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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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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政区袭承西晋,也是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其特点是州郡越分越多,辖区缩小。西晋末年,大量流民南渡。东晋朝廷为了安抚侨民及侨姓世族,以原籍州郡县名寄治别处,而无实地,此即侨州郡县。等到安定后实施土断,使其州郡领有实地,户籍和赋役与一般州郡县相同。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09年12月2日) |

东晋政区随其疆域的变化而有增减。由于外族入侵与晋军北伐,北疆时常变动;四川先后出现成汉、谯蜀等国;东南疆域大致固定。晋元帝时期,石勒入侵,北疆只剩淮南江陵一带。成汉占据四川,于347年被桓温灭。桓温发动三次北伐,一度收复山东及河南地区,后败于前燕而止。前秦屡次入侵东晋领土,此时东晋仅剩扬、荆、江、广、交、豫、徐、兖、益、宁七州,及兖、青、冀、司、幽、并、益等侨州,共十五州。383年淝水之战,前秦惨败。隔年谢玄北伐,成功收复黄河、秦岭以南地区。之后东晋内乱,桓玄篡位,谯蜀独立,疆域萎缩。刘裕崛起后攻灭谯蜀并发动两次北伐,收复四川、山东、河南及关中地区。然而刘裕因故返京,将领内乱,夏人入侵,关中得而复失。此时东晋领有扬、北徐、豫、江、北青、司、荆、北雍、东益、宁、交、广、北并、北冀、梁、徐、北兖等十七州,及幽、冀、东秦、青、并、兖、秦、雍等侨州,共二十五州。
近期考古发现,西晋灭亡后,今朝鲜平壤及其西南的黄海道信川郡还有忠于晋朝的势力,东晋因而得以任命佟寿为昌黎、玄菟、带方太守,这一地区使用晋朝年号至少直到元兴三年(404年),后来才被高句丽所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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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域
东晋所据疆域,完整者只有扬、荆、江、湘、交、广六州而已,其他如豫州、徐州只占一部分,至于司、兖、梁、益、宁等州则数度出入。又凉州自凉州刺史张轨至张骏时,始终奉晋之正朔,虽与东晋相隔离,在名义上仍为东晋之领土。
制度
东晋行政区划分为实州郡县、侨州郡县两种:
实州郡县,为一般州郡县,既有其人民,又有其土地。
侨州郡县,是东晋实行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制度,即故土沦亡,以原籍州、郡、县名寄治别处,只有侨民,而无土地。永嘉之乱以后,中原人民大批南迁。为笼络人心、安置大族,便就地按流民原来籍贯在南迁之地设置原籍州、郡、县。当时侨州、侨郡、侨县集中在长江流域,特别在建康(今江苏南京)和荆州(今湖北江陵)附近。这些侨州、郡、县与实州、郡、县形成较为复杂的统领关系,主要如下四种:
- 一、实州既统领实郡、实县,又统领侨郡、侨县。
- 二、实郡既统实县又统侨县。
- 三、侨州既统领实郡、实县,又统领侨郡、侨县。
- 四、实郡中也有统领侨县的。
除了侨州郡县外,还有双头州郡、左郡左县、僚郡、俚郡等。双头州郡即两州或两郡同治一地,一人带两州刺史或两郡太守。这主要起源于侨寄,即一州一郡本土沦亡,寄治他州他郡,如南秦为侨州,寄治梁州治南郑,由一人任刺史,称为梁、南秦二州;又如巴西为侨郡,寄治梓潼郡治所涪县,由一人任太守,称为巴西、梓潼二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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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列表
以下郡县表根据近人著作及有关之史志典籍整理而成,参考书目如下:
- 《晋书‧地理志》,唐代房玄龄等著
- 《宋书‧州郡志》,南朝沈约著
- 《水经注》,北魏郦道元著
- 《东晋疆域志》,清代洪亮吉著
- 《中国历史地图集》,近代谭其骧主编
- 《华阳国志校注》,刘琳著
- 《宋书州郡志汇释》,胡阿祥著
- 《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增订本),胡阿祥著
- 《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任乃强著
- 《晋书地理志校注》,孔祥军著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胡阿祥、孔祥军、徐成合著
见于《晋书‧地理志》,后世典籍无明确交代或记载不清楚之县份列为废弃县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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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 胡阿祥认为是侨县。(《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03页)
- 胡阿祥认为是侨县。(《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04页)
- 阳平、济阴、北济阴度属北徐州皆在刘宋大明元年(457年)。
- 胡阿祥认为东晋末属北徐州。(《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11页)
- 胡阿祥认为东晋末属北徐州。(《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11页)
- 《晋书·地理志》有莱芜县,胡阿祥误以为410年新置。(《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15页)
