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
處理委員會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是指在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于台湾的二二八事件中,地方仕绅组成与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协商谈判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1947年2月27日,因台湾省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查缉私烟时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死伤,引起次日(28日)的陈情抗议伤亡。更扩及后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占官署,本省人对外省人报复攻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派遣国军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1]。此事件,造成大量民众伤亡。
1947年2月27日,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天马茶房前查缉私烟,因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一死一伤,成为事件导火线。隔天民众前往行政长官公署前广场示威请愿,但遭公署卫兵开枪扫射,使原先的请愿运动转变成为反抗政府行动,台湾在各地发生军民冲突后,至3月6日已蔓延到除了澎湖外的全台湾,外省人受波及,遭台籍民众攻击伤亡。[2][注 1]事件期间的各地组织民兵进行武装抗争,并以台中一带谢雪红等人领导的二七部队较具规模[5][6][7],虽然地方士绅组成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与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协商谈判后,各地冲突稍缓,但陈仪仍于3月2日请求时任中国国民党总裁兼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自中国大陆调派军队增援[8],蒋中正虽训令陈仪及军队不得报复[9],且派时任国防部长白崇禧宣导“禁止军警滥杀无辜”(他甫来台湾就制止军队和警察滥捕、滥杀无辜,强调在押人犯必须依法经过公开审判,且除了“煽动暴动之共产党外”外都不究责)[8]。但下层并未遵照指示,导致伤亡惨重,并让台人对中国感到失望,更成为后来台独运动兴起的重要原因[10][注 2]。3月8日起,增援军队陆续抵达台湾,在各地展开武力镇压,随后实施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