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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設立的一級行政區劃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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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為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級行政區,是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之一,華中七省之一,簡稱為「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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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範圍

轄境除局部界線有變化外,基本上與今湖南省相似,民國36年(1947年)全省土地面積為204771平方公里[1]。東接江西省,南接廣東省、廣西省,西界貴州省 、四川省,北鄰湖北省。
人口
以下依據中華民國實業部《中國經濟年鑑》(1934年出版)、內政部統計司編《民國十七年各省市戶口調查統計報告》(1931年出版)、主計處統計局編《中華民國統計提要》(1940年出版)、中華民國年鑑社編《中華民國年鑑》(1952年出版,頁19-21)所提供的人口數據[2]:
據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於民國79年(1990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臺閩地區籍貫為湖南省的人數為18萬2310人,佔非臺灣省籍269萬4917人口當中的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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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黃興創立華興會,成為同盟會和國民黨的主要創始人之一。宣統三年(1911年)10月22日,湖南省長沙起義,而後立即成立了湖南軍政府,焦達峰、陳作新擔任正、副都督。10月28日,湘軍第1協王隆中部率領首批援鄂軍1700多人出師援鄂,他們在湖北省支持革命,反對清朝。10月31日,湖南省發生兵變,焦達峰、陳作新被叛軍殺害,譚延闓擔任都督[4]。民國2年(1913年)國民黨發動二次革命反袁,譚延闓參加,戰後被袁世凱免去職務,由湯薌銘取代,署理湖南都督兼民政長。民國4年(1915年)12月,湯薌銘支持袁世凱稱帝,獲封一等侯。護國戰爭爆發後,民國5年(1916年)3月袁世凱取消帝制,湯薌銘趨向明哲保身,於同年5月29日發表湖南獨立宣言。6月袁世凱死後,由於他此前支持袁世凱的政治態度無法掩蓋,湖南省內借此開展了「驅湯運動」。結果,同年7月,支持譚延闓的部隊將湯薌銘驅逐出湖南。8月譚復任湖南省長兼督軍。民國6年(1917年)張勳復辟期間(宣統九年五月十三日,即1917年7月1日)授湖南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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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年(1918年)3月,張敬堯率陸軍第七師征湘,攻佔湖南平江等地。3月27日,張任湖南督軍兼省長[註 1]。其軍紀極為敗壞遭到湖南人的反對。民國8年(1919年)湖南人主張湘人治湘,開展驅張運動[註 2]。張輝瓚、毛澤東等人均是該運動的積極參與者。
