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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瓜
台灣電視主持人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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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自雄(1959年6月4日—),藝名胡瓜,台灣電視主持人、演員。在台灣綜藝界與張菲、吳宗憲、張小燕合稱為「三王一后」[4][5][6],有「綜藝大哥」、「綜藝天王」之稱號。
2009年,胡瓜以綜藝益智節目《挑戰101》獲得第44屆金鐘獎「綜藝節目主持人獎」。2018年,胡瓜以綜藝外景遊戲節目《綜藝大集合》拿下第53屆金鐘獎「綜藝節目主持人獎」。胡瓜為2004年、2008年、2010年、2011年、2020年臺灣主持人收入榜首[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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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胡自雄出生於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父親籍貫江蘇宜興,母親胡黃勤英為苗栗客家人。胡自雄排行第三,上有兩兄胡技烜、胡自強[10],幼年家境尚且富裕,於其就讀初中期間開始家道中落,胡遂於服完兵役後投身演藝圈。[11]2014年1月13日胡母病逝,享壽86歲,同年1月24日於臺北市第一殯儀館舉行告別式,至二殯火化後安葬於慈恩園。[12]
演藝生涯
胡瓜原為舞蹈老師。因張菲為了主持以高凌風為主角的秀場節目,需要一個副手作為搭檔,便對胡瓜提出邀約、並帶領他進入秀場界[13]。張菲對胡瓜的靈活反應十分欽佩,二人在秀場共同闖蕩十年、曾同住近二年[14];直到後來胡瓜主持華視《鑽石舞台》,兩人才分道揚鑣[15]。
1982年,胡瓜在台灣玉女歌手沈雁主持的台視綜藝節目《雁在林梢》擔任助理主持和串場短劇演員,進入台灣電視圈。1984年10月,華視綜藝節目《綜藝一百》停播,胡瓜為該節目末代「寶貝群」成員[16]。1984年11月,麗群影視老闆江吉雄聘請胡瓜與鄭進一主持台視綜藝節目《綜藝龍虎榜》,但因收視率欠佳而停播。
1986年起,胡瓜主持華視多個綜藝節目包括《鑽石舞台》、《連環泡》、《百戰百勝》、《金曲龍虎榜》,都有不錯的收視率,逐步登上演藝事業的頂峰。1987年,高凌風罷工拒錄《鑽石舞台》,他決定帶著胡瓜與鄭進一退出《鑽石舞台》;胡與鄭當下答應,後在製作人郭建宏(映畫傳播老闆)協調下未跟進[17]。
直到2000年以前,胡瓜幾乎年年都是臺灣演藝圈收入最高的主持人[4]。2003年,胡瓜和吳宗憲是台灣主持人中節目量最大的兩人,且每錄製完成一小時節目的主持酬勞價碼皆為新台幣25萬元左右[18],一週之中幾乎每天都有由其擔綱主持的節目播出;該年5月時,胡瓜同時主持從台視跳槽中視的《世界非常奇妙》、中視《非常男女》、民視《綜藝大集合》與《綜藝大贏家》、以及中天娛樂台每週一至週四播出的現場直播樂透遊戲節目《七點樂透透》,平均周薪約台幣200萬元[19]。
2009年,胡瓜憑益智節目《挑戰101》獲得第44屆電視金鐘獎「綜藝節目主持人獎」。2014年3月28日,胡瓜與丁柔安登記結婚。2015年,胡瓜睽違多年再度參演電影,主演《人生按個讚》;於2016年2月5日上映,票房為新台幣3400萬元。2017年,胡瓜以綜藝外景遊戲節目《綜藝大集合》入圍第52屆電視金鐘獎「綜藝節目主持人獎」,亦以《歡樂智多星》入圍「益智及實境節目主持人獎」,雙料入圍該年度重要獎項[20]。2018年,胡瓜、阿翔和謝忻以《綜藝大集合》拿下第53屆電視金鐘獎「綜藝節目主持人獎」[21][22][23][24],亦以《歡樂智多星》再次入圍「益智及實境節目主持人獎」,連續二年以相同節目雙料入圍年度重要獎項。2020年,他手上曾同時擁有五個節目[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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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生活
胡瓜與第一任妻子於1982年結婚,其本名未公開,小名秀秀,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女兒胡盈禎、兒子胡釋安,分別在2004年、2018年開始演藝事業。[25]外孫女李曼唯,2007年9月12日出生[26]。
