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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外省人
1945年至1991年間從中國大陸移民至臺灣的人士及其後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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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外省人,又称台湾战后移民[2][3],是指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1991年冷战结束期间,因战争与政治因素从中国大陆(含福建省金门县、连江县)迁徙至台湾及澎湖群岛的移民及其后裔,尤以1949年前后因国共内战随中华民国政府播迁台湾的移民潮为最大的一波,为台湾四大族群之一。“外省人”一词为相对概念,指涉“台湾省以外的中华民国省份”,对应词为“本省人”,是指二战结束以前就已定居台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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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外省人是一个多元的群体,其中同为福建广东等地区的闽南人、客家人,便因为移民时期不同,在本省、外省族群间都存在。也有部分并非汉族,如蒙古族、满族、回族等中华民国法定境内的少数民族。对1980年代末期两岸重启交流后移民来台的中国大陆人士就不会以“外省人”称呼,而是与其他移民至台湾者统称为“新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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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以汉族而言,其族群的认同与归属通常以父系血缘为主。战后移民之男性结婚后生育的子女,若其本人无特别申明族群认同,则常被称为外省人第二代。
此外也因为中华民国政府之户籍登记资料皆以汉文化为本位,将籍贯栏依父系血缘登记,故此父亲为外省人时,不论母亲族群为何,子女则因籍贯登记而被视为外省人。相对父亲是本省人亦为如此,例如连战其母为外省人,则因其父连震东为旅居外省的本省人,连战则被视为本省人(半唐山)。
人口
二战以后,中国大陆各地约102万余军民迁入台湾[4]。当时除少数高官将领是搭乘飞机来台外,其余多半为乘船渡海来台,因此集中在高雄港与基隆港上岸,而后政府将外省人安迁至台湾各地,因此台湾各地皆有一定的外省人分布。来台外省人多集中居住在公家安置的地点,形成台湾特殊文化的眷村,亦有一些外省人散布在眷村之外的地方居住,还有以外籍配偶等其他身份的外省人也很常见,但与二次大战、国共内战后来到台湾的外省人的居住环境不同,只有语言、习惯、部分文化相同。
依据1990年台湾人口普查结果,外省籍人口2,695,080,约占总人口的13%[1](1992年户籍法修改,废除了籍贯登记,此后的2000年、2010年台湾人口普查均没有调查籍贯)。依据内政部统计处2002年的一项调查研究:台湾的闽南人76.9%、客家人10.9%、外省人10.0%、原住民1.4%以及不确定0.8%[5]。依据行政院客家委员会2010年至2011年的全国客家人口基础资料调查研究:在各大族群(单一自我认定)的分布上,“福佬人”占67.5%;“客家人”占13.6%;“台湾人”占7.5%;“大陆各省市人”占7.1%;“原住民”占1.8%[6]。
福建、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北等沿海省市及湖南、安徽、江西、四川等中国大陆南方内陆省份者为多,基本上即中华民国政府在国共内战中后期曾控制过、影响力较大的省份;反之,来自西北及东北的人则较少,因为那些地方的大部分地区早为中国共产党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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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况

1949年国共内战期间,中华民国政府撤退来台,各省军民、政府人员被迫转往台湾定居。 当时中国国民党执政的中华民国政府将台湾视为反攻大陆的复兴基地,在对一般外省人安置问题上并没有长期居住的打算,除少部分政府官员进住了日本人遗留下的官吏或公家住宅外,大多数都被集中临时安置居住。政府为了解决居住问题,开始兴建房舍或安排宿舍,并将新住民以军种、职业、特性等,分别群聚于一定范围,即形成台湾现在为人所知的“眷村”。
1990年代后,因眷村老旧改建后的混住与年龄结构等多项社会因素,台湾居住于眷村的外省人口比例迅速降低。
一般来说,在台湾的外省人多半使用中华民国国语,在同乡之间则会使用方言;而台湾闽南人、台湾客家人及原住民之平埔族则以使用闽南语和客家话为主,各原住民族则使用各族母语。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倡导国语运动,强制一年内在正式场合使用国语,不使用方言(如学校、法院、军队、公家机关、国营企业),刚开始让习惯日语50年的台湾本地人适应不来,此语言政策当时对外省人有绝对优势。目前台湾因职务需要(如医生)而须使用台湾话或客家话的相关行业者颇多,台湾本地方言使用能力更被列入求职时的要求。
