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防空识别区
台灣的防空識別區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民国防空识别区一般认为是1950年代初,与日本、大韩民国和菲律宾的防空识别区一同由美国方面(在日美军[a])划定[1][2][3]。2013年时,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先后叙述,中华民国防空识别区于1952年由中华民国政府公布[4],或1953年由中华民国政府与美国政府共同协商制定[2]。范围覆盖台澎金马、大陈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辖的浙江、江西、福建三省部分和广东省极小部分[b],以及日本与那国岛附近的日本领空[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5]:53、日本防空识别区部分重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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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途经此处的俄罗斯(苏联)[c]、美国[9]军机外。近年来,中华民国军方日常应对的、进入台湾海峡中线以东防空识别区的军机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中华民国空军长期掌握中国大陆东南地区乃至华东地区的制空权,此后逐渐丧失[10]:14。1999年时,解放军军机大举出海,中华民国在美国的要求下,中华民国空军的活动范围被限缩在台湾海峡中线以东,从此之后,两岸的空中势力范围,就由中国大陆海岸线退到海峡中线[11][12]。2010年以来,中华民国政府部门虽在相关事宜上坚持中华民国防空识别区的完整[1],公开图示仍包括海峡中线以西的防空识别区,但对该区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机活动存在自然忽略的情况[d][e]。中华民国国军通过日常监控,知晓海峡中线以西的解放军战机状况,只要不接近防空识别区的预警区,就仅监控[f]。
有数位中华民国作者表示,目前在中华民国法律体系中,中华民国防空识别区尚无法源依据,未有明确法律授权[5]:56[15]: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