民國9年(1920年)5月,以「開明將軍」自居的吳佩孚答應湖南人的自治要求,從湘南撤防北上。6月,譚延闓、趙恆惕湘軍開始反攻,將張敬堯趕出湖南。
民國9年(1920年)11月7日,程潛部下湖南第六區(醴陵)守備司令李仲麟等發動「平江兵變」,以士兵鬧餉為名槍殺了譚派軍官蕭昌熾,22日通電要求譚延闓下臺,同時兵逼長沙[5],23日譚延闓宣佈辭職,離開湖南赴上海。12月,趙恆惕在長沙捕殺兵變首領李仲麟,控制湖南局勢。召開湖南省議會,積極倡議聯省自治,創制省憲。
民國10年(1921年)4月6日,趙恆惕被湖南省議會選為省長。夏,發動援鄂戰爭,導致湖北王占元下臺。12月11日,湖南省人民投票《湖南省自治憲法》並且獲得通過。
民國11年(1922年)1月,發佈《湖南省憲法》,推動聯省自治。鎮壓工農運動,破壞農會,殺害工運領袖黃愛、龐人銓。並反對孫中山借道經湘北伐。民國13年(1924年),在吳佩孚以開戰相威脅下,趙恆惕放棄自治以北附吳佩孚。民國15年(1926年)3月,唐生智發動兵變,將趙恆惕逐出長沙,自領省長職。葉開鑫求救於當時在武漢準備東山再起的吳佩孚。唐生智戰敗,被迫退出長沙南下粵邊。唐生智向廣州國民政府求援,廣州方面隨即派國民革命軍和桂軍入湘作戰。6月,唐生智在衡州取消代理湖南省長的名義,正式加入國民革命軍,被授任國民革命軍第八軍軍長,大舉反攻湖南,6月中旬重新佔領長沙,後任湖南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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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5年(1926年)至16年(1927年),北伐戰爭期間,湖南農民運動聲勢最為浩大,農會成員發展到600萬人。
民國16年(1927年),蔣中正的南京國民政府和汪精衛的武漢國民政府先後清黨之後,9月中國共產黨彭公達、毛澤東、盧德銘等領導的武裝,在湖南、江西邊界發起秋收暴動失利,退往江西井岡山,建立根據地。
中國共產黨先後在湖南省境的平江、瀏陽、醴陵、岳陽、臨湘、湘陰、長沙、酃縣、茶陵、攸縣、郴縣、宜章、永興、耒陽、資興、桂東、汝城、安仁、桑植、永順、龍山、大庸、石門、慈利、華容等25縣建立了革命根據地,在民國19年(1930年)後建立起省級蘇維埃政府。國民革命軍在對中央蘇區進行第四次圍剿前夕,針對外圍較弱的鄂豫皖蘇區和湘鄂邊蘇區的進剿上,成功地將兩地紅軍擊敗。
民國25年( 1936年),粵漢鐵路全線通車。
抗日戰爭期間,中國軍隊在湖南省境進行過幾次極其慘烈的抗擊日軍的戰役,包括4次長沙會戰、常德會戰,衡陽戰役和湘西會戰等。民國27年(1938年)11月,日軍進犯湖南一帶,在「焦土抗戰」的口號下,半個長沙誤毀於文夕大火,民國33年(1944年)豫湘桂會戰,日軍攻陷瀏陽、長沙、衡陽及寧鄉等地,衡陽亦毀於衡陽保衛戰,全城僅剩三棟殘牆。
民國38年(1949年)8月1日,第一兵團司令長官、湖南省政府代理主席陳明仁與程潛宣佈接受中國共產黨的和平協定,宣佈湖南脫離中華民國政府,隨後兩人正式變節投共;改編成中國國民黨人民解放軍。8月4日,長沙移交中共解放軍,政府明令通緝程潛二人[6]。
8月5日任命黃杰繼任湖南省政府委員兼任主席、第一兵團司令並兼任湖南綏靖總司令。黃杰即日重組湖南省政府,8月8日率同省府廳處長飛芷江就職,委由民政廳長朱久瑩代理省務,李樹森任省府委員兼秘書長,張中寧任省府委員兼財政廳長,魯立剛任省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王立航任省府委員兼建設廳長,並延聘地方人士張炯、楊柏軒、陳渠珍、楊永清、歐冠、蔣伏生、張中寧等,參與省政或擔任軍職,以收統合之效;將湘省綏總及第一兵團司令部合署辦公,由黃親率,總部暫設芷江。另派任成剛、王天鳴、熊新民擔任第一兵團副司令官,何竹本為第一兵團參謀長。劉嘉樹、王育瑛、蔣伏生三人分任湖南綏靖總部副總司令,郭文燦為綏署參謀長,16黃並親轄第一兵團的策反殘部[7]。旋往卲陽指揮各部隊,以保全湘西。
