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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置区
香港舊式公共房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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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置区(英语:Resettlement Area)是香港早期的出租公共房屋,于1954年至1975年间兴建,主要分布于较早开发的卫星城市和新市镇(包括观塘、葵涌、荃湾、屯门和元朗等),由徙置事务处管理。1973年,屋宇建设委员会(屋建会)改制成为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徙置区与其他政府出租房屋统称“公共屋邨”:徙置区(不包括第七型大厦)称为“乙类屋邨”[1]、屋建会廉租屋邨及政府廉租屋则称为“甲类屋邨”。现时,第一至六型大厦除石硖尾邨第41座(美荷楼),均已拆卸或/及重建,而第七型大厦亦已有部分开始重建。

历史
徙置区源起于1953年的石硖尾大火,之后香港政府在邻近山边兴建多层式大厦(“徙置大厦”)安置灾民,即香港首个公屋“石硖尾徙置区”(今石硖尾邨)。
徙置区很多时会俗称“旧区”或“新区”,当中后者可能是“徙区”音转,亦有可能是因为多处新开发地带,例如葵涌邨。
屋邨型号和屋邨列表
徙置事务处共于香港不同地区先后兴建了25个徙置区,楼宇共分七种类型(当中第一型至第六型是由徙置事务处管理,之后的由房委会接管),当中第一二型只有七层高,故俗称“七层大厦”。第一、二型及加插于以第二型为主徙置区的第四型楼宇在落成初期均以英文字母命名,各徙置区皆跳过容易与“1”混淆的字母“I”,只用余下25个字母;当单字母座号用尽时就会以A-A、B-B等重叠双字母命名。
由徙置事务处兴建的徙厦,现在只有“美荷楼”仅存。
第一型是香港最早期徙厦,大厦主要呈“H”字型,亦有少数呈单幢长型及双“H”字型。
这些楼宇楼高只有5至7层,没有升降机,主要分布于新九龙。各单位大小约10至20平方米,没有独立厕所和厨房,因此连接着两翼中间的楼层会用作为公共厕格和厨房用地,而徙厦亦会在天台搭建天台小学给徙置区的学童提供基本教育,此类天台学校一直沿用至第三型徙厦为止(石硖尾邨首批落成的8座第一型及乐富邨其中4座第一型不设天台学校)。1970年代中期,少数公共屋邨把原有的第一型徙厦改建成“改装第一型”。其余未经改装的第一型徙厦于1973年开始清拆。乐富邨第5座、黄大仙下邨第8座(黄大仙上邨长欣楼)及佐敦谷邨第4、5座在建筑时已经为独立厨厕。最后一批清拆的共用厨第一型型徙厦,于1991年清拆;最后一批清拆的独立厨厕第一型徙厦,于1996年清拆。

改装第一型徙厦是徙置事务处于1970年代根据原本拥有的第一型徙厦改装而成,单位面积大大扩增。初时的“改装第一型”徙厦是没有设立独立厕所和厨房的,1980年代才把每个单位改建成有独立厕所和厨房的基本公屋屋邨,有部分的徙厦更把两翼之间的楼层打断,使两翼分开两座不同的徙厦(例:石硖尾邨第15至18座和第25至40座),少数的在改建中更获分别冠上名字(例:石硖尾邨第41座命名为“美荷楼”,观塘(翠屏道)邨第17座命名为“翠松楼”,惟与全邨重建后现属翠屏南邨的楼宇无关)。大坑东邨的第1座、第2座第一型徙厦在打断两翼之间的楼层之后,将形成的四座大厦冠上名字(东荣楼、东富楼、东运楼及东和楼),与同期新建的楼宇看齐。
随着启德机场的迁出,香港的土地需求增加,故获改装的第一型徙厦因应“土地浪费”为由,加上石硖尾邨打断厕楼后楼宇出现倾斜的问题需要以石屎架支撑,而于1991年至2008年把这些徙厦清拆重建。只有石硖尾邨的美荷楼获列为二级历史建筑而可以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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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徙厦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的香港徙置屋邨中相当极之稀有的型号,大厦的设计大致与改装第一型相似,惟住户仍需使用中间的共用厕所(厕格独立)。
有进行半改装的第一型徙厦就只有大坑东邨第14座(东新楼),于2001年清拆后而成为历史。

