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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式自動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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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式自動步槍(英語:Type 56 assault rifle),又稱1956年式衝鋒槍,簡稱56 式衝鋒槍或56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引進仿製的AK突擊步槍,於1956年定型生產,故名[1]。該槍發射7.62×39公釐蘇聯口徑中間型威力步槍子彈。56式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款量產型的自動步槍,但很多外國媒體都直接以「AK-47」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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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式自動步槍量產後,因中國戰術指導思想保守及換裝63式自動步槍失敗,一直擔火力支援角色,直到中越戰爭還僅由班長及副班長配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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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5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蘇聯的幫助下建立起自己的軍工業[2]。特別是赫魯雪夫上台之初,為爭取中國支援,改變了史達林時代只提供舊武器的方式,對華提供了蘇軍現役裝備和生產技術[2]。
在當時接受大量蘇聯援助的情況下,武器的研製也是從全面引進的基礎上開始起步。各項技術資料、生產設備甚至樣品和全部零配件都是直接從蘇聯引進[1]。
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從蘇聯引進AK作為新的制式步槍,以替換老舊的莫辛-納干系列栓動步槍和PPSh-41衝鋒槍。與此同時,相關技術資料也被提供給黑龍江北安的626兵工廠。解放軍初期採用的AK型號為早期的第一型(1947年原型)和第二型(1951年改進型),其特點是機匣和厚鋼板衝壓彈匣的重量較重,而中國士兵身材較蘇聯士兵矮小,因此使用此兩種型號較為吃力,且第一型採用的衝壓機匣合格率較低、槍管處無刺刀座而無法拼刺,且第二型所採用的6Kh1刺刀重量較重且安裝後容易鬆動。以上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使解放軍未作出在中國國內投產此兩種型號的決定;1956年後蘇聯又提供了最新的第三型(1954年改進型),其較輕的重量和較高的可靠性獲得了解放軍的認可。最終在蘇聯方面的授權許可下,中國方面以AK第三型定型56式自動步槍,並於當年年底開始在626廠量產。與56式自動步槍同一年定型的還有仿製SKS的56式半自動步槍和仿製RPD的56式輕機槍,是為56式槍族[1]。