8月中旬爆發新化之役,國共於邵陽青陽坪接戰,國軍獲得小勝;白崇禧欲擴大戰果,命宋希濂與黃杰會師對共軍進行包圍,但宋部未到,以致計畫失敗,僅克復新化縣。9月13日,共軍整補完畢,再度進攻,此時共軍匯集19個軍約55萬人,國軍僅餘第一兵團與暫二軍、暫三軍等,兵力相差已十分懸殊;9月18日,駐守沅陵的宋部周磐不戰而逃,棄城而出,共軍得以沿路進佔瀘溪、辰谿、漵浦、麻陽等縣;麻陽陷後,共軍撲芷江、下湘西,國軍已無險可守,開始往西南退去,10月7日撤出邵陽,至10月13日湘境全失,黃部於10月17日退抵廣西,遂成日後的留越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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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
辛亥革命後,清代各道被廢除。民國2年(1913年)9月置衡永彬桂道、辰沅永靖道。民國3年(1914年)5月,全省置湘江、衡陽、辰沅、武陵四道,其轄區與清代長寶道、衡永郴桂道、辰沅永靖道和岳常澧道基本相同。民國五年(1916年),裁撤常德道。民國9年(1920年)9月[8](一說民國11年,1922年[9]),湖南省督軍譚延闓發佈通令,按照民國初年辦法,將道署機構一律裁撤,改省、道、縣三級制為省、縣二級制。
- 湘江道
- 老派長沙話:[sian˧˧ ʨian˧˧ tau˨˩],新派長沙話:[siɛ̃˧˧ ʨiɛ̃˧˧ taʌ˨˩]
- 民國3年(1914年)5月置,道尹為繁要缺,一等。駐長沙縣(今湖南省長沙市城區)。轄長沙、湘陰、瀏陽、醴陵、湘潭、寧鄉、益陽、湘鄉、攸縣、安化、茶陵、寶慶、新化、武岡、新寧、城步16縣。同年10月增領武陵道常德、岳陽、平江、臨湘、華容、漢壽、沅江、澧縣、安鄉、臨澧、南縣11縣,轄縣增為27縣。民國9年(1920年)裁撤。
- 衡陽道
- 衡陽話:[xen ian tau]
- 民國2年(1913年)9月置衡永彬桂道,民國3年(1914年)5月23日改置衡陽道,道尹為繁缺,二。駐衡陽縣(今湖南省衡陽市城區)。轄衡陽、衡山、安仁、耒陽、常寧、酃縣、零陵、祁陽、東安、道縣、寧遠、永明、江華、新田、郴縣、永興、資興、宜章、汝城、桂東、桂陽、臨武、藍山、嘉禾24縣。民國九年(1920年)裁撤。
- 武陵道
- 民國3年(1914年)5月置,道尹為要缺,二等。駐常德縣(今湖南省常德市城區)。轄常德、岳陽、平江、臨湘、華容、桃源、漢壽、沅江、澧縣、石門、慈利、安鄉、臨澧、大庸、南縣15縣。民國5年(1916年)10月裁撤[10],常德、岳陽、平江、臨湘、華容、漢壽、沅江、澧縣、安鄉、臨澧、南縣11縣劃歸湘江道,桃源、石門、慈利、大庸4縣劃歸辰沅道。
- 辰沅道
- 民國2年(1913年)9月置辰沅永靖道,觀察使駐沅陵縣(今湖南省沅陵縣沅陵鎮)[11]。民國3年(1914年)5月23日改置辰沅道,道尹為要缺,二等。駐鳳凰縣(今湖南省鳳凰縣沱江鎮)。轄沅陵、瀘溪、辰谿、漵浦、芷江、黔陽、麻陽、永順、保靖、龍山、桑植、古徵、靖縣、綏寧、會同、通道、乾城、鳳凰、永綏、晃縣20縣。民國4年(1915年)5月,因駐地鳳凰縣地理位置較為偏僻,交通不便,而沅陵縣為湘西下游門戶,交通方便,位置適中,便於對全道轄境控制,暫移駐沅陵縣(今湖南省沅陵縣沅陵鎮)[12]。民國5年(1916年)1月,因芷江縣地理位置較沅陵縣為佳,移駐芷江縣(今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芷江鎮)[13]。同年10月增領武陵道桃源、石門、慈利、大庸4縣,轄縣增為24縣。