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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 (指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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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1955年3月—),山東日照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軍旅指揮家,一級指揮,陸軍少將軍階,畢業於中央音樂學院、北京大學,1970年考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樂團。1990年至2011年7月間任解放軍軍樂團演奏員、指揮、樂隊隊長、副團長、團長,現任解放軍軍樂團音樂總監。他同時也是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文聯委員,中國音協管樂學會主席,中國音樂家協會理事,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1][2][3]。
于海因曾多次擔任國家重大慶典活動的國歌演奏指揮而知名[4]。自2008年當選全國政協委員後,他連續十年都在全國政協會議上提出為國歌立法的提案,成為國歌立法的主要建議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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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于海於1955年3月在山東日照出生,成長於高密,從小喜歡文藝。在小學三、四年級時,他參加了學校宣傳隊,並開始自學竹笛、口琴、二胡等民族樂器,當時他已經能用一些樂器演奏出語錄歌和樣板戲片段。幼年的他對音樂的學習和了解主要以自己的摸索為主,之後他的音樂天賦盡顯。1968年底,13歲的于海虛報了年齡,報名參加工程兵。雖然他的體檢、政審全部通過,但他因未滿年齡要求而未被錄取。1969年10月,解放軍軍樂團到山東招生,整個高密只有8個名額。于海因為咳嗽導致肺部有鈣化點而沒能入選,但由於臨縣空缺一個名額,他在數天後接到了讓他再次體檢的通知。後來,當時未滿15歲的他順利通過體檢,並憑藉他的努力和天賦,成功考入了解放軍軍樂團。考入解放軍軍樂團之後,于海才開始正式學習音樂。在離開家鄉之前,他完全沒有接觸過西洋樂器。進入軍樂團後,他被老師分配吹奏單簧管。由於當年處於文化大革命時期,解放軍軍樂團的學員每天只有不到一個小時的專業學習時間,但他也會利用別人休息的時間偷偷練習單簧管,學習視唱練耳和音樂理論。憑藉勤奮和悟性,他對西洋樂器的要領有了掌握。在之後的考核中,于海脫穎而出,之後進入了正規和緊張的院校學習階段[6][7][8][9]。
1978年,解放軍軍樂團高層決定挑選三個藝術功底良好、藝術感覺聰慧的人學習指揮,于海成為學習指揮的幸運者。此後,他跟隨呂蜀中學習指揮技藝,後又從師從黃飛立教授以及黎英海、劉霖等教授,學習樂隊指揮與作曲理論。1985年,于海考入中央音樂學院指揮系,隨李華德教授進行系統學習,1988年畢業。之後1999年在北京大學藝術學院學習文化管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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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5月,于海和戰友們結束新兵訓練,回到軍樂團投入緊張的國慶大典訓練。在同年10月1日的國慶21周年大典中,他參與演奏了《東方紅》樂曲。1984年,于海擔任解放軍聯合軍樂團的分指揮,參加了當年國慶大典和閱兵式,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鄧小平的檢閱。此後在國慶50周年、國慶60周年的慶典和大閱兵上,于海不僅分別擔任聯合軍樂團副團長、團長,同時兼任總指揮。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大會閱兵式上,上級決定組建一支全部由部隊院校學員組成的千人合唱團,于海擔任合唱團團長兼總指揮。除閱兵式外,于海還擔任了第11屆亞運會開幕式大型軍樂表演指揮,之後在2008年奧運會開幕式、2010年世界博覽會開、閉幕和所有國家館日的儀式、第16屆亞運會開幕式和運動員入場式演奏的指揮[8]。2011年5月,解放軍軍樂團首次赴美演出,于海任三場巡迴演出的指揮[10]。
于海在1990年至2003年3月間,先後任解放軍軍樂團演奏員、指揮、樂隊隊長、副團長[2],2003年3月出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樂團團長,至2010年7月不再擔任[8]。2004年自辦中國音樂家協會管樂學會,並被推舉為首任主席。翌年舉辦「中國首屆非職業優秀管樂團隊展演」[9]。2010年7月後,他將更多的精力放到推廣、普及管樂上,先後在各大高校舉辦音樂普及講座,還經常帶隊在全國各地的部隊、學校、機關、廠礦演出,受到熱烈歡迎。他還擔任解放軍藝術系列(音樂專業)資格評審執委、副主任,擔任許多全國性音樂比賽的評委,多次赴國外擔任國際管樂大賽評委,2010年被教育部聘為全國藝術教育委員會常委。此外,于海也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央音樂學院等十餘所大學的兼職教授,策劃了南昌國際軍樂節、上海管樂節、中國青島青少年管樂夏令營等大型活動,並擔任藝術總監[8][6]。
于海於2008年當選為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11],從此進入政界參政,並於2013年連任[12]。
自2008年當選全國政協委員後,他連續十年都在全國政協會議上提出為國歌立法的提案。他在會上表示,近年來國歌的使用出現了一些亂象,如隨意改變國歌的速度、情緒;在演唱國歌時嬉笑、打鬧;在婚喪、商業活動中播放國歌。還有一些人對國歌作出不尊重、褻瀆甚至侮辱的行為,例如被一些人篡改為二奶歌、炒股歌等。而在歷史上,國歌經歷了幾次變動,樂譜版本不統一,在唱奏速度、力度等方面沒有統一標準。2017年6月,在《國歌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時,于海看到了一位70多歲的老音樂家發現媒體報道中引用的一個國歌曲譜版本有幾十處錯誤的新聞,並表示「這些現象都太不應該了」。他在《中國藝術報》發表文章時還表示當時國歌的教育意識也存在問題。為此,于海認為,國歌是「國家的第一聲音、是國家聲音的標誌」,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必須要立法保護國歌。他希望通過立法,把國歌中滲透的「民族精神、愛國主義情結、中國故事」反映出來[5][6][13][14]。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在宣布通過後,于海也為此寫下了感慨:「國歌中有中國故事,國歌中有民族精神,為我們的國歌終於立法喝彩[15]」。
另外,于海也曾在會上呼籲,要讓更多的孩子喜歡管樂藝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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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與榮譽
于海於2000年獲評為「第四屆北京十大傑出青年」[9],被《音樂周報》評選為2009中國音樂年度人物。2011年被解放軍總政治部授予「德藝雙馨的名師名家」[6]。
評價
1995年11月20日出版的《解放軍報》曾以《軍中第一青年指揮》為題評價于海,稱其「指揮動作樸實大方,適度嚴謹,柔中有剛,剛中有柔,他的指揮棒運行的點和線之間閃爍著生命的活力與光彩」,被樂評界譽為國內「最具人氣和影響力的軍旅指揮家」[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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