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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在清朝時代撰寫,以明朝為題材的紀傳體史書。中國二十四史史書之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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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後一部纪传体史书。清朝明史馆官修,张廷玉等主撰,乾隆四年(1739)首次刊印。[1]

全書共三百三十二卷,計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记明代史事,起自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迄於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年)[2]:138,共277年的明朝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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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修過程

明史修纂歷時百年,史學家基本根據修纂過程分為四個階段。[3]

初修

清朝順治二年(1645年)始有修明史之議:該年四月十一日(癸亥),御史趙繼鼎上疏“奏請纂修《明史》,並博選文行鴻儒充總裁、纂修等官。”[4][5];五月,設館修纂明史[2]:138,大學士冯铨洪承疇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總裁;以詹霸、賴袞、伊圖寧完我蔣赫德、劉清泰、李若琳胡世安高爾儼、陳具慶、朱之俊為副總裁。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

但因為數次爭論,中途多次停止[6]杨椿回憶:“《明史》之初修也,在顺治二年,时……仿《通鉴》体仅成数帙。”[7]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年),随着三藩之乱的基本平定,政治穩定,經濟富裕,才正式开始《明史》的纂修工作。康熙詔舉博学鸿儒143人于体仁阁,取上等20人,二等30人,成立明史編纂小組,以徐元文為監修,叶方霭、张玉书為總撰,加上“布衣”萬斯同、范錫同等纂修《明史》。鸿儒修史主要集中在康熙二十九年之前,開館不久,潘耒即上呈《请广秘府书籍以光文治疏》,请求悉访民间记载、奏议。徐元文上呈《请购明史遗书疏》,请求“征遗献”。朱彝尊上呈《史馆上总裁第一书》,指出“盖作史者,必先定其例,发其凡,而后一代之事可无纰缪”。黃宗羲朱彝尊毛奇齡張烈陸隴其等人建議放弃设置《道学传》,只立《儒林傳》。康熙二十二年左右,明史稿〈本纪〉和〈列传〉基本完成,汤斌撰《太祖本纪》,徐嘉炎撰《惠帝本纪》,朱彝尊撰《成祖本纪》,潘耒撰《食货志》,陆葇撰《选举志》,王源撰《兵志》,姜宸英撰《刑法志》,尤侗撰《艺文志》等。康熙二十三年史館擬定《明史》修纂的綱領性文件《修史條議》六十一條。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四月八日,萬斯同因長期劳累,在京師王鴻緒家中去世,是年二月冬熊賜履進呈《明史》稿416卷,但“上覽之不悅,命交內閣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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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修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王鴻緒捲入黨爭,以原官解任回籍續修《明史》,“搜残补缺,荟萃其全”,[8]康熙五十二年,〈列传〉史稿的修订基本告竣,鴻緒又請宿儒李因篤協助審核,當時李因笃“老病在床褥,令二人捧稿,朗诵于枕侧。先生李因笃呼曰:‘改’。即加窜易涂抹,半载而毕功。”[9]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王鴻緒命其子圖煒賫呈明史列傳稿205卷,交明史館收藏,志、紀、表未具,次年,鴻緒奉旨回京,御纂《诗经传说汇纂》,充《省方盛典》承修總裁官;公務之餘,又取《明史》初稿之志、表和本紀,略作刪改,“或筆削乎舊文,或補綴其未備,或就正於明季之老儒,或咨訪於當代之博雅”,繼續纂修全稿,改舊志《河渠》、《食貨》、《藝文》、《地理》,又改《大臣表上》為《宰輔表》,《大臣表》中、下為《七卿表》,刪去《功臣》、《戚臣》、《宦幸》表。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十七日,王鴻緒進呈明史稿310卷,體例均備,七月十八日內閣將之交明史館收藏。[10]不久,王鴻緒將明史稿刻為己作,此即《橫雲山人明史稿》,不具萬斯同之名,其中列傳部份後被稱為《明外史》。是年八月十五日,王鴻緒即卒於京邸。张廷玉认为:“王鸿绪之史稿,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进在彤闱,颁来密阁,首尾略具,事实颇详”[11]

