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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设立的一级行政区划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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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为中华民国下辖的一个省级行政区,是延续清代所设置的22省之一,为华中七省之一。简称为“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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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名由来
管辖范围

全省辖境同清代,大抵除婺源县以外的江西省全境。民国23年(1934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为了围剿中共苏区,将福建省光泽县、安徽省婺源县划入江西省。民国36年(1947年)6月,两县又分别划归福建、安徽二省;同年全省土地面积为165258平方公里[1]。东界浙江省、福建省,南接广东省,西界湖南省,北邻湖北省、安徽省。
人口
人口据民国17年(1928年)中华民国内政部的统计,为2032.28万人。民国36年(1947年),为1272.52万人。
以下依据中华民国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1934年出版)、内政部统计司编《民国十七年各省市户口调查统计报告》(1931年出版)、主计处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提要》(1940年出版)、中华民国年鉴社编《中华民国年鉴》(1952年出版,页19-21)所提供的人口数据[2]:
据中华民国内政部户政司于民国79年(1990年)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报告,台闽地区籍贯为江西省的人数为12万4670人,占非台湾省籍269万4917人口当中的4.62%[3]。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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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代 | 旧石器时代 | ||||||||||
新石器时代 | |||||||||||
于越 扬越 | |||||||||||
商周 | 艾国 䧹国 | ||||||||||
春秋 战国 |
百越 楚国 吴国 | ||||||||||
秦 | 九江郡 庐江郡 | ||||||||||
汉 | 豫章郡 | ||||||||||
孙吴 | 豫章郡 庐陵郡 | ||||||||||
晋 | 江州 | ||||||||||
刘宋 | 江州 | ||||||||||
萧齐 | 江州 | ||||||||||
萧梁 | 江州 | ||||||||||
陈朝 | 江州 | ||||||||||
隋 | 豫章郡 九江郡 鄱阳郡 宜春郡 庐陵郡 临川郡 南康郡 | ||||||||||
林楚 | |||||||||||
唐 | 江南西道 | ||||||||||
镇南军 | |||||||||||
杨吴 | |||||||||||
南唐 | |||||||||||
宋 | 江南西路 | ||||||||||
元 |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 ||||||||||
明 |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 ||||||||||
清 | 江西省 | ||||||||||
中华民国 | 江西省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 |
江西省 | ||||||||||
宣统三年(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后,江西的九江新军于10月23日响应起义,并宣布独立。10月31日,南昌新军起义,宣告独立,次日建立南昌军政府。马毓宝被推举任江西省军政府都督。11月,三路、鄱阳、赣州以及萍乡先后起义,成立都督府。民国元年(1912年)1月,李烈钧任江西都督,裁九江军政分府,由江西都督府掌管全省军政大权。
