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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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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是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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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1954年憲法及地方組織法並未規定設置省級人大的常務機關。
1979年7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其中規定:「縣和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它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1]。1979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召開山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2]。
機構設置
- 辦公廳
- 研究室
- 信訪局
- 法制工作委員會
-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 農村工作委員會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
- 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
- 民族宗教僑務外聯工作委員會
- 預算工作委員會
- 事業單位
- 人民代表報社
-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信息中心
-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後勤服務中心
-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醫務室
歷屆組成人員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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