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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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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文學(英語:American literatureLiterature of the United States)是指在美利堅合眾國以及其前身英國殖民地中創作或產生的文學。美國的文學傳統是英語文學更廣泛傳統的一部分,但也包括以北美語言中非英語寫成的文學作品。[1]

美國獨立戰爭時期(1775年至1783年)以班傑明·富蘭克林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湯瑪斯·潘恩湯瑪斯·傑佛遜的政治著作而著稱。早期小說作品包括威廉·希爾·布朗於1791年出版的《同情的力量》。作家兼評論家約翰·尼爾在19世紀早中期通過批評如華盛頓·歐文等模仿英國作家的前輩,並影響了如埃德加·愛倫·坡這樣的作家(後者將美國詩歌和短篇小說引向新的方向),推動了美國文學和文化的獨立發展。[2] 拉爾夫·瓦爾多·愛默生開創了有深遠影響的超驗主義運動;《瓦爾登湖》作者亨利·大衛·梭羅便受此運動影響。圍繞廢奴主義的社會衝突激發了如哈麗雅特·比徹·斯托等作家,以及撰寫奴隸敘事的作家(如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創作。納撒尼爾·霍桑的《紅字》(1850年)和赫爾曼·梅爾維爾的《白鯨》(1851年)皆揭示了美國歷史的陰暗面。19世紀的重要美國詩人包括華特·惠特曼、梅爾維爾與艾蜜莉·狄金森馬克·吐溫是首位出生於美國西部的重要作家。亨利·詹姆士憑藉《貴婦畫像》(1881年)等小說獲得國際聲譽。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現代主義文學拒絕了19世紀的文體與價值觀。F·史考特·菲茨傑拉德描繪了1920年代的輕狂氣氛,而約翰·多斯·帕索斯厄尼斯特·海明威(以《太陽照常升起》《永別了,武器》成名)和威廉·福克納則採用了實驗性敘事風格。美國現代主義詩人流派廣泛多樣,包括華萊士·史蒂文斯T·S·艾略特羅伯特·弗羅斯特埃茲拉·龐德E·E·卡明斯大蕭條時期的作家有約翰·斯坦貝克,其代表作包括《憤怒的葡萄》(1939年)和《人鼠之間》(1937年)。美國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催生了如諾曼·梅勒的《裸者與死者》(1948年)、約瑟夫·海勒的《第22條軍規》(1961年)和科特·馮內古特的《第五號屠宰場》(1969年)等作品。該時期的重要劇作家包括尤金·奧尼爾,他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20世紀中期,美國戲劇由田納西·威廉斯阿瑟·米勒主導發展。音樂劇也在這一時期尤為重要。

進入20世紀末與21世紀初,移民、族裔和LGBT作家,以及用非英語創作的文學作品,獲得了更多大眾與學界的認可。[3] 在這一領域的先驅包括:LGBT作家麥可·康寧漢亞裔美國作家湯亭亭王俊奧,以及非裔美國作家拉爾夫·埃里森詹姆士·鮑德溫托妮·莫里森。2016年,民謠搖滾歌手鮑勃·迪倫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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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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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史密斯船長1608年所著的《關於維吉尼亞發生的真實事件和事故的記述》可被視為美國首部文學作品。

十三殖民地長期被視為早期美國文學的中心。然而,北美的歐洲人殖民定居點早在此之前就已在其他地區建立。[4]賓夕法尼亞印刷的第一本書是德語作品,也是美國獨立戰爭前在殖民地印刷的最大部頭圖書。[4] 在如今屬於美國的領土上,西班牙語法語擁有最為強大的殖民文學傳統。此外,北美大陸上多種美洲原住民部族之間也存在豐富的口述文學傳統。

然而,隨著英國人在北美開始殖民,英語在大陸上取得立足點,並隨著英國政治影響力的擴大與不列顛群島移民的持續而傳播開來。這一過程包括1664年英國占領荷蘭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將其更名為紐約,並將行政語言由荷蘭語改為英語。[5]

