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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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英语:Fleet Branch, CGA, OAC)(简称舰队分署),是中华民国海洋执法及巡防救难专责单位,隶属于海洋委员会海巡署的四级机关。平时负责领海、邻接区及专属经济区查缉走私货物和毒品、犯罪逃亡的司法警察。
本文内容是关于2012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行政院组织改造。 随着实施进程的推进,部分资料可能尚未修正,详见WikiProject:中华民国政府。 |
Quick Facts 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Fleet Branch, CGA, OAC, 基本信息 ...
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 Fleet Branch, CGA, OA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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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机关类型 | 中央四级行政机关 |
所属部门 | 海洋委员会海巡署 |
员额 | 编制员额2,965人,预算员额为3,016人,实际编制员额为2,908人(111年11月底)[1][2] |
年度预算额 | 新台币63.72亿元(2013年) |
授权法源 | 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编制表[3] |
主要官员 | |
分署长 | 廖德成(警监二阶) |
副分署长 | 吴瑞祥(警监三阶)、 |
主任秘书 | 林志宏(警监四阶) |
任命者 | 海洋委员会海巡署署长 |
组织编制 | |
内部单位 | 6科、3室、1中心 |
附属机关 | 15个海巡队、4个机动海巡队、1个直属船队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69年 |
前身机关 | 内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总局 |
联络信息 | |
地址 | 25155新北市淡水区中正路一段63巷20号 |
电话 | +886 2 2805-3990 海巡报案专线:118 |
网站 | www.cg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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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队分署人员编制几乎为警察人员担任,亦有自国家考试文职人员分发、财政部关务署或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调任者,仅少数因有航海、轮机牌照而至巡防舰上职务历练者,还有随近岸巡防艇移拨至分署之人员与派驻于分署本部之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警卫队第七中队为军职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海洋委员会海巡署整体巡防舰、船、艇全都配置于海巡队、机动海巡队及直属船队,皆是舰队分署所辖,辖区为所有中华民国领海,执勤范围是海巡署所属8个分署中最大者,而所有舰、船、艇属性为公务船而非军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