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美丽湾渡假村争议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麗灣渡假村爭議map
Remove ads

美丽湾渡假村争议,是一件在台湾台东县爆发的土地开发案争议。2003年开始,台东县政府BOT方式将位于卑南乡共计6公顷的杉原海岸出租予美丽湾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由美丽湾公司负责投资兴建并经营美丽湾渡假村饭店[1],但开发之初即刻意回避环境影响评估程序,遭到法院多次判决环境影响评估程序与建照发放皆属违法[2]。然台东县政府坚持继续开发,因此屡次引发各界争议。

事实速览 美丽湾渡假村, 概要 ...

反对此开发案的公民团体认为,由于杉原海岸是台湾东部唯一的沙岸地形[3],拥有美丽海景之外,更是当地传统原住民活动的地区;地方政府将海岸交给私人企业经营,除了剥夺人民接近使用海岸的权利之外,也造成原住民文化保存问题[4]。加上美丽湾公司于施工过程中破坏当地生态环境[5],台东县政府却刻意违反法定程序,违法规避环境影响评估,准许核发建照。

支持此开发案者则认为,此开发案与开发业者可以带动台东经济发展与地方繁荣,增加就业,同时兼顾开发保育工作[6][7]。2016年3月底,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撤销台东县政府通过业者环评审查的结论定谳;2016年4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撤销台东县政府准许业者复工的行政处分定谳[8]

2020年台东县政府用6.29亿买回美丽湾开发案建物。2022年8月17日,监察院表示,台东县政府滥用BOT协调机制,将法院判决认定可归责于民间机构的事由决议为“不可抗力及除外情事”,使业者得免除其违约责任,经委员会讨论通过纠正台东县政府。[9]

Remove ads

股东结构

美丽湾渡假村投资案,股东包括美丽信酒店集团德安开发等。德安集团与美丽湾渡假村股东来自同一个家族,但美丽华百货并未参加投资。[10][11][12]

2007年8月,原占美丽湾渡假村45%投资额的最大投资股东娜路弯大酒店董事长林炎煌,因环保团体抗议造成美丽湾渡假村开发进度延宕,决定撤资;同时也取消了在绿岛的另一个投资案。其他股东则继续投资此案。[13]

发展历史

更多信息 年份, 日期 ...
Remove ads

法院判决及理由

最高行政法院判决,环评违法,开发违法。

最高行政法院认为,本开发案使用基地是属山坡地,且申请开发土地超过一公顷,依环评法等规定应先实施环评,但在环评未通过前,美丽湾渡假村已在该土地兴建旅馆,判决违法;且因环评不合规定,溯及既往,台东县政府已核发的建照失效。行政法院要求台东县政府应命令美丽湾渡假村公司停止开发行为。

美丽湾渡假村开发案之行政诉讼,目前大致上可分为两种途径,第一种是由原告台湾环境保护联盟所提起的公民诉讼,要求被告台东县政府命美丽湾公司停止一切开发工程行为,第二种则是由当地居民要求台东县政府撤销已经作成的环评审查结论。2012年9月20日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后,全案定谳。

公民诉讼

更多信息 裁判日期, 裁判字号 ...
Remove ads

撤销环评诉讼

更多信息 裁判日期, 裁判字号 ...

各界立场

台东县政府

台东县县长黄健庭认为美丽湾渡假村的地权合法,现有建物绝没有构成实质违建[43]。他认为台东县需要经济发展,希望大家回到专业环评[44][45][46][45][47]

台东县政府认为,美丽湾第一张0.9997公顷建照虽被法院判决违法,但后续建照皆合法,因此仍然会继续让美丽湾兴建[48]。台东县政府秘书长陈金虎表示,这“一公顷的问题已不存在”;“不能依最高行政法院判定做最后结论”;“业者只要是合乎规定,依法保障;不合法令规定的部分,则依规定补正。”[2]他认为,最高行政法院只判决环评无效,未裁决建照无效。即使环评没过,美丽湾渡假村的地上建物依然没有拆除问题,只是无法营业[24]

