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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 (中国)
中國古代地理區劃概念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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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地理区划概念,傳說為漢族先民夏后氏首领大禹所劃分[1][2][3][4],故又稱為禹迹。《尚书·禹贡》《尔雅·释地》《周礼·职方》《吕氏春秋·有始览》及《容成氏》等先秦典籍中均有“九州”区划的记载,但相互之间存有差異。九州概念的产生时间雖有争议,但产生於先秦時期己成為學界的共識。

至汉武帝时,依據《禹贡》九州和《职方》九州,将京畿地区之外的疆域划分为十三個刺史部,但魏晋以后随着行政州份增多以致行政區劃與九州完全脫鉤,《禹貢》九州成为中國古代的人們理解現實世界的地理座標之一。
“九州”作为一个地理区域範圍,又稱為赤縣神州或十二州,“赤縣神州”一詞最早出自战国时期阴阳家邹衍,“十二州”源自舜将九州改为十二州的传说。九州的範圍東至東海,含遼東地區在內,北以戈壁大漠及燕山山脈作為漢民族地區與草原遊牧民族地區的分界線。西以河西走廊、巴蜀與藏地相接,向南囊括嶺南地區。古代九州的地理範圍與古代漢族傳統聚居地區重疊,稱為“華夏九州”或“漢地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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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起源
“九州”说作为先秦时期最重要的地理观念之一,对后世中国的政治和文化具有很多的影响,尤其是《尚书·禹贡》中所述的“九州”框架与内容成为后世理解华夏世界的地理基础,故后世提到“九州”时,通常指的是《禹贡》九州。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经典文献在中国古代均具有崇高的地位,《禹贡》曾被奉为“万世不易之书”、“古今地理志之祖”[5]:509[6]:1。历代学者对其研究多以训诂和考证为主,局限在解经与释地两个方面[7]:2。
除《禹贡》外,《尔雅·释地》《周礼·职方》《吕氏春秋·有始览》[a]等先秦典籍也都有九州区划的论述,各州名称、范围虽大致相同,但各有差异。《禹貢》成書時間存在著多種不同的意見,目前多認為最終成書於戰國時期,但也有其他成書時間的觀點,如西周說、春秋说等。
另據《御批歷代通鑑輯覽·卷一》得知:顓頊髙陽氏(西元前2514-2437年)創制九州(兖冀青徐豫荆揚雍梁),而大禹治水8年(西元前2286-2278),始冀州,次兖、青、徐、揚、荆、豫、梁與雍,[10]由海拔低處往高處疏通。畢竟,先秦文獻《尚書·禹貢》是指「禹別九州,隨山濬川,任土作貢。」講得是「辨別九州之土」,並非「制九州」,大禹僅是循前制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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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儒家系統中的九州区划之外,还有其他的九州划分方式,如楚简《容成氏》和《淮南子·墬形训》。
楚简《容成氏》记载:“禹亲执耒耜,以陂明都之泽, 决九河之阻,于是乎夹州、徐州始可处也。禹通淮与沂,东注之海,于是乎竞州、莒州始可处也。禹乃通蒌与氵易,东注之海,于是乎蓏州始可处也。禹乃通三江五湖,东注之海,于是乎荆州、扬州始可处也。禹乃通伊、洛,并瀍、涧,东注之河,于是乎豫州始可处也。禹乃通泾与渭,北注之河,于是乎雍州始可处也。”易德生指出夹州即冀州、徐州即兖州、竞州即青州、莒州即徐州、蓏州即幽州[12]。
西汉初年成书的《淮南子·墬形训》中有“何谓九州?东南神州曰农土,正南次州曰沃土,西南戎州曰滔土,正西弇州曰并土,正中冀州曰中土,西北台州曰肥土,正北泲州曰成土,东北薄州曰隐土,正东阳州曰申土。”的记载,虽然《淮南子》为西汉所著,但吳修安等认为其九州说可能反映出先秦时期东方的一种观点[7]。杨树达指出《淮南子·墬形训》所說的“東南神州”即赤縣神州,推斷《淮南子》九州源自鄒衍的「大九州」說,後來學者多持其說[13];但也有看法認為《淮南子》九州比《禹貢》九州還要古老,主要是以海岱為地域範圍[14]:43-50。