1696至1700年間,美洲殖民地主要印刷所總共僅發行約250種出版物。相比當時倫敦的印刷產出,這一數量相當有限。但倫敦的出版商亦曾出版新英格蘭作家的作品,因此美國文學的整體產量實際上大於北美本地的出版量。值得注意的是,美洲殖民地的印刷業發展時間早於英格蘭本土大多數地區。當時英格蘭實施嚴格的法律,僅允許在倫敦、約克、牛津與劍橋這四個受政府監管的城市進行印刷活動。由於這一限制,北美殖民地實際上比英格蘭地方社會更早進入「現代世界」。[4]

當時的部分美國文學作品包括面向歐洲與殖民地讀者推介新大陸好處的小冊子與記述。約翰·史密斯船長可被視為首位美國作家,其作品包括1608年出版的《關於維吉尼亞發生的真實事件和事故的記述》與1624年的《維吉尼亞、新英格蘭與夏日群島通史》。其他此類作家包括丹尼爾·丹頓湯瑪斯·阿什威廉·佩恩喬治·珀西威廉·斯特雷奇丹尼爾·考克斯、加布里埃爾·湯瑪斯與約翰·勞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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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散文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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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美國農夫的信件》是美國文學正典中最早的一部作品,對後世有深遠影響。

促使移民定居美洲的宗教爭論,是早期美國文學的重要主題。約翰·溫斯羅普的《新英格蘭史》是一部關於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宗教基礎的日記。愛德華·溫斯洛也記錄了《五月花號》抵達後的最初幾年。《基督徒仁愛模型》是麻薩諸塞首任總督約翰·溫斯羅普於1630年在旗艦阿貝拉號上傳講的布道文,描繪了他與清教徒理想的「清教烏托邦」。其他宗教作家包括英克里斯·馬瑟威廉·布拉德福德,後者所著日記後以《普利茅斯開拓史(1620–47)》出版。羅傑·威廉斯內森奈爾·沃德更為激烈地主張政教分離;湯瑪斯·莫頓則無意教會事務,他的《新英格蘭迦南》諷刺清教徒並稱當地美洲原住民比他們更具美德。[6]

其他後期作品則描述與印第安人的衝突與互動,如丹尼爾·古金亞歷山大·惠特克約翰·梅森班傑明·丘奇丹尼爾·J·譚的作品。約翰·艾略特在1663年將《聖經》翻譯為阿爾岡昆語版本(Mamusse Wunneetupanatamwe Up-Biblum God)[7],這是西半球第一部完整出版的《聖經》;史蒂芬·戴伊在殖民地的第一台印刷機上印製了1000冊。[8]

新英格蘭第二代殖民者中,科頓·馬瑟是傑出的神學家與歷史學家,他以宗教視角書寫殖民地歷史,並將清教領袖比作基督信仰的英雄人物。他的代表作包括《美洲基督偉業》(Magnalia Christi Americana, 1702)、《隱形世界的奇蹟》與《美國聖經註解集》。[9]

強納生·愛德華茲喬治·懷特菲爾德是18世紀初宗教復興運動「第一次大覺醒」的代表人物,強調加爾文主義思想。其他清教徒作家包括湯瑪斯·胡克湯瑪斯·謝潑德約翰·懷斯山繆·威拉德。相對寬鬆的作家如山繆·休厄爾(以日記記錄17世紀晚期的日常生活)[6],以及莎拉·肯布爾·奈特(也以其日記聞名)。[10]

除了新英格蘭,殖民地的南部也出現了文學發展。威廉·伯德二世是南方種植園主,其日記與《分界線歷史》(1728年)記述了維吉尼亞與北卡羅來納間的沼澤勘測,同時評論印第安人與白人殖民者的文化差異。[6] 在類似著作《穿越南北卡、喬治亞、東西佛羅里達之旅》中,威廉·巴特拉姆描繪了南部風景與部族生活,該書在歐洲廣為流傳,被譯為德語、法語與荷蘭語。[6]

隨著殖民地邁向獨立,法國移民赫克托·聖約翰·克雷沃克爾的《一個美國農夫的信件》(1782年)成為關於美國文化與身份的關鍵文獻,提出「什麼是美國人」這一問題。他一方面讚美新社會中的機會與和平,另一方面也指出農人生活必須在城市壓迫與邊疆無序之間掙扎求存。[6]

