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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 (法國)

法國國會的上議院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参议院 (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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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法語:Sénat[seˈna])是法國兩院制議會中的上議院下議院國民議會。參議員是由約15萬名地方代表間接選舉的。一個地區的地方代表人數與該地區的人口數量有關,但不完全成正比,總的來說鄉村地區較城市地區的選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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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參議院盧森堡宮

參議員的任期為六年,在法國政治中他們是立法權構的一部分,但是他們的決定可以被國民議會否決。參議院對政府的監督權力有限:雖然參議院可以向政府提問和公開調查結果,但是形式上參議院沒有制裁政府的權力。

法國參議院目前的狀態是法蘭西第五共和國的憲法規定的。這部憲法最重要的更改在於加強總統和政府的權力,同時削弱國民議會的權力。法國政府擁有多種渠道來介入參議院的內部工作程序。因此在法國社會上始終有對參議院的批評,甚至有人質疑這樣一個虛弱的議會是否有必要。不過,一旦當總統辭職或去世,參議院議長將會代行職權直至新總統上任為止。

2001年憲法修正給予參議院更多的自主權,把參議員的任期從九年縮短到六年,參議員的最低年齡從35歲降低到30歲,每次改選三分之一改為一半。由於農村地區的選民占多數,因此從1959年參議院設立以來保守派始終維持多數。但在2011年9月25日舉行的法國參議院部分議員換屆選舉,一如此前法國媒體的大膽推測,由在野的左翼陣營獲得歷史性的勝利。從而首度打破了法國參議院自1958年第五共和國誕生以來都由右派把持絕大多數的局面。但到2014年參議院改選,右派重新取得多數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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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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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盧森堡公園的方向看法國參議院

法國參議院的院址位於巴黎第六區盧森堡宮,由共和國衛隊保護。宮前的盧森堡公園是一個巴黎很有名的公園。盧森堡宮、盧森堡公園和盧森堡博物館均是參議院的財產。

盧森堡宮於1615年至1620年建成,其風格是傳統的法國文藝復興式宮殿,但是也明顯受到佛羅倫斯皮蒂宮的影響。宮殿內部有一個小花園。宮殿裡的裝飾非常豪華,其圖書館內收藏了歐仁·德拉克羅瓦等人的畫。

這座宮殿是瑪麗·德·美第奇建的,但是她本人在裡面只住了幾年,此後她被黎塞留逼迫逃往荷蘭。路易十八在成為國王前曾在這裡住過,法國大革命時期的督政府在這裡辦公,拿破崙·波拿巴任執政的時候的府第也在這裡。此外在大革命期間它也被當作過監獄,丹敦曾經被關押在這裡。從拿破崙時期開始它被用作上院。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赫爾曼·戈林把它當作自己在巴黎的私人官邸[1]

組成

目前的參議院有348名參議員(sénateurs)。

2004年上任的參議院的組成如下:

2010年選舉的參議院組成將有所變化:

  • 326名參議員是由法國本土省份、科西嘉和法國海外省議會選出
  • 兩名來自新喀里多尼亞
  • 兩名來自法屬玻里尼西亞
  • 一名來自瓦利斯及富圖那群島
  • 兩名來自馬約特
  • 一名來自聖皮耶與密克隆群島
  • 12名代表海外法國人

選舉

參議員的選舉按照法國憲法第24條進行。各個省份的選舉團(collèges électoraux)召開選舉會議。選舉團中約5%的人是各級議員,其中包括眾議院議員、大區議院(Conseil régional)議員和省委員會Conseil général)議員。大多數選民(約95%)是由縣鎮議會任命的。每個縣鎮的選民數目由其居民數目決定,但是不與居民數目成正比。

人口稀少的地方代表相對來說比較多,人口密集的地方代表相對來說比較少。31%的選民代表16%的住在人數少於1000人的鎮公民,而占全國人口15%的住在人口超過十萬人的大城市的公民只有7%的選民。總的來說半數以上的選民僅代表三分之一的法國人。而且選民本身的選擇也不一樣:人口少於9000人的鎮通過鎮議會的多數來確定所有選民。人口高於9000人的鎮的選民則是按照各黨派在議會中占的比例選舉出來的。這個規定提高了小地方的多數派黨派的力量。而且選區的分化不及時,到2004年為止還在使用1976年劃分的選區,此後的行政區域改革一直沒有被顧及。