- 胡阿祥据《宋书·州郡志》引《永初郡国》“无钜平县”,谓此矩平县刘宋时置,则东晋时钜平县已废。(《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15页)
- 据《宋书·州郡志》记载,平阳县即南平阳县,胡阿祥误分为二县。(《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16页)
- 胡阿祥谓平昌、考城2县皆属东燕侨郡领县,非实土东燕郡领县。(《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18页)
- 平陆,西晋时为东平陆,当东晋时改名。
- 胡阿祥谓济阳郡当义熙六年(410年)置。(《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19页)
- 《宋书·州郡志》误作“宋城”。胡阿祥谓此县乃实县非侨县。(《宋书州郡志汇释》,第116页)按安城县《宋书·州郡志》及《晋书·地理志》均属汝南郡辖,且此县与汝阴郡之间隔着新蔡郡,若为汝阴郡管辖则将成为汝阴郡西部的飞地,此县当是寄住汝阴郡境内的侨县。
- 《晋书·地理志》作“项县”。
- 《晋书·地理志》作“召陵县”。
- 胡阿祥认为当作“零县令,汉旧县作灵,故属清河。流寓因配”。(《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增订本),第552页)
- 胡阿祥《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26-827页。
- 《宋书·州郡志》无庐江(侨)郡记载,疑义熙八年(412年)土断废郡并入淮南(侨)郡。
- 胡阿祥《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27页。
- 胡阿祥谓《宋志》司州弘农郡脱华阴县。(《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第835页)
- 《考表》谓:考《汉志》上东海郡、《续汉志》三徐州下邳国领有曲阳,则《宋志》不诬也。以弘农实郡领东土旧县,其为侨县无疑。(胡阿祥《宋书州郡志汇释》,第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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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总结
视角
- 《太平寰宇记》卷123〈淮南道·扬州〉:“元帝渡江,历江左,扬州常理建业。”
- 《晋书》卷6〈元帝纪〉:“〔太兴元年〕六月,旱,帝亲雩。改丹阳内史为丹阳尹。”;《宋书》卷35〈州郡志一·扬州刺史〉:“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
- 洪亮吉《东晋疆域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3584页。
- 《元和郡县图志》卷28〈江南道四·宣州〉:“顺帝立宣城郡,东晋或理芜湖,或理姑熟,或理赭圻。”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宣城太守〉:“广阳令,汉旧县曰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故以为名。晋成帝杜皇后讳“陵”,咸康四年更名。”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吴郡太守〉:“富阳令,汉旧县。本曰富春……晋简文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晋书》卷9〈孝武帝纪〉:“〔太元〕十九年夏六月壬子,追尊会稽王太妃郑氏为简文宣太后。”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吴郡太守〉:“新城令……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 《晋书》卷7〈成帝纪〉:“〔咸和二年十二月〕丙寅,徒封琅邪王昱为会稽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临海太守〉:“乐安令,晋康帝分始丰立。”
- 《晋书》卷15〈地理志下〉:“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永嘉郡,统永宁、安固、松阳、横阳等四县”;《宋书》卷35〈州郡志一·扬州刺史〉:“永嘉太守,晋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临海太守〉:“乐成令,晋孝武宁康三年,分永宁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晋陵太守〉:“南沙令,本吴县司盐都尉署。吴时名沙中。吴平后,立暨阳县割属之。晋成帝咸康七年,罢盐署,立以为南沙县。”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淮南太守〉:“其后中原乱,胡寇屡南侵,淮南民多南度。成帝初,苏峻、祖约为乱于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渡江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晋末,遂割丹阳之于湖县为淮南境。”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淮南太守〉:“襄垣令,其地本芜湖。芜湖县,汉旧县。至于晋末,立襄垣县,属上党。上党民南过江,立侨郡县,寄治芜湖,后省上党郡为县,属淮南。”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淮南太守〉:“当涂令,晋成帝世,与逡道俱立为侨县,晋末分于湖为境。”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淮南太守〉:“定陵令,汉旧名,本属襄城,后割芜湖为境。”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淮南太守〉:“逡道令,汉作逡遒,晋作逡道,后分芜湖为境。”