這一時期亦見非裔美國文學的起始,包括詩人菲莉斯·惠特利奧勞達·艾奎亞諾的奴隸敘述《奧勞達·艾奎亞諾生平趣聞》(1789年)。同時,美洲原住民文學也開始發展,如薩姆森·奧克姆出版的布道文《摩西·保羅行刑布道》與讚美詩集《聖歌與靈歌集》,後者被稱為「首部印第安暢銷書」。[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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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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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傑明·富蘭克林自傳》(1793年)

革命時期也產生了大量政治作品,包括殖民者山繆·亞當斯小喬賽亞·昆西約翰·迪金森約瑟夫·加洛韋(王黨派)。兩位關鍵人物是班傑明·富蘭克林湯瑪斯·潘恩。富蘭克林的《窮理查年鑑》與《班傑明·富蘭克林自傳》因其機智與對美國認同形成的影響而被推崇。潘恩的小冊子《常識》與《美國危機》系列被認為在政治語調上影響深遠。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詩歌與歌曲(如《內森·黑爾》)廣為流行。主要諷刺作家包括約翰·特朗布爾法蘭西斯·霍普金森菲利普·弗雷諾也創作了關於戰爭的詩篇。

18世紀的文學由早期溫斯羅普與布拉德福德的清教主義逐漸轉向啟蒙時代的理性觀念。過去認為自然現象是上帝訊號的觀念,已無法滿足逐漸人本主義的文化氛圍。許多知識分子相信人類理性可以透過物理法則理解宇宙,例如艾薩克·牛頓的理論。科頓·馬瑟便是其中之一。北美第一本宣揚牛頓與自然神學的著作是馬瑟1721年的《基督教哲學家》。18世紀的科學、經濟、社會與哲學變革(即「美國啟蒙運動」)動搖了神職人員與經典的權威,為民主原則開闢了道路。人口增長也帶來了宗教與政治觀點的多樣性,反映在當時文學中。1670年殖民地總人口約11.1萬,30年後超過25萬,1760年已達160萬。[4] 社區增長與社交生活推動人們更加關注個人成長與集體經驗,在富蘭克林《自傳》的流行中可見一斑。

甚至早於富蘭克林,卡德瓦勒德·科爾登(1689–1776)於1727年出版《五個印第安部族史》,是關於易洛魁聯盟最早的文獻之一。[12] 他還撰寫植物學書籍,獲得林奈注意,並與富蘭克林保持長期通信。[13][14]

獨立前後

政治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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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宣言》原始印刷版本的開頭,由傑佛遜監督印製於1776年7月4日。[15]

在戰後時期,湯瑪斯·傑佛遜通過起草《美國獨立宣言》、對《美國憲法》的影響、其自傳、著作《維吉尼亞筆記》(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以及大量書信,確立了他在美國文學中的地位。亞歷山大·漢密爾頓詹姆士·麥迪遜約翰·傑伊撰寫的《聯邦黨人文集》為美國政府體制與共和價值提供了重要的歷史論述。費雪·阿姆斯小詹姆士·奧蒂斯派翠克·亨利也因其政治著作與演說而受到重視。

早期美國文學在現有文學體裁中努力尋找自身獨特聲音,這種傾向也體現在小說領域。歐洲風格常被模仿,但批評家通常認為這些仿作質量較低。

第一部美國小說

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第一批美國小說出版。這些小說篇幅過長,不適合公眾現場朗讀。出版商冒險出版這些作品,希望它們能持續暢銷並多次重印。由於當時男女識字率不斷提高,這一策略最終獲得成功。美國最早的小說包括湯瑪斯·阿特伍德·迪格斯1775年在倫敦出版的《阿隆索歷險記》(Adventures of Alonso),以及威廉·希爾·布朗1789年出版的《同情的力量》。布朗的小說講述了一對不知彼此為兄妹而相戀的男女的悲劇愛情故事。