自1950年代後期開始,AK、SKS、RPD及其當地生產型號56式槍族大量裝備中國人民解放軍,取代原本服役的莫辛-納干系列步槍、日本三八式步槍和美國M1903春田步槍成為制式步兵武器。由於在裝備AK及生產仿製品56式時,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戰術思想受蘇軍早期戰術思想的影響較大(在蘇軍中,AK最初被定位為充當「衝鋒槍」的作用,而半自動的SKS才是配發給大多數士兵的步槍。直到SKS的設計師謝爾蓋·加夫里洛維奇·西蒙諾夫主動提出應全軍裝備AK、把SKS除役,SKS才於1956年停產,並逐步由增產的AK第三型替換),此槍很長一段時間內都被稱作「衝鋒槍」,且定位也設定為班組火力支援用武器,用於提供近距離壓制火力,因此56式最初稱為1956年式衝鋒槍,簡稱「56衝」,後來才改稱為「自動步槍」[1]。與蘇軍1950年代之初的配備相同,當時解放軍一個步兵班的配備為:2把AK/56式自動步槍、2挺RPD/56式班用機槍、7把SKS/56式半自動步槍。
因軍費有限且蘇聯供應的原版AK亦數量有限,解放軍重點部隊在1959年至1962年才首先完成換裝AK/56式,包括赴邊界參加1962年中印邊境戰爭的部隊。在中印邊境戰爭後,這種思想開始轉變,並發展出63式自動步槍,但63式步槍於生產製作時出現嚴重缺陷,至1970年代後期被撤裝[1]。
越南戰爭時的北越軍隊和越共遊擊隊就曾大量使用56式。
中印邊境戰爭後的十幾年間,解放軍一直沿用蘇軍早期的做法,在步兵部隊中一直讓正副班長配備AK或56式衝鋒槍(自動步槍),普通戰士配備SKS/56式半自動步槍[2]。但在1979年中越戰爭卻證明,戰鬥員在熱帶叢林地帶發現敵人大多在50公尺之內,此時最好的辦法是以自動槍發射彈雨掃射,射速慢的半自動步槍反應不靈[2]。經過南疆作戰的新實踐,解放軍步兵才統一改換自動步槍,此後的步槍發展也確定了小口徑、高射速的方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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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
在中國大陸,56式從1980年代起逐步被81式、95式及03式等較新型的步槍所取代,漸漸退出了一線部隊,但至今仍有部分武警及民兵部隊還有裝備。此外,在一些私人軍訓院校也可以看到56式的蹤影。
除了裝備中國軍警外,被稱為「中國AK」的56式也大量出口到其它國家。據指,中國生產的AK步槍數量比起蘇聯製的要多[3]。在很多第三世界國家,56式均以價錢便宜而廣受歡迎,大量裝備在軍隊及警察等部隊。同時亦因AK系列本身不受專利保護的原因而被許多國家隨意地仿製和出口,當中由中國生產的56式及其衍生型佔有一席之地,從而惡化了武器氾濫的問題,這些槍械也因此成為許多叛軍、恐怖組織和犯罪集團的得力武器,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
在冷戰期間,56式被大量出口到多個國家的正規部隊及阿富汗政府軍、敘利亞阿拉伯政府軍(2024以前)等)和叛亂勢力(如聯合索馬利亞大會)。這些步槍及其他由東方集團生產的AK步槍被廣泛地用於發生在東南亞、中東和非洲等地的武裝衝突。從越戰期間至1978年中越關係惡化前,中國就曾將56式(部分命名為M22)和其早期從蘇聯獲得的原版AK一併大量供應北越軍隊和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以及越南統一後的越南人民軍。由于越戰期間蘇聯對美國奉行緩和政策,因此對待援越問題始終持消極態度(當時蘇聯方面認為越南作為小國不值得自己為其提供軍事技術,經常拒絕或延遲向北越交付援助),從而參戰的美軍發現,56式比起蘇製原版AK更加普遍(許多原版AK亦來自中國方面而非蘇聯),這些步槍也曾被美軍士兵及特種部隊成員繳獲使用。越南方面亦將獲得的56式和原版AK提供給東南亞其他國家共產黨武裝(如緬甸人民軍、泰共人民軍和菲律賓新人民軍等)和親共武裝(如克欽獨立軍)作為軍援,因此緬甸和泰國等國也從這些組織手中繳獲大量56式和AK,這些繳獲武器目前被裝備於一些部隊,包括其國內的其他叛軍及犯罪集團(如坤沙蒙泰軍)等準軍事組織亦有繳獲並裝備。在中越戰爭期間,參戰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越南人民軍雙方主要使用的也是56式自動步槍,僅有少數蘇制原版AK。目前越南的大部份56式和其他系列AK步槍即將被IWI Galil ACE所取代。