至2004年為止每三年選三分之一的參議員,因此參議員的任期僅部分交替。為此所有的省份被分為三組:A組由號碼為1至33的省組成,B組由號碼為34至66的省組成,C組由號碼為67以上的省組成。每次選舉時只有一個組參加。在同一選舉日內所有該組的參議員都被選舉。

從2004年9月開始參議院的選舉程序進行大規模改革:參議員的任期從九年減少到六年。每三年選舉一次的規則沒有改變,但是從2004年開始改為改選半數的議員。2004年選出的議員有些依然任九年,有些則已經只任六年了。到2011年為止議員數目分兩期逐步提高:2008年提高到341名,2011年提高到348名。從2008年開始選舉向後推一年來協調地區和縣鎮的選舉。2008年選出的議員全部任期六年,與市鎮議會相同。通過這些改革參議院能夠更有效地介入政治。除此之外這個改革根據各個省份人口數量的更改調整了議員數量。

在大多數省份里選舉團選舉時分兩輪,而且每個選民可以把他的選票分為幾不同分量的部分投給不同的候選人。每個省份最多可以選舉四名參議員。雖然黨派可以推薦候選人名榜,但是選民可以將他們的選票投給單一候選人。假如一名候選人在第一輪中獲得半數以上的選票的話那麼他就已經被選了。在第二輪中得票數量最多的人當選。在法國100個省份中人數最多的五個省份(諾爾省、巴黎、隆河河口省隆河省加萊海峽省)有五名參議員,他們是直接通過選舉團多數選票當選的。

由海外法國人選舉的12名參議員是由海外法國人會議(Assemblée des Français de l'étranger)選舉的。從1982年開始這個會議有172名成員,其中150名是由駐外國的外交機構推選的,22名是由外交部任命的。這12名參議員本身也是該會議的成員。

參議員

參議員任期六年,理論上他們可以無限次連任。候選人必須至少30歲(2004年前35歲)。一些高級官員如省長(préfet)、大區區長、省級法官、警察局局長、檢察官和政府任命的總檢察長(Inspecteurs généraux)不准參選參議員。

從1972年開始國有企業的經理以及主要為政府機關服務或者獲得政府補貼的私有企業的經理可以參選,但是必須在當選後一個月內卸職或者放棄他們的參議員身份。

參議員的選舉程序使得農村地區的政治家比較容易入選,他們往往還兼任地區性的職務。比如1993年90%的參議員兼任縣鎮職務。2008年時參議院議長同時也是弗日省省議院的議長和馬賽的副市長。

參議院的成員相對而言比較穩定。平均每三年最多更改其中的六分之一。由於參議員的任期比較長,因此政治潮流的變化在參議院裡很慢才體現得出來。往往參議員是已經長期從事政治(比如部長或者國民議會議員),最後以參議員結束他們的政治生涯。往往在上次國民議會或者歐洲議院選舉中落選的候選人會被選入參議院。1999年參議員的平均年齡為61歲,比國民議會高約1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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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和功能

參議院是法國立法機構的一部分,因此它最重要的任務在於立法和監督政府。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它主要是顧問作用,而且政府往往也會自行理解它的勸戒。因此參議院的權力大小常由其它政治機構中哪個黨派占多數決定。當國民議會中的多數黨派與執政黨不同時,參議院支持政府還是國民議會的影響相對更加重要,由此達到比較大的作用。假如政府執政黨也是國民議會中的多數黨派,且執政黨與參議院多數黨派不同時,參議院往往只能起一個批評和拖延的作用,而當兩院的多數黨派也都是執政黨時,參議院會有緩和的作用。

立法

根據憲法,參議院的權力和國民議會的權力並不完全相同。參議院可以提交新法律或者建議修改已有法律。要通過一部法律,參議院和國民議會理論上應當一致通過。假如兩院之間有意見分歧,國民議會能夠壓過參議院。除此之外參議院和國民議會可以由各自的60名持異議的議員提請憲法會議Conseil constitutionnel)來審查一部法律是否符合憲法。