在接下來的十年裡,幾位重要女性作家也出版了小說。蘇珊娜·羅森最知名的小說是1791年在倫敦出版的《夏洛特:一個真實的故事》(Charlotte: A Tale of Truth)。[16]該書於1794年在費城以《夏洛特·坦普爾》為名重新出版。該書是一則第三人稱敘述的誘姦故事,勸誡讀者不要聽信愛情之聲,應學會抵抗誘惑。她還創作了九部小說、六部戲劇、兩本詩集、六部教科書以及無數歌曲。[16] 《夏洛特·坦普爾》在一個半世紀內售出超過150萬冊,是19世紀最暢銷作品,直到《湯姆叔叔的小屋》問世。儘管羅森在當時極為流行,並常被視為美國早期小說發展史上的重要人物,《夏洛特·坦普爾》仍常因其情感主義傾向而受到批評。

漢娜·韋伯斯特·福斯特於1797年出版了小說《風流女子,或伊麗莎·沃頓的故事》(The Coquette: Or, the History of Eliza Wharton),極為暢銷。[17]該書以福斯特視角敘述,改編自伊麗莎·惠特曼的真實生活:一位女子被誘惑並被拋棄。她是位「風流女子」,周旋於一位提供安穩家庭生活的牧師與一位知名花花公子之間,最終在兩人均另娶後孑然一身。她屈從於那位花花公子的誘惑,在一家旅館誕下死胎私生子。《風流女子》因揭示當時社會對女性身份認同的矛盾而獲贊,[18]但也被批評為削弱了對女性從屬地位的抗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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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歐文與其文友在陽光莊園

《風流女子》與《夏洛特·坦普爾》都涉及女性在新民主制度下追求平等生活權利。這些作品屬於「感傷小說」流派,特徵是過度表現情感、呼喚理性對抗激情的誤導,並強調人性的基本善良。感傷主義常被視為對加爾文主義「人性墮落」觀念的反動。[20] 儘管許多小說很受歡迎,當時的出版經濟結構並不支持作家靠寫作為生。[21]

查爾斯·布羅克登·布朗是最早其作品至今仍被閱讀的美國小說家。他於1798年出版了《威蘭》,1799年出版了《奧蒙德》、《埃德加·杭特利》與《亞瑟·默文》。這些小說屬於哥特小說流派。

第一位能夠靠出版收入維持生計的美國作家是華盛頓·歐文。他1809年完成首部重要作品《《從世界之初至荷蘭王朝末期的紐約史》》。[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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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

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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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流派

文學奠基

1837年,年輕的作家納撒尼爾·霍桑(1804-1864)將他的一些短篇小說集結成冊出版,名為《重講一遍的故事》。這是一部包含了豐富的象徵主義神秘主義元素的作品。後來,霍桑又開始寫作長篇的傳奇小說、類寓言小說,他的本土小說《新英格蘭》以人類的內疚、榮耀和情感上的壓抑為主題。霍桑的代表作是《紅字》,講述一個因通姦行為而被驅逐出社區的女人的故事。

霍桑的小說創作對他的朋友,作家赫爾曼·梅爾維爾(1819-1891)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赫爾曼·梅爾維爾以自己早期的水手經歷為藍本創作了許多富有異國情調的小說。在霍桑的影響下,梅爾維爾的小說中也融入了很多哲學上的思索。在其代表作《白鯨記》中,作家通過對一場驚心動魄的捕鯨歷程的描述,表達了對人類痴迷狀態、人性中罪惡成分以及人類如何戰勝這些天性的思索。在他的另一部短篇傑作《比利·巴德》中,梅爾維爾則戲劇性的描寫了戰爭時期一艘船上人們責任和同情心的主題。梅爾維爾的那些涵義深遠的傑作銷量少得可憐,而梅爾維爾本人在有生之年也沒有獲得應有的聲譽。直到20世紀初期他的作品才重新被人發掘並被給予公正的評價。