兩伊戰爭期間,當時剛成立的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從中國購買大量武器,56式因而成為該國軍隊在該場戰爭的主要武器之一。同時,與伊朗敵對的伊拉克薩達姆·海珊政權也少量購買了56式(但當時的伊拉克軍隊主要使用來自蘇聯和其他東方集團成員的武器),因此出現交戰雙方都有使用56式的局面。
在1979年阿富汗戰爭期間,中國、巴基斯坦和美國曾向反抗蘇軍的聖戰者供應大量武器,當中包括56式自動步槍。這些武器後來被各個勢力用於阿富汗內戰,當中塔利班在掌權後以56式為他們的制式步槍。在2001年阿富汗戰爭,塔利班政權被推翻後,新成立的阿富汗國民軍和阿富汗國家警察也大量裝備56式和其他國家生產的AK步槍。
1980年代中期,斯里蘭卡開始以56-2式來取代他們的L1A1半自動步槍和HK G3自動步槍。目前56-2式為該國軍隊和警察的主力制式步槍。
冷戰結束後,56式仍然被普遍地在世界各地的武裝衝突中使用。在克羅埃西亞獨立戰爭和南斯拉夫戰爭期間,該槍曾被克羅埃西亞武裝部隊所使用。在90年代後期,科索沃解放軍也成為了56式的一大使用者,當中有不少步槍是由曾經接受中國援助的阿爾巴尼亞政府提供。
56式並有在其他國家仿製及使用,目前已知孟加拉獲中國授權生產56-2式,並裝備於海軍。此外,56式亦有被阿爾巴尼亞和伊朗等國家仿製。
在英美等西方國家,56式及其衍生型被廣泛地用於電影拍攝,並用作充當相對罕見的蘇聯或俄羅斯製AK步槍。它們有時還會被改裝至看起來與其他AK衍生型相似的外觀。此外,56式的半自動版本在美國大部份州份都可讓平民合法購買。但自1994年的「聯邦突擊武器禁令」通過後,美國政府已全面禁止平民及國內的槍械供應商進口中國製武器。若不把非法走私的武器包含在內,現在於美國境內的中國製民用AK絕大部份都是1994年前進口的產物。美國海軍海豹突擊隊的軍火庫內亦存放了一些56-2式,主要供訓練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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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1955年4月,黑龍江北安的626兵工廠從蘇聯方收到了相關資料,由趙瑞之擔任AK-47突擊步槍仿製任務的總工程師。1956年末,AK-47突擊步槍、SKS半自動步槍和RPD輕機槍先後在中國仿製成功。它們分別被命名為1956年式衝鋒槍、1956年式半自動步槍以及1956年式班用輕機槍。[4]最初的56式衝鋒槍即是AK-47第三型的中國組裝品,一切零件均來自蘇聯伊熱夫斯克原廠,銑削機匣和半包式準星護翼等特徵十分明顯,甚至標尺和保險位置的選射銘文依然使用俄文字母「П"、 "АВ"、 "ОД"字樣,僅在機匣左側前端刻有漢字「五六式」字樣和626廠廠標及出廠編號,因此若不特意檢視機匣左側前端,則完全無法分辨出該槍究竟是蘇制原版AK-47第三型還是56式;後為便於中國士兵可以直接明了槍枝的擊發模式,將保險位置的選射銘文從俄文改為漢字「連」和「單」(有些出口版本則以漢語拼音字母縮寫「L「和「D」取代了原本的俄文或漢字)。另有少數個別槍枝的後背帶掛點被從機匣左側後方移至槍托底部後方(參考第一型的後背帶掛點),除此之外仍無其他改動。刺刀亦為自AK-47第三型起開始採用的6KH2刺刀(同樣適用於第二型且更為牢固),仿製型號稱為56式可卸式劍形刺刀(俗稱「56扁刺」),而非後期常見的固定式摺疊三棱刺刀。此刀刀身為磷化處理,不反光,硬度高,刃口比原先解放軍繳獲日軍或美軍的老式刺刀更為鋒利。無需拼刺時可以卸下做為匕首使用,但需要拼刺時則安裝過程較為繁瑣。此款早期型56式衝鋒槍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被稱作「不走樣學蘇聯的56沖」,在其他國家則被稱為"中國產AK-47"。在蘇聯專家的指導下,56式衝鋒槍的生產由單純組裝進口的原廠AK-47零件(在此期間蘇聯方面仍繼續向解放軍供應原版AK-47第三型以加快換裝速度)實現了全套生產線國產化,但在原材料方面仍依賴於蘇聯提供的原廠鋼材和木材,因此這段期間所生產的56式衝鋒槍的產品質量最高。儘管獲得了時年AK槍族的全套圖紙和加工設備,但此時中國方面僅以56式的名義在當地生產了AK-47第三型原始型號即固定槍托版本,而並未同時仿製適合機械化部隊和傘兵使用的向下摺疊金屬槍托版本的AK-47S,因此機械化部隊和空降部隊仍然依賴於蘇聯方面供應原版AK-47S。最終解放軍於1959年至1960年初基本完成AK-47/56式的全面換裝工作,二者一併在解放軍中服役至1990年代為止。隨著產能的提高,56式和先前獲得的AK-47一併被大量用於對外軍援(如越南、古巴和蒙古人民共和國等)。