三修

雍正元年十二月十九日,又開館三修《明史》,以隆科多王頊齡為監修,徐元夢張廷玉朱軾等為總裁,孙嘉淦乔世臣汪由敦杨椿等二十五人为纂修,第三度重修《明史》,但开馆不久,人员又迁转流失[12],纂修官“它任四出,留馆者数人而已”[13],致力其事者僅杨椿、汪由敦、吴麟等人,以致未有一卷史稿进呈。史館因修《清世祖實錄》而止[2]:138

雍正五年冬,张廷玉命纂修官杨椿、汪由敦协力完成《明史》纂修任务,雍正六年正月,杨椿负责永乐至正德九朝列传,胡宗绪负责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十二朝本纪由汪由敦与吴麟负责,至七月,杨椿「九朝列传」已经清誊毕缴付史馆[13]郑江撰《明史稿》二十四卷,梅瑴成与修《天文志》、《历志》[14]

乾隆四年(1739年)夏《明史》終於定稿,七月二十五日張廷玉上表呈《明史》殿本全書336卷,张廷玉在《上明史表》中回顾纂修历程说:“聚官私之记载,核新旧之见闻,签帙虽多,祗牾互见。惟旧臣王鸿绪之史稿,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进在彤闱,颁来秘阁,首尾略具,事实颇详。……苟是非之不谬,讵因袭之为嫌?爰即成编,用为初稿。”十月八日,大學士鄂爾泰等奏請按舊例頒發《明史》,准坊間翻刻,正式刊行。如果從順治二年(1645年)算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刻成止,則歷時95年,近乎一個世紀之久。现通行的《明史》版本是乾隆四年的武英殿原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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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修

乾隆四年,武英殿《明史》告竣之際,清高宗下旨仿《資治通鑑綱目》編輯《明紀綱目[15],乾隆十一年成書。乾隆四十年(1775年)高宗覺得《明紀綱目》考核不夠精當,又詔修明史:“《明史》內於元時人、地名,對音訛舛,譯字鄙俚,尚沿舊時陋習,如「圖」作「兔」之類,既於字義無當,而垂之史冊,殊不雅馴。……《明史》乃本朝撰定之書,豈可轉聽其訛謬,現改辦《明紀綱目》,著將《明史》一併查改,以昭傳信。”[16][17],復命查繳原頒之書[18],諭協辦大學士英廉等「將原本逐一考覈添修,務令首尾詳明,辭義精當」[19],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明史本紀》24卷成,被稱為「明史本紀新刊本」,世罕知之,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明史》全書勘定成,併入《四庫全書》(有關明代的原始史料如《明一統志》,《明寶訓》,《明書》,《明實錄》,《明朝小史》,《明名臣經濟錄》,《明史記事本末》,《明道雜誌》等可閱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維基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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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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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笔批改过的万斯同《明史稿》(《明史》底稿之一)。因政治需要,正史编纂过程中的篡改和美化不可避免

清廷雖下令開館編修《明史》,但是明史館一向結構鬆散,一般官員多為七品官,雖地位清高,但俸祿不多,因此常有開脫出缺的情況發生,編修人員也不一定每天到史館報到,亦常因其它“外務”而中斷,清廷對此並不嚴加管控,只視為新朝籠絡中原士人之舉。[20]顺治九年(1652年)傅维鳞曾描述當時“事既简静,偃息多闲”“悲岁月之流迈”“止类编实录”“所纂不过二十余年,止类编实录,不旁采,工无庸多”[21]

康熙帝親政後,政局尚未穩定,他曾說:“朕聽政以來,以三藩及河務、漕運為三大事,夙夜廑念,曾書而懸之宮中柱上。”三藩之亂平定後,目標又轉至河務與漕運,對於《明史》的修撰仍非首要迫切。《明史》初稿大部份成於萬斯同之手,所有史官撰写的初稿都送他复审,均无一差错。[22]萬斯同為《明史》可謂耗盡了畢生的精力,晚年雙眼已盲,在钱名世协助下,殫精竭虑地修改史稿,[23]有时因考证一事,往往“集书盈尺者四五或八九不止。”[24]诚所謂“修故国之史以报故国,愿成一代之史以报先朝”。钱大昕说:“乾隆初,大学士张公廷玉等奉诏刊定《明史》,以王公鸿绪《史稿》为本而增损之,王氏稿大半出先生(万斯同)手。”[25]