《尚书·禹贡》《尔雅·释地》《周礼·职方》三本儒家典籍中的九州由于相互之间稍有不同,出现的州名合计共有十二个。《尚书·舜典》[b]中載有“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濬川”,但并未指出十二州的具体名称[15]。《晉書》亦說虞舜时“冀北創并部之名,燕齊起幽營之號”[E]。
东汉经学家马融和郑玄两人均認同十二州中除《禹贡》九州之外,多出的营州、幽州、并州三州是舜在九州的基础上析置,在地理范围上,十二州与九州一致;并州和幽州均出自冀州,而对于营州,马融认为同样出自冀州,而郑玄认为出自青州。[15][D]
也有认为十二州的劃分是受洪水因素影響的,如谷永在建始三年(公元前30年)奏对时提到“堯遭洪水之灾,天下分絕為十二州”[16],三国时期经学家孟康注称“本九州,洪水隔分,更為十二州”。
與汉代政治区划的關係
一般认为九州是先秦时期的地理区划概念,漢代以前並沒有作為行政区划施行過,但它对后世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长期作为中国地方行政区划主体的“州”既是肇始于此。最早将九州概念运用到实际区划之中的是西汉的刺史部,其被认为是州制的最初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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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期划分的监察区“刺史部”是在先秦九州说的直接影响下形成的,《汉书·地理志》中更明确说明其主要依据了《禹贡》九州和《周礼》九州的:“至武帝攘卻胡、越,開地斥境,南置交阯,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涼,改梁曰益,凡十三部置刺史。先王之跡既遠,地名又數改易,是以采獲舊聞,考跡詩書,推表山川,以綴禹貢、周官、春秋,下及戰國、秦、漢焉”[7],將京畿地区之外的九州地域划分为十三個刺史部。
刺史部的名称虽然与九州之说存在关联,但其实际区划与《禹贡》和《职方》的九州州域存在若干不同。主要原因有:一、两种九州说原本就在州名和范围上存在不同;二、郡县制实施已久,刺史的监察对象是郡国守相,其辖区也必要需要以郡国为单位,而各郡国的辖区多因袭战国旧制而来,与九州州域并不关联;三、京畿地区设司隸校尉部由中央直辖,并不在十三刺史部范围内,司隸所辖七郡原分属“九州”中的冀、雍、豫三州[e],必然影响黄河下游各刺史部的划分[7]。
《禹貢》和《職方》在描述九州时,提到很多山川、河流、湖泊等地理特征,而这些地理特征中,据统计有73个在《漢書·地理志》中也有对其位于哪个郡县有记载,因此也就可知其所在刺史部。冀州刺史部的“九州”地理特征多为《禹貢》冀州所有;《禹贡》九州并无并州,并州刺史部有载的“九州”地理特征主要在《職方》的并州,其次是冀州;兖州刺史部的为《禹貢》徐州與《職方》兖州,其區劃已超過《禹貢》兖州,而以《職方》兖州為依據;徐州刺史部的情況複雜,但來自《職方》青州較多;荊州刺史部的为《禹貢》與《職方》的荊州;揚州刺史部的为《職方》揚州為主;涼州刺史部的以《禹貢》雍州為主,其次是《禹貢》梁州與《職方》雍州;益州刺史部的多属于《禹貢》梁州[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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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末年,刺史的职权不断扩张,开始介入地方行政,从而多次出现将刺史改为州牧的现象。但刺史向州牧的转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曾多次出现反复。无论是刺史变州牧,还是州牧变刺史,均不涉及辖区变化,也就是说监察区“刺史部”和行政区“州”是直接转换的,反映了两者在当时看来已经没有根本性差别[7]。