由於20世紀60年代中蘇分裂,因此中國從未獲得生產採用衝壓機匣的新型AKM步槍的生產許可。隨著先前蘇聯提供的原廠零件和鋼材等庫存即將消耗完畢,中國方面被迫尋找新的自行生產56式的方式。擔任AK-47仿製任務的總工程師趙瑞之在1964至1967年擔任援建阿爾巴尼亞國防工程55專案專家組組長,期間接觸了尚未退出華約的阿爾巴尼亞人民軍裝備的AKM,回國後便進行把56式衝鋒槍的機匣改為衝壓生產的攻關研究,並在槍口前採用後期型AKM的斜切式槍口帽以防止槍口跳動嚴重。1969年,626兵工廠將還在試製中未成熟的衝壓機匣56式衝鋒槍迅速投產,並在動員生產中招聘了非熟練工人,導致導軌脫焊等後果,使該批產品成為「打不響,打不連,打不准」的「三不產品」,並全部遭到部隊退貨。直到1971年左右解決了薄鋼板點焊的可靠性問題之後,56式的衝壓機匣技術才逐漸成熟。自此之後生產的56式機匣前段三個鉚釘的相對位置與AKM明顯不同,且大多改為全包護弓式準星,部分產品亦在槍管前端採用固定式摺疊三棱刺刀,這三大特點逐漸成為人們對56式的刻板印象,導致之前與AK-47第三型完全相同的早期型56式逐漸被遺忘,因此早期型56式在不特意檢視機匣左側前端的情況下常常被誤認為是蘇制原版AK-47第三型(如越南人民軍使用的所謂AK-47第三型大多為56式早期型,同時亦大量裝備質量較差的56式後期型,是為56式最大的外國使用者。其使用的少量原版AK-47亦大多為中國方面與56式一併供應的早期從蘇聯獲得的產品)。



與原版AK/AKM相比,早期生產的56式在外形上與前者幾乎完全相同,後期生產的版本則有少許變化。
- 準星:初期採用與AK相同的兩側半包式準星護翼,後期改為全包護弓式,頂端有開孔。大多採用與AK相同的直角梯形準星,只有少數衝壓機匣版本採用與AKM相同的細長形準星。
- 機匣:衝壓機匣的56式初期的鉚接方式與AKM相同,後期則與AKM有著明顯的不同(尤其以機匣前段三個鉚釘的相對位置不同),且大多沒有採用與AKM相同的帶有加強筋的機匣蓋,只有少數版本的機匣蓋帶有加強筋。56-1 型和 56-2 型衝壓機匣由 1.5 公釐鋼製成,與 AKM 機匣中使用的 1 公釐鋼板不同。因此,中國56式的機匣型號平均比 AKM 重。中國56式系列的所有型號也都缺少AKM的減速機構。[5]
- 槍口帽:大多採用與AK第三型和早期AKM相同的槍口帽,只有少數衝壓機匣版本採用與後期AKM相同的斜切口形槍口帽。
- 槍托:固定槍托的56式大多採用與AK第三型相同的向下傾斜式槍托,只有少數衝壓機匣版本採用與AKM相同的平直槍托。
- 護木:大多採用與AK第三型相同的護木,只有少數衝壓機匣版本採用與AKM相同的帶有手指槽的護木。
- 握把:大多採用與AK第三型和早期AKM相同的木製握把,只有少數衝壓機匣版本採用與後期AKM相同的樹脂合成材料握把。
- 表尺射程:大多採用與AK第三型相同的800公尺表尺,只有少數衝壓機匣版本採用與AKM相同的1000公尺表尺。
- 彈匣:初期採用與AK相同的尾部具有凸起加強筋的彈匣,後將此加強筋取消。亦有某些版本採用AK-103樣式的黑色合成材料彈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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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刀:初期採用仿製的蘇聯6KH2刺刀(亦稱「56式可卸式刺刀」或「56式扁刺」),後為適應當時解放軍戰術思想改為了摺疊式三棱刺刀,這也成為了該槍的一大特徵,使它更能與其他AK系統步槍區別開來。不過許多出口用的56式都不具刺刀座。亦有某些版本採用仿製的蘇聯6KH4刺刀(亦稱「86式刺刀」)。
