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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道

臺灣高(快)速公路系統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華民國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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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道是指由中华民国政府出资兴建与管理的最高等级干线公路,其识别标志系以中华民国国花梅花为造型。目前有10条路线,均位于台湾本岛,除国道三号甲线全线及国道八号部分路段为快速公路外,其余均为高速公路。其中,国道一号(俗称一高、中山高)与国道三号(俗称二高、福高)为纵贯台湾西部的两大主线。

更多信息 主管机关, 公路系统 ...

中华民国国道的历史可回溯于1919年[1]政府迁台后则将国道设计为汽车专用道路英语Dual carriageway。现今中华民国国道总长度988.56公里,含连络道以及高架路段的总养护里程约为1,061.8公里[2],路网规划总长1,348公里[3]。目前所有的规划、兴建、管理、维护工作均统一交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负责。此外,国道一号现设有四条战备跑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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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道路线图(尚未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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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路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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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兴建规划历史与未来

中华民国国道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政府迁台后的台湾时期。在北洋政府时期,虽已制定有关国道的法规,但未明确公布具体路线规划,导致社会各界纷纷提出各自构想,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至国民政府时期,虽曾多次提出全国性公路建设计划,但因权责分散、执行难度高,以及连年战乱等因素,导致政策朝令夕改,缺乏延续性与统一性。直至政府迁往台湾后,受益于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与经济成长,方能推动较为系统且具可行性的国道建设方案,并实际付诸实行。

北洋政府时期

中华民国公路之始,为1919年11月14日内务部公布之《修治道路条例》。[6]本条例将全国道路线分为四类:(一)国道、(二)省道、(三)县道及(四)里道,并规定国道为由京师达于各省,及特别行政区域之道路(第二条);宽度五丈以上(第六条);由内务部核定,并得特设机关办理修治事务(第十一条)。[7]但内务部自《修治道路条例》公布后,实际上并未具体核定国道路线[8]:180[1],使得公路界人士踊跃提出各种方案,但都未受重视。

国道网方案

1919年,北洋政府内务部工程司周秉清根据前述公路分类及其范围,提出了51条路线的《国道网方案》,总长69994里(合40320公里)。

周秉清《国道网方案》,将全国分为三大区;从山海关至伊犁(长城以北部分)为北区,从长城南部至长江以北为中区,长江以南为南区。修建计划分为10年,每年建成6999里(合4032公里)。估算10年建设经费为3960.82万元。为节省经费,周氏提出了利用旧有官路、大路或邮路的路基,以减少征用耕地和其它困难。但对路基宽度,规定在50呎(15.24米)以上,以适应汽车行驶。

当时工程界杨得任认为周氏方案是“为促动当时政府之最有力者,而政府遂以此方案为将来建设国道之标准方法”[9]。但北洋政府并未对周氏方案以法定方式作出最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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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国道一览表

继周秉清之后,易荣膺就全国原有驿道制成《拟修国道一览表》,共计路线21条,总长约70670里(合40710公里)。他与周氏论点有共同之处,主张尽量利用驿道,以减少占地的阻力,比较容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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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五纬国道网

1921年,中华全国道路建设协会干事吴山提出以甘肃省省会兰州为中心的“四经五纬国道网”,并编拟了《建设中华全国汽车道路图》 四经五纬国道网是在中心点兰州之外以4个内外环线联结各省会及若干著名大城市,全网总里程约长106950里(约合61600公里),全部建筑费估计为白银10695万两。这个方案曾以中华全国道路协会名义呈报北洋政府内务部备案,而内务部的批文仅是“尚可藉资参考”,既未正式研究,又未明令公布施行。 当时留学德国柏林工科大学的黄君及北京李公度等人对吴山方案提出异议,认为以兰州为中心的国道网只着重经济地理,未涉及国防,“若以国防论,应偏东北;若以商业及实业论,应以汉口为中心”。为此,道路协会的周国衡又在《道路月刊》上发表《全国汽车路线中心点研究》的文章,阐明以兰州为中心是为改变西北和西南地区的交通闭塞和经济落后,急应在该地区修建公路以发展生产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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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华全国汽车道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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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南北统一国道计划