民國九年(1920年)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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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年(1920年),湖南省道制撤廢。後為應付湘西中共蘇區,於民國24年(1935年)5月劃湘西19縣置湘西綏靖區,下分5個行政督察區,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調整為4個行政督察區。民國26年(1937年)12月湖南省全省劃為九個行政督察區,撤消湘西綏靖公署。民國29年(1940年)4月劃分為10個行政督察區,爾後未再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專區取代。
為國民政府在湖南省西部地區設立的綏靖區,民國24年(1935年)5月設立湘西綏靖處,分5個行政督察區,下轄19縣,處所駐沅陵縣。
- 慈石庸行政督察區:轄慈利縣、石門縣、大庸縣計3縣,專署駐慈利縣;
- 永保龍桑行政督察區:轄永順縣、保靖縣、龍山縣、桑植縣計4縣,專署駐永順縣;
- 乾永鳳古行政督察區:轄乾城縣、鳳凰縣、古丈縣、永綏縣計4縣,專署駐乾城縣;
- 沅瀘辰漵行政督察區:轄沅陵縣、瀘溪縣、辰谿縣、漵浦縣計4縣,專署駐沅陵縣;
- 芷黔麻晃行政督察區:轄芷江縣、黔陽縣、麻陽縣、晃縣計4縣,專署駐芷江縣。
民國25年(1936年)6月,湘西綏靖處改為湘西綏靖行政公署,將澧縣、臨澧、靖縣、會同縣、綏寧縣和通道縣6縣劃入與原19縣共計25縣、組成4個行政督察區,公署駐沅陵縣。
- 第一行政督察區:轄沅陵縣、瀘溪縣、辰谿縣、漵浦縣、永順縣、龍山縣計6縣,專署駐沅陵縣;
- 第二行政督察區:轄慈利縣、石門縣、大庸縣、臨澧縣、澧縣、桑植縣計6縣。專署設慈利縣;
- 第三行政督察區:轄乾城縣、鳳凰縣、永綏縣、保靖縣、古丈縣、麻陽縣計6縣,專署駐乾城縣;
- 第四行政督察區:轄黔陽縣、會同縣、芷江縣、綏寧縣、晃縣、靖縣、通道縣計7縣,專署駐黔陽縣。
民國26年(1937年)12月湖南全省普遍設立行政督察區,撤銷並終止湘西綏靖專員公署的行政機構。
- 湖南省政府直轄區
- 民國26年(1937年)時,轄有長沙市。民國32年(1943年)增領衡陽市,計轄2市。民國34年(1945年)抗戰結束後,一度將第一區長沙、湘潭、醞陵、瀏陽、平江、臨湘、岳陽、湘陰8縣及第五區益陽、寧鄉2縣交由省政府直轄,民國37年(1947年)以後恢復原轄境。
- 第一行政督察區
- 民國26年(1937年)設立,轄有岳陽縣、長沙縣、湘陰縣、臨湘縣、瀏陽縣、平江縣、湘潭縣、醴陵縣、益陽縣和寧鄉縣計10縣,專署駐瀏陽縣。民國29年(1940年),益陽縣、寧鄉縣劃入新組建的「第五行政督察區」,調整為8縣,專署改駐岳陽縣。抗戰後一度廢除本區,改由省府管轄,民國37年(1947年)以後恢復本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長沙專區取代。
- 第二行政督察區
- 民國26年(1937年)設立「第五行政督察區」,轄衡陽縣、常寧縣、衡山縣、耒陽縣、攸縣、茶陵縣、安仁縣和酃縣計8縣,專署駐衡陽縣。民國27年(1938年)4月調整行政督察區,原第五區改稱「第二行政督察區」,轄域及專署未變。民國31年(1942年)6月,專署遷駐茶陵縣。抗戰結束後移駐衡陽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衡陽專區」取代。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民國26年(1937年)設立「第八行政督察區」,轄郴縣、桂東縣、汝城縣、永興縣、資興縣、宜章縣、桂陽縣、嘉禾縣、臨武縣和藍山縣共計10縣,專署駐郴縣。民國27年(1938年),湖南省重新調整行政督察區,原第八行政督察區改稱「第三行政督察區」,所轄縣域及駐所未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郴縣專區」取代。