- 彈藥攜具:設計了可以裝載三個彈匣90發彈藥的三倉攜行胸掛,命名為56式胸掛。[6]後為81式自動步槍所用從而改良為四倉,命名為81式胸掛。可攜帶4個彈匣共120發彈藥,若浸在水中泡軟後可攜帶8個彈匣。56式胸掛其左右兩邊各有兩個小型附件袋用於槍油、繃帶、少量的零星子彈(如曳光彈)等雜物,亦可用於放置卵形手榴彈。81式胸掛彈匣袋則是左右兩邊各有一個小型附件袋。
- 槍背帶:初期採用與AK相同的單點或雙點式金屬掛環背帶,後曾自行設計兩點式皮質掛環背帶。
- 槍背帶後掛點:原版切削機匣的後背帶掛點位於機匣左側後方,與第三型AK、AKS及AKMS相同;後期的仿AKM衝壓機匣版本將該掛點移至槍托底部後方,與第一型和第二型AK及AKM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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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60年代中蘇分裂後,蘇聯方面停止向中國人民解放軍機械化部隊和空降部隊供應採用向下摺疊金屬槍托的AKS突擊步槍。中國方面決定儘快開展仿製工作以繼續供應同型槍枝給上述單位。1963年,626廠開始仿製AKS,命名為56-1式7.62mm衝鋒槍,與AKS的結構性能基本一致。在1960年代後期接觸了阿爾巴尼亞人民軍裝備的AKMS後,衝壓機匣技術和防止槍口跳動嚴重的斜切式槍口帽亦被應用在該槍之上,從而使該槍外形更接近AKMS,但隨後生產的產品取消了刺刀座。該槍亦繼承了AKS/AKMS摺疊槍托容易鬆動而導致的射擊密集度(特別是點射時)不佳、不便持握和拼刺等原生缺點。
在1960年代後期接觸了阿爾巴尼亞人民軍裝備的AKM後,衝壓機匣技術和後期型AKM的斜切式槍口帽被應用在該槍之上,並設計了新式的楔鐵式卡筍右側摺疊槍托,於1981年定型了56-2式衝鋒槍。與56-1式相比,56-2式採用的楔鐵式卡筍摺疊槍托能自動補償疲勞,斜切式槍口帽也抑制了槍口跳動並提高了連發射擊時的散布精度。
56-C[5]
81 式自動步槍太長,中國海軍發現不適合在船舶內部的狹小空間內使用。開發於1988年,於1991年完成,隨後不久就開始全面生產。由於它是56式設計的第三種型號,因此新型卡賓槍被命名為QBZ-56C。中國海軍潛艦部隊是該新型武器的第一批接收者。水面艦隊接下來接收了它。砲兵、武警、內衛、準軍事部隊也採購了大量新型卡賓槍來裝備他們的特種部隊。由於長度較短,武警邊境巡邏、反恐和緝毒部隊也獲得配發。
56C整體上參考了匈牙利AMD-65突擊步槍,但護木部分類似於南斯拉夫扎斯塔瓦M70突擊步槍的三眼護木,槍托亦採用了56-2的右側摺疊式槍托。該槍在許多方面與 56 式的第1型和第2型不同。最大的區別在於機匣。新卡賓槍的機匣短了 0.81 英寸。它也是由更薄的 1.2 公釐衝壓鋼材製成,而不是 56 型標準衝壓機匣版本中使用的 1.5 公釐厚鋼材。新機匣中使用了更堅固的鋼材,以補償機匣壁厚度的減少。機匣底部從手槍握把到護木呈錐形。機匣蓋也縮短了因此無法與,頂部增加了三個加強筋。新的機匣設計有助於減輕重量並縮短武器的總長度。由於槍管短,槍管內的火藥燃氣燃燒不充分,因此在槍口部增加了一個兼有消焰和制退功能的槍口裝置。此外,QBZ-56C 的機匣採用厚重的磷化塗層,而不是使用標準 56 型的較便宜的發藍工藝。這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其免受海軍環境中海水和鹽霧的影響。與其他藍色 56 型相比,深色磷酸鹽塗層還賦予 QBZ-56C 獨特的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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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的品質
