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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硤尾大火
1953年香港火災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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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硤尾大火於1953年12月25日聖誕節在香港新九龍石硤尾木屋區發生,這場大範圍的火災[1],受災面積達41英畝,相當於約23個足球場[2],近6萬名災民失去居所,這場大火促成香港公共房屋的誕生。

背景
1945年8月香港重光時香港人口僅有60萬人,但中國不久便發生國共內戰,大批中國大陸難民湧到當時是英國殖民地的英屬香港,香港在1950年代初增加至超過200萬人口[3]。因為人口在數年間增加逾三倍,香港住房又嚴重不足,很多難民無法負擔住宅樓宇的高昂租金,所以大部分難民需要用木頭、木板及鋅鐵片在山邊搭建木屋棲息,在市區邊緣形成雜亂無章的寮屋區,在當年的香港一度有近25%人口居於寮屋,在市區周邊的山坡寮屋林立,位於九龍北部的市郊山區便有多個難民聚居的寮屋村落。因為港府在1950年代初認為湧入香港的難民,只是暫時到香港逃避中國的戰亂和動亂,不會在香港落地生根,難民等到中國局勢緩和後便會離開香港,所以當時港府未有主動興建大量房屋安置難民。
因為寮屋區是由居民自行搭建木屋而形成,既沒有規劃,木屋之間的通道也十分狹窄,沒有自來水且缺乏消防設備,又因為取水不易,一旦發生火警,火勢不易受控。寮屋區人煙稠密,燒水及煮食主要靠燒柴或火水爐,但煮食的位置通常沒有間隔,又因早年的寮屋沒有市電供應,晚上主要靠蠟燭、油燈或火水燈照明,稍有不慎便容易燒著曬晾的衣服、被鋪或家居雜物。此外,有不少寮屋居民從事家庭式手工業的「山寨廠」維持生計[4],如人手針織、製作棉胎、手作五金或皮革製品等等[5],寮屋既是家庭的住所[6],也是謀生的工場[7],也因此部分寮屋會存放有手工業所需的物料及機器,當中不乏膠水及油料等易燃物品。
在這個年代寮屋區火警時有發生,例如在1951年11月21日的九龍城東頭村大火,1953年4月24日石硤尾窩仔村又發生寮屋火警,約有百間木屋被焚毀[8],故居民對火警多有心理準備。每年入冬後,因為天氣轉冷,居民多會煮熱水沐浴,又因秋冬季天氣較乾燥,火警也更易發生,另外每年的中秋至下年的春節及清明,由於期間會有較多祭祀祈福的活動,火災也較常於這幾個月發生。雖然火警當日是聖誕節,但是在1950年代香港的慶祝聖誕活動仍不算普及,寮屋區的居民收入及文化水平普遍較低,較少慶祝聖誕節,所以不會有聖誕節產生的歡愉氣氛而影響發生火警時進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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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火警在1953年12月25日聖誕節晚上發生[9],據後來警方調查,當晚9時30分左右,在白田村眾安道124號一間木屋2樓的單位內,有一名從事製鞋的男子,在製鞋時不慎翻倒火水燈在一桶製鞋用的膠水上,易燃的製鞋膠水被火水燈點燃,屋內三人嘗試把火弄熄但無效,警方在晚上9時39分收到999求救電話[2],當時燃燒的火舌已蔓延至天空。火勢在火警發生初時仍不是十分猛烈,僅波及在起火木屋旁邊的30多間房屋,鄰近的木屋會被波及也是寮屋區居民的意料之中,可是因為缺乏水源滅火,無法減緩火勢,再過不久,突然有一陣強烈及乾燥的北風吹過火場,火勢迅速擴大及向四周擴散,不足10分鐘,大火已波及數百戶木屋。晚上10時,火頭由白田村向東灣及正街蔓延,情況完全失控。