清朝經學家楊椿有言:“《明史》成於國初遺老之手,而萬季野功尤多。紀、傳長於表志,而萬曆以後各傳,又長於中葉以前。袁崇煥左良玉李自成傳,原稿皆二巨冊。刪述融汰,結構宏肅,遠在宋、元諸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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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殿本”和“庫本”是明史差異最大的兩個版本。庫本除更改元代譯名外,〈本紀〉的論贊亦多有修改。

四庫本是殿本刊行後經過修改的本子。《明史》在乾隆四年刊成後,至乾隆四十年,清高宗因其中有關元時人名、地名對音訛舛,譯字鄙俚,諭令改訂,並就原版扣算字數刊正。四十二年,又因《本紀》中發現其他疏略,不足以資論定。諭令補纂,成《本紀》二十四卷。當時重刊後迄未頒行,外間流傳絕少,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故宮博物院始有影印本。當時《志》、《表》、《列傳》改定之本,邵懿辰方略館見到時,即已不全。[26]

體例

清修武英殿本

武英殿本《明史》于乾隆四年刊行,為現通行的《明史》版本。《明史》共三百三十二卷,卷一至卷二四为本纪,卷二五至卷九九为志,卷一〇〇至卷一一二为表,卷一一三至卷三三二为列传,规模仅次于《宋史》。

本紀

〈本纪〉所占不足全书十分之一,字数所占不及全书二十五分之一,列惠帝,但不列兴宗(惠帝之父朱标)、睿宗(世宗之父朱祐杬),钱大昕称:“其例有创前史所未有者。如《英宗实录》附景泰七年事,称郕戾王,而削其庙号,此当时史臣曲笔。今分英宗为前后两纪,而列景帝纪于中,斟酌最为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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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斌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充任《明史》总裁,編有《天文志》、《五行志》和《曆志》。《明史·食货志》共六卷,由潘耒王原《明食货志》撰成,“将明代《实录》通纂一过,凡片言只字,有关食货者,悉行节出,琐细庞杂,不厌其详”,後來潘耒因事被黜,再由王鸿绪加以删削。《艺文志》四卷由黄虞稷撰写,依经、史、子、集排述。《地理志》有七卷,是篇幅最大者,詳述两京十三省的沿革。《河渠志》共六卷,黄河占两卷,介绍全国水文治理和水利利用状况。《兵志》介绍明代军事制度,共四卷。第三卷「边防、海防、民壮、土兵」,介绍明朝九邊。《刑法志》共三卷,出自姜宸英之手,介绍明代法律。第三卷介绍廷杖锦衣卫诏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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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由万斯同主編,除《诸王》、《功臣》、《外戚》、《宰辅》外,又增设《七卿表》,仿自《汉书·公卿表》,七卿即六部尚書都察院都御史

从结构上明史采纳了从《史记》开始流传下来的纪传体结构,一共分本纪24卷、志75卷、列传220卷和表13卷。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論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卻遠遠超过了以前的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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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列传〉共二百二十卷,占全书三分之二,可略分为「类传」和「专传」两大类。有重複事蹟者,则举一人立传,他人在后各附一小传,如《孙承宗传》中记柳河之役,只注「语在马世龙传中」;《刘岜传》弹劾刘瑾,后附十余人小传。类传包括《后妃》、《诸王》、《公主》、《循吏》、《儒林》、《文苑》、《忠义》、《孝义》、《隐逸》、《方伎》、《外戚》、《列女》、《宦官》、《阉党》、《佞幸》、《奸臣》、《流贼》、《土司》、《外国》、《西域》等,〈列女傳〉共三卷,記載二百八十七位忠孝、節烈婦女,大量取自王鴻緒編纂的《橫雲山人明史列傳稿》。由於《明史》一再強調綱常名教,因此在〈忠義傳〉、〈孝義傳〉、〈列女傳〉等目羅列近二千人。列傳中专列〈阉党傳〉、〈流贼傳〉和〈土司傳〉三目為明朝一代專有議題,《阉党传》列四十六人,属於刘瑾党者有七人,其餘皆魏忠贤党。〈流贼傳〉稱李自成、张献忠等為流賊,为统治者总结经验:“自唐赛儿以下,本末易竟,事具剿贼诸臣传中。独志其亡天下者,立《李自成、张献忠传》。”“至于亡明,剿抚之失,足为炯鉴。”。陸以湉在其《冷廬雜識》稱:“阉党、佞幸、奸臣列于宦官之后流贼之前,其嫉之也深,而贬之也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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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斯同稿本