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淮南太守〉:“繁昌令,汉旧名,本属颍川。魏分颍川为襄城,又属焉。晋乱,省襄城郡,以此县属淮南,割于湖为境。”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南琅邪太守〉:“南琅邪太守,晋乱,琅邪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太兴三年,立怀德县。丹杨虽有琅邪相而无此地。成帝咸康元年,桓温领郡,镇江乘之蒲洲金城上,求割丹阳之江乘县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临沂县。《永初郡国》有阳都前汉属城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费、即丘并别见三县,并割临沂及建康为土。费县治宫城之北。元嘉八年,省即丘并阳都。十五年,省费并建康、临沂。孝武大明五年,省阳都并临沂。”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广陵太守〉:“江都令……江左又省并舆县。”
- 《晋书》卷15〈地理志下〉:“义熙七年……又分广陵界置海陵、山阳二郡。”;《宋书》卷35〈州郡志一·南兖州刺史〉:“海陵太守,晋安帝分广陵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海陵太守〉:“临江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海陵太守〉:“如皋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海陵太守〉:“宁海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海陵太守〉:“蒲涛令,晋安帝立。”
- 《晋书》卷15〈地理志下〉:“义熙七年……以盱眙立盱眙郡,统考城、直渎、阳城三县。”;《宋书》卷35〈州郡志一·南兖州刺史〉:“盱眙太守……晋属临淮,晋安帝分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海陵太守〉:“阳城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海陵太守〉:“渎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南兖州刺史〉:“锺离太守,本属南兖州,晋安帝分立。案汉九江郡、晋淮南郡有钟离县,即此地也。”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锺离太守〉:“燕县令,故属东燕。流寓因配。”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锺离太守〉:“朝歌令,本属河内,晋武帝分河内为汲,又属焉。流寓因配。”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锺离太守〉:“乐平令,前汉曰清,属东郡,章帝更名,《晋太康地志》无。流寓因配。”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山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分广陵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山阳太守〉:“山阳令,射阳县境,地名山阳,与郡俱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山阳太守〉:“盐城令,旧曰盐渎,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二年复立。晋安帝更名。”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山阳太守〉:“东城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山阳太守〉:“左乡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南兖州刺史〉:“秦郡太守,晋武帝分扶风为秦国,中原乱,其民南流,寄居堂邑。堂邑本为县,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晋又属临淮。晋惠帝永兴元年,分临淮淮陵立堂邑郡,安帝改堂邑为秦郡。……《永初郡国》又领临涂(晋、宋立)、平丘(汉旧,属陈留,《晋太康地志》无。)、外黄(汉旧名,属陈留。)、沛、雍丘、浚仪、顿丘(别见)凡七县。何无雍丘、外黄、平丘、沛,徐又无浚仪。元嘉八年,以沛并顿丘。后废帝元徽元年,割顿丘属新昌。领县四”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秦郡太守〉:“秦令,本属秦国,流寓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秦郡太守〉:“尉氏令,汉旧名,属陈留。”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秦郡太守〉:“义成令,江左立。”
- 《晋书》卷7〈成帝纪〉:“〔咸和元年〕十二月,济岷太守刘闿杀下邳内史夏侯嘉,叛降石勒。”;卷8〈哀帝纪〉:“〔升平二年〕以散骑常侍郗昙为北中郎将、持节、都督徐兖青冀幽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镇下邳。”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东安太守〉:“发干令,汉旧名,属东郡。《太康地志》无,江左来配。”