19世紀上半葉在小說詩歌創作領域取得顯著成就的作家是艾德加·愛倫·坡(1809-1849),他於1835年開始短篇小說的創作,其作品包括《紅死病》、《陷坑與鐘擺》、《頹敗之屋》和《莫爾格街兇殺案》。他的創作觸及了前人很少涉及的心理學領域,並且將神秘、幻想等元素融入小說創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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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主義

1836年,曾經做過聯邦政府部長的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1803-1882)出版了一部散文作品《自然》,主張人類可以通過學習和研究自然世界來代替篤信宗教或試圖達到某種玄妙的精神境界。他的思想不僅僅影響了那個時代的作家,以致於形成了一股「先驗論」的文學思潮,而且還通過他本人大量的演說而影響了公眾。

愛默生外,最具天賦的先驗論思想家是亨利·大衛·梭羅(1817-1862),他是一位堅定的新教徒。梭羅曾獨自一人在一片密林環繞的湖畔小木屋中獨居了兩年,並完成了《瓦爾登湖》。那是一本論文集,主要思想是反對無所不在的、組織嚴密的社會對人性的束縛。梭羅激進的思想對後世美國小說中人物的個人主義特性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現實主義

馬克·吐溫(原名為山繆·克萊門斯,1835-1910)是美國第一位生於美國邊境密蘇里州而非東海岸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包括論文集《密西西比河上》以及小說《頑童流浪記》。馬克·吐溫的風格受新聞學影響很大,儘管根植於美國本土,語言質樸,卻也具備很多發人深省的幽默元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美國的文學創作語言。他筆下的人物的言談往往非常生活化,十足的「美國味」,並且使用方言、新生詞彙和地方口音。

亨利·詹姆士(1843-1916)的作品關注所謂的新舊世界(指歐洲美國)的差異。儘管他出生於紐約,卻在英國度過了一生的大部分光陰。他的很多小說都關注那些旅居歐洲的美國人。詹姆士的作品往往使用結構複雜、風格高雅的語彙,注重描寫情感上的細微變化,這使得他的作品顯得晦澀難懂。相對而言,他有兩部作品比較容易讀懂,分別是《黛茜·米勒》和《碧盧冤孽》。前者描寫一個迷人的美國女子在歐洲的生活,後者則是一個靈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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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詩

19世紀美國兩位最偉大的詩人彼此的性情和風格都截然不同。華特·惠特曼(1819-1892)曾經做過工人、旅行家,而且在南北戰爭中志願做過護士。他是一位詩歌的革新者。他在篇幅浩大的詩集《草葉集》以無拘無束的詩體和長短不一的詩句來象徵美國無所不在的民主精神。詩人將自己生命的歷程和美國一代人的生命歷程視為一體,努力使自己不要變成一個粗魯的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例如,在《草葉集》中收錄的重要作品《我自己的歌》裡,惠特曼如此寫道:「這就是那些不同年齡、不同處所的人們的思想/ 我對他們並不陌生」。

惠特曼也是一位關注人的實質而非精神的詩人。英國小說家D·H·勞倫斯在研究美國經典文學的時候,曾經如此評價惠特曼:「他是第一位向『人類的靈魂高於肉體』的陳詞濫調開炮的人」。

和惠特曼不同,艾蜜莉·迪更生(1830-1886)是一位獨居在麻薩諸塞小鎮的上流社會的未婚女子。她的詩作充滿靈性和智慧,結構精巧,深入心靈。她的作品和當時的美國社會格格不入,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得以出版。

艾蜜莉·迪更生的很多詩作都以死亡為主題,並帶有揶揄的意味。她的一首詩這樣開頭:「由於我無法逃避死亡/ 死亡卻對我望而卻步了」。她的另外一首詩作則戲謔自己一樣的女子在男權社會中的地位,她這樣寫道:「我是一個不存在的人/ 你呢?/你也是個不存在的人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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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品

在流浪小說(picaresque)方面,休·亨利·布拉肯里奇於1792–1815年發表《現代騎士》(Modern Chivalry);塔比莎·吉爾曼·坦尼於1801年創作了《女性堂吉訶德》(Female Quixotism);賀雅爾·泰勒於1797年出版了《阿爾及利俘虜》(The Algerine Captive)。[20]