第二型徙厦于1960年在东头邨出现,主要分布于新九龙、荃湾和葵涌一带,与第一型徙厦相同,楼高5至7层,没有设立升降机,住客没有独立厕所和厨房,在两翼之间的相连梯间设有公众浴室和厨房。但与第一型最大分别的就是第二型是由三条梯间相连两翼的,以致徙厦俯瞰外观呈“日”字形;而第一型的就只有一条。值得一提的是第二型大厦的“日”字四角会出现面积较大的单位,这些单位内更设有独立厕所和水喉,主要是编配给拥有地契的寮屋拆迁户,这些单位又有俗称为“地主房”。
原装第二型大厦只有大窝口邨第6座、东头邨第9座及第11座是单幢式设计,所有单幢式第二型均不设天台学校。
第二型徒厦早于1977年开始清拆,横头磡邨第23及24座是最后两座清拆的原装第二型徙厦,于1990年清拆。第二型成为了香港众多徙置屋邨中最早消失的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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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第二型徙厦可说是一个鲜为人知的徙厦型号,是徙置事务处于1970年代根据原本拥有的第二型徙厦改装而成,原意跟部分第一型徙厦进行改装一样。不过当中只有极少数第二型徙厦会作这个改装,因需费甚巨,故此绝大部分以第二型徙厦为主的屋邨也不会进行此改装。
改装第二型大厦只有柴湾邨第21座及石硖尾邨第14座是单幢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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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型徙置大厦是继第二型徙置大厦后外出的新型号,于1962年首先于葵涌邨出现以别于之前的设计,大厦大致分为“I”字型(长型设计)和“L”字型(两座长型大厦相连的徙厦),普遍楼高7至8层(少数的第三型徙置大厦更只有2至3层高不等,以柴湾邨第11座和慈云山邨第41座(慈爱邨爱仁楼)为最矮的两座第三型徙置大厦,只有两层高,但前者各单位皆有独立厨厕,后者不作住宅用途,为一所幼稚园;其次为柴湾邨第10座,只有三层高),所有楼宇仍没有设立升降机;第三型徙置大厦更是第一批为各单位设露台的徙厦,不过仍然不设独立厨厕,只在徙置大厦突出一部分建有公共厕所和厨房给住客。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型徙置大厦的旧长型设计是根据“旧型政府廉租屋大厦”的型号而设计的,最大分别是部分第三型徙置大厦仍设天台学校(但秀茂坪下邨第16座是一个独特例子,该大厦与“火柴盒”小学相连),而政府廉租屋没有;旧型政府廉租屋长型大厦楼高可达12层(例如长沙湾邨第10至14座、山谷道邨第2、3座、黄大仙上邨第5、7、8座等),并设有升降机,与专属于旧型政府廉租屋的单塔型楼宇看齐。
因为第三型徙厦的设计仿照旧型政府廉租屋,楼宇比第一、二型徙厦纤细令座数更多,因此弃用以往徙置区以英文字母作为座号的做法,一律以数字作为座号。此后的第四至第七型徙置大厦也是以此为基础。
1980年代,政府为了改善公屋住客的居住环境,决定在约2000年前把所有没有独立厨厕的旧式公屋大厦(包括第一至第三型徙置大厦,以及旧型的政府廉租屋)全部清拆。由于第三型大厦是最后一批没有设独立厨厕及升降机的型号,故大部分的第三型徙置大厦,清拆时只有大约20至30年左右的楼龄,而最高也不过39年。第一批清拆的第三型徙厦位于慈乐邨,因结构问题提早于1990年封闭,翌年5月正式拆卸;最后一批清拆第三型徙厦则位于葵涌邨(第1至13座),2000年清拆。最后一幢清拆的第三型徙置大厦原型建筑是黄大仙上邨第15座(长颂楼),于2002年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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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型徒厦是根据之前的第三型徙厦建筑基础而建造的新型号,徙厦主要呈“T”字型设计,少数呈“I”字长型(见下列不设升降机的座数)、“E”字型(东头邨23座)、倒“F”字型(元朗邨3-5座)或“日”字型(慈云山邨61-65座)。
第四型徙厦可以说是徙置区建筑的一大进步,每个单位开始设有独立厨厕(原先设计为共用厕所,后来才升级为独立厨厕,而仍采用旧设计的大厦亦因而要在入伙前进行改建,改建后变成设有梗房的11人或以上大型单位),楼高更高达16层,故会在徙厦的T型位置设有两座升降机,但并非服务各层住客,通常其中一组会直达至九楼(8/F),另外一组会直达至十四楼(13/F)。前述较多伙数楼宇五楼(4/F)以上平均两层则有一层有升降机服务,两组升降机分别每四层平均停靠其中三层,而大厦顶楼则为电梯机房;惟以下楼宇层数较少,因此不设升降机,且呈“I”字长型:
