲借代表大会自重,以与安福政府妥协”。而主张北京派则动员其支持者维持动议,指责反对北京开会者“盗用名义”、“胆大妄为”又指二大在北京开会已议决,“已成铁案”,但“少数不良份子”运动“多数无知之徒”图谋变更地点,认为“既无正当理由, 复违本党议事法程”,“一旦成为事实,吾党前途固属危险,而来日党纪之淆乱,党纲之堕落,其祸源则已肇于此矣”,希望全党“勿为乱论所惑,务须一致尊重党纲,服从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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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中央执行委员、监察委员、各部长联席会议继续在广州召开。此后,一届三中全会于1925年5月16日至24日在广州继续举行。汪精卫、胡汉民、廖仲恺、邹鲁、戴季陶、于树德、丁惟汾、恩克巴图、谭平山、林祖涵、林森、沈定一、邵元冲等出席,李烈钧、居正、石青阳、石瑛、覃振、于右任、邓家彦、谢持等主张二大在北京召开的中委均未与会。
在这个主场优势下,主张广州派几乎未遇任何阻力即推翻前议。18日,第一次预备会议通过“修正第三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之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地点及时间问题案”,将二大地点“定在广州或开封”。当时,亲国民党的国民军胡景翼部于3月控制河南,国民党遂可在河南公开活动,其发展快速,河南省党部于5月正式成立,成为继广东省党部后的第二个正式省党部。在河南召开国民党二大可以调和北京派和广州派的矛盾,但双方均不愿退让,因此最后仍只专注于京粤之争。
5月31日,胡汉民致电李烈钧、石青阳、覃振、邓家彦,“望即来粤,共策进行”,但他们认为“前次已议决在京开二届大会”,广州方面“妄用名义,在粤召集”,不但 “对此项来电,均主不复”,且决定“登报否认”。
大会正式作出《接受总理遗嘱宣言》和《关于接受遗嘱的训令》的决议,并把孙文遗嘱全文载入,并明确宣布:“以后本党一切政治的主张,不得与总理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宣言及9月13日宣言,11月13日宣言之主旨相违背;凡违背上述主旨之方案,无论何级党部,概不得决议”[5]。
戴季陶于会上提出所谓“建立纯正的三民主义为中心思想的国民最高原则”的建议,以排挤中共。国民党亲共左派与中国共产党跨党分子则抵制国民党反共右派。决议接受孙文的遗嘱,作出了关于国民党的纪律通告,重申二中全会关于接受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决议,并要求通告全体党员[6]。
对于与苏俄的态度问题,国民党一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国民党要继承孙“未竟之志”,“努力为民族平等,国家独立而奋斗”。在对外政策方面宣布“凡能尊重我民族之平等与国家之独立者,为中华民国亲善之友;反之,则为我国之敌”,并明确指“现在世界上平等对待我之民族,唯苏联始可当此称”,因此确定了国民党内对于苏联态度的纪律。对于容纳中共成员加入国民党成为双重党员(“容共”),全会明确中共跨党者只要“接受本党之主义与政纲”,“遵守总理遗教”,则其“责任责任与义务完全与一般党员无殊”。通过的《对全体党员之训令决议案》提到:“然因容纳中国共产党分子加入本党之故,社会对于吾党之疑虑,及吾党同志间之纠纷,由是引起。”“任何阶级无不闻共产二字而却走,及见本党容纳中国共产党分子之加入,率惊恐相顾,以为大祸之将临”,是国民党官方文件中较早有关“容纳中国共产党分子” 之提法[5]。三中全会发表了时局宣言,宣布不与“北京军阀政府”合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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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
由于一届三中全会会址的变迁涉及国民党内关于容共联俄政策的争议以及左右派之争,以及国民党因为西山会议而产生“沪粤分裂”和上海、广州两个中央党部对立争议,因此在后世相当多重要著述中,只记载在广州的会议,鲜有记载在北京召开会议的情况,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湾的著作,或语焉不详指 北京方面“不顾广州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擅自”召开的 “非法”会议之名,另一方面,北京会议的档案材料亦未能留存。
国民党最初的正式表述视北京会议为三中全会。12月12日,广州国民党中执会发表召集二大宣言,亦称北京会议为“第三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但到1926年1月4日,汪精卫在广州国民党二大上报告“接受总理遗嘱”经过,提及的“第三次执行委员全体会议”仅指在广州续开的会议,不再包括在京首开的会议[1][4]。
后续
会议中关于国民党二大会址的争议仅仅是国民党分裂的开始。此后随着黄埔军在广东多个战线的胜利,广东局势被广州革命政府稳定下来。同时,段祺瑞支持的执政府敌视国民党,控制北京、亲近国共的冯玉祥国民军失势,张作霖率领奉军入京,使得在北京召开国民党二大的可能性基本消失。1925年10月30日,国民党中执会以“现时交通不便,各代表来往颇为困难”为由决定二大“应即展缓,侯交通恢复再行决定”。
同年年底,国民党一届四中全会(西山会议)在北京召开,并宣布修改联俄容共政策。认为西山会议不合法,又希望坚持联俄容共的广州中央为争取主动,抢先于1926年1月召开国民党二大,并处分了西山会议参与者。西山会议派为求自身组织合法,并和广州中央争夺国民党党统,又在3月在上海召开其国民党二大。国民党发生其改组以后的首次分裂。
另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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