- 第四行政督察區
- 民國26年(1937年)設立「第二行政督察區」,轄常德縣、華容縣、南縣、安鄉縣、澧縣、臨澧縣、石門縣、慈利縣、桃源縣、漢壽縣和沅江縣計11縣,專署駐常德縣。民國27年(1938年)4月調整行政督察區,漢壽縣、沅江縣劃入新組建的「第五行政督察區」,原第二區改稱「第四行政督察區」,轄常德縣、華容縣、南縣、安鄉縣、澧縣、臨澧縣、石門縣、慈利縣和桃源縣計9縣,專署駐所未變。抗戰後一度將第五區漢壽、沅江2縣劃歸本區,民國37年(1947年)以後恢復原轄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常灃專區」取代。
- 第五行政督察區
- 民國27年(1938年)4月調整行政督察區,析第一區的益陽縣、寧鄉縣,第六區的湘鄉縣、安化縣,原第二區的漢壽縣、沅江縣計6縣合組設置新「第五行政督察區」,專署駐益陽縣。抗戰後一度廢除本區,益陽縣、寧鄉縣劃屬省政府直轄,漢壽縣、沅江縣劃屬第四區,湘鄉縣、安化縣劃屬第六區,民國37年(1947年)以後恢復本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益陽專區」取代。
- 第六行政督察區
- 民國26年(1937年)設立「第六行政督察區」,轄邵陽縣、新化縣、武岡縣、新寧縣、城步縣、湘鄉縣和安化縣計7縣,專署駐邵陽縣;民國27年(1938年)4月調整行政督察區,第六區劃出湘鄉縣、安化縣至新組建的第五行政督察區,轄邵陽縣、新化縣、武岡縣、新寧縣和城步縣計5縣,駐所未變。民國36年(1947年)析置隆回縣,轄縣數增為6縣。抗戰結束後一度將第五區湘鄉、安化2縣劃歸本區,民國37年(1947年)以後恢復原轄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邵陽專區」取代。
- 第七行政督察區
- 民國26年(1937年)設立「第九行政督察區」,轄零陵縣、祁陽縣、新田縣、寧遠縣、江華縣、道縣、東安縣和永明縣計8縣,專署駐零陵縣。民國27年(1938年)4月調整行政督察區,原第九區改稱「第七行政督察區」,所轄域及駐所未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永州專區」取代。
- 第八行政督察區
- 民國26年(1937年)設置「第四行政督察區」,轄乾城縣、鳳凰縣、永綏縣、龍山縣、保靖縣、古丈縣、麻陽縣等7縣,專員駐乾城縣。民國27年(1938年)劃出乾城縣、鳳凰縣、永綏縣、麻陽縣4縣至新「第九行政督察區」,原第三區永順縣、大庸縣、桑植縣3縣劃入第四區。原第四區改稱「第八行政督察區」,轄龍山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大庸縣、桑植縣6縣,駐所改為永順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永順專區」取代。
- 第九行政督察區
- 民國26年(1937年)設立「第三行政督察區」,轄沅陵縣、瀘溪縣、永順縣、漵浦縣、辰谿縣、大庸縣、桑植縣等7縣,專署駐沅陵縣。民國27年(1938年)4月調整行政督察區,劃出永順縣、大庸縣、桑植縣至原第八區,至原第四區劃入乾城縣、鳳凰縣、永綏縣、麻陽縣計4縣,原第三區改稱「第九行政督察區」,轄8縣,專署駐所未變。抗戰後一度改稱「第五行政督察區」,民國37年(1947年)以後恢復原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沅陵專區」取代。
- 第十行政督察區
- 民國26年(1937年)設置「第七行政督察區」,轄會同縣、芷江縣、綏寧縣、黔陽縣、晃縣、靖縣和通道縣計7縣,專署駐黔陽縣。民國27年(1938年)4月調整行政督察區,原第七區改稱「第十行政督察區」,轄域未變,專署駐所改為會同縣洪江鎮。民國31年(1942年)4月分辰谿縣、芷江縣、黔陽縣部分地區析置懷化縣,轄縣增為8縣。抗戰後一度改稱「第一行政督察區」,民國37年(1947年)以後恢復原區名。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會同專區」取代。