1958年頒布的憲法大大地限制了國會的立法權力。它包含著一項非常明確規定的內容範圍。只有在這些範圍裡議會有立法權,其它方面全部是依據政府法令管理的。假如議會決定設立一條在這些範圍之外的法律,憲法會議必須阻止該法律的施行。議會擁有立法權的範圍包括:

  • 公共自由
  • 刑法
  • 稅務
  • 財務
  • 國防
  • 行政管理
  • 教育
  • 私人財產
  • 勞工
  • 社會保險的財務(從1996年開始)

實際上政府有許多機會可以介入立法過程,因此實際上由國會發起的立法幾乎從來沒有被通過過。比如假如該法案會導致公共收入降低或者公共支出提高的話,政府有權宣布一部法案無效。此外政府還可以加速立法過程。它可以將一部法案定義為急迫,這樣議會就沒有那麼多時間來討論這部法案了。同樣地政府也可以拖延立法過程。在特殊情況下政府也可以將一部法案的通過與否與信任投票聯繫到一起。在這種情況下眾議院必須在24小時內對政府進行信任投票(motion de censure),否則的話該法案自動生效。總統甚至還可將一部法案直接提交全民公投而繞過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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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國民議會的關係

在一部法案生效前兩個議院必須都批准。政府有權決定哪個議院首先審議該法案,不過在討論政府預算時參議院應晚於眾議院。

由於兩個議院必須都批准待通過的法案,而且待通過法案在兩院批准時必須字字相同,因此一般在立法過程中一部法案會在兩院之間多次穿梭(navettes),即一個議院討論修改了法案後提交給另一個議院,而這個議院又進行修改,重新提交給第一個議院。此外,就算兩院都批准了某一法案,法國總統依然有權將該法案全部或部分交回給兩院再次討論。

當兩院無法達成共識時,政府可以設立一個調解委員會(Commission Mixte Paritaire),這個委員會由七名參議員和七名國民議會議員組成。但是設立調解委員會並不是必須的,一個法案可不斷在兩院之間穿梭直至僵持。如果調解委員會也無法達成共識,在政府同意時國民議會的決定可以「壓倒」參議院。根據兩院的多數組成不同,國民議會優先權在實踐中在小於1%至約6%的情況下出現。因此,國民議會在實際上擁有更大的權力。例外情況是修改憲法或者國家機關方面的法律時,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必須都通過,即兩院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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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

政府和議會兩院均可以提交法案。但是參議院不能強迫國民議會討論它提交的法案,因此參議院在這方面的力量有限。從1959年至1995年法國制定的3522個法律中只有112個是由參議院提交的。然而議會兩院均可以更改另一院提交的法案,這樣至少部分補償了參議院在提交法案方面的弱勢。在1990年代後半葉參議院每年成功地提出了約2000個更改建議。

參議院最重要的審查法案的手段是提交一部法案給憲法會議檢查是否符合憲法。在法國,只有在法案還沒有正式公布的時候能夠進行這樣的檢查。從1974年憲法修正以來不僅參議院議長有這個權力,而且假如有60名參議員或者60名眾議員提出這個要求,那麼該法案就要被審查。這樣一來反對黨也有要求審查法案的能力,而且也非常經常地使用這個權力。

憲法修正

按照法國憲法,憲法修正有兩種方法:或通過全民公投,或通過參議院和國民議會(議會上下兩院)議員聯席會議(Le Congrès du Parlement français)。政府可以決定選擇哪個方法。至今為止除了一個例外(總統任期從七年降低到五年)所有的憲法修正都是通過兩院議員聯席會議達成的。此外參議院議長可以任命九名憲法法院(Conseil constitutionnel)中的三名。

與政府的關係

參議院有監督政府工作的義務,最主要的方式是討論政府工作報告。此外參議員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向政府提問,政府必須回答這些提問。從1995年的憲法修正開始每周至少有一個這樣的口頭提問,即每個參議員都可以強迫政府討論對它來說尷尬的問題。此外每年參議院就政府工作做出不同的報告。

參議院可以組織調查委員會,該委員會擁有廣泛的收集證據和公開審問的權力。但是它只能調查已經被司法機構調查過的事件,且其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六個月。