接獲火警報告後,消防處處長哥民(William James Gorman)認為事態嚴重,在晚上10時召集所有後備消防員前往災場協助灌救,又下令從香港島抽調2輛消防車,緊急由汽車渡輪運送到九龍,再開赴火場,26日凌晨1時40分再抽調多1輛[1]。在消防員趕到初時,由於仍然有大量居民從寮屋逃生,現場十分擠迫,先要疏散居民,未能立即到發生火災的位置滅火[2]。雖然當時有很多消防員抵達現場,但接駁水源及拖喉到火場滅火遭遇困難,火場的高溫令消防員難以靠近射水灌救,而且不斷有起火的木屋倒塌,進入火災範圍也有被困火場的危險,只能在火場的外圍阻止火勢向外蔓延。因為風向再三轉變,導致火屑四散,點燃更多木屋。到晚上11時10分,整個白田村已被焚毀,不論是木造或石造的房屋,都一律化為灰燼,火場四周一片頹垣敗瓦。由於火勢一度焚向深水埗大埔道,附近的嘉頓公司、樂都公寓和深水埗大飯店也需要戒備,準備隨時緊急撤離。火勢之後蔓延到山頂,為阻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到九龍仔的木屋區,造成更大災情,消防員在九龍仔的山上阻截火頭[1]。12月26日凌晨2時30分,火勢開始受到控制,凌晨4時左右漸告熄滅。到26日日出,整個白田村寮屋區只餘下一片瓦礫,所幸的是居民在大火發生後迅速逃生,才沒有造成太嚴重的人命傷亡。
時任香港總督葛量洪向英國政府報告,指這場石硤尾大火涉及多個木屋區,包括白田上村、白田下村、石硤尾村、窩仔上村、窩仔下村及大埔村,災場廣及41英畝,即相當於164,000平方公尺。大火歷時6個小時才受控,造成3死51傷,其中一名死者死於逃生人群的人踩人,燒毀木屋2,580房,約12,000多個家庭,合共58,203人成為失去居所的災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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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災民
大火之後,廣大的木屋區變為一片廢墟,近6萬名災民流離失所,大部分災民除了身上穿著的衣服及小量隨身物品外,其餘財物已被焚毀,連可供替換的衣服也沒有,由於無家可歸,超過2萬人在寒冬下需要露宿深水埗街頭,安置居民成為港英政府當務之急[11]。英國政府撥款20萬英鎊予港府賑災,港英政府成立「石硤尾六村大火救災委員會」統籌善後工作[2],向每名災民派發三件衣服,界限街陸軍球場(今旺角大球場)被用作賑災站,駐港英軍為災民提供飯菜,及後增設臨時浴室,災民在冬天可以有熱水洗澡[12]。
港英政府為盡快安置災民,在災場附近,先行興建兩層高的平房,並以當時的工務司包寧命名為「包寧平房」[13]。之後在火災原址,建成29幢樓高六至七層的H型徙置大廈,供災民入住,成為石硤尾徙置區(今石硤尾邨),其中的第9座至12座由聯合國撥款興建。自此之後,香港的房屋政策也出現根本性的改變,政府開始興建公共房屋,作為低下階層市民的基本福利;負責興建公共房屋的香港房屋委員會前身屋宇建設委員會,以及房屋署的前身之一徙置事務處,都隨即相繼成立[14]。
籌款賑災
港府及社會慈善團體在火警後,向災民派發食物及衣服等物資,慈善組織也募得善款,香港總督葛量洪夫婦、何東爵士、胡文虎等人紛紛捐助,傳媒報館也發起籌款活動救助災民[9],之後陸續有組織參與救濟活動[15]。
當時正值1953年12月中至1954年1月中舉行的年度工展會,多家參展廠商在石硤尾火災後舉辦義賣籌款,包括淘化大同、利華民恤衫廠、百吉麵、靈芝藥行、白花油及唯一熱水瓶等參展商,把在工展會賣出產品的收益捐出賑災[16]。
1954年1月17日,太極拳手吳公儀與白鶴拳手陳克夫在澳門新花園泳池比武[17],兩回合後裁判何賢宣判「不勝、不和、不負」,籌得27萬港元善款[18][19]。
相關條目
參見
- 《從深水步到深水埗》,深水埗區公民教育委員會,1998年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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