- 民國三十六年行政督察區調整方案
行政院於民國36年(1947年)6月核准備案,長沙、衡陽二市和第一區的長沙等8縣,第五區的益陽、寧鄉等2縣,由省政府直轄,第五區廢除劃歸第四、第六區,第十區改稱第一區,第九區改稱第五區,其餘未變:
- 第一區,專署駐會同縣,轄會同縣、芷江縣、綏寧縣、黔陽縣、晃縣、靖縣、通道縣、懷化縣計8縣。
- 第二區,專署駐耒陽縣,轄耒陽縣、衡陽縣、常寧縣、衡山縣、攸縣、茶陵縣、安仁縣、酃縣計8縣。
- 第三區,專署駐郴縣,轄郴縣、桂東縣、汝城縣、永興縣、資興縣、宜章縣、桂陽縣、嘉禾縣、臨武縣、藍山縣計10縣。
- 第四區,專署駐常德縣,轄常德縣、華容縣、南縣、安鄉縣、澧縣、臨澧縣、石門縣、慈利縣、桃源縣、漢壽縣、沅江縣計11縣。
- 第五區,專署駐沅陵縣,轄沅陵縣、瀘溪縣、漵浦縣、辰谿縣、、乾城縣、鳳凰縣、永綏縣、麻陽縣計8縣。
- 第六區,專署駐邵陽縣,轄邵陽縣、新化縣、武岡縣、新寧縣、城步縣、湘鄉縣、安化縣和隆回縣計8縣。
- 第七區,專署駐零陵縣,轄零陵縣、祁陽縣、新田縣、寧遠縣、江華縣、道縣、東安縣和永明縣計8縣。
- 第八區,專署駐永順縣,轄永順縣、龍山縣、保靖縣、古丈縣、大庸縣和桑植縣計8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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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湖南省在宣統三年(1911年)時,分為9府、5直隸廳及4直隸州,下轄1廳、3州、64縣。民國元年(1912年)各府裁首縣,以首縣原有轄境為各府區域。民國2年(1913年),廢除府、州、廳制,一律改縣,全省轄有75縣。先後還增設2省轄市(長沙、衡陽)、2縣(懷化、隆回),曾一度增置陽明縣,但不久即撤銷。民國38年(1949年)時,湖南省劃分為10行政督察區,下轄2市、77縣。民國77年(1988年)7月,行政院公布《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為各省縣市編定代碼,該法規於民國94年(2005年)10月停用。湖南省各縣、市沿革情況如下:
政府
初駐長沙縣城區,民國22年(1933年)8月析長沙縣城區置「長沙市」,省會因此改為長沙市,均在今湖南省長沙市區。抗戰爆發後,民國27年(1938年)11月3日,省政府遷至沅陵縣伯陵路(今太常村鄉);民國28年(1939年)5月20日,因日軍入侵,再遷至耒陽縣;民國33年(1944年)6月18日,遷至桂陽縣;6月28日,再遷至嘉禾縣;9月遷至臨武縣;民國34年(1945年)1月遷至藍山縣。抗戰結束後遷回長沙市。民國38年(1949年)8月4日解放軍進入長沙市後,新任湖南省主席黃杰飛抵芷江縣就職,將湖南省省府改設於邵陽縣,一部分省府機構留在芷江縣,由民政廳長朱久瑩代理。10月時分別撤往廣西省桂林市及貴州省貴陽市。
辛亥革命後,湖南新軍於宣統三年九月一日(1911年10月22日)起義,當日成立中華民國湖南軍政府,次日改名為中華民國軍政府湖南都督府。10月24日,成立參議院,為軍政府最高權力和立法機構。10月25日,都督府內置民政、軍政二部。10月30日成立軍政府寶慶分府。民國元年(1912年)9月13日,置民政長,為全省最高行政長官,下設內務、財政各司。民國3年(1914年)5月23日,改民政長為巡按使,下設政務、敗政各廳。民國5年(1916年)7月6日,改巡按使為省長。民國15年(1926年)8月3日,廣州國民政府設立湖南省政府。民國16年(1927年)1月,改隸武漢國民政府。9月,屬南京國民政府。民國17年(1928年)2月11日至5月18日,國民政府設立湘鄂臨時政務委員會,為中央政府特派處理湖南省政務最高臨時權力機構。同年5月28日,南京國府改組湖南省政府,下設秘書長及民政、財政、教育、建設等廳。抗戰期間,因日軍入侵,湖南省政府遷往湘西一帶。先後設湘西、洪江、湘南行署。民國34年(1945年)6月26日,行政院決議改組湖南省政府[41]。抗戰結束後,湖南省政府恢復其行政管轄區域。
