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宪教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孔宪教(1844年—1913年),字法圣[1]、号静皆,湖南长沙府长沙县(今湖南省长沙市)人,祖籍山东曲阜,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光绪十一年,乡试中举;光绪十二年,登进士,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2]。光绪十五年,以知县即用,光绪十五年四月,散馆,著以知县即用[3],授福建延平府顺昌县知县[4]。光绪二十四年,在籍候选道[5],任湖南孝廉书院院长[5]。光绪二十七年,以分省补用道[6]。宣统二年,降五级调用[7]。
孔宪教(1844年—1913年),字法圣[1]、号静皆,湖南长沙府长沙县(今湖南省长沙市)人,祖籍山东曲阜,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光绪十一年,乡试中举;光绪十二年,登进士,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2]。光绪十五年,以知县即用,光绪十五年四月,散馆,著以知县即用[3],授福建延平府顺昌县知县[4]。光绪二十四年,在籍候选道[5],任湖南孝廉书院院长[5]。光绪二十七年,以分省补用道[6]。宣统二年,降五级调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