其他值得注意的作家包括:威廉·吉爾摩·西姆斯,其作品包括1833年的《馬丁·法伯》,1834年的《蓋伊·里弗斯》與1835年的《亞馬斯族人》;莉迪亞·瑪麗亞·柴爾德於1824年寫下《霍博莫克》,1825年出版《叛亂者》;約翰·尼爾的作品包括《冷靜點》(1817年)、《洛根》(1822年)、《七六年》(1823年)、《倫道夫》(1823年)、《錯誤錄》(1823年)、《強納生兄弟》(1825年)以及首部以塞勒姆女巫審判為題材的小說《雷切爾·戴爾》(1828年)[23]凱薩琳·瑪麗亞·塞奇威克的作品包括《新英格蘭故事》(1822年)、《紅木》(1824年)、《霍普·萊斯利》(1827年)、《林伍德家族》(1835年);詹姆士·柯克·波爾丁寫有《西部之獅》(1830年)、《荷蘭人壁爐旁》(1831年)與《向西進發!》(1832年);穆斯林奴隸奧馬爾·伊賓·賽義德於1831年在阿拉伯語中寫下自傳,是早期非裔美國文學的代表之一。 羅伯特·蒙哥馬利·伯德的作品有《卡拉瓦爾》(1834年)與《林中之尼克》(1837年);詹姆士·費尼莫爾·庫珀則以1826年的《最後的莫希干人》最為人知。[20] 喬治·塔克於1824年創作了首部以維吉尼亞殖民生活為題的小說《謝南多厄谷》,並在1827年出版早期科幻小說之一:《登月之旅》。

20世紀

鍍金時代

在20世紀初期,美國的小說家們將觀察的觸角深入更加廣泛的社會領域,同時關注上流社會和社會底層人們的生活。伊迪絲·華頓(1862年-1937年)的小說反映上流社會的生活,而她本人就生於美國東海岸富裕的地區。她的傑作之一《純真年代》描寫了一個男人徘徊於兩個風格截然不同的女人之間,卻最終選擇了那個傳統的、被上流社會所能接受的女人的故事。和她同時代的史蒂芬·克萊恩(1871-1900)最著名的作品是關於南北戰爭的小說《紅色英勇勳章》。克萊恩在他的《街頭女郎梅季》中描寫紐約妓女的生活。狄奧多·德萊賽(1871-1945)在他的小說《嘉麗妹妹》中講述了一個鄉村少女來到大都市芝加哥,並成為一個有錢人姘婦的故事。

作家們在文學風格和形式做出了許多可貴的嘗試,並終於導致創作主題徹底的從傳統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彼時正流亡法國巴黎的作家格特魯德·斯泰因(1874-1946)出版小說《三個人生》。這是一部具有實驗性質的創作,其中融入了作家所熟悉的立體主義爵士樂以及其他現代藝術思潮等元素。

20世紀20年代美國戲劇也得到了極大的發展。美國第一位偉大的劇作家是尤金·奧尼爾(1888-1953),他於1936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奧尼爾的劇作在古典神話、聖經以及現代心理學等領域取材,直白的描寫性和家庭爭端問題,但他最大的成就還是在於人們對自己身份認同問題的探索。他最傑出的作品之一《長夜漫漫路迢迢》是一部規模很小,主題卻很深刻的悲劇,以作家自己的家庭生活為藍本。

這個時代的另一位美國本土的劇作家是田納西·威廉斯(1911-1983)。他來自美國南部,熱衷於以自己的家鄉為故事的背景。他的劇作通常十分詩化且煽情,經常以一個情感細膩的女子被困於一個蠻荒的環境為主題。他的一些劇作還被改編成了電影,包括《欲望號街車》和《朱門巧婦》。