參議院不能像國民議會那樣解散政府。參議院只能對總理進行信任投票,但是其結果對總理只是象徵性的。總統只有在總理行為「與他的職務不相容」或者叛國的情況下才會將被議會反對的總理撤職。總統能夠解散國民議會,但是不能解散參議院。總統決定解散國民議會或者進入緊急狀態前,必須事先與參議院議長商量。

議員組織

議長

每次參議院被部分重選後(即每三年)議長也被重選。假如憲法會議確認法國總統因重病、辭職或者死亡無法繼續任職的話,參議院議長在新總統當選前代任總統。至今為止這個情況發生過兩次:1969年,夏爾·戴高樂辭職後,參議院議長阿蘭·波厄代任,1974年,喬治·讓·雷蒙·蓬皮杜逝世後,參議院議長阿蘭·波厄再次代任。

黨派

參議院的選舉程序優惠在地方比較強的黨派。因此從它成立以來保守派始終占明顯多數。與眾議院相比,社會黨的席位比例明顯少。小黨派如法國共產黨綠黨的席位數比在眾議院少數倍,民族陣線於2014年首次進入參議院。

在保守派當中,地方比較強的黨派在參議院比較強,而比較中央集權的黨派則在眾議院比較強,在參議院則屬於少數派,但地方保守派聯盟都是共同反對左派。

不過在參議院裡保守派的分裂比在眾議院嚴重。一些在眾議院中小的保守黨派在參議院裡長期起很大的作用。在參議院裡保守派聯盟也往往與在眾議院不同。在近年來中間派民主獨立聯盟和共和黨一起組成了右翼保守派聯盟。

在日常工作中參議員的自由度比眾議院大,尤其是在參議院裡有許多已經合作很久,而且沒有更長遠的生涯規範的議員了。各個黨派之間的關係比較好,互相之間的競爭不像在眾議院裡那麼強。

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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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堂

從1995年開始議院的會議期是從十月的第一個工作日到六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假如政府或者眾議院要求的話法國總統也可以在會議期外召開全議會特別會議。假如眾議院被解散,新的大選要進行,或者法國總統按照憲法第16條採取特別特權的話參議院自動特別召開。

議會的議程由各黨派的主席決定。按照憲法第48條政府有權把政府法案或者議程的其它內容向前調整。此外政府也可以提出議程修改或者要求一些此前沒有在委員會中被討論過的議程被刪除。從1995年的憲法修正以來參議院在一個月內至少有一天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安排其議程,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政府的干涉。另外從1995年開始每周至少有一個會議是政府回答議員的提問。

一開始參議員擁有很大的自由。演講時間往往是沒有限制的,一些參議員和委員會往往可以遠遠躍出他們的工作範圍,在討論時參議員有很多權益。但是在1980年代裡反對黨開始越來越多地使用這些權利來拖延和打亂政府計劃,因此政府才改變了會議規則。一般演講次數和長度有限,對法案修改的建議可以比較簡單和迅速地被駁回,議長也擁有比較多的權利來懲罰議員。

現況

在2004年9月26日參議院選舉中C組的省份參加選舉,也就是說號碼大於67的省份參加選舉。人民運動聯盟未能保持所有的席位,但是依然是明顯的最強黨,而且擁有超過50%的絕對多數。社會黨從中央黨派贏得席位。共產黨保持其席位。左派黨派首次能夠打破保守黨派的三分之二多數。

目前參議院裡有以下議會組織:右派的共和黨中間派的民主獨立聯盟,兩黨共組中間偏右聯盟。歐洲民主和社會黨由極端黨、左翼激進黨等左翼黨派組成。社會主義組是社會黨和綠黨的組織。法國共產黨與共和與公民運動組成一個左派聯盟。

由於參議院選舉人地方代表間選出在進行間接選舉,又因為鄉村地區較城市地區的選票多。所以選舉結果是與最近期的地方選舉相似,下議院的多數黨在同一年的上議院改選席位未必是多數黨,如2015年成立的共和前進!在2017年的同年選舉只拿下28席位。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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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890年的盧森堡宮。當時法國的上院也叫參議院,是法國歷史中權力最大的議會組織。