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主持进行了一次州制改革,提到当时十二个州的州名和辖区有很多不符合经典的地方,但考虑到汉朝的疆域远大于“二帝三王”时期的,因此九州的划分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应按照《尧典》的记载,使用十二州。此处的“十二州”之所以比十三刺史部少了一个,是因为朔方刺史部在元始元年到二年间已被省并入并州。此次改革虽未被明确记载,但一般认为揚雄的《十二州箴》反映王莽改革後的十二州,其于十三刺史部的差异主要在于京畿七郡分別被劃入雍、豫、冀三州,而并州轄下太原、上黨二郡被劃入冀州。[7]
王莽纂汉建立新朝之后,在很多领域均进行托古改制,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时曾下诏将全国按照《禹贡》划分为九州,但由于缺乏史料记载,具体改革措施不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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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建立后,光武帝刘秀将全国区划恢复为王莽掌权前的十三州制,而后于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将裁撤朔方牧,并入并州,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更将州牧改为刺史,各州重新成为刺史部。虽朔方刺史部被撤,但由于东汉的司隶校尉部已与地方刺史部差异不大,且常与各刺史部并列,因此全国仍为十三刺史部。
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东汉政府在曹操的主导下再次以《禹贡》九州为基础调整全国各個郡国所屬州域,将当时的十四州[j]歸併為九州,但益州並未恢復梁州舊名。此次改制的目的主要是希望通过扩大冀州刺史部的辖区,来增强身兼冀州牧的曹操的实力,由于当时的南方并不在曹操势力的控制之下,因此对交州的拆分不过是文字上的操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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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野”说是在春秋战国时期通过整合天文学、地理学和占卜学理论创造的,通过将天文的二十八星宿和地理的九州诸国相联系,以日月星辰的变动来辨别各地吉凶的一种占卜方式。《史记》的《天官书》《封禅书》和《汉书》的《地理志》《天文志》《五行志》中均有记载[N],对其发扬起了重要作用。星野之说从汉代兴盛开始,直到清代末年才开始没落[17]。下表罗列了《汉书·地理志》《汉书·天文志》和唐代《史记正义》所引《星经》的各分野与州名、国名对应关系:
《汉书》和《星經》均将益州分野對應“魏地”,但巴蜀地區所属的益州(梁州)天文分野也可以被视为益州分野[R][S],而《华阳国志·巴志》則將巴蜀地區併入雍州的分野“舆鬼、东井”[J]。
与行政州制脱钩

到魏晉时期,「九州」逐渐与行政區劃的州制脫鉤,對實際政區的影響力迅速降低。脱离经典设置州份,最早可追溯到东汉兴平元年新置的“雍州”,该州州名雖舊,但設置的原因與行政區劃卻與「九州」無關,而是受制於當時隴西地區的政治現實。据史料记载,最后一次依据“九州”说调整区划发生在公元319年,当时正值东晋与五胡十六国时期,汉赵权臣石勒与刘姓匈奴皇族决裂,稱王建國,并领冀州牧,打算效法曹操以《禹貢》冀州作為冀州牧的轄區,后由于其势力迅速扩张,此事不了了之。[7]
州份数量的不断增加是州制最终背离经典的主要因素。汉末以来,州牧的权利过大且各州幅员辽阔不仅易形成割据局面,对行政管理也造成极大挑战,因此从汉末开始,不断有新设州府,其设立和下辖区划均为按当时政治军事形势或者行政管理需要而确定,不再依循经典。特别是永嘉之乱后,中国南北分裂,战乱频仍,政治考量成为设立州份的主要考虑因素。至公元440年,南北共有州份38个,为西晋两倍,到公元580年,南北所设州份已达275个。[7]