美丽湾公司

美丽湾业者主张,最高行政法院只是认定第五次环评结果违法,撤销第一张建照,但是之后的其他环评与建照都是合法的。美丽湾渡假村表示,他们在2010年已经放弃这一个建照,又重新申请另外六公顷的建照,此判决对他们没有拘束力,正重新提起环评[2][24]。美丽湾公司更表示,地方政府将海岸交给企业经营,不但可以将海岸管理更为安全干净外,未来台东县民更是享有免门票优惠,加上美丽湾公司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将可落实兼顾开发保育工作,带动地方繁荣[49]

地方民意代表

刺桐部落主席刘裕义支持美丽湾开发案,认为美丽湾渡假村可让子女留在家乡照顾老人家。卑南乡富山村村长黄文明强调,富山村九成以上村民支持此案[50][51]

曾任台东县观光协会理事长的台东县议会副议长陈宏宗也认为,台东人需要工作机会,反对美丽湾者皆非在地人,外界要倾听台东人的心声,已有近万台东民众连署支持美丽湾。

内政部

内政部长李鸿源立法院接受质询表示,依行政法院判决,台东美丽湾渡假村建照应属无效,是“实质违建”。[52]

行政院环保署

环保署长沈世宏认为,2008年台东县政府核发的第二张合法建照,虽然遭到行政法院撤销,但是并不是自始无效。环保署坚持“从来没做过环评才算”,“因此,依照行政程序法,台东县政府有决定是否必须先拆除后再补做环评的行政裁量权。”[53]环保署长沈世宏支持台东县政府所做第七次环评会议结论的合法性[54]

环保与公民团体

台湾法学界多数认为,建照无效也包括“审查结论被行政法院撤销”的情形,反对学者认为此案也应适用于此情形。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王毓正,引用2012年2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判决结果,认为此案适用环评法第14条第1项规定,第二张建造执照应随着环评结论被判决撤销而“自始​(英语、当然、确定无效”,内政部曾也做出“实质违建”的结论,说明环保署立场并不符合法院判决[55] 。曾任第五届台东县环评委员的国立台湾大学地理学系荣誉教授张长义说明,在他任内就坚持反对美丽湾,但是反对此案的环评委员,皆被台东县县长邝丽贞撤换,证明台东县政府立场并不公正[25]

环保团体律师詹顺贵认为,台东县政府曲解了法院判决[56]

争议焦点

兴建程序违法

美丽湾渡假村开发案之所以产生法律上争议,原因在于德安开发在提出申请案时,最初只有申请经营海水浴场,没有提到兴建饭店与渡假村。台东县政府配合民间财团,让他们一路修改开发范围,企图规避环境影响评估。先允许财团进行开发,之后再补做环评;经过最高法院确定环评无效之后,台东县政府又希望能在事后重新补做环评程序,因为不尊重程序正义,引起违法的争议。

根据《开发行为应实施环评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饭店或旅馆设置达1公顷以上者就要环评,台东县政府却同意美丽湾公司透过基地切割先送0.9997公顷进行开发申请,先行申请建照,开始施工,之后才将开发案总面积送环评审查,在程序上并不合理。且依规定,如果是观光旅馆,主管机关为交通部,环评就应由中央环保署审查,美丽湾饭店以一般饭店向向台东县政府申请许可,由台东县政府进行环评程序,但是其开发案中又以观光旅馆来做规划,似乎有脱法之嫌。

法律学者认为,法院已经判决环评案无效,因此整个开发案的建照应该一并撤销,重新进行申请与评估;开发应该立刻中止,已兴建的建筑也应该拆除。因为行政法院判决揭示了“无环评、无许可、无开发”[55],而台东县政府核发的建照虽然是在环评通过后才核发,但由于环评结论此一行政处分既然已经遭到行政法院判决撤销确定,环评溯及既往失效,则美丽湾案即属未通过环评,连带的建照也因此失所附丽而溯及无效,那么不论台东县政府核发了几张建造执照都是无效的[53];建照既然无效,美丽湾饭店建筑主体当然就是违建,主管机关即应依法拆除。[57]

