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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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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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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简称“”,曾是中华民国下辖的一个。1928年,由直隶省改名,原是为延续清代所设置的22省,亦是华北六省之一。

事实速览 河北省, 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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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国民革命军北伐完成统一后,当时国民政府建都南京,今河北境域主要属直隶省,后因直隶省名不符实,于1928年改为河北省今名。7月,河北省政府在天津成立。

1937年七七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河北省所在的华北地区逐步沦陷于日军之手。河北省政府被迫迁至外省。期间,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开辟多个抗日根据地。最主要、与河北省相关的根据地是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双方开始第二次国共内战。随着战局变化,中共政权控制的解放区逐步扩大。1947年11月12日,石家庄战役结束,共军攻占石门市(今石家庄市主城区),晋察冀边区晋冀鲁豫边区连成一片。1948年2月5日,末任河北省主席楚溪春北平市就任时,河北省名义上的一百三十余个辖县已仅余20余县,多是铁路沿线之县[参1]:21

1949年1月下旬,北平沦陷。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河北省政府,河北省政府消亡[参1]:23。至此河北全省为中共所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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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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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新地学社1936年《袖珍中华全图》的河北省地图

民国元年直隶省顺天府辖境大致相当于今日的河北省大部(除邱县馆陶县武安市涉县临漳县外),北京市天津市全部,河南省南乐县清丰县濮阳市长垣市山东省东明县宁津县庆云县辽宁省阜新市(不含彰武县)、朝阳市建昌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不含克什克腾旗)及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各一部分,之后区域逐步缩小。

民国3年(1914),北部区域的37县分别划入京兆地方热河特别区察哈尔特别区。民国17年(1928年),原直隶省口北道10县划属察哈尔省,辖境缩小为今北京市大部(除市中心区及延庆区外)、天津市大部(除市中心区)、河北省大部(除南部邱县、馆陶县、武安市、涉县、临漳县及北部承德市张家口市),河南省南乐县、清丰县、濮阳市、长垣市,山东省东明县、宁津县、庆云县。

民国36年(1947年)河北省面积为14万253平方公里。东滨渤海、北邻辽宁省热河省察哈尔省,西界山西省,南接河南省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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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以下依据中华民国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1934年出版)、内政部统计司编《民国十七年各省市户口调查统计报告》(1931年出版)、主计处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提要》(1940年出版)、中华民国年鉴社编《中华民国年鉴》(1952年出版,页19-21)所提供的人口数据:

更多信息 调查年代, 户数 ...

据中华民国内政部户政司于民国79年(1990年)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报告,台闽地区籍贯为河北省的人数为7万5089人,占非台湾省籍269万4917人口当中的2.79%[参2]

行政区划

省、县之间的行政区

道制

民国元年(1912)时,直隶省有天津、大广顺(12月裁)、通永(12月裁)、口北、热河(年底裁)等道。民国2年(1913)2月,根据《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拟新设保、易、定、深4道。内务部因这些道的名称繁复,令直隶省重新拟定。后改道名为渤海、范阳、冀南、口北4道。3月1日内务部照准,旋任命观察使;5月,将旧热河道区域改划为朝阳道(辖朝阳、阜新、建平、绥东4县)、赤峰道(辖赤峰、开鲁、林西、围场4县),承德等6县不属二道管辖,但二道实际上并未设立。民国3年(1914)5月,改观察使为道尹。民国17年(1928),北伐军进入北京后废除各道。