有许多外省籍艺人的闽南语讲得非常道地,例如厨师阿基师(郑衍基);已故电影特技演员柯受良虽然出生在浙江的渔山列岛,但属闽南民系;导演侯孝贤出生在中国大陆,是梅州客家人。许多活跃于电视上的艺人,如郭子乾、洪都拉斯、白云、沈玉琳、胡瓜等,是外省人,但闽南语都讲得很好。生活在客家庄和原住民部落的外省人,亦有可能学会客家话和原住民语。
许多眷村的第二代立足社会,因为没有在公家机关上班,或者从小和本省小孩接触,台语都讲得很道地,反而讲国语会有台语口音。而外省人在第二代开始大多已不会说籍贯地的母语,今日外省人的原生母语在台湾已经式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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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大陆移民多为随国民政府(二战后 - 1948年5月19日)/中华民国政府(1948年5月20日起)撤退来台者,因此在职业上以军人、公务员、学者、公家机关雇员为多,亦有来台时携带资金的企业主,虽有少部分军人退役经政府退辅会转业成为农民,或者成为工人(见荣工处),但大部分外省人赴台时面对举目无亲的无奈,必须各凭本事自谋生活,尤其当时,军人结婚必须得到上级批准,许多军人因此没能结婚,导致老后孤苦伶仃,[8]这些贡献精华岁月卫国的老荣民,本身省吃俭用,却在离世时捐出所有积蓄者,仍时有所闻[9]。
一些未婚或家室未跟随迁台的外省人与台湾本省人结婚成家。迁台外省人中还有不少年轻男性军人,其中部分人在中国大陆虽有婚室子女,但无法迁台。加上政府政策-军人结婚必须先申请并经过上级同意,因此许多外省军人未能结婚,造成晚年无依无靠,解严后期两岸开放探亲交流后,有不少老兵回到中国大陆探亲。
管仁健指,有些老兵在大陆有妻室,后来在台湾结婚时都隐瞒有太太这一事实。1987年开放两岸探亲后,在大陆还有儿女的,因牵扯到遗产,情况很复杂,解决不了。[10]
外省人为原本散居在各省市的居民,饮食习惯多元丰富,带来许多全国各地的美食。像鲁菜、粤菜、川菜、湘菜、浙菜、苏菜、闽菜、徽菜、中国宫廷菜、官府菜、京菜、上海菜而台湾传统饮食中较少的面食类,包括水饺、馒头、包子等都已经成为台湾普遍的饮食,其中牛肉面更是从眷村中改良发展出来。而像永和豆浆最初亦为其所创,现已发展至大陆甚至国外。
省籍问题

长达38年的戒严时期,移民阶层在政治、政党、军事、媒体、艺文等领域的优势在1990年代之后逐渐淡化。过去国民党政府在政治及资源分配上让外省移民掌握地方势力(包括县市长、省议会等),但外省移民籍官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还是在中央政府占有数量与位阶较高的优势。
1948年起依宪法规定,《考试法》修改为“高普考试应按省区分定录取名额”,但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并未取消此制度,初期造成在一个实际上在台湾“本省人”居多的领域里,录取全国性公务员的名额却绝大多数是‘外省人’之现象。以1950年全国性公务人员高考为例,本省籍录取7人,外省籍录取179人占了全部录取名额的96%。本省籍即使加上“台湾省公务人员考试”所录取的30人,外省籍仍然占全部录取名额的83%。以1956年为例,“台湾省公务人员考试”加上“全国性公务人员考试”,本省籍共录取392人,占本省籍人口比例0.061%。而“全国公务人员考试”,外省籍录取428人,占外省籍人口比例0.526%[11]。外省人之间也不对等,为数众多的江浙人与少数的东北人之间也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12]
唯1950年至1961年间全国性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及格者并不分发任用(还是有任用新进人员,只是人数较少,主因由于国家中枢移驻台湾后,造成人力过剩),于1954年开始通过新的“公务人员任用法”,改行“列册候用制”,以作为反攻大陆储备人才,但是新任用法对公务人员任用资格也采弹性作法,“除考试及格外”,也容许“铨叙合格者”及“依法升等者”有任用资格[13]。自1950年至1968年为止,另外举办台湾省高普考,限定本省籍国民应考且录取者立即分发台湾省政府实习期满录用,且不受全国性公务人员高普考试分区定额录取之限制;1951年至1956年间,全国性高普考台籍人士按定额2倍录取,1957年起超过2倍;1962年修正《考试法》,规定可依考试成绩按定额比例增减录取,无人录取的省区降低标准十分若仍无人达标,则任期缺额,此后1963年起每年全国高普考台湾省籍录取人员所占比例达70%以上,外省考生已无实质优惠[14]。
此外对外省人优惠待遇的考试制度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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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统计
- 1956年普查未包括在役军人。
- 1992年6月29日户籍法修正,废除籍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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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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