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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公民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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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公民團,台灣民間組織,前身為憲法133實踐聯盟,在2013年由馮光遠等人所發起成立,目的是實踐《中華民國憲法》第133條所明訂之「罷免權」[1][2]。2013年8月20日,拜會立法院,要求各黨立法委員針對「核四停建及公投」、「服貿協議」、「土地徵收」、「不依馬意,以民意為依歸」等四項訴求簽署承諾書,作為聯盟罷免案名單之參考。至截止日為止,民主進步黨以立法院黨團名義簽署,台灣團結聯盟立委許忠信以個人名義簽署;此外,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國正也以個人名義做出回應,但並未承諾簽署[3]。8月25日,聯盟正式以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作為第一個目標開始罷免行動,台聯與民進黨均表達支持立場[4][5][6][7]。在罷免吳育昇行動宣告失敗後,聯盟於2014年3月5日改組並更名為憲政公民團。
主要參與者
罷免吳育昇行動
根據2012年新北市第一選區(淡水、泰山、林口、石門、八里、三芝)立委有選舉權之人數約29萬,提出罷免第一階段連署人數須達2%,也就是5千8百人;第二階段的門檻則需13%,約3萬7千7百人。
11月4日,憲法133實踐聯盟宣告達成第一階段目標,將6000份「連署提議書」送往中央選舉委員會[8] 。經審查後當中1008份遭刪除,未說明詳細理由[9],「憲法133實踐聯盟」部份成員隨後立即補回1400多份提議書往中選會補件。中央選舉委員會於報導同日發佈了新聞稿說明理由[10]。 12月26日,中選會確認原提議人數6012人,不符合規定人數1008人。經補件1448人後,最後查對符合規定的提議人數合計6151人,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11]。
第二階段於2014年1月2日,憲法133實踐聯盟至中選會領表後正式開跑,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必須在30天內完成。2014年2月1日,在第二階段罷免需要的13%法定選舉人連署書門檻為35782份,但是因為截至法定期限仍相差1686份連署書的狀態下,罷免吳育昇失敗[12]。
在罷免失敗後,中選會曾發函至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要求查明憲法133實踐聯盟是否有「宣傳罷免之實」,若屬實將處予10萬到100萬罰鍰,引起聯盟志工黃國昌的不滿,質疑中選會是秋後算帳。[13]
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期間,網友發起了割闌尾計畫,吳育昇再次被列名在罷免名單中,並完成第一階段提議作業,但第二階段連署並未送件。
2014年7月23日,在罷免吳育昇行動中,第一階段罷免連署的提議人王小姐等三人,被士林地檢署以「偽造文書」罪名傳喚,台聯及割闌尾計畫團隊為此事開記者會聲援並批評吳育昇作法。[14][15]
2015年5月,罷免行動主要參與人馮光遠,宣佈代表時代力量在新北市第一選區參選立委,並表示:「如果我不能藉著『罷免』拉下一個惡質立委,那我就儘量用『選舉』讓這個人2016年進不了國會」[1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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