津海道
民国2年(1913年)3月以原天津、河间、永平、承德、朝阳5府及遵化、赤峰2直隶州区域置渤海道。观察使驻天津县(今天津市城区),辖天津、青县、沧县、盐山、庆云、南皮、静海、河间、献县、阜城、肃宁、任邱、交河、宁津、景县、吴桥、故城、东光、卢龙、迁安、抚宁、昌黎、滦县、乐亭、榆、遵化、丰润、玉田28县。民国3年(1914)5月改道名。道尹为繁要缺,一等。辖县同前,并增领顺天府属文安、大城、新镇、宁河4县。民国17年(1928)废道。
保定道
民国2年(1913年)3月以原保定、正定2府及易、定、深3直隶州区域置范阳道。观察使驻清苑县(今河北省保定市),辖清苑、满城、安肃、定兴、新城、唐县、博野、望都、容城、完县、蠡县、雄县、安国、安新、束鹿、高阳、正定、获鹿、井陉、阜平、栾城、行唐、灵寿、平山、元氏、赞皇、晋县、无极、藁城、新乐、易县、涞水、涞源、定县、曲阳、深泽、深县、武强、饶阳、安平40县。民国3年(1914)5月改道名。道尹为繁要缺,一等。驻地、辖县同前。民国17年(1928)废道。
大名道
民国2年(1913年)3月以原大名、广平、顺德3府及冀、赵2直隶州区域置冀南道。观察使驻大名县(今河北省大名县),辖大名、南乐、清丰、东明、濮阳、长垣、邢台、沙河、南和、平乡、广宗、钜鹿、唐山、内邱、任县、永年、曲周、肥乡、鸡泽、广平、邯郸、成安、威县、清河、磁县、冀县、衡水、南宫、新河、枣强、武邑、赵县、柏乡、隆平、临城、高邑、宁晋37县。民国3年(1914)5月改道名。道尹为要缺,二等。驻地、辖县同前。民国17年(1928)废道。
口北道
民国2年(1913年)3月以原宣化府及张家口、独石口、多伦诺尔3厅区域置。观察使驻宣化县(今河北省宣化县),辖宣化、赤城、万全、龙关、怀来、阳原、怀安、蔚县、延庆、涿鹿、张北、独石、多伦13县。民国3年(1914)5月改观察使为道尹,为简缺,三等。驻地、辖县同前;7月6日,张北、独石、多伦3县移属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民国17年(1928)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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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督察区

民国21年(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各省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行政督察专署条例》,令各省划定行政督察区,但河北省并未立即实行。随着日本先后占领热河省全境、河北省东北部及察哈尔省的北部,华北局势日益危急。在这种形势下,河北省政府无法直接管辖各县。民国22年(1933年)“中日塘沽协定”签订以后,为更好地处理长城沿边各县的政务和对日交涉,河北省依照院颁《专员条例》,拟具河北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办事细则呈准施行,于9月设立滦榆、蓟密两行政督察区。督察专员负有督察所辖各县行政、通常涉外、协助地方救济、督察清乡及完成省政府暨厅饬办事项等职责。民国24年(1935年)11月,因蓟密区专员殷汝耕等在河北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宣布独立自治。12月,国民政府明令将上述二区专员撤销。该省原设二行政督察区情形如下[参3]

更多信息 民国22年(1933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区, 滦榆区 ...

民国25年(1936年)3月自民国26年(1937年)2月间,全省先后设立了尧山、南宫、大名、博野、沧县、濮县、天津、宛平、河间、获鹿等10个行政区,各区设专员1人;并拟再增设清苑、涿县、刑台、安次、武邑、景县6个行政区。但因与《条例》不合,被行政院下令即行停止增设。民国26年(1937年)5月,冀察政务委员会呈准将清苑、安新等112县划为17个行政督察区,但所有冀东之香河、三河、蓟县、昌平、宝坻、顺义、怀柔、平谷、卢龙、迁安、抚宁、昌黎、滦县、乐亭、临榆、遵化、兴隆、丰润、玉田、密云暨都山设治局等21县局,因“情形特殊”,而未曾划区管辖。其17区设置情形如下[参4]

更多信息 民国26年(1937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区, 第一区 ...

抗战爆发后,民国27年(1938年)12月,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参5]。民国28年(1939年)又划为17个行政督察区[参6]。民国30年(1941年)河北省政府在洛阳办公时,曾奉命规划全省行政建置,将全省划为18个行政督察区[参7]。民国31年(1942年)、32年(1943年),行政院内政部两次公布河北省为18个行政督察区,但实际均未实行[参8]

更多信息 民国30年(1941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区, 第一区 ...