与后期徙厦相比,第四型是唯一一款采用半密封式电梯大堂并在该处设置大厦外表凹入的五个小型单位及没有设置低层凸出大型单位的徙厦种类,亦由于当时技术所限均作斜坡平整以致每座大厦的十六层位于不同海拔(蓝田邨7-14座);第五型起及新型政府廉租屋则为不再设置单位的全开放式电梯大堂,并改为设置低层凸出大型单位及统一楼宇末端小型单位数目由每翼六或八个至每翼八个,亦只有少部分第五型徙厦设有同一座号T字附翼设计(主要集中于秀茂坪邨),而兴华(一)邨及蓝田邨22座则因应地势建有≥20层,亦可以通往所有相连楼宇的最低层及最高层。
此外,亦有23座第四型大厦会连接一至两所“火柴盒”小学[2],方便邨内学童上课,包括慈云山邨其中八座、蓝田邨其中四座、石排湾邨第4、5座、石篱邨第4、8座、元朗邨第3、4座、柴湾邨第13座、牛头角下邨第3座及东头邨第22座,可以90度或直线连接于楼宇末端外,又或以90度连于楼宇中部。最早的第四型徙厦出现于东头邨22座,1965年4月建成。
虽然格局和规划有所突破和进步,但第四型徙厦却是堪称为众徙厦型号中结构质素最参差的,混凝土强度不合格但状况稍为良好如葵涌石篱邨第10和11座,经过大规模维修工程而得以暂时保留,并于1996年11月6日至2022年12月8日间改为中转房屋,在楼宇内设置“石篱收容中心”,并且直到2023年才被拆卸;东头邨第22座及23座虽然混凝土强度不及格(其中22座原拟于1992年拆卸,但在安装钢柱支撑后剔出整体重建计划),但也一直续命至2013年和2002年才清拆。但徙置大厦型号自第一型徙厦起,一直出现至第七型,就已经出现工人偷工减料的情况,以致于1980年代爆发“26座问题公屋丑闻”。当中,第四型徙厦占有11座之多,也是众徙置大厦中最多出现问题的型号。
第四型徙厦早于1988年开始清拆重建,拆卸期长达35年。随着石篱邨10-11座于2023年拆卸(拆卸时楼龄长达57年,是众多被拆的第三至六型徙置大厦中最长寿者),第四型徙厦已经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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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型徙厦的设计普遍上跟之前的第四型差不多,大厦主要呈“I”字长型设计,而且通常是以开放式通道相连着1至5座大厦并取代“T”型一体式楼宇结构,前工务司署在同期兴建之新型政府廉租屋整体的结构和外貌亦以此为蓝本(惟政府廉租屋目标向非拆迁户提供居所,因此楼宇设计上较为宽敞及高低错落有致减低压迫感),第五型起每座相连大厦及附翼均会冠上另一座号或中文命名。由于电梯大堂不再设置单位,并设置空中平台取代部分大厦顶层小型单位,使大厦整体公共空间面积扩大。另外第五型是唯一一款落成时便设有梗房单位以安置住户人数较高(11人或以上)的家庭。
不过从相关学校的设计上,学校虽然与第五型徙厦的设计模棱两可(统称为“火柴盒小学”),初期的牛头角下邨第4、5座第五型大厦与一所“火柴盒”小学连接,但后期已经改为独立式设计,不再相连着徙厦,及后部分位于非徙置屋邨的同类校舍再加建一层作礼堂之用(而此等学校设计一直沿用至1981年为止)。
此外,由第五型徙厦开始,政府开始将预制组件技术用于兴建徙置大厦(当中由日本建筑公司大成建设承建的牛头角下邨8至12座是全港首批采用此技术兴建的徙厦),但由于成效不彰加上组件不统一(当时尚未有电脑化施工,而其中的9至12座亦于1985年被检验混凝土强度不足,但由于情况不严重,一直延至2010年才将预制组件逐件拆卸),在牛头角下邨以后的第五至七型徙厦未曾采用此技术,;新设计将四个不同规模的家庭单位合并一起,这是根据一项调查的结果而确定,该调查旨在确定安置区中家庭的平均规模。新设计结合早期第四型所提供的独立厕所,并向每个家用单元抽入独立的供水[3]。
由于家庭用电量提升,导致不少后期兴建的徙置区,以及属甲类屋邨的第七型徙置大厦,时常因供电不稳而停电。因此,政府于1980年代尾起,为此等屋邨加建额外的变电站;然而,由于第四及六型徙置大厦需于短期内拆卸,为该等楼宇作出同类加建不符成本效益,此等工程仅于较迟或不用拆卸的第五及第七型徙置大厦进行。
最早的第五型徙厦出现于牛头角下邨,于1967年建成。