公路专家赵祖康与彭禹谟合拟的《修建南北统一国道计划》是在北洋政府与护国军政府统治的政局下,为促进南北统一提出由北京至上海(中经直隶、山东、河南、安徽、江苏和浙江等省)的一条国道线,全长3210里(约合1850公里),计划以5年时间完成。为促其实现,曾以中华全国道路建设协会名义呈报北洋政府内务部,列述了修建理由、施工方法和资金来源等,可谓详尽备至。但仍未得到北洋政府的重视,终将计划置诸高阁。

国民政府时期

北伐胜利后,1928年8月国民政府交通部在南京召开全国交通会议,重新拟定公路分类与国道网规划,并将道路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三个类别,其中国道的定义为由此省会达彼省会之道路;或直达商港,贯通全国之道路,同时规定国道由中央政府筹办,基于这些交通部提出了《四经三纬国道网》规划,但同年10月,国民政府设铁道部,国道改由铁道部主管,因而交通部拟定的规划未付诸实施。1929年2月铁道部召集11省政府[注 7]代表组成国道设计委员会,议定《国道路线网》,并于同年10月22日公布实施。而后于1933年又公布《豫鄂皖赣苏浙湘七省公路路线划分定名原则及编号办法》规定11条干线,并在后续扩张至33条,成为假定国道网。在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正式制定《国道网计划》并规定15条国道,但由于国共内战而无法完工,最终在政府迁台后便无疾而终。

四经三纬国道网

交通部拟定的国道网规划路线,总称为《四经三纬国道网》, 是以兰州为中心,经线行经中心,直达边陲;纬线环绕中心,贯通各大都市,而支线则补干线的不足,经线4条,纬线3条,总长41550公里。除上述干线外还有二条支线规划,分别与第二和第三纬线相衔接。第一条支线由贵阳至开封,联络黔、湘、鄂、豫等省,长 1500公里;第二条支线由昆明至南京,联络滇、桂、粤、浙、苏等省,长3200公里。

以上干支公路路线拟定后,曾制定分期修建计划,其主要原则是:凡属经线宜先筹建,以期纵横贯通,各地风俗易于调和和融化;凡交通不便的区域宜先筹建,以便灌输政纲,普及教育;凡在铁道第一期规划中尚未施工之处,应先赶建国道干线公路,以利交通,发展实业。[11]:64

干支各线之线路及里程国道干线,分为经线及纬线二类。计经线凡四,纬线凡三。总长共计41550公里。

更多信息 线别, 序号 ...

国道路线网

铁道部于1929年10月22日公布《国道路线网》,包含主要是干线公路的12条国道路线,共长67553华里(33776.5公里)。当时估计工程费为36406.8万元,预计10年内完成内部线,20年内完成边防线,分四期进行。国民政府于1931年6月6日公布《国道条例》,全国国道之修建及管理皆依本法办理。第二条为国道之定义:“凡连贯两省区以上,及有关国防之要塞、港湾、商埠之路皆为国道”。国道路线由中华民国铁道部规定,并权衡其缓急轻重,指定兴筑程序(第三条)。[12]并以此进行国道修建,至1933年仅完成5100公里。“所有筑路事宜,仍由各省自行办理,省际交通仍乏联络如故,以致各该路筑成后之效用,并不显著”;[13]这是周一士对当时实施筑路结果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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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省公路会议干支线

