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中華民國外交部
中華民國外交部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外交部是中華民國有關外交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其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41條之規定,以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及維護國家利益,致力推動繁榮臺灣之外交政策以及強化國際地位之對外關係,作為基本政策方針,並管轄中華民國各駐外單位。
由於多數國家依循「一個中國」政策,不同時與兩岸政權建立外交關係,導致中華民國僅與世界少部分國家建立邦交及設置正式駐外單位。作為權宜對應,外交部在美國、日本、歐洲聯盟等非邦交國家及國際組織派駐準官方代表機構。
Remove ads
沿革
- 1861年3月11日,清朝於自強運動中掌理最高外交事務的官方機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是為中國外交現代化之開端。此日也是外交部之部慶日[1][2][3]。
- 1901年,清末新政開始,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組為「外務部」。
- 1912年1月,中華民國成立後,將原清朝外務部改組成立「外交部」於南京市,理藩部因各族平等原則而裁撤。
- 1928年10月改為「五院制」,外交部隸屬行政院,外交部設有部長一人,政務和常務次長各一人。內設機構有亞東司、亞西司、歐洲司、美洲司、條約司、禮賓司、情報司、總務司,以及秘書處、參事廳、機要室、人事處、會計室等機構,並轄有專員公署、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等。
- 1935年6月,由上海市華蓋建築師事務所設計興建三層鋼筋混凝土建築,作為外交部部址。
- 中國抗日戰爭時期,外交部隨中央政府遷至重慶市(今重慶人民公園)內辦公[4]。南京外交部原址則被侵華日軍當作中國派遣軍總司令部。
- 1961年,成立「先鋒案執行小組」專責派遣農耕隊前往非洲邦交國,1962年擴編為「中非技術合作委員會」。
- 1969年,成立「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前身)。
- 1972年,「中非技術合作委員會」與「外交部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合併為「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
- 1972年12月2日,行政院成立亞東關係協會負責與日本關係事務。
- 1979年3月1日,行政院成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負責與美國關係事務。
- 1989年,成立「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
- 1992年,原領事事務司擴編為「領事事務局」。
- 1993年,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2012年2月3日修正公布時改名《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設立政風處,並於同年設立「國會聯絡組」以加強與立法院聯繫之工作。
- 1996年7月1日,「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與「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合併改組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 2000年,設立「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以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國際活動,為國內非政府組織從事涉外事務及活動之重要管道。
- 2005年10月18日,設立直屬外交部部長的一級單位「日本事務會」(任務編組),外交部部長陳唐山擔任首任召集人,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羅坤燦擔任首任執行長;但其並非《外交部組織法》法定單位[5],且其職責與亞東太平洋司及亞東關係協會重疊,至2008年裁撤。
- 2011年11月14日,修訂《外交部組織法》和所屬機關組織法。
- 2012年5月20日,行政院新聞局裁撤後,外交部承接其國際新聞業務。9月1日,依新版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開始將駐外人員之行政職稱統一以正式官銜訂定,駐外機構(大使館與代表處)之館長均稱大使,解決原先大使館、總領事館、代表處、辦事處人員職稱複雜、容易混淆的問題[6][7]。9月3日,外交部相關部門組織調整,並整併其他區域及業務部門;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亞東關係協會改隸外交部。
- 2017年5月27日,亞東關係協會更名為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 2019年5月25日,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更名為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
Remove ads
辦公廳舍


外交部本部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座落於博愛特區,鄰近總統府、臺北賓館、國家圖書館、中正紀念堂、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和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為建築大師王大閎設計,落成於1972年。
外交部國際傳播司位於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的舊財政大樓。為一般民眾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及急難救助業務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位於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的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則位處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80號,近仁愛圓環,為「菲律賓共和國駐華大使館」原址。
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3號,近捷運小南門站,臺灣日本關係協會則於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的裕民大廈辦公,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
外交部舊址位於中國大陸江蘇省南京市,現為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等單位所在地。
Remove ads
組織編制

外交部內部單位組織依據行政機關單位編制可分為業務單位、事務單位、輔助單位、附屬單位(附屬機關),其中業務單位多以地理區域編列,亦稱地域司。地域司負責掌理關於該區域國家之政治、通商、經濟財政及文化、軍事外交、本國僑民及關於轄區區域性組織等事項;事務司則負責部內行政及其他相關事務;另外還設有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四個區域辦事處及其他特別單位。
|
|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三級機關)
-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三級機構)
- 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對美外交機構,行政委託單位)
- 臺灣日本關係協會(對日外交機構,行政委託單位)
其他組織[8]
歷任首長
Remove ads
現任首長與主管
注釋
參考文獻
參見
外部鏈結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