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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叙利亚关系
双边关系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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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与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无官方外交关系,目前也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叙利亚的相关事务由驻约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兼辖。[1]
政治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因国际冷战情势与地缘政治的影响,与叙利亚的官方交流甚少。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就叙利亚等23国[注 1]所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议案进行表决。最终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通过。根据《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提案通过即成为正式决议,是为《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中华民国、马尔代夫、阿曼等3国未投票。代表中国正统的中华民国政府,以外交部长周书楷为代表,在表决之前数小时,于大会上主动宣布退出联合国。日后,中华民国政府将此决议称为“排我纳匪案”。
2018年4月14日,美国联合英国、法国空袭叙利亚境内化武设施,中华民国外交部发言人李宪章表示,强烈反对并谴责任何政府以化学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伤害无辜平民,支持国际社会采取必要制裁行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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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在叙利亚内战发生之前,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外贸协会)与各同业公会邀集台商常前往叙利亚参展,争取商机,[4][5][6][7][8] 但内战发生后至今,趋于沉寂。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叙利亚的前10大项目为:纤维素及其化学衍生物;稻米;其他塑料制品与特定材料制成品;苯乙烯之聚合物;合成纤维丝纱梭织物;锡条、杆、型材与线;车辆之零件与附件;新橡胶气胎;橡胶或塑料加工机或以此类原料制造产品之机械;手工具、各种修树剪刀、镰刀、秣刀等。[10]
自叙利亚进口的项目为: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产品与调制品;其他活动物;特殊物品,含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鲜葡萄酒、葡萄醪;印刷机、打印机、复印机与传真机;美容或化妆用品与保养品;机动车辆所用之零件与附件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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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民国经济部投资审议司统计,截至2023年6月,台商在叙利亚无投资纪录;叙利亚赴台湾总投资金额约131万美元,计有19件。[12]
交流
2016年,由中华民国外交部捐款成立的非营利组织“台湾-雷伊汉勒世界公民中心”,在2020年建成难民庇护中心后,服务对象为叙利亚内战难民与当地土耳其居民,服务内容包含教育,妇女创业与其它社会福利。[13]
2023年2月6日,叙利亚与土耳其发生大地震,中华民国政府开设捐款账户,其中透过美国非营利组织“美慈组织”捐款500万美元协助叙利亚灾民。[14]
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中华民国护照的中华民国国民可以电子签证的方式入境叙利亚,需有该国境内之保证人申请签证许可,观光停留最多15天。护照上不得有以色列入出境纪录或签证,否则无法入境。有鉴于叙利亚整体安全情势严峻,仍属“红色警示”国家,中华民国外交部建议避免前往。[15][16]
持叙利亚护照的叙利亚国民抵台参加由中央政府机关主办、协办或赞助之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或其他活动,亦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17][18]
交通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截至2023年6月26日):
注释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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