在56式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制式武器的時代,步槍在工廠生產時需接受較嚴格的品質監控,以確保槍械的性能和可靠性達到軍用武器的水平。在該槍的最初的生產階段,所有零件從蘇聯原裝進口,中方廠商僅負責組裝;後在蘇聯專家的指導下完全實現國產化,但原材料方面仍依靠蘇方供應鋼材和木材等。由於採用了蘇聯提供的鋼材和零件,因此在這個時期生產的56式質量一般較高。而從中蘇分裂至1960年代末期之後,隨著先前蘇聯提供的原廠配件和原材料消耗完畢,中國國內開始根據阿爾巴尼亞方面提供的AKM步槍自行生產採用衝壓機匣的56式。此時正值文化大革命的高峰期,製作工藝開始逐漸滑入低水準,完全不如先前的仿製水平,故在60年代末到現在生產的中國AK在價格和品質上相比起先前採用蘇聯原廠零配件的批次大幅下降[3]。根據解放軍老兵的使用經驗,蘇制原版AK(包括零件合格率最低的早期第一型)和採用蘇聯提供的鋼材和零件所生產的早期批次的56式(與第三型完全相同的「不走樣學蘇聯的56沖」)幾乎不會生鏽,而1960年代末之後生產的56式則經常需要除鏽,這是由於隨著中蘇交惡失去蘇聯原版配件供應後所生產的56式的槍管和導氣管並沒有鍍鉻,故與蘇製原版AK和早期56式相比更容易生銹[7]。1990年代末期,中國開始逐步換裝95式自動步槍,取代了56式及其衍生型作為制式步槍的地位。在近年,購買一枝全新的56-2式僅需100美元,而其他型號的AK步槍的最低價格為400美元。這是考慮到許多第三世界國家所追求的是廉價的成本,而非以品質為主要考慮條件。據指,這些中國AK的槍管壽命只有數百發,各零件的公差也不一致,甚至不合規格,導致同款武器之間的零件無法互換,長期射擊後零件還會鬆脫或損壞,精度也比起其他國家生產的AK步槍要低[3][8]。由於早期與AK第三型完全相同的56式的世存數量早已低於質量較差的後期版本,故低質量的名聲一直伴隨著56式。
由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半自動民用型亦因其性價比而受到部份民間使用者的歡迎。然而在發生過多宗涉及中國AK的槍擊事件後,美國政府於1993年禁止進口中國的「突擊武器」,並於翌年落實「聯邦突擊武器禁令」,這導致了中國AK失去美國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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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國家及地區





阿富汗[9]:蘇阿戰爭期間聖戰者從中國、美國和巴基斯坦的軍援獲得大量56式,戰後成為塔利班政權及伊斯蘭共和國的制式步槍之一。
阿爾巴尼亞[9]:包括在當地未授權仿製的ASh-78和ASh-82,目前已普遍被貝瑞塔ARX-160和M4卡賓槍等北約武器取代。
阿爾及利亞
亞美尼亞
亞塞拜然
孟加拉
貝南
玻利維亞
波赫
巴西
布吉納法索
蒲隆地
柬埔寨
中非
查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國人民解放軍:已被95式自動步槍所取代。
-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已被95式自動步槍所取代。
- 中國民兵
中華民國
- 由中華民國駐越軍事顧問團在越南繳獲,供中華民國陸軍特種部隊作訓練用途。
剛果共和國
克羅埃西亞
剛果民主共和國
吉布地
東帝汶
厄瓜多
愛沙尼亞[10]:由於在蘇聯解體恢復獨立後從蘇聯繼承的AK步槍不足以裝備愛沙尼亞國防軍,故曾向中國進口56式自動步槍,目前已退役。
衣索比亞
芬蘭:曾向中國進口56式自動步槍,目前用作儲備。
加彭
甘比亞
蓋亞那
香港:2020年或之後從中國大陸進口,僅供部分紀律部隊作儀仗用途。
印度
印度尼西亞
伊朗:從中國進口,目前主要裝備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另有未授權的仿製型。
伊拉克[9]:從中國進口,裝備軍隊和警察。
伊拉克庫德斯坦
象牙海岸
肯亞
科索沃:由阿爾巴尼亞軍援提供。
寮國
賴索托
利比亞
馬達加斯加
馬利
馬爾他:由中國捐贈,為馬爾他武裝部隊的制式步槍。
墨西哥:大量從販毒份子手上繳獲。
摩洛哥
緬甸:大量從販毒份子手上繳獲,目前被用於緬甸警察部隊。