大蕭條和迷惘的一代

詩人艾茲拉·龐德(1885-1972)生於愛達荷州,卻在歐洲度過了一生的大部分光陰。他的作品體系複雜,晦澀難懂,經常在文學中融入其他藝術樣式的元素,並在東西方文學中廣泛汲取養分。他對許多詩人都產生了影響,最著名的就是英裔美籍作家,托馬斯·斯特爾那斯·艾略特(1888年-1965年)。艾略特的詩作以玄奧著稱,融入了許多象徵性的元素。在其代表作《荒原》中,詩人通過描寫一系列支離破碎、氣氛可怖的圖景,表現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充滿敵視和偏見的社會。艾略特的詩歌和龐德的詩歌一樣晦澀難懂。《荒原》的一些版本甚至需要詩人自己作大量的腳註,才能讓讀者大致讀懂。艾略特於1948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美國的作家們也喜愛選擇戰後世界的覺醒與幻滅作為題材。費滋傑羅(1896-1940)的小說創作生動的描述了20年代美國社會躁動不安卻又無比沉悶的氛圍。費滋傑羅最熱衷於表現美國年輕人在一次次的失敗和沮喪中融入社會的過程,代表作品是《大亨小傳》(喬志高譯)。

厄尼斯特·海明威(1899-1961)曾在一戰期間從事過救護車司機的角色,親眼目睹了死亡和暴力的慘烈。戰場上慘絕人寰的屠殺行徑使得他痛恨抽象、空洞的文學語言,認為這樣的語言只能粉飾太平,誤導讀者。於是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大量刪除可有可無的語彙,語言洗鍊簡潔,直接切入主題。他賦予自己的作品以道德約束,並頌揚那些在重壓之下的勇敢者。他小說中的主角通常是強壯、沉默卻不懂得取悅女人的男人。《太陽照樣升起》和《永別了,武器》是海明威最出色的作品。1954年,海明威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約翰·史坦貝克(1902-1968)出生於加利福尼亞州,他的很多小說便以故鄉作為背景。史坦貝克的小說風格簡練,能夠引發人們的思考。這為他的作品贏得了廣大的讀者,卻無法討得文學評論家的歡心。史坦貝克經常描寫貧窮的工人階層的生活,以及他們如何反抗自己的命運的過程,被認為是那個時代最具社會意識的作家。他的代表作是《憤怒的葡萄》,講述了貧窮的裘德一家從俄克拉荷馬州千里迢迢的遷徙至加利福尼亞,尋求幸福生活的故事。他的其他作品還包括《煎餅坪》、《人鼠之間》、《罐頭廠街》以及《伊甸園東》。於1962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南方的聲音

海明威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前五年,已有一位美國作家獲得這一殊榮,那就是威廉·福克納(1897-1962)。福克納以密西西比河畔一個名為「約克納帕塔瓦」的虛構的地方為背景創作了一系列作品。他以看似未經修飾的人物的思維軌跡為線索來敘事,以此來揭示人物最真實的內心世界。這一技巧在文學史上被稱為「意識流」。作家還經常打亂時間順序來敘事,用以揭示過去和現實之間的聯繫。他最優秀的作品包括《喧譁與騷動》、《押沙龍,押沙龍!》、《去吧,摩西》等。

福克納是美國南部文學崛起的一個代表人物。南部文學的代表作家還包括楚門·柯波帝(1924-1984)和弗蘭納里·奧康納(1925-1964)。儘管柯波帝的創作領域包括長短篇小說以及散文,他最傑出的作品卻是紀實文學冷血》。這部作品記錄的是一宗真實的連環殺人案,體現了一位小說家高超的心理分析技巧和優美的文風的絕佳結合。其他擅長寫紀實文學的作家還包括諾曼·梅勒(1923-)和湯姆·沃爾夫(1931-)。前者在《五角大樓》一文中描寫了一場反戰大遊行,而後者的《太空先鋒》則真實的記錄了美國太空人的生活。湯姆·沃爾夫是美國新新聞主義的代表人物。

弗蘭納里·奧康納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因此她能夠以旁觀者的冷峻目光觀察她的家鄉——新教傳統根深蒂固的美國南部社會。她筆下的人物多半是正統的新教徒,同時迷戀上帝魔鬼。她以其悲喜劇風格的短篇小說而著稱。