全国经委会公路处鉴于以往修建公路缺少联络,致使规划未能成为整个体系,深感全国公路建设,如无通盘筹计是不行的。乃于1932年5月起,先从苏、浙、皖三省开始,协助省建设当局修建沪杭、杭徽、京芜、苏嘉、长宣、京杭6条重要公路,定名为“三省联络公路”。开始了联络公路的修建。同年11月,蒋中正为发展中部各省公路交通,将三省公路专门委员会改组为七省“苏、浙、皖、湘、鄂、赣、豫”公路专门委员会,由经委会公路处督导七省公路部门修建会议拟定七省联络公路。并于1933年公布《豫鄂皖赣苏浙湘七省公路路线划分定名原则及编号办法》规定了11条干线。嗣后,“应时势需要”,又扩大范围,南至福建,北至陜甘,将督造联络公路增加到十省。自民国24年起,四川、贵州、青海、宁夏、绥远和广东等省又相继列入经委会督造公路范围,使联络公路里程增加到3万多公里,干线也扩张至33条,“成一假定国道公路网”。[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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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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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经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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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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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五经六纬国道网

民国35年,交通部公路总局曾结合已成公路进行全面规划,制定了《四基五经六纬国道网》方案。这个方案原则上是以重庆、汉口和西安为内环三个中心,互相联络成为基网;由这三个中心分向外围,引伸至南京、广州、昆明、兰州和北平等五大据点,构成国道网的骨干,采用甲等标准修建;再由这五大都市分途四出,与重要港口、边防重镇和国外交通网相衔接,内与各省省会、经济中心和工业基地相联络,均采用甲或乙等标准修建;从而使首都与各重要海港与省会以及省会之间,各省会与各重要城市之间均有公路互相联络。 国道网络线,除东北各省、台湾省和海南岛的国道路线另案规定外,先规定四基五经六纬国道15条及经纬联络国道支线22条,共计37条,总长61264公里,未成里程6654公里,已成里程54610公里,重复里程4041公里,实际里程57223公里。后来由于第二次国共内战,国道网迟迟无法完成,最终在政府迁台后正式淡出历史舞台。

更多信息 线别, 路线起迄 ...

上述公路计划编订时,中华民国的统治范围不包括当时处于日本统治之下的台湾。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原以中国大陆为设计的公路法规,无法适用于政府实控领土限缩至台澎金马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1949年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的中国大陆,由于文革等一系列原因,至1987年才出现正式通车的高速公路,为京港澳高速北京六里桥至赵辛店段,此后中国大陆才掀起高速公路建设潮。(关于中国大陆境内国道后续规划,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

政府迁台后

1959年《公路法》公布施行,同日《国道条例》废止。[15] 最初《公路法》定义国道为“以首都为中心,或跨越两省以上,并联络重要港口、机场、边防重镇、国际交通及重要政治经济中心之主要路线”。历经多次修正,现今国道之规划乃依据《公路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谓国道系“指联络二直辖市(省)以上、重要港口、机场及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之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

一段时间对于国道之服务层级泛称“主要路线”或“主要道路”,直至2013年《公路法》修正后,才将国道定位为“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16]因此,早期国道可为一般公路。

国道在台湾

  • 1970年代初期仅有中山高速公路的建设与规划,属于时任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蒋经国所推动的十大建设之一。
  • 中山高速公路兴建初期由交通部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工程局规划兴建,完工后于1978年改制为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局,负责营运和养护。此后一直到北二高兴建前的将近二十年间,中山高速公路为台湾唯一的高速公路,也是唯一的国道(含机场联络线)。
  • 随着中山高速公路容量逐渐不敷所需,故于国家建设六年计划中规划兴建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北二高),并成立交通部台湾区国道新建工程局统筹规划兴建,之后又向南延伸至屏东(中二高、南二高),全线编为国道三号。
  • 2010年1月9日,时任行政院院长吴敦义正式宣布,拟从高雄港开辟国道七号,衔接台88线快速公路串联国道一号及国道三号,并可达新高雄国际机场,工程耗资约新台币八百亿元;2021年中将进入二阶环评,2022年8月15日环评初审经审查专案小组第四会议审查通过,后续将送环评大会审查,按表定期程最快在2030年完成。