认为美丽湾合法之见解则是认为,已核发的建照与通过的开发案仍然有效,失效的部分只有环评案。只需要重做环评,让它通过即可。也就是说,虽然开发许可被撤销,但建照的发给是依照建筑法规,就算没有开发许可,亦不影响建造执照的效力。[58]

破坏海滩与自然环境

美丽湾饭店在杉原海滩建设的过程中,不但排放废土与泥水到海洋中,影响杉原海域下的珊瑚礁生长,虽然屡次被环保团体举发,业者却暗自将废弃泥块掩埋于沙滩底下。环保署废管处与营建署亦曾要求开发单位移除沙滩上的废弃物。由于业者兴建过程中产生的土石废弃物尚包含大量夹杂着小石块的泥土,这些土石布满沙滩随着雨水流入杉原湾,持续不断污染海洋及珊瑚礁,造成生态隐忧。[59]

当地原住民权益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条称:“政府承认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资源权利。……原住民族或原住民所有、使用之土地、海域,其回复、取得、处分、计划、管理及利用等事项,另以法律定之。”第21条则称:“政府或私人于原住民族土地内从事土地开发、资源利用、生态保育及学术研究,应咨询并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参与,原住民得分享相关利益。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资源时,应与原住民族或原住民咨商,并取得其同意。”本案应顾及原住民族之生存与人文活动空间。[60]

杉原海湾是阿美族人的传统领域,当地阿美族人称其为“Fudafudak”,意思是“闪闪发光之地”,其细白的沙质媲美国外一些知名海滩。世代居住此地的阿美族人刺桐部落,可能会因为政府透过BOT将海岸土地交给财团来经营美丽湾渡假村,而失去原本靠海谋生方式[61]

2017年2月14日,原住民族委员会发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范围土地划设办法》,排除私有土地划入原住民族传统领域[62],引发原住民团体抨击是让本案等土地开发争议“就地合法”、限缩原住民族传统领域[63]。2017年2月18日,原住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夷将·拔路儿原住民族电视台的专访中承认,《原住民族基本法》对“原住民族土地”的定义不分公有或私有土地;但他话锋一转,以《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里有类似公有土地的文字,来主张《原住民族基本法》有区分公有或私有土地的意思[64]。2017年3月6日,凯道部落抗议人士巴奈·库穗抨击,蔡英文政府欺骗原住民族,“面对政府的背信和失格的政策,我们都该一起反抗”;夷将·拔路儿出卖原住民族与台湾土地,必须下台[65]

台东经济发展

支持美丽湾渡假村兴建之意见大致认为,台东需要经济发展,而美丽湾渡假村可鼓励年轻人回流家乡,促进在地工作及就业机会,并平衡区域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生活。[66]

反对美丽湾渡假村兴建之意见主要则是认为,台东经济发展缓慢之主要原因是由于过去历任台东县长一味替违法业者服务,让业者规避环评,包括先盖好建物后再环评,以及准许不停工继续核发建照等违法情事所致。另外,虽然中央政府确实长年忽视对台湾东部的规划,但绝不可能只靠一家违法开发的美丽湾饭店即能促进经济发展[51]。台东并非不能盖饭店,假若兴建饭店即可解决台东所有经济发展问题,在合法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地兴建饭店仍可开发营业,一样可以促进地方就业机会,甚至更接近市区,故没有必要将饭店建在一个地质敏感且会破坏自然生态的地方,并占据原本应该属于全民共享的沙滩给私人企业营利,复制台湾西部以往破坏环境的发展模式。[67]

拆除事件

2024年,台东县政府拆除了反对开发案的原住民领袖林淑玲的老家,该行为被认为是压制异议的举措,引发了原住民团体与环保团体的强烈抗议。反对者进一步指出,拆除行为可能违反行政程序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并呼吁中央政府对此事件展开独立调查。[68]

参见条目

注释

外部链接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