尼泊爾
尼加拉瓜
尼日
奈及利亞
北韓
巴基斯坦:大量從中國進口,目前主要供特種部隊和警察單位使用。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9]
盧安達
沙烏地阿拉伯
獅子山
索馬利亞
南蘇丹
越南共和國:越戰期間繳獲。
斯里蘭卡[9]
蘇丹
蘇利南
敘利亞
塔吉克:由於從前蘇聯繼承的AK步槍數量有限,故塔吉克軍隊曾從中國進口一批56式,在當地被稱為「AK-56」。
坦尚尼亞
泰國:越戰期間繳獲。
多哥
烏干達
烏克蘭:原本為伊朗提供給胡塞武裝組織的軍援物資,在被美軍沒收後被轉交給烏克蘭以用於烏俄戰爭。[11]
英國:為了訓練烏克蘭士兵而購買。
美國[9]
- 美國海軍海豹部隊:用於訓練及隱蔽行動。
- 美國軍事援助越南司令部-研究觀察團:越戰期間大量繳獲使用。
- 中央情報局
越南:越戰期間獲中國軍援大量56式。[9]
葉門
辛巴威

原廠衍生型
- 56式早期型:最早的型號,1956年至1960年代末生產,為AK第三型的中國組裝品和仿製品,為木製固定槍托設計,有固定刺刀座,配有蘇制6KH2刺刀,採用蘇聯原廠提供的鋼材和零件,為所有56式中質量最高的產品,俗稱「不走樣學蘇聯的56沖」或"中國產AK-47",至今仍有部分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及民兵部隊還有裝備。
- 56-1式早期型:第二種型號,1963年至1960年代末生產,將木製固定槍托改為金屬向下摺疊式,令其更便於攜帶。為AKS第三型的仿製品即56式早期型的下折式槍托版本,採用蘇聯原廠提供的鋼材和零件,為所有56-1式中質量最高的產品。
- 56式後期型: 1969年起生產的版本,因失去蘇聯原廠供應鋼材和零件而質量較差。機匣部分最初與AKM相同,1970年代後生產的版本的鉚釘排列的位置則與AKM明顯不同,並大多改為全包護弓式準星(頂端有開孔),部分產品亦增加固定式摺疊三棱刺刀,至今仍有部分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及民兵部隊還有裝備。
- 56-1式後期型:1960年代末起生產的版本,為56式後期型的下折式槍托版本,相較於之前的早期型質量較差。最初生產的版本在外形上類於AKMS,但無刺刀座;1970年代後大量生產的版本的各項特徵與AKMS明顯不同,部分產品亦增加固定式摺疊三棱刺刀。
- 56-2式:基於56式類似AKM的改進型,與56-1式相比將槍托卡榫改為了楔鐵式,使槍托變為側面的可摺疊式,而這種形制的槍托被81式所沿用。56-2式的槍型主要用於出口,在中國較為罕見。
- 56C式:類似於AKMSU及匈牙利AMD-65,因81式太難縮短而對56式製作的緊湊化及短突擊步槍版本,裝有改良槍托及20發彈匣(56式的原裝30發彈匣同樣適用。)其衝壓機匣的鉚釘位置亦與AKM完全相同,且機匣蓋上亦有加強筋。[12],1988年開始研製,1991年定型,現在於駐港解放軍等一些部隊中限量裝備;而自2021年起,為配合改用中式步操,入境事務處及香港海關亦引進了56C式[13]。
- 84S式:56式的5.56公釐口徑版本,為出口民用市場的型號。
- 86S式:56式的犢牛式版本,為出口民用市場的型號。
- MAK-90運動步槍:56式的半自動民用型,裝有運動步槍槍托及握把、取消槍口裝置,有7.62×39公釐及5.56×45公釐口徑。
- CS/LR11:AK-103的仿製型,為配備槍口制退器、向左摺疊式槍托和黑色合成材料彈匣的56式衝壓機匣版本。該槍型主要用於出口,在中國較為罕見。