民国34年(1945年)11月,河北省政府迁回北平后,将原18个行政督察区调整为14个行政督察区。12月,析第十三、十四2区置第十五区。各区如下[参9]

更多信息 民国34年(1945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区, 第一区 ...

民国37年(1948年)5月,撤销第十二、十三、十四和十五区,设置冀南行政区。

中共建政后,设置唐山、保定、石家庄、秦皇岛4市及唐山天津通县保定定县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10个专区取代原先的行政督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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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行政区

清代直隶省在宣统三年(1911年)时,分为11府、7直隶州、3直隶厅,下辖12州、1厅、108县,另顺天府辖5州、19县。民国元年(1912年)时有155个州、厅、县。民国2年(1913年)2月,根据《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府、州、厅均改为县。民国3年(1914年)1月,北洋政府以清代热河道区域的承德等14县置热河特别区;5月,内务部呈请将顺天府附近的20县划出,成为独立区域;6月,原属口北道之张北、独石、多伦3县移属察哈尔特别区。

河北省建立后,县市局多有变化。县方面,民国17年(1928年)6月废京兆地方,原辖20县归属河北省。民国19年(1930年)8月增领兴隆县。民国25年(1936年)2月,应河北、河南2省政府的请求,为“便利行政并整理冀、豫两省区域”,国民政府同意将河北省的长垣、濮阳、东明3县划归河南省,将河南省的武安、涉县2县划归河北省[参10],但未执行。民国36年(1947年)11月增领滦宁、浭阳2县;局方面,民国19年(1930年)12月增领都山设治局县,民国26年(1937年)增领新海设治局;市方面,民国19年(1930年)6月北平特别市降为河北省辖市,11月北平市复为特别市,同月天津特别市降为河北省辖市。民国24年(1935年)7月天津市升格为直辖市。民国35年(1946年)4月增领唐山、石门2市。

民国38年(1949年)时,河北省划分为11行政督察区、1行政区,下辖2市、132县、2设治局。民国77年(1988年)7月,行政院公布《中华民国各省(市)县(市)行政区域代码》,为各省县市编定代码,该法规于民国94年(2005年)10月停用[参11]。河北省各县、市、局沿革情况如下:

更多信息 河北省, 行政督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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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年表

更多信息 西元, 民国纪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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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体制

省会

初治保定县(今河北省保定市),民国3年(1914年)迁驻天津县(今天津市区)。民国17年(1928年)10月12日,河北省政府由天津市迁至北平市(今北京市)。民国19年(1930年)10月15日迁治天津市。因日军进攻华北,民国24年(1935年)6月1日河北省政府迁驻清苑县(今保定市)。抗战期间成为流亡政府,曾迁往河南省洛阳县及陕西省西安市。民国34年(1945年)抗战结束后,于11月迁回北平市。次年7月14日迁至清苑县。民国36年(1947年)11月10日又迁回北平市。

省行政机构

辛亥革命后,直隶省仍为清朝控有区域,行政区划未变,行政长官为直隶总督。民国元年(1912)3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改直隶总督为直隶都督,民政由都督兼管,仍设布政使、提法使、劝业道等职官。民国2年(1913年)1月,根据《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设民政长,为直隶省行政长官,实行军民分治。民国3年(1914年)5月,改民政长为巡按使,下设政务、财政等厅。民国5年(1916年)7月,改巡按使为省长。民国17年(1928)6月改置为河北省,7月4日省政府在天津正式成立。民国27年(1938年)6月2日,国民政府为求战时统一,下令改组省政府。民国34年(1945年)6月26日,行政院决议改组河北省政府[参41]。民国38年(1949年)1月,傅作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和平”协议,让解放军开入北平,是谓北平和平解放。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河北省政府,河北省政府宣布消亡[参1]:23

历任河北省军政长官、省政府主席

北洋政府时期军政长官

更多信息 直隶省都督, 直隶省将军 ...

北洋政府时期民政长官

更多信息 直隶省民政长, 直隶省巡按使 ...

国民政府时期省政府主席

更多信息 河北省政府主席 ...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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