第五共和國的參議院遵循法國大革命時產生的兩院制,其目的在於減弱或者防止大革命開始時一院制國民議會導致的極端狀態。

1795年至1799年間「上院」叫「元老院」(Conseil des Anciens),在拿破崙執政和第一帝國(1799年至1815年)稱為「護法元老院」(Sénat Conservateur)主要負責違憲審查復辟時期(1814年至1830年)和奧爾良王朝時期(1830年至1848年)稱為「貴族院」(Chambre des pairs)。在第二共和國時期(1848年至1851年)沒有上院。第二帝國(1851年至1870年)上院為「參議院」(Sénat)。從第一帝國開始上院始終是保王黨力量的堡壘。在第二共和國時期因為當時保王黨支持資產階級主導的共和派,所以當時才會沒有上院。第三共和國時期(1875年至1940年)也有上院。當時的上院與下院在法律上和政治上權利基本平等。1879年共和派人士就在參議院獲得了多數,這樣一來任何企圖在法國恢復帝制的想法全部報銷了。第四共和國時(1946年至1958年)共和派人士打算徹底取消上院,但是在全民公投時沒有成功,由此出現了「共和國院」(Conseil de la République),在第五共和國又改稱參議院。

第五共和時期

夏爾·戴高樂親自設計了今天參議院的形勢,但是隨著時間,他對參議院越來越不滿意。雖然從設計出發,參議院就是由保守派控制的,但是內部分歧很大的參議院從保守派很早開始就對總統和執政的戴高樂派進行批評,保守派對戴高樂派的批評受到了左派反對黨的支持。但是憲法委員會支持總統,駁回試圖給參議院更多權力的法案。

1969年4月27日,戴高樂試圖依靠全民公投把參議院的實權完全取消掉,他建議大多數參議員是任命的,而不是間接選舉出來的,此外他還建議參議院喪失其大部分立法功能。這個全民公投的失敗導致戴高樂辭職。雖然此後參議院也不斷受批評,但是這是最後一次真的試圖取消它。

瓦勒里·季斯卡·德斯坦當選後參議院的角色正好反過來。總統和參議院由中間偏右陣營控制,但在國民議會需要與戴高樂派的保衛共和聯盟合作才維持多數,因此與。總統德斯坦1976年與希拉克決裂後,他企圖加強參議院的地位,他與參議院的通訊比與國民議會的好,而且不時向參議院徵求意見。而參議院也同樣報答總統。比如在歐洲議會選舉時它把總統駁回的一項關於選舉經費的法案拖延到歐洲議會選舉後討論,而此時該法案已經沒有意義了。

1981年弗朗索瓦·密特朗上台後,參議院面對一個社會黨總統和一個社會黨占多數的國民議會,參議院仍由中間偏右保守派和戴高樂派控制。總統和眾議院使用所有規則中允許的手段來減少參議院的功能。比如它們把許多法案定義為「緊急」,來給予參議院很少的時間來討論這些法案,從而限制參議院的工作效率。而保守派控制的參議院則儘量破壞立法過程。比如1984年一項關於私有學校的金費的法案中參議院盡所有力量來延長該法案的討論。原因是因為該法案不得人心,因此參議院希望假如這件事情討論的時間久了公共輿論本身就會迫使政府撤回該法案。

1986年後眾議院和政府黨派不斷更變。1986年首次出現左右共治:總統是社會黨人,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均由中間偏右保守派和戴高樂派控制。

1988年的社會黨米歇爾·羅卡爾政府是一個少數派政府,它試圖聯合參議院,任命了六名過去的參議員為部長。但是此後不久政府與參議院之間的矛盾就又加劇了。1993年保守派全面控制參議院及國民議會,1995年戴高樂派雅克·希拉克繼密特朗任法國總統。這樣一來在第五共和國歷史上首次政府和兩院的多數黨屬於同一黨派,行政和立法機關比較和睦工作。

1995年的憲法修正案給予參議員議員豁免權,議會期從六個月延長到九個月。此外參議院對自己議程的控制和對政府成員的提問權也擴大了。1997年第三次出現左右共治,總統及參議院由保守派控制,國民議會由左派控制,直至2002年。

隨著在2008年及2011年的地方選舉,執政人民運動聯盟在多次地方選舉中落敗,左派首度取得參議院的控制權。但在2014年人民運動聯盟在地方選舉中勝出,其後重新控制參議院。

腳註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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