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文革屠殺
區域性大規模屠殺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廣西文革屠殺,又稱廣西大屠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期間,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發生一系列私刑、直接屠殺事件,集中發生於1967年-1968年間,中國大陸1980年代官方統計死亡人數為10萬-15萬[1][3][4][5][6]。當時的殺戮方式包括砍頭、棒打、活埋、石砸、水淹、剖腹、挖心、掏肝和炸藥炸等[1][6]。
廣西文革屠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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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的一部分 | |
位置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
日期 | 1967年-1968年(高峰)[1][2] |
類型 | 屠殺、食人、私刑等 |
死亡 | 7.04萬-50萬(官方:10萬-15萬) |
受害者 | 「階級敵人」 黑五類 造反派 |
主謀 | 中國共產黨當地機構 中國人民解放軍 中國民兵 保守派 |
文革屠殺期間,廣西武宣、武鳴等縣區發生了非饑荒情況下的大規模人吃人事件[1][3][7][8][9][10]。早期官方檔案披露至少137人被吃、參與食用他人屍體者可能多達數千人[11],而《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顯示有名有姓或有統計數字的被吃者至少有302人、參與者成千上萬[7][12]。另有學者引述廣西民間調查,有名有姓的被害人有421人被吃,不同調查都顯示全廣西約有30個縣市發生過「人吃人」事件[7][12][13][14]。
在文革結束後的撥亂反正時期,廣西屠殺事件以及吃人事件的部分參與者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懲罰,而屠殺主要組織者韋國清則升任中央職務,未獲處罰[15][16][17]。據《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一書中引用的中共廣西區委整黨領導小組的統計結果,共有包括1.8萬國家幹部在內的5.3萬餘人被法辦或處分,至少10名組織或積極參與殺人者被判處死刑[18]。其中在武宣縣(至少有38人被吃[1][6])有15人被起訴、最高被判有期徒刑14年,91名參與吃人事件的中國共產黨黨員被開除黨籍,39名非共產黨員遭降職或降薪處理[7][10][11][19]。
雖然食人事件得到廣西的共產黨機關以及民兵團體領導支持,但無直接證據顯示包括毛澤東在內的中共中央領導人,曾支持或知曉吃人事件[4][11][13][14]。不過有學者指出,1968年夏,武宣縣老幹部王祖鑒等人通過內部渠道,向中央遞送了吃人事件的報告,該報告後來刊登在《人民日報》內參上發給省軍級官員[7][1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