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鄂圖曼帝國行政區劃
某一國家的行政領土實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鄂圖曼帝國行政區劃是鄂圖曼帝國國家機關的行政區劃,是帶有民事權力的軍事管治政區,而在此體制外的還有附屬國。鄂圖曼帝國行政區劃可分為兩個時期,一是隨著帝國崛起而初步規劃;二是1864年行政改革後的時期。

初步規劃
初步規劃的時間可追溯至鄂圖曼在安那托利亞中部仍然是塞爾柱帝國附庸時。鄂圖曼帝國在多年來是前政權安納托利亞侯國的綜合體,這些政權都在鄂圖曼皇室的治下[1]。
行政區劃的延展是以塞爾柱帝國的行政架構為基礎,塞爾柱帝國的世襲地區統治者稱為貝伊(Bey)[2]。鄂圖曼帝國成立後,這些貝伊並沒有被廢除,而是承認鄂圖曼帝國蘇丹的宗主權繼續管治其地區。貝伊不僅是指那些前朝的地區統治者,同時也指由鄂圖曼帝國指派到地區的統治者。
起初,帝國將國家分為桑賈克(Sanjak,突厥語「旗」,有時也用阿拉伯語的「旗」,Liwa或Liva),將當中一些桑賈克委託給蘇丹的王子管理。桑賈克由桑賈克貝伊(sanjakbey)管理,桑賈克貝伊是軍事長官,他們在從蘇丹那裡接收旗幟[3]。帝國擴張到歐洲,帝國需要中層的管治機構,於是出現了Eyalet,後期變為Vilayet,其長官稱為貝拉貝伊(beylerbey)。在穆拉德一世時,貝拉貝伊(統治長官)被委派到歐洲的魯米利亞[4]。大約在同一時間,安那托利亞亦設有貝拉貝伊,羅姆省及鄂圖曼帝國的附庸國則由蘇丹直接管治(通常透過大維齊爾)。設立了貝拉貝伊後,桑賈克成為二級行政區劃,雖然在一些特定的情況,如未有貝拉貝伊的新征服地區,仍然是一級行政區劃。除此之外,貝拉貝伊是各省軍隊的司令。
Remove ads
十四世紀中至十六世紀末,只有一個貝拉貝伊被設立(嘎勒莽)。
以下各省在1609年前存在:
- 阿布哈茲省(1578年-?,又稱蘇呼米或喬治亞,包括明格列里亞、伊梅雷蒂及現今的阿布哈茲,該地在名義上被鄂圖曼帝國吞併,但並沒有完全被征服)[5]
- 阿哈爾齊赫省(約1603年-?,從薩姆茨赫省分拆出來或者是薩姆茨赫省的延伸部分)[6]
- 塔基斯坦省(1578年-?,委派一名塞達管治,而不是貝拉貝伊)[7]
- 德馬尼西省(約1584年-?)[8]
- 占賈省(約1588年-1604年)[9]
- 戈里省(約1588年-?)[10]
- 傑爾省(1594年-1598年)[11]
- 卡赫蒂省(約1578年-?,卡赫蒂的統治者是世襲的貝伊)[12]
- 拉茲斯坦省(約1574年-?)[13]
- 洛里省(約1584年-?)[14]
- 摩爾達維亞省(1595年,摩爾達維亞在其餘時間是一個獨立的自治地區)[15]
- 納希契凡省(約1603年)[16]
- 波季省(1579年-?)[17]
- 沙那省(1567年-1569)[18]
- 沙馬基省(約1583年)[19]
- 錫蓋特堡省(約1596年,後來成為卡尼札省)[20]
- 希爾凡省(1578年-1604年,委派一名塞達管治,而不是貝拉貝伊)[19]
- 大不里士省(1585年-1603年)[21]
- 提比里西省(1578年-1586年)[22]
- 瓦拉幾亞省(1595年,瓦拉幾亞在其餘時間是一個獨立的自治地區)[23]
- 葉里溫省(1583年-1604年,有時包括凡城)[24]
- 宰比德省(1567年-1569年)[25]
Remove ads
塞利姆一世及蘇萊曼一世在十七世紀的領土擴張導致了政區增加的需要。至十七世紀末,鄂圖曼帝國計有42個已知設有貝拉貝伊的省。下表顯示1609年鄂圖曼帝國行政區劃的狀況。
Remove ads


這些省份細分為桑賈克(旗),由桑賈克貝伊管治,並再細分為提馬爾(Timar,是由提馬爾貴族槍騎兵(Timarli Sipahi cavalry或timariot或tımar holder)管治的采邑,稅收低於2萬阿克切(Akçe)銀幣。)及扎米特(Zeamet,稅收2萬至10萬阿克切的提馬爾)、has(稅收10萬阿克切以上的提馬爾)或kadiluk(由法官Kadı治理)。一些桑賈克如耶路撒冷並非隸屬於於省。桑賈克的統治者是其轄下所有提馬爾貴族槍騎兵及掌有扎米特的騎兵的軍事司令。一些省份如埃及、巴格達、阿比西尼亞、哈沙並沒有細分為桑賈克及提馬爾。
1864年行政改革
隨著鄂圖曼帝國的衰落,其行政架構承受著強大的壓力。1861年後,在歐洲的施壓下,一位基督教穆塔薩勒夫(地區統治者)得以自治黎巴嫩山,為馬禮派基督教教徒建立了屬於他們的土地。1864年通過的一條法律訂立了標準的地區統治架構,帝國的省份改稱為維拉耶(Vilayet),由瓦利(Wāli)或樸特委派的官員統治,新成立的地區議會亦加入在架構裡,這是坦志麥特改革的一部分。維拉耶細分為桑賈克、梅達沙列法特(Mutasarrıfate)及附庸國如塞爾維亞、羅馬尼亞及黑山。

1885年坦志麥特行政改革後,鄂圖曼帝國在小亞細亞分為十五個維拉耶、一個自治桑賈克及一個梅達沙列法特。
每一個維拉耶細分為多個桑賈克。以下是1915年小亞細亞具體的行政區劃:
- 達達尼爾海峽的獨立維拉耶
- 斯屈達爾桑賈克
- 伊茲密爾維拉耶細分為馬尼薩、伊茲密爾、艾登、代尼茲利、曼特塞桑賈克
- 布爾薩維拉耶細分為巴勒克西爾、布爾薩、艾爾杜古爾、庫塔赫亞、阿菲永桑賈克
- 科尼亞維拉耶細分為布爾杜爾、哈米德阿巴德、安塔利亞、科尼亞及尼代
- 卡斯塔莫努維拉耶細分為伯魯、昌克勒、卡斯塔莫努及錫諾普桑賈克
- 安卡拉維拉耶細分為安卡拉、克爾謝伊爾、約茲加特、開塞利桑賈克
- 阿達納維拉耶細分為艾斯爾(梅爾辛)、阿達納、科贊、奧斯瑪尼耶桑賈克
- 錫瓦斯維拉耶細分為錫瓦斯、托卡特、阿馬西亞、塞賓卡拉赫薩爾桑賈克
- 特拉布宗維拉耶細分為薩姆松、特拉布宗、居米什哈內、拉茲斯坦桑賈克
- 埃爾祖魯姆維拉耶
- 比特利斯維拉耶細分為穆什、根茨、錫爾特桑賈克
- 凡城維拉耶細分為凡城、哈卡里
- 伊茲密特梅達沙列法特
- 伊斯坦堡
參考文獻
參見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