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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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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實錄》是明代歷朝官修的編年體史書,是研究明朝歷史的基本史籍。記錄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三朝的史事。其中建文朝實錄附于《太宗實錄》前九卷《奉天靖难事迹》中,景泰朝實錄附于《英宗實錄》中间的《郕戾王附录》。全書共十三部,二千九百零九卷。纂修此書,係以朝廷諸司部院所呈繳的章奏、批件等為本,又以遣往各省的官員收輯的先朝事蹟做補充,逐年記錄各個皇帝的詔赦、律令,以及政治、經濟、文化等大事而成。明实录字数1600多万。
史料特徵
內容
- 明太宗在靖难之役后,不承认建文帝的合法性,于是将建文年号统统改为洪武三十二到三十五年;
- 明英宗在南宫复辟后,不承认景泰帝的合法性,于是干脆略而不提,直到成化年間以《廢帝郕戾王附錄》附於《英宗實錄》裡;
- 明思宗在甲申之变殉国后,清朝的人有《崇祯长编》[1]和《崇祯实录》等记述崇祯年间的事。[2]
另外嘉靖年間明世宗亦為其父親編寫《大明恭穆献皇帝实录》五十卷(《明史》稱《睿宗實錄》[5]),今存抄本第11-50卷於天津图书馆[6],亦不算入《明實錄》內。
明實錄的出版
长期以来,除了皇帝和少数内阁大臣和修纂后朝实录的史官以外,深藏宫中的《明实录》,天下臣民无由得见。万历十六年,明神宗下令首辅申时行将历朝实录抄录成小型御览本。在重抄中,诸校对、誊录官乘机“于馆中誊出,携归私第,转相钞录”,致使当时抄实录者“遍及台省”。万历二十二年,因修正史,复取出实录,供史臣参考。官员们再次乘机大肆传抄。万历二十四年,由于乾清宫火灾,御览本《明实录》“旧本亡失”,因此神宗皇帝又一次“命内阁誊进累朝《宝训》及《实录》以“补之”。在这次费时二年零四个月的重录中,《明实录》同样被参与抄录的史官传抄出宫外。经过三次大规模的抄录活动,实录广泛流传到民间,出现了“家藏户守”实录的局面。甚至还出现有公开销售实录抄本的现象,每部高达“五万缗”。晚明清初,在京师及江南等文化发达地区,许多巨室拥有明代实录。[7]
1941年,梁鴻志影印江蘇省立國學圖書館傳抄本,將建文朝史事附入《太宗實錄》,並附後人補輯的《崇禎實錄》十七卷,計五百冊,為其後通用本,但錯訛甚多。這是中國《明實錄》的第一部印刷本,在此之前所流行之本皆是鈔本。
1930年至1961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對原國立北平圖書館[註 1]所藏的紅格鈔本《明實錄》進行的大規模整理和校勘。此次整理和校勘,以紅格本為底本,以廣方言館本、抱經樓本、北京大學本、禮王府本、嘉業堂本、天一閣本、明內閣精寫本、梁鴻志影印本、內閣大庫藏清初明史館鈔本等數十種本子為對校本,對《明實錄》中的錯訛 進行了長時間大規模的校勘,先後有傅斯年、王崇武、黃彰健等專家參加,凝結了幾代人的心血。此次整理和校勘的結果是影印了經過校勘的本子--臺本,和撰成了具有相當分量的《明實錄校勘記》。全書計正文一百三十三冊、校勘記二十九冊、附錄二十一冊,是為目前最善與最通行之傳本。该版本在中国大陆与台湾皆有出版。
最善之本:紅格鈔本
明朝每修完一代皇帝實錄,都進行妥善保管,尤其是明神宗以後,實錄與寶訓[註 2]修完後,即謄寫四份,實錄與寶訓正本藏皇史宬,副本藏內閣,大本藏乾清宮,另有小型本以供御覽。這樣,就有正副大小四種本子同時並存,但其內容完全一樣,不得有任何錯漏。李自成進入北京後,四種實錄皆受不同程度的損破,但一直到乾隆年間,正副大小四種實錄絕大部分都完好無損。清初為修明史,遂將正副大小四本俱移藏明史館,為便於檢閱,明史館就綜合四種本子的明實錄重新抄錄一本,力求完善,以供修史之用。乾隆年間,明史修成。由於忌諱,《明實錄》則變成了禁書,民間的傳抄本多收繳焚毀,而史館的正副大小本,以書冊寬大,需挪出以置其他檔冊。同時因欽定明史已成,而實錄又殘缺,遂從大學士三寶之請,於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三月,將庫存明實錄及皇帝寶訓,共4757本,移出史館,一併焚毀。此後,就只有明史館傳鈔的那部實錄為最善之本了。而隨著歲月的流逝,這部實錄亦日漸殘破。民國年間,實錄藏于北平圖書館中,稱為紅格鈔本,其後經過輾轉遷移,現在則藏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
內容問題
明實錄在明朝編寫,存在隱諱、曲筆,《史乘考誤》、《國史考異》等書澄清了許多事實。
近代歷史學者吳晗認為,因為《熹宗悊皇帝實錄》裏記載了馮銓的醜事,馮銓降清以後,憑藉職權方便,把記有他醜事的那一部份原本偷走了,故「明實錄」的傳抄本也缺了那一部份。[8]
注释
參考文獻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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