萬斯同《明史》稿本共四百十六卷,為清修《明史》之最早版本。全部书稿凡十二册,计人物传记四百六篇,其中正传二百四十八篇,附传一百五十八篇。与王鸿绪橫雲山人明史稿》、张廷玉《明史》比较,三者分合去取差异很大,既有万稿有而王、张皆无者,又有万稿、王稿有而张《明史》无者,如殿本《明史》因政治考慮而刪除石星顧養謙宋應昌邢玠孫鑛等參與萬曆朝鮮之役的關鍵人物列傳,還有成本《明史》有而萬稿無者。其间體現编纂者于明史观点、史实去取乃至民族意识存在差异,而万斯同赓续明朝正统史笔之抱负由此益显。柳诒徵曾取此稿与通行本《明史》、王鸿绪《明史稿》参互校勘,撰《明史稿校录》,提出异同得失七事[27]。另又有天一阁藏《明史稿》,為萬氏亲笔誊改手稿及编纂之初稿若干,包括大量朱笔校语校迹,是其四百十六卷本《明史》之底本[28]

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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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

下畫線者為《明史》後續版本所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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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

負責纂修明史的官員遵照康熙帝為尊者諱的旨意,盡量少記載明朝皇帝的陰暗面。為了掩蓋明代皇帝的一些暴虐或昏庸行為,相關官員便把皇帝所犯的錯誤及責任推到大臣及太監身上,並列名於《明史·奸臣傳》,當中的「代罪羊」有胡惟庸陳瑛嚴嵩周延儒溫體仁馬士英[29]

《明史》部分內容有“偏頗”之處,例如抗倭名將張經之冤死,《明史》歸罪於内阁首辅严嵩,稱“(严)嵩皆有力焉。”[30],“时人多为其称冤”。但據時人王世贞指出,张经之死事實上與徐阶的挑撥有很大关系。[31]

《明史》成於眾人之手,編修時間過長,被魏源批評其列傳繁冗,認為「可刪去十分之三」,而且指出「食貨、兵政諸志隨文鈔錄,全不貫串」,並否定此書出自萬斯同之手[32]

清人趙翼(1727—1814)认为《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后几部史书中体例數一數二严谨的一部,在《論諸朝正史之優劣》曾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又稱明史特點有三:“修于康熙时,去前朝未远,见闻尚接,故事迹原委多得其真”“经数十年参考订正,或增或删,或离或合,故事益详而文益简”“是非久而后定,执笔者无所徇隐于其间,益可征信”。

中国军事科学院军史研究室主任刘庭华指出修撰时间与史著品質成正比,时间越长,品質往往越高。反之,仓促草率成书,舛误陋劣必多,並稱时间是史著品質的重要保证之一,亦指出《明史》体例严谨,首尾连贯,材料翔实,文笔简洁,舛误很少,是自清代以来史家公认的一部品質上乘的史著;同時亦拿《明史》跟《元史》和《晋书》作對比,指出《元史》在政治壓力下草成,因此舛误甚多,内容前后重复、互相矛盾的地方随处可见;而《晋书》同樣错误百出,內容中鬼神妖异因果报应之说甚多,亦指出書中多有史事失实、疏漏,前后矛盾之处[33]