国道收费系统

中华民国国道目前有4条路线为收费道路,以南北向干线道路为主。原以一定区域为单位,在主线车道设置收费站进行人工收费,1990年代后试行在收费站设置电子收费(ETC)设施;至2013年,人工收费全面由电子收费替代,改采在交流道间的主线车道上设置收费感应门架。

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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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票收据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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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票收据背面
国道高速公路局小型车回数票购票收据(即每本回数票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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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车缴费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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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车缴费证明单
国道高速公路局缴费证明单
  • 人工收费:使用回数票及收受现金,于通过收费站时交予收费人员。
  • 电子收费:是借由装置在车辆上的收发器(OBU)或黏贴于挡风玻璃或车头灯之电子标签(eTag)来感应收费。驾驶在通过收费站时必须行走“电子收费ETC专用道”,让架设于专用道上的感应器侦测,以完成扣款。

现在

中华民国交通部于2013年12月30日凌晨0时起,开始在有进行收费的国道路线实施道路计程收费[17],并给予3日免费优惠,2014年1月2日起正式收费[18]。初期实施范围,除了原先已实施人工过站收费的国道1号(含汐五高架五杨高架)、国道3号国道5号,再增加国道3号甲线;目前未收费的国道2号国道4号国道6号国道8号国道10号则列入远期计划。

目前使用中的国道电子收费系统,采用设置于两交流道间主线上之感应门架,透过扫描设置于车上之标签型收发器(eTag)收费,收费金额系两处交流道间距离乘以收费费率计算之,并依交流道间距长度,费用皆有所不同;另感应门架不支援传统型收发器(OBU),尚未换装标签型收发器(eTag)之车辆将无法完成收费,必须比照非ETC车辆采通行后补缴之方式完成收费。目前国道计程收费之费率,上班日及一般周休二日采每日20公里免费里程及200公里以上通行费75折优惠,另于3日以上之假期取消免费里程并采取单一费率,以避免大量短程车流涌入国道导致交通阻塞[19]

实施道路计程收费之日起,原先设置于国道之收费站,除了国道一号泰山、国道三号大甲及田寮等三站部分站体外,皆展开分阶段拆除作业(先内后外)及道路复旧工程,预计20天内完成内侧收费票亭之拆除作业[20]

国道服务区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在国道一号、三号、五号与六号共设立十五个服务区,以及五个功能性略不及服务区的休息站。

国道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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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局徽

2018年2月11日前,所有国道的管理维护均统一由交通部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局负责,兴建工作则是由交通部台湾区国道新建工程局负责。 2018年2月12日起,交通部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局与交通部台湾区国道新建工程局整并后成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负责国道的养护及拓建工程、交通管理维护事项、通行车辆工程受益费之征收、国道路边设施之营运管理、国道沿线环境之整理与维护、国道公路用地、房屋与其他财物之备置、保管、运用及财物处理事项。

国道建设基金

  • 基金的目的:中央政府有效推展国道公路建设计划,并统筹办理其兴建、营运、维护及自偿部分的资金筹措、偿还等事宜,以提升服务水准,达到整体国道公路系统兴建之目的而设立。
  • 基金的来源:中央政府循预算程序拨付非自偿部分;车辆通行费收入;燃料使用费收入;服务性设施有关之收入;办理区段征收土地之处分收入;基金孳息收入等。
  • 基金的用途:国道公路建设及其设施的扩充及改良支出;国道公路维护管理支出;国道公路业务之宣导、推广、训练及研究发展支出。

国道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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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汽车客运公司民营后成立的国光客运,仍为台湾规模最大的国道客运业者。
  • 1995年以后中央政府开放路权,凡是符合资格的民间业者均可提出申请,路权年限是五年。
  • 2022年8月,立法院2021年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修正案,规定4岁以上乘客,搭乘大型车在国道或快速道路上,自8月1日起,须强制系安全带,实行初期将有4个月劝导期,12月1日起违规的乘客,可罚3000至4500元,倘若驾驶未告知,则可重罚6000元。[21]