2000年,胡瓜開始與女藝人丁柔安交往。2001年,胡瓜與秀秀離婚。2014年3月28日,胡瓜與丁柔安登記結婚[27]。除了演藝事業以外,胡瓜擁有個人副業投資,他與丁柔安共同經營「黃金蜆丹」公司,並因丁柔安的關係信奉創價學會。
張菲是胡瓜早年於秀場時代的師父[13],藝人鄭進一為其師兄弟,羅密歐成員羅志祥和歐漢聲、浩角翔起以及瑪莉亞等人視他為師父;此外,藝人小嫻是他的乾女兒[14]。
爭議事件
1994年,酒店公關小姐李璇向真相新聞網指控胡瓜對她強暴、性虐待,並聲稱握有沾了胡瓜精液的衛生紙團。當時李璇聲稱,她坐胡瓜的檯時,胡瓜提到他主持的《金曲龍虎榜》缺助理主持人,要她拿個人資料供他參考;她陪胡瓜出場後,回到自己家中,卻被胡瓜強暴、性虐待。
1994年6月28日,李璇向台北地檢署控告胡瓜涉嫌《中華民國刑法》強姦罪,同時指控《美華報導》雜誌社涉嫌將一包沾了胡瓜精液的衛生紙證物丟進沖水馬桶沖掉。此一事件被稱為「李璇案」或「瓜(胡瓜)田李(李璇)下事件」,讓已身居「綜藝一哥」的胡瓜身陷醜聞風暴,工作頓時停擺,幾乎斷送演藝事業;當時胡瓜的元配秀秀在記者會中力挺胡瓜。11月10日,因證據不足(李璇所稱「被胡瓜扯破的衣服」已被丟棄,沾有血跡的內褲也被漂白,「衛生紙團」也已經不存在;但《美華報導》雜誌社當時表示,當初確曾付給李璇新台幣廿萬元,這筆錢是由郭建宏透過雜誌社表示願意息事寧人,但以出賣這起新聞事件為名付錢給李璇,出讓部分同時包括沾有胡瓜精液的衛生紙等證物,都有李璇親筆簽結為證),無法證明胡瓜有強姦行為,胡瓜獲檢察官裁定不起訴處分。[28]
2006年,胡瓜與其兄胡技烜遭名媛陳菁菁(前日盛證券董事長陳士元女兒)及其母卓金鳳(前歌星丁黛)指控於2003年以針孔攝影機涉嫌麻將詐賭,與牌友田淑玲、針孔攝影機安裝者許志煌(胡技烜友人)被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29][30][31]。公訴檢察官在庭訊時指出,根據調查所得的卷證資料與證人供詞,有七大證據指向胡瓜為詐賭案主謀:一、詐賭的場地敦南名園為胡瓜所提供,賭客也是胡瓜所找;二、胡瓜在田淑玲發現詐賭後,親自帶她到七樓的小房間,並見到許志煌;三、卓金鳳所輸的賭資均進入胡瓜帳戶;四、田淑玲發現詐賭後,要求以「茶水費」(分紅)折抵賭資,胡瓜不可能不知;五、胡瓜、胡技烜、田淑玲輪流上賭桌詐賭;六、證券商楊吉輝輸了新台幣2000多萬元,由胡瓜提示兌領;七、音樂製作人李壽全的妻子林郁君發現詐賭後,由胡瓜歸還新台幣200萬元賭資。
2007年1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胡瓜無罪。法官認定確有裝針孔詐賭一事,但主導詐賭者是胡技烜,全案並無證據證明胡瓜參與詐賭,因此判決胡瓜無罪;但法院對胡瓜把住處提供給胡技烜聚賭抽頭,仍依《中華民國刑法》賭博罪之「意圖營利提供賭場罪」移送檢方偵辦,全案進入二審階段[32][33]。同年9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胡瓜無罪,胡技烜有期徒刑2年2個月,田淑玲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定讞[34];田淑玲卻因此逃亡三年,於2010年主動投案[35]。至於圖利供給賭場罪部分,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認為田淑玲證詞不一,也查無胡瓜提供場地聚賭的犯罪事證,於2012年2月裁定胡瓜不起訴處分。檢察官認定,賭場帳務是胡技烜處理,和胡瓜無任何關係,因此胡瓜在賭博營利罪部分獲得不起訴;田淑玲則涉嫌偽證及提供賭博場地抽頭營利,事證明確,被依偽證罪、賭博營利罪起訴[36]。
2007年3月,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在胡瓜位於台北市信義路的豪宅中搜出大麻,對胡瓜及其當時女友丁柔安採集毛髮驗毒[37]。調查局毒品檢驗報告顯示,兩人大麻檢驗未過關(毛髮呈陽性反應)。台北地方法院根據調查局檢驗報告[38],裁定兩人須進入台北看守所觀察勒戒[39][40]。胡瓜勒戒50天後,於7月底略晚丁柔安三天結束勒戒獲釋[41][42][43][44][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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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作品
- 2008年 羅志祥《撐腰》(客串)
主持作品
音樂作品
廣告代言
獎項紀錄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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