随着州份的数量不断增多,已漸不能與九州中的「州」相提並論。州的數量愈多,幅員也就愈小,不再適合用州份來認識或描述天下與大地域,而《禹貢》九州作為上古最初地理區劃的思想已深入人心,於是逐漸成為替代的地域概念。如北朝士人們開始以《禹貢》荊、揚二州來指代江左政權及其治下的南方地域[o],如「平荊揚之亂」、「南有荊揚未賓」等。在《魏書·僭晉司馬叡傳》中,更清楚将行政州份与禹贡州域区分开来:“叡割有揚、荊、梁三州之土,因其故地,分置十數州及諸郡縣。”《隋書》也曾以「荊揚」來描述陳朝及其治下的地域[7]。此外,《禹貢》九州也常作為描述各政權疆域大小的地理參照,如《晉書》評論苻堅時称其“居九州之七”[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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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的地理範圍与历代行政区劃
《晉書·地理志》是以當代政區為綱目,在最高政治區劃“州”的介绍中述其所屬「九州」之州域,《晉書》是最早採用此一體例的地理文獻。其所載的十九州区划符合西晋武帝设立秦、宁、平三州之后,晋惠帝设置江州之前的西晋行政区划。除西域长史府外,西晋各州均被列入《禹贡》九州域内[18][19]。
《隋書·地理志》以《禹貢》九州為綱,將天下州郡分歸其下,《隋書》是最早採用此一體例的地理文獻[7]。隋朝各郡所屬的九州州域如下表:[20][21][22]


明太祖將以下地區視為「中國之舊疆」、「中國封疆」、「統一」的組成部分:閩粵[24][25](明代福建廣東廣西)、江東、湖湘襄陽(明代湖廣)、贛城(明代江西)、長淮(南直棣北部)、齊魯、河洛(明代河南)、幽趙晉冀(明代北直棣山西)、秦隴[26](明代陝西)、遼海[27](明代遼東都司)、巴蜀[28](明代四川),中國舊疆的範圍與九州地域重疊。同時雲南也是九州的一部分[AO]。
根據成書於1461年的《大明一統志》,明朝國內屬于九州內部各州域的省府如下:
台湾於1683年至1895年间属于清朝版图。1685年,臺灣府知府蔣毓英等人纂修《台湾府志》,其认为“八閩界在甌粵之間,原非古揚州境,而地盡東南,遂附隸揚州”,而“臺灣,遠隔大海,不入職方,分野之辨,未有定指”,但“按考臺灣地勢,極于南而迤于東,計其道里,當在女虛之交,為南紀之極,亦當附于揚州之境,以彰一統之盛焉。”1694年,高拱乾補纂《台湾府志》,认为“臺自破荒以來,不載版圖、不登太史”,但“臺係於閩,星野宜從閩。即以閩稽之,福建《禹貢》揚州之域”,故將台湾随福建列入扬州州域。其後修撰《台湾府志》时均沿用了相似的观点,如乾隆三十年(1765年),台湾府知府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开篇第一句既是“台湾,禹贡扬州之域;天文牛、女分野,星纪之次”[17]。
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曾設清史館纂修清史,1928年《清史稿》出版。其《地理志》在各省的介绍中列出其所属《禹贡》九州的州域,而各省下辖的府、廳、州、縣则不再提及所属九州州域。《清史稿·地理志》中提及州域的省份如下表:
1984年,中国历史学家谭其骧指出《禹贡》九州是地理区划而非行政区划已为学界共识,故認為新修的方志中不須提及当地所属九州州域[36]。
地理環境
代称
历史上,禹曾长期被视为古代中国疆域基本范围的缔造者,而“九州”则被视为中国最早的领土,因此“九州”在后世常被用作“中国”的代名词[37][38],此外也被用于代指“天下”[39]、“全国”[40][41][42][43]、“华夏”[v]、“汉地”[w]、“大地”[44]等概念。
大九州說
《史記·孟子荀卿列傳》中记载有战国齐國人阴阳家邹衍的大九州的说法:“騶衍……以為儒者所謂中國者,於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國名曰赤縣神州。赤縣神州內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為州數。中國外如赤縣神州者九,乃所謂九州也。於是有裨海環之,人民禽獸莫能相通者,如一區中者,乃為一州。如此者九,乃有大瀛海環其外,天地之際焉。”邹衍認為《禹贡》九州只是小九州,合起来只能算一州,称为“赤县神州”;而九个赤县神州这样的州构成了裨海(小海)环绕的中九州; 而这样的中九州也有九个,共同组成了大九州,其外为大瀛海所环绕,中国只居天下大九州的八十一分之一。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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