国道路况资讯

  • 广播电台:由内政部警政署警察广播电台定时播报高速公路即时路况。
  • 仪控显示:高速公路行车控制中心运用道路仪控系统显示资讯给驾驶。
  • 网络查询:国道高速公路局网站可随时查询国道即时路况。

国道安全维持

国道由内政部警政署国道公路警察局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与管理。

辖线分布[22]

单 位 名 称

道路编号

辖  线

备  注

第一公路警察大队

汐止分队
(滨江小队)

国道一号

汐五高架

0公里-34.4公里

12.6公里-33.1公里

基隆端至高公局便道

汐止端至五股端

泰山分队
(中坜小队)

国道一号

国道二号

34.4公里-69.1公里

0公里-11.6公里

高公局便道至杨梅交流道

机场端至南桃园交流道

第二公路警察大队

杨梅分队

国道一号

69.1公里-110.4公里

杨梅交流道至头份交流道

造桥分队

国道一号

110.4公里-150.2公里

头份交流道至三义交流道

后龙分队

国道三号

110.4公里-156.8公里

香山交流道至苑里交流道

第三公路警察大队

泰安分队

国道一号

国道四号

150.2公里-181.4公里

0公里-18.5公里

三义交流道至南屯交流道

清水端至丰原端

员林分队

国道一号

181.4公里-230.5公里

南屯交流道至西螺交流道

 

中兴分队

台76线

10.86公里-32.2公里

埔盐交流道至中兴系统交流道

第四公路警察大队

斗南分队

国道一号

230.5公里-270.2公里

西螺交流道至水上交流道

新营分队

国道一号

270.2公里-303.5公里

水上交流道至麻豆交流道

新市分队

国道一号

国道八号

303.5公里-338.3公里

0公里-9.8公里

麻豆交流道至路竹交流道

台南端至新市交流道

第五公路警察大队

冈山分队

国道一号

338.3公里-372.7公里

路竹交流道至高雄端

田寮分队

国道三号

国道十号

369.5公里-383公里

0公里-33.8公里

田寮交流道至燕巢系统交流道

文自路至旗山端

竹田分队

国道三号

383公里-431.5公里

燕巢系统交流道至大鹏湾端

第六公路警察大队

树林分队

国道三号

国道二号

31公里-54.3公里

12公里-20.3公里

安坑交流道至莺歌系统交流道

南桃园交流道至莺歌系统交流道

龙潭分队

国道三号

54.3里-72.3公里

莺歌系统交流道至龙潭收费站

竹林分队

国道三号

72.3公里-110.4公里

龙潭收费站至香山交流道

第七公路警察大队

大甲分队

国道三号

156.8公里-191.6公里

苑里交流道至和美交流道

快官分队

国道三号

国道六号

191.6公里-211.4公里

0公里-37.6公里

和美交流道至雾峰交流道

雾峰系统交流道至埔里端

名间分队

国道三号

211.4公里-243.7公里

雾峰交流道至竹山交流道

第八公路警察大队

古坑分队

国道三号

243.7公里-288.6公里

竹山交流道至竹崎交流道

白河分队

国道三号

288.6公里-334.3公里

竹崎交流道至官田系统交流道

善化分队

国道三号

国道八号

334.3公里-369.5公里

9.8公里-15.5公里

官田系统交流道至田寮交流道

新市交流道至新化端

第九公路警察大队

木栅分队
(七堵小队)

国道三号

国道三甲

南港连络道

台二己线

0公里-31公里

0公里-5.6公里

0公里-1公里

0公里-3.8公里

基金交流道至安坑交流道

台北市辛亥路新北市文山路

台北市环东大道至国三号

港西联络道至基金交流道

石碇分队

国道五号

0公里-14.7公里

南港系统交流道至坪林行控交流道

头城分队

国道五号

14.7公里-30.3公里

坪林行控交流道至头城交流道

苏澳分队

国道五号

苏澳联络道

30.3公里-54.3公里

0公里-1.5公里

头城交流道至苏澳交流道

苏澳联络道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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