- 《魏书》卷106〈地形志中·东楚州〉:“司马德宗置宿豫郡。”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淮阳太守〉:“宿预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徐州刺史〉:“淮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角城令,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 晋宁令,故属济岷,流寓来配。 上党令,本流寓郡,并省来配。”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兖州刺史,后汉治山阳昌邑,魏、晋治廪丘;武帝平河南,治滑台。”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东安太守〉:“新泰令,魏立,属泰山。”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太原太守〉:“太原令,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属泰山。”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高平太守〉:“平阳令,汉旧县。曰南平阳。”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高平太守〉:“《永初郡国》及徐并又有任城县。(前汉属东平,章帝元和元年,分东平为任城,又属焉。晋亦属任城。江左省郡为县也。)”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鲁郡太守,秦薛郡,汉高后更名。本属徐州,光武改属豫州,江左属兖州。”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豫州刺史〉:“汝阳太守,《晋太康地志》、王隐《地道》无此郡,应是江左分汝南立。晋成帝咸康三年,省并汝南,后又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豫州刺史〉:“汝阴太守,晋武帝分汝南立,成帝咸康二年,省并新蔡,后复立。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汝阴太守〉:“楼烦令,汉旧县,属雁门。流寓配属。”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新蔡太守〉:“鲖阳令,汉旧县。晋成帝咸康二年,省并新蔡,后又立。 固始令,故名寝丘之地也。汉光武更名。晋成帝咸康二年,并新蔡,后又立。”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陈郡太守〉:“西华令,汉旧县,属汝南,晋初省,惠帝永康元年复立,属颍川。江左度此。”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陈郡太守〉:“《永初郡国》有扶沟。”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南顿太守〉:“和城令,何江左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豫州刺史〉:“颍川太守,秦立。魏分颍川为襄城郡,晋成帝咸康二年,省襄城还并颍川。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弋阳太守〉:“安丰令,旧郡,晋安帝并为县。”“安丰太守,魏文帝分庐江立。江左侨立,晋安帝省为县,属弋阳。”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历阳太守〉:“龙亢令,汉旧名,属沛郡,《晋太康地志》属谯。江左流寓立。”
- 《宋书》卷35〈州郡志一·徐州刺史〉:“马头太守,属南豫州,故淮南当涂县地,晋安帝立,因山形立名。”;《太平寰宇记》卷128〈淮南道·濠州锺离县〉:“按晋太元二年,谢玄为兖州刺史,以为马头城。至义熙元年立为马头郡,缘山形为名。”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马头太守〉:“虞县令,汉旧名,属梁郡。流寓因配。”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马头太守〉:“济阳令,故属济阳。流寓因配。”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南豫州刺史〉:“晋熙太守,晋安帝分庐江立。”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晋熙太守〉:“怀宁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晋熙太守〉:“新治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晋熙太守〉:“阴安令,汉旧名,属魏郡,《晋太康地志》属顿丘。”
- 《晋书》卷8〈穆帝纪〉:“〔永和五年〕石遵扬州刺史王浃以寿阳来降。”卷105〈石勒载记下〉:“石堪攻晋豫州刺史祖约于寿春,屯师淮上。晋龙骧将军王国以南郡叛降于堪。南阳都尉董幼叛,率襄阳之众又降于堪。祖约诸将佐皆阴遣使附于勒。石聪与堪济淮,陷寿春,祖约奔历阳,寿春百姓陷于聪者二万余户。”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西阳太守〉:“孝宁侯相,本轪县,汉旧县。”
- 《宋书》卷37〈州郡志三·西阳太守〉:“《永初郡国》、何、徐并有弋阳县。”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司州刺史〉:“司州刺史,汉之司隶校尉也。晋江左以来,沦没戎寇,虽永和、太元王化暂及,太和、隆安还复湮陷。牧司之任,示举大纲而已。县邑户口,不可具知。武帝北平关、洛,河南底定,置司州刺史,治虎牢,领河南、荥阳、弘农实土三郡。”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司州刺史〉:“河南领洛阳、河南、巩、缑氏、新城、梁、(并汉旧县。)河阴、(《晋太康地志》有。)陆浑、(汉旧县,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河南。)东垣、(二汉、《晋太康地志》、何有垣县。)新安、(二汉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河东。)西东垣,(新立。)凡十一县。”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司州刺史〉:“荥阳领京、密、荥阳、卷、阳武、苑陵、中牟、开封、成皋,(并汉旧县。属河南。)凡九县。”