劍橋中國史》評價道:「在二十四史中,《明史》被列為編纂得最仔細因而也是最可靠的史書之一。正史編纂者可以得到的許多資料如今已不復存在。另一方面也很明顯,正史對明朝歷史所作的解釋,是根據清朝政府官方的新儒學正統觀念。在這方面某種偏見是可以預料的。凡是涉及晚明時期明帝國與滿洲和蒙古的關係的題目,其論述必然是偏頗的。不過,作為一種資料,這部官修史書最嚴重的不利在於,在很大程度上代替它的明代原始資料儘管有所遺失,許多仍然存在。就此而論,值得在這裡指出,清代文字獄中禁止的大多數作品一直被保存下來,而大多數遺失的作品不在被禁之列。這可能是直到今天在許多國家看到的現象的又一種說明。一本被列入禁書名單的書,被認為有特殊價值,從而被小心地保存下來。禁令實際上是最有效的廣告形式。」[34]

錯誤

《明史》错误之处很多,与原始资料《明实录》相比,很多记载矛盾、脱漏之处比比皆是[35]

有學者指出《明史》有《哈烈》、《黑娄》二传,事實上都是指阿富汗西部重镇赫拉特(Herat),這個失誤是受了哈烈、黑娄在《明实录》中并存的影響,又將统治者沙哈鲁当作地名[36]。其记载东察合台汗国世系,特别是对吐鲁番的错误说法误导了很多学者。

《明史》卷二六五《施邦曜传》记海盗刘香的下場為“就擒”,卷260《熊文灿传》又记其“势蹙,自焚溺死”。曹甫之被殺,《洪鐘傳》記其為廖麻子所殺,《林俊傳》則記其為指揮李蔭所擒殺。《食货志》说正德时有皇庄三百余处,今查《明经世文编》夏言的奏疏,很明顯是三十余处之误。《明史·谢肇淛传》中讲谢肇淛是万历三十年的进士,事实是万历二十年,万历三十年並没有科举考试。《卓敬傳》記姚廣孝卓敬有隙,廣孝進言勸成祖殺之,無其事[37]

《明史》稱鄭成功將魯王朱以海沉入海中殺死,[38]事實上鄭成功去世乃先於魯王朱以海。魯王朱以海死後,其世子朱弘桓臺灣,得到鄭經的庇護,直至明鄭覆亡。

近代學者論《明史》之編修過程,往往對王鴻緒持有剽竊之成見,侯仁之則認為“兩百年來王氏所蒙誣妄,從此可以釋然矣。”[39]。曾參與《明史》編修的汪由敦(1692-1758)則說:“王本列傳,聚數十輩之精華,費數十年之心力,後來何能追躅萬一,若存詆誹之見,非愚則妄。”[40]杨椿认为「王鸿绪史稿」乃攘窃徐元文之作,史实舛漏百出,“盖是非毁誉尚不足凭,不特纪志表传自为异同已也。”[41]

也有现代学者曾根据浙江宁波天一阁所藏万斯同的《明史稿》著文,提到王永光这名在天启、崇祯年间夹在东林和阉党党争之间的重要人物,虽然万斯同撰写《明史稿》、王鸿绪增删时曾欲为王永光设列传,但到了张廷玉主持《明史》最终版本时,却不为王永光设列传,甚至连附在某人列传或阉党都没有。而且还提到原本万斯同想为陈嘉猷设立列传,但王鸿绪和张廷玉却顾虑到董山努尔哈赤先祖之一,为了避讳而干脆删去陈嘉猷的列传。[42]

其他參考史料

至於《明史》所不及見者,可參考《明實錄》、夏燮明通鑑》、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談遷國榷》、陳子龍明經世文編》、張岱石匱書》及《石匱書後集》、計六奇明季北略》、《明季南略》、溫睿臨南疆逸史》、徐鼒小腆紀年》、《小腆紀年附考》、《小腆紀傳》、查繼佐罪惟錄》、劉湘客行在陽秋》、蔣臣桐變日錄》、瞿昌文粵行紀事》、全祖望鮚埼亭集》、劉若愚酌中志》等。又如焦竑的《國朝獻徵錄》,受到万斯同的高度评价:“搜采最广,自大臣以至郡邑吏,莫不有传。……可备国史之采择者,惟此而已。”[43]乾隆年間,以于敏中錢汝為等主編《明史考證》,多據《國朝獻徵錄》參校《明史》,但未刊行。光緒年間,王颂蔚得見《明史考證》殘本,再整理成《明史考证攟逸》四十二卷。

參見

参考文献

注釋

延伸阅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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