現在於中國人民解放軍一些部隊中限量裝備,並在葉門內戰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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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國家的授權生產或私自仿製型號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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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式步槍的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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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式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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摺疊槍托的56-2式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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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把56-2式步槍及一把69式火箭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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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式民用版,由左至右:
56S-1、84S和56S
流行文化
由於在西方國家較難取得蘇聯/俄羅斯原產的AK步槍,許多影視作品會以56式或其他仿製AK來充當真正的AK。
- 1979年—《越戰獵鹿人》:56式由越共游擊隊所使用,也曾被成為戰俘的美軍士兵米高(勞勃·狄·尼洛飾演)和尼克(克里斯多福·沃肯飾演)搶奪用來逃脫。
- 1979年—《現代啟示錄》:56式由華特·寇茲上校的手下、法國殖民統治者、越南人民軍和越共游擊隊所使用。
- 1986年—《前進高棉》:56式由越共游擊隊所使用,美軍士兵克里斯·泰勒二等兵(查理·辛飾演)和羅伯特·巴恩斯上士(湯姆·貝林傑飾演)也曾繳獲使用。
- 1988年—《第一滴血3》:56式和56-1式由阿富汗聖戰者所使用。
- 1990年—《機器戰警2》:56式、56-1式和56-2式由凱因的手下所使用。
- 1992年—《辣手神探》:56式和56-1式由Johnny Wong的手下所使用。
- 1997年—《空軍一號》:56-1式由俄羅斯士兵所使用。
- 2001年—《黑鷹計劃》:56式和56-1式由索馬利亞叛軍所使用。
- 2003年—《獵日風暴》:56式和56-1式由叛軍、喀麥隆邊防部隊和難民所使用。
- 2005年—《軍火之王》:56式和56-1式由前蘇軍士兵和阿富汗聖戰者所使用。
- 2007年—《謊言對決》:56-1式由伊拉克叛軍所使用。
- 2008年—《第一滴血4》:56式由緬甸政府軍士兵所使用,也曾被僱傭兵成員路易斯(葛拉罕·麥克塔維什飾演)和安裘(康一芽飾演)所繳獲。
- 2013年—《怒海劫》:56式和56-1式由索馬利亞海盜所使用。
- 2015年—《戰狼》:56式和56-1式由僱傭兵組織(56-1式戰術化改裝版本)、中越戰爭期間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和敏登的販毒集團所使用,也曾被冷鋒(吳京飾演)所繳獲。
- 2017年—《戰狼2》:56式由叛軍所使用,也曾被冷鋒(吳京飾演)所繳獲。
- 2019年—《藍波:最後一滴血》:56-1式由販毒份子所使用,部份刻有裝飾。
- 2020年—《決勝時刻:黑色行動冷戰》:具體型號為56-2式,僅於戰役模式中的越南戰爭關卡中以「AK-47」的名義登場,由越共游擊隊所使用。奇怪的是該槍使用極為罕見的第一型AK-47彈匣,並保留了現實中被取消的摺疊式三棱刺刀。
參考文獻
參考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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