- 《宋书》卷36〈州郡志二·司州刺史〉:“弘农领弘农、陕、宜阳、黾池、卢氏、(并汉旧县。)曲阳,(前汉属东海,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无。)凡七县。”
- 《资治通鉴》卷118:“檀道济、沈林子自陕北渡河,拔襄邑堡,秦河北太守薛帛奔河东。”胡三省注:“襄邑堡在河北郡河北县,汉、晋属河东郡,秦分立河北郡。”
- =《宋书》卷51〈宗室传·刘遵考〉:“〔刘遵考〕随高祖北伐。时高祖诸子并弱,宗室唯有遵考。长安平定,以督并州、司州之北河东、北平阳、北雍州之新平、安定五郡诸军事、辅国将军、并州刺史,领河东太守,镇蒲阪。”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南海太守〉:“西平令,《永初郡国》有。”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南海太守〉:“怀化令,晋安帝立。”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新会太守〉:“盆允令,《永初郡国》故属南海。”
- 《晋书》卷15〈地理志下〉:“成帝分南海立东官郡。”;《宋书》卷38〈州郡志四·东官太守〉:“东官太守,何志故司盐都尉,晋成帝立为郡。《广州记》,晋成帝咸和六年,分南海立。”
- 《元和郡县图志》卷34〈岭南道一·广州〉:“东莞县,本汉博罗县地,晋成帝咸和六年于此置宝安县。”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东官太守〉:“江左立。”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义安太守〉:“海阳令,何志晋初立。《晋太康地志》无。晋地记故属东官。”
- 《晋书》卷15〈地理志下〉:“恭帝分南海立新会郡。”;《宋书》卷38〈州郡志四·新会太守〉:“新会太守,晋恭帝元熙二年,分南海立。《广州记》云:“永初元年,分新宁立,治盆允。”
- 《晋书》卷15〈地理志下〉:“穆帝分苍梧立晋康、新宁、永平三郡。”;《宋书》卷38〈州郡志四·晋康太守〉:“晋康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治元溪。”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晋康太守〉:“何志无复龙乡县,当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以龙乡并端溪也。”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晋康太守〉:“晋化令,何志不注置立,疑是晋末所立。”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晋康太守〉:“夫阮令,《永初郡国》有。”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苍梧太守〉:“侨宁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晋康太守〉:“《永初郡国》又有封兴、荡康、思安、辽安、开平县。何志无辽安、开平二县,余与《永初郡国》同。封兴、荡康、思安、别见。辽安、开平,应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省。”
- 《晋书》卷15〈地理志下〉:“穆帝分苍梧立晋康、新宁、永平三郡。”;《宋书》卷38〈州郡志四·新宁太守〉:“新宁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新宁太守〉:“《永初郡国》有平兴、永城县,何、徐志有永城,无平兴。此二县当是晋末立。”
- 《晋书》卷15〈地理志下〉:“穆帝分苍梧立晋康、新宁、永平三郡。”;《宋书》卷38〈州郡志四·永平太守〉:“永平太守,晋穆帝升平五年,分苍梧立。”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永平太守〉:“《永初郡国》有雷乡、卢平、员乡、逋宁、开城五县,当是与郡俱立。”
- 《晋书》卷15〈地理志下〉:“元帝分郁林立晋兴郡。”;《宋书》卷38〈州郡志四·晋兴太守〉:“晋兴太守,晋元帝太兴元年,分郁林立。”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桂林太守〉:“常安,《太康地志》有而王隐无。”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桂林太守〉:“中溜令,汉旧县,属郁林,《晋太康地志》无。”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高凉太守〉:“《永初郡国》高凉又有石门、广化、长度、宋康四县。何、徐并无宋康,当是宋初所立,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其余当是江左所立。”
- 《晋书》卷15〈地理志下〉:“安帝分东官立义安郡。”;《宋书》卷38〈州郡志四·义安太守〉:“义安太守,晋安帝义熙九年,分东官立。”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义安太守〉:“绥安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义安太守〉:“海宁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义安太守〉:“潮阳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义安太守〉:“义招令,晋安帝义熙九年,以东官五营立。”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合浦太守〉:“新安长,江左立。”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武平太守〉:“新道长,江左立。”
- 《宋书》卷38〈州郡志四·武平太守〉:“晋化长,江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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