第五型徒厦早于1990年开始清拆,随着牛头角下邨在2010年完全清拆后,第五型徙厦已经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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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型徙厦是徙置事务处时期建成之最后一款的公屋大厦类型,于1969年至1974年期间兴建,主要在青山(即现今的屯门)兴建,及作为东九龙数个原有徙置区的扩展,大厦改以弹性设计相连各座数取代“T”型建筑主体,不再固定突出单位于低层,使长型大厦设计不再固定为对称长方条状,同时相连大厦的连接处不再局限于楼宇中央,与第五型及政府廉租屋一样无须一次过拆卸所有相连大厦(清拆蓝田邨第17座不会影响相邻的16座,情况类似清拆同期的政府廉租屋葵芳邨第5座、梨木树邨第7座及黄竹坑邨第9座,惟秀茂坪邨26及27座为直线相连便需要一同即时拆卸)。
在1973年房委会合并期,第六型徙厦的兴建一度出现真空期,直至蓝田邨四座六型徙厦在1974年落成,成为最后一批此款大厦为止(而当时第七型徙厦已获广泛兴建)。及后的26座问题公屋丑闻爆发后,发现有4座第六型徙厦有出现结构问题的情况,第六型徙厦于2002年前清拆,清拆时各大厦的平均楼龄不逾30年(仅秀茂坪邨第43、44座符合结构安全标准,其余全部属于低于混凝土强度标准的大厦),和第三型(于香港制水期间兴建,因此绝大部分楼宇为咸水楼)都公认是结构质素最差劣的公屋。
注:白田邨的第六型徙厦实属政府廉租屋,唯大厦兴建使用了第六型徙厦设计

第七型徙置大厦,在房委会系统中与政府廉租屋、屋宇建设委员会兴建的长型大厦一并算作“旧长型大厦”,是香港房屋委员会与徙置事务处合并后,于1974年至1982年间竣工的公屋大厦类型。因历史缘故,该等楼宇连同大十字型大厦,皆由工务司署为房委会代建[4]。第七型徙厦的建筑外表虽然确实与其他比较早期的徙厦很相似,而单位阔度更改为与新型政府廉租屋相同的14呎半,也是以编号来命名每座大厦(例如有葵盛西邨、白田邨和梨木树邨;但沥源邨和荔景邨等同样拥有七型徙厦的屋邨却早在1970年代以中文命名,取代旧式的编号命名制),大厦各层中间位置设有电梯大堂和两端的楼梯,也设有密麻麻的透气孔;而升降机则改为停靠绝大多数楼层;而在沥源邨(部分)、梨木树邨(部分)、大兴邨及顺安邨的第七型大厦,则因应规划采用单方向设计。但七型徙厦是不容许住客在租住的单位中作出改动,例如不允许拆去露台的铁栏、门口不得改建等等,在大厦不论内外都要统一(一如第七型大厦蓝本-新型政府廉租屋大厦),外观上比起前六期都来得整齐许多,在维护上也比前六期好上许多(仍有部分第七型大厦被揭发偷工减料,但政府亦未打算清拆,更于2019年宣布不清拆同类大厦至少15年),同时与屋建会廉租屋邨统一晾衣设备规格,由“四支香”取代“三支香”,现时则改为晾衣架。
随着家庭用电要求提高,第七型徙置大厦原有供电系统因无法负荷,而时常发生故障停电。因此,绝大多数第七型徙置大厦均已于1990年代初加建新变压器房,以提升供电可靠性。七型徙厦早在房委会成立前已完成设计,但严格来说,这些大厦在房委会成立之后才落成,因此属于“甲类屋邨”。第一批清拆的第七型徙厦为2014年的白田邨。直至目前,已展开的七型徙厦重建只有两个:白田邨(第七型大厦部分)及美东邨美东楼。
注:只有兴华邨的第七型徙厦,是由徙置事务处策划兴建,其他最初均为政府廉租屋;而顺利邨最初亦是采用同款徙厦的徙置区项目,但最后改用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标准规格设计。此外,港铁荃湾车厂现址亦曾规划采用同款徙厦的政府廉租屋项目,名为“白田坝政府廉租屋邨”。(位于石硖尾的白田上邨命名为“白田政府新邨”相信是为了避免和荃湾白田坝混淆),但因为当时地铁荃湾线规划更改,最终没有兴建该屋邨。是同期没有兴建的第七型徙厦的两个公共屋邨。
现况
现存仅有一座第一型徙置大厦:石硖尾邨第41座(美荷楼)为全港首批落成的徙置大厦之一,因有历史价值而保留,已活化为青年旅舍。
而石篱邨的第10和11座:曾作为中转房屋用途,除美荷楼外,亦为香港最后两幢仍然用作居住用途的徙置大厦。至2020年11月,政府在施政报告中正式宣布,将在2022年12月拆卸重建石篱中转房屋第10及11座,并于2020年12月8日起给予为期两年的迁出期,可于2028年完成重建,将提供2,600单位[5]。此外,邻近的石篱天主教小学旧校舍,亦将于2022年中租期届满时收回并一并重建。至2023年1月16日,随着以上楼宇正式封闭并准备拆卸,除美荷楼及兴华二邨第1-7座第7型徙置大厦,由徙置事务处兴建的大厦成为历史,而石篱邨历时39年的重建工程亦将告结束。
另见
参考文献与备注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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