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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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和委員)由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9年4月27日選出。共有80名組成人員,其中委員長1名,副委員長16名,秘書長1名,委員62名。任期由1959年4月至1965年1月,期間共召開137次會議。常委會組成情況如下:[1]
組成人員
其他工作人員
歷次會議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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