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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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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中华民国总统赖清德提名蔡秋明(并为司法院院长)、苏素娥(并为副院长)、萧文生、郑纯惠、林丽莹、陈慈阳、詹镇荣等7人为司法院大法官,立法院7月25日上午行使同意权案记名投票表决[1]。
该次提名,是因为许宗力等七名大法官在2024年10月31日卸任后,大法官总额仅剩8人,而第十一届立法院否决2024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全数人选[2]。2025年1月23日公布的2024年宪法诉讼法修正案中规定,大法官人数不足法定总额时,总统应于2个月内补足提名。
此次提名因第十一届立法院中中国国民党与台湾民众党否决全部提名人[3]、民进党团采取“5+2”模式开放投票,由立委自己决定,无人通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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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规定,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八年,不分届次、个别计算,不得连任。其中有两名大法官并为司法院院长、副院长,不受任期保障[5]。本次大法官提名,是为了补足2016年11月1日就职、2024年10月31日任期届满的司法院大法官并为院长许宗力、大法官并为副院长蔡烱炖及大法官许志雄、张琼文、黄瑞明、詹森林、黄昭元等7个缺额[6][7]。
2024年8月30日,总统提名张文贞等7人为司法院大法官,交由立法院进行人事同意权审查。12月24日,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权记名投票,7位被提名人获得同意票均未过半数,因此无人通过[2]。
提名程序
2025年2月21日,总统府成立“114年大法官提名审荐小组”,小组成员与前次提名相同,对外公开征求并函请相关机关、学校、团体自荐或推荐大法官被提名人[8],正副院长人选则依往例由总统自行决定。审查期间自2月21日起至3月3日止,为期11天。
提名人选
本次大法官被提名人共有7人,如下表所示[a]
行使同意权程序
2025年6月13日,立法院决议同年7月25日行使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权。[9]国民党与民众党皆决定否决所有提名人[3]。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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