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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察·A·波斯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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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察·艾倫·波斯納(Richard Allen Posner,1939年1月11日—),美國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前首席法官,芝加哥大學法學院高級講師(Senior Lecturer in Law),法律經濟學的創始人之一,被廣泛譽為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法學家之一。[1][2][3][4][5][6]根據《法學研究期刊》,波斯納是歷史上文章被引用量最高的法學學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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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理察·艾倫·波斯納(Richard Allen Posner)1939年1月11日出生於美國紐約的一個猶太家庭。1959年,他從耶魯大學畢業、主修英文文學,並獲得最優等榮譽畢業生(Summa cum laude)稱號。1962年,他從哈佛大學法學院以第一名(Valedictorian)身份畢業、獲得法學士學位(LLB),在哈佛上學期間任《哈佛法律評論》主編。
1962-1963年,第14任美國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主政美國最高法院期間(沃倫法院),波斯納曾擔任自由派大法官小威廉·布倫南的法律助手。[8] 1963-1968年間,他先後擔任美國華盛頓不同政府官員的助手,包括後來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瑟古德·馬歇爾(時任美國司法部官員)。[8]
1981年,美國總統隆納·雷根任命波斯納為美國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法官。1993-2000年間,任該巡迴法院的首席法官。
2017年9月1日,波斯納宣佈從第七巡迴區退休,次日生效。[9]

人物著作
波斯納的著作很多,是歷史上文章被引用量最高的法學學者,包括: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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