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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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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卜法(—1461年),《明史》、《明實錄》作思卜發,《滇史》作思卜[2],緬甸正史《琉璃宮史》作多博發[3]。孟養君主,前麓川君主、明朝麓川平緬宣慰使思任法之子。
生平
思氏家族在1441年王驥一征麓川時退往孟養,1449年,王驥三征麓川攻破孟養,思卜法與其兄思機法一起逃走[4]。1451年,思卜法和思機法被緬甸擒獲,緬甸將思機法扣押,又將思卜法放回孟養[5]。
1452年,思卜法遣使進貢,求管孟養地,明朝以孟養已許諾給緬甸為由拒絕[6]。但思氏占據孟養,緬甸也不能實際獲得[7]。1454年,緬甸準備發兵討伐思卜法,明代宗表示:「思卜發今復遠遁,是有悔過之意,不必窮討,以示至仁。」明朝雖不承認思卜法占據孟養的合法性,但也不同意緬甸攻打思氏。[8]
1456年,思卜法遣使進貢,並上奏:[9]
“ | 臣父思任發犯法時,臣猶幼小,及臣兄思機發犯法時,臣亦未有知識。臣今不敢如父兄所為,甚畏朝廷法度,謹備差發銀五百兩、象三隻、馬六匹、金銀壺台盞共六副、土綿四段、象牙四枝、孔雀尾四把、鱗蚺膽四牧,遣人入貢伏惟。 | ” |
——《明實錄·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五·景泰七年四月乙卯》 |
“ | 爾能改過自新,遣陶孟孟剛等以金銀器皿等物來貢,朝廷體天行道,於凡有過之人能改即宥。茲因所遣使回,特敕諭爾,今後務須永堅臣節,不許仍前懷蓄異心,妄生覬覦,自取不靖,庶爾及子子孫孫永享太平之福。如違罪在不原,爾其戒之慎之。 | ” |
——《明實錄·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五·景泰七年四月乙卯》 |
1459年,思卜法遣頭目刀板慶進貢[11]。約在1461年[註 1],思卜法去世,其子思洪法繼孟養君位[14]。
明朝接受思氏入貢,默許了思氏占據孟養的事實,但一直不授予合法名分,此後思氏入貢依然署孟養地名[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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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引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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