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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专院校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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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专院校整并可分为“新设合并”(如国立嘉义大学合并案)与“存续合并”(如国立台中科技大学合并案)两种。早期整并缘由不尽相同,2000年代来的整并案,大多与大专院校退场拥有相同的时代背景,亦即少子化、学校负债、以及素质等问题。在台湾,大专院校整并的法源是《大学法》。教育部针对大学法,颁布《国立大学合并推动办法》以作为进一步的命令依据。

背景

台湾高等教育简介

台湾的高等教育学校俗称大专院校。学制中包括专科学校科技大学技术学院、大学与独立学院、以及研究所。专科学校之教育宗旨为教授应用科学与技术,养成实用专业人才[1]。而大学、学院与研究所之教育宗旨则为研究学术,培育人才[2]

大专院校发展

台湾日治时期,台湾仅有五所高等教育机构(台北帝国大学台北高等学校台北经济专门学校台中农林专门学校台南工业专门学校),当时受高等教育之学生大约3000人。1950年代,大专校院成长为七所、大学下设研究所三所(大学:1所、独立学院:3所、专科学校:3所),受高等教育学生6000余人。1954年至1973年间,因经济建设快速发展,高等教育急遽扩增,并开放私立院校设立,总共增加86所。由于高等教育成长过快,1973年教育部暂缓设立私立院校,截至1985年仅成长7所。1989年时任教育部长毛高文有鉴于技职体系深造困难,着手修改大学法,对大专院校计划性的调整与增设,同年陆续成立2所工学院、5所专科学校。

受到1994年四一〇教改游行主要诉求“广设高中大学”的影响、以及1996年因应产业发展,教育部推动绩优技术学院升格科大、绩优专科学校升格技术学院等政策,台湾大专院校快速扩张。1991年台湾大专院校总计123所(大学:21所、独立学院:29所、专科学校:73所),当年度大专院校学生共61万余人,其中大学生数量25万人、专科学生数量33万人,截至2013年大专校院校数已增至162所(大学:122所、独立学院:25所、专科学校:14所),大专院校学生约134万人,其中大学生103万人、硕博士班22万人、专科学生10万人[3][4][5][6][7]

1995年教育部发行之《中华民国教育报告书》中,提及“将鼓励部分规模过小,缺乏经营效率及竞争力之学校,配合整并发展需求,寻求与其他学校合并之可行性,建立多校区之大学,使资源做有效之运用。”[8]1996年行政院教改会之《教育改革总咨议报告书》中,指出“现有公立高等教育学府,部分规模太小,以致教育资源重叠,难获应有之效益,宜考虑予以合并或扩充至适当规模,以有效运用资源,提升品质”[9],即有将部分大专院校进行整并之概念。1999年教育部推动“地区性国立大学校院整并试办计划”作为国立大专院校整并依据,并编列十亿元的专案预算,补助整并学校发展之用,而在此政策导向和经费激励下,国立嘉义师院与国立嘉义技术学院于2000年2月1日正式合并为国立嘉义大学[10]

2001年8月教育部公布“国立大学校院区域资源整合发展计划”,在配合地方或区域发展的需求与均衡下,透过校际合作、策略联盟或鼓励同区域或性质能够互补的国立大学校院进行合并,以达到资源整合的目的[11]。2002年教育部宣布以3年100亿的预算规模,执行“研究型大学整合计划”,推动国内研究型大学的发展,整合的模式包括校内整合、校际整合、大学系统及整并,而此计划促成台湾联合大学系统的设立[12]。2005年教育部公布“师范校院定位与转型发展方案”与“国立台北师范学院等六校成立转型改名教育大学筹备处”,推动国北师新竹师院台中师院屏东师院花莲师院北市师院等六所师院转型教育大学,并与邻近大学整并[13]

学校衰退

1990年代后,中华民国政府在1994年至2005年间实行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政策,在全国各地以升格或成立新校的方式广设大专院校,使之数量暴增一倍以上,大学教育从菁英教育走向普及教育,品质严重失衡、招生门槛低且浮滥、高教资源间产生排挤效应,致使大学生与硕博生平均素质下滑、国际观缺乏、加上学用落差,造成文凭贬值、人才供需失衡、产业断层、结构性失业等影响国家竞争力的重大问题[14][15][16][17][18][19][20][21][22][23][24][25]。而在全球化的浪潮下,世界各大学排名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国外不少大专院校透过整并,整合资源、扩增学门,有效提升大学排名与竞争力,例如:浙江大学多伦多大学[26][27][28][29]

最严重的是受到少子化的影响,大专院校招生缺口日益增大,2010年大专院校之招生缺额已达2,336人[30],预计2021年在164所大专院校中将有三分之一倒闭[31],将对台湾高等教育体系产生剧烈的冲击。

2011年1月26日大学法修正案通过,其中第七条载明教育部拟订大学合并计划,报行政院核定后,由大学执行[32][33][34]

教育部在2012年6月22日制定“国立大学合并推动办法”,订定合并办法,组成合并推动审议会[35]。2013年1月23日教育部针对“单一县市超过2所国立大学且学生数低于一万人”之学校推动合并,发文给:

已整并

未整并

等19所符合条件之国立大专院校[36]

上述学校当中,国立台北商业技术学院已于2014年改名国立台北商业大学并扩增桃园校区;同年,国立屏东教育大学及国立屏东商业技术学院整并为国立屏东大学,而国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国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学二校的合并案已进行数年,其中历经国立高雄应用科技大学的重新加入合并,于2018年2月1日完成台湾教育史上第一次三校整并成功的国立科技大学并改名为国立高雄科技大学;国立新竹教育大学则于2016年完成并入国立清华大学,并使台湾教育大学数量降到仅余北教大、中教大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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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并类型

根据《国立大学合并推动办法》,大学整并可分为新设合并与存续合并两种[37]

  • 新设合并:合并后成立一所新设国立大学,并另定新校名[38]
  • 存续合并:合并后择一校存续,其他学校变更为存续学校之一部分。

其他整并类型

已完成之整并案

更多信息 整并年分,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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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之整并案

更多信息 预计整并年分, 学校 ...

研议中之整并案

公立大学院校

更多信息 整并学校,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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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大学院校

更多信息 整并学校, 状态 ...

曾研议之整并案

区域整并

更多信息 整并学校, 所属区域 ...

同质整并

更多信息 整并学校, 性质 ...

体系整并

更多信息 整并学校, 所属体系 ...

仅有校产转移并非实际并校的整并案

因现行法规尚无核准公私立学校可以实质整并,因此现有的案例多为私校主动退场乃至停办后将原先的校产捐赠给公立学校完成财产转移,并在整并过渡期间原私校教职员工享有一定时间的任职保障且有机会于未来转聘为仅存的公立学校正式员工,原私校学生无论是否完成整并均将领取原校毕业证书,与上述的实际合校案不同。

更多信息 完成完全校产转移年分, 学校(或校区) ...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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