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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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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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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簡稱高檢署高檢)是中華民國兩個二級檢察機關之一,負責指揮督導臺灣省直轄市的地方檢察署,同時也受最高檢察署指揮督導[1],辦理轄區提起上訴刑事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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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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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 1896年,臺灣總督府設「臺灣總督府高等法院檢察局」。
  •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日本臺灣總督府轄區後,更名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蔣慰祖擔任首任首席檢察官。
  • 1989年,配合《法院組織法》之修正,改制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首席檢察官改為檢察長。
  • 2008年7月1日,增設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今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辦公室。
  • 2018年5月25日,全國各級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更名為「臺灣高等檢察署」。

歷任首長

更多資訊 任次, 姓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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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臺灣高等檢察署[3]

主要人事
  • 檢察長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主任檢察官
        • 檢察官(紀錄科、執行科)
          • 檢察事務官
      • 書記官長(檢察官或書記官兼任)
        • 書記官
內部單位
  • 書記處
    • 文書科
    • 研究考核科
    • 資料科
    • 總務科
    • 訴訟輔導科
    • 法警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所屬檢察機關[4]

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6]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7]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8]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11]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13]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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