戰後文學和垮掉的一代

50年代,美國的西海岸出現了一群被稱為「垮掉的一代」的作家和藝術家。這些人熱衷於爵士樂,認為戰後的社會已經疲憊不堪,主張人們應該在毒品酒精和東方的神話傳說中尋求更多新鮮的體驗。作家威廉.巴勒斯 William S. Burroughs(1914~1997)的作品《裸體午餐》充分描繪反資本主義及奠定同志文學的基礎與開端。詩人艾倫·金斯堡(1926年-1997年)在其作品Howl《嚎叫》中奠定了這一流派反抗社會和追求視覺迷幻的風格。這部作品以惠特曼風格的句式開頭:「我親眼看到我們這一代最美好的心靈被瘋狂所毀滅……」。傑克·克魯亞克(1922年-1969年)在他插話式風格的小說《在路上》中為「垮掉的一代」縱情享樂的生活方式大唱讚歌。

後現代主義文學

以下一些作家的作品可以勾畫出美國後現代主義文學的大致輪廓:湯瑪斯·品欽威廉·加迪斯羅伯特·庫維爾威廉·H·加斯約翰·巴斯雷蒙德·費德曼唐·德里羅。這些作家共同的特點在於:主張每個具體的「文化結構」都應該服從一個範圍更龐大的敘事結構,因此沒有任何一種結構是完美的;理想的敘事結構是人們所無法預知的;知識具有無法改變的不確定性。所有這些思想導致「類型之類型」理論的誕生,以及《芬尼根的守靈夜》式的結構迷陣。

由於後現代主義文學的理論仍在建構之中,目前學術界還無法為這一流派的作家和作品下一個客觀的評述和結論。人文主義解構主義,整合與分裂,單一和多元,究竟孰優孰劣,目前尚無法判斷。而實際上,這也是湯瑪斯·品欽雷蒙德·費德曼奧斯瓦德·維納漢斯·沃爾什朗格雅各·德希達詹姆士·喬伊斯阿諾·史密特弗拉迪米爾·索羅金後現代主義作家的初衷。

少數族裔

黑人文學

20年代,位於紐約曼哈頓哈萊姆區的黑人藝術家社區逐漸崛起,發動了「哈萊姆文藝復興」運動。在這場文藝運動中產生了諸如朗斯頓·休斯(1902年-1967年)、康蒂·庫侖(1903年-1946年)以及克勞德·麥凱(1889年-1948年)等極具天賦的詩人。小說家佐拉·尼爾·赫斯頓(1903年-1960年)將傳統的小說敘事與非裔美國人的口頭傳播的傳說和歷史結合起來,並且融入了人類學元素。她在小說《凝望上帝》中描寫一個非裔美國女人的生活和婚姻。她的創作影響了後來的黑人女性文學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對文學形式多樣化的需求導致許多黑人作家躋身美國文學的主流。詹姆士·鮑德溫(1924年-1987年)在作品《喬萬尼的房間》中表達了對種族主義的蔑視和對性解放運動的支持。拉爾夫·艾利森(1914年-1994年)在《隱形人》中以「隱形人」喻黑人文化在美國主流文化中的地位,將非裔美國人的境遇和現代社會中人類對自我身份認同的過程結合起來。

邊緣人群

近些年來,美國出現了許多來自邊緣人群的作家,他們的作品取得了振聾發聵的效果。例如J·D·塞林格的《麥田裡的守望者》,是意識流小說中的傑作;萊斯莉·瑪爾蒙·席爾柯(1948-)的小說《美國土生子》大量應用口語,並引入民間傳說等元素;華裔作家譚恩美(1952-)在小說《喜福會》中講述了她的父母早年在加州的經歷。古巴裔作家奧斯卡·黑傑羅斯(1951-)的小說《曼波之王的情歌》榮膺1991年普利茲文學獎。埃德蒙·懷特(1940-)所著的包括《一個男孩的故事》的系列小說反映了美國同性戀人群的歡樂與痛苦。近些年來,美國的一些黑人女作家大行其道。其中,托妮·莫里森(1931-)以其小說《寵兒》和一些其他作品贏得了1993年諾貝爾文學獎。她是第二位獲此榮耀的美國女作家。

另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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