民國35年(1946年)4月19日,國民政府下令改組湖南省政府。民國38年(1949年)8月4日,湖南省政府代理主席陳明仁與程潛二人變節投共,將湖南省政府及長沙市移交中共解放軍,新任省主席黃杰於8月5日重組湖南省政府,發布省政與軍事相關人事布局。10月7日,黃杰退出邵陽時,湖南省府及綏署大部人員亦隨第一兵團移轉廣西省桂林市,另一部人員則由湖南省代理主席兼民政廳長朱久瑩帶領,由芷江縣遷移貴州省貴陽市[42]。後來湖南省軍政名義的機構,撤銷時間不明。
湘西行署、洪江行署、湘南行署、湘東行署[43]
湘西行政公署,民國32年(1943年)5月17置,民國34年(1945年)9月裁撤。民國38年(1949年),為了適應戰時需要與配合反攻軍事,再次設置,由陳渠珍任湘西行署主任。
洪江行政公署,民國33年(1944年)10月7日置,轄第六、第十行政督察區[44]。抗戰結束後廢。
湘南行政公署,民國34年(1945年)8月8日置,同年9月裁撤。民國38年(1949年),為了適應戰時需要與配合反攻軍事,再次設置,由歐冠任湘南行署主任。
湘東行政公署,民國38年(1949年),為了適應戰時需要與配合反攻軍事而設置,由蔣伏生任湘南行署主任。
- 湖南都督
- 湖南省公署巡按使
- 湯薌銘(1914年5月 - 7月)
- 劉心源(1914年7月 - 1915年5月)
- 陶思澄(1915年5月 - 1915年7月)
- 韓國鈞(1915年7月 - 1915年9月,未到職)
- 沈金鑑(1915年9月 - 1916年7月)
- 湖南省長公署省長
- 湯薌銘(1916年4月-1916年7月)
- 陳宧(1916年7月-1916年7月,未就任)
- 劉人熙(1916年7月 - 8月,代理)
- 譚延闓(1916年8月 - 1917年10月)
- 周肇祥(1917年10月 - 11月,代理)
- 程潛(1917年11月 - 1918年3月)
- 張敬堯(1918年3月 - 1920年6月)
- 吳光新(1920年6月 - 1920年7月,未就任)
- 譚延闓(1920年7月 - 11月)
- 林支宇(1920年11月 - 1921年4月)
- 趙恆惕(1921年4月 - 1926年3月)
- 唐生智(1926年3月 - 1926年7月30日)
- 湖南將軍
- 湯薌銘(1914年6月 - 1916年7月)
- 湖南督軍府督軍
- 陳宧(1917年7月 - 8月,由劉人熙代理)
- 譚延闓(1916年8月 - 1917年8月)
- 傅良佐(1917年8月 - 11月)
- 譚延闓(1917年12月 - 1918年3月,署理)
- 張敬堯(1918年2月 - 1920年6月)
- 吳光新(1920年6月 - 7月)
- 譚延闓(1920年7月 - 11月)
- 趙恆惕(1920年11月 - 1922年10月)
- 湘軍總司令
- 譚延闓(1923年8月 - 11月,與趙恆惕並立)
- 趙恆惕(1920年11月 - 1922年10月)
- 湖南督辦
- 林支宇
- 趙恆惕(1925年1月 - 1926年3月)
- 唐生智(1926年3月 - 6月)
- 湖南省政府主席
- 唐生智(1926年7月 - 1927年4月)
- 張翼鵬(1927年4月 - 7月,代理)
- 周斕(1927年7月 - 1928年2月,代理)
- 湘鄂臨時政務委員會、湖南省臨時政務委員會主席
- 程潛(1927年11月 - 1928年5月)
- 湖南省政府主席
注释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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