2月15日,被参议院选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随后孙中山正式宣布解除自己临时大总统职务,临时参议院决定将政府迁往北京,是年3月,临时政府北迁之后,袁世凯在4月军事会议,制定全国裁军计划,要求第一步把全国军队裁减一半。袁任命黄兴为南京留守处留守,主要目的就是想利用黄兴遣散军队,而黄竟以为建设时期已到,通过民主方式即可约束袁氏,因而大刀阔斧地在同盟会势力所及的江南地区积极裁军,如江西附近的革命军队,被减为1个师。因而在袁世凯准备以武力消灭革命党人之时,革命党人就已处于极度不利的境况之中。
民国二年(1913年)3月25日,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遇刺身亡。孙中山坚决主张对袁世凯进行讨伐,但党内意见极不统一,李烈钧等少数人支持孙中山的意见,黄兴等人以为军事上不足与袁世凯抗衡,主张法律解决。4月和5月,国民党曾在上海两次召开秘密会议,但未能统一意见,做出决策。此时袁世凯与五国银行团签定2,500万英镑的借款协定事之后,立即准备对国民党进行讨伐。北洋军兵分二路,东路由第2军军长冯国璋率第4、5两师及张勋、雷振春、倪嗣冲等部由津浦路与河南向南京、安徽进迫,另派海军由郑汝成率领在上海登陆,抢占上海制造局。在部署基本就绪之后,于6月撤免李烈钧等人都督职。此时李烈钧密抵湖口后,设立了讨袁司令部,任命林虎为左翼司令,方声涛为右翼司令,何子奇为湖口守备司令,7月12日,李烈钧发布讨袁檄文及通电,此时黄兴于15日宣布讨袁,在南京任讨袁军总司令,与李烈钧互为回应。随后,安徽、湖南、广东、福建、四川等省也先后宣布独立。
7月12日,左翼林虎所部在湖口进攻北洋军李纯的第6师,但由于右翼方声涛部及九江的赣军未能配合行动,致使失去先机。随后李纯部集中3个团的兵力向林虎部发动猛烈反击,林虎部受挫。而右翼方声涛部也遭到北洋军张敬尧3个营的拼死抵抗而不得前进,同时李纯抽调两个营的兵力抄袭方部左侧,方部在后撤途中,内部哗变,两个营及炮队、机关枪队投敌,使讨袁军右翼亦遭重挫。江西讨袁军在短短5天之内已呈败势。而此时,北洋军之后援则源源开往江西,7月20日,段芝贵率拱卫军抵九江,北洋第2师及中央混成旅之一部也由湖北开进江西,7月25日北洋军以主力分3路进攻湖口,讨袁军与之激战至第二天中午,被迫从湖口撤出。至此江西讨袁军败势已定。8月18日,李烈钧放弃南昌,率残部退往湖南,李烈钧、林虎等人先后出逃日本。李纯因讨伐并击败李烈钧,以此功绩,署为江西都督。民国三年(1914年)6月,李纯获将军府授予“昌武将军”,督理江西全省军务。
民国四年(1915年)12月,云南护国军起义,反袁舆论高涨,李纯追随冯国璋、段祺瑞,对袁世凯称帝持消极态度。民国5年(1916年)3月,在冯国璋的指示下,李纯等5省将军发出密电,劝袁世凯取消即皇帝位。同年6月6日袁世凯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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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属直系军阀的势力范围,后又成为孙传芳的势力范围。
民国15年(1926年)9月-11月,北伐军进入江西,兵分三路,以第2军和第5军各一部为一路进攻赣南,攻克赣州后,沿赣江北上;以第3军和第2军主力进攻赣西,连克宜春等地,在新喻与孙传芳部队发生激战;以第6军和第1军第1师为一路,进攻赣西北,先后攻克修水、铜鼓、高安。至11月8日北伐军进入南昌,孙传芳潜逃南京,孙传芳在江西战场投入的10万兵力,绝大部分被歼,此役动摇了孙传芳在东南五省的统治。
民国23年(1934年)3月,国民政府在南昌发起新生活运动,以图恢复中华民族固有道德,振作民心士气,随后推广到全国。此外,每年盛夏,国民政府各机构大批人员从南京前往“夏都”庐山避暑,并在庐山上建立军官训练团等设施。
民国25年(1936年),经过湖南的粤汉铁路全线通车,使得江西失去过去在南北交通上的重要地位。民国26年(1937年)东西向的浙赣铁路通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江西原有的交通和城市格局,省会南昌和九江口岸开始衰落下来。
民国16年(1927年)8月,中共在江西南昌指挥发动南昌暴动,这是国共双方首次武力冲突。明年(1928年),朱德率领残军和湖南南部的毛泽东武装部队在井冈山会师,组成红四军。先后在江西建立了大片革命根据地。其中著名的有赣西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包括宁冈、永新、莲花3县和吉安、安福、遂川与湖南酃县的一部分)、湘赣革命根据地、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包括弋阳、横峰、贵溪、德兴、余江、万年、上饶、铅山等县,后发展为闽浙赣革命根据地)以及包括铜鼓、修水、万载、宜丰等县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兵力计十一个军,约12.1万人。当时的中共中央革命根据地在赣南和闽西地区的21县(包括江西的瑞金、安远、信丰、广昌、石城、黎川、宁都、兴国、雩都、会昌、寻邬等11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在瑞金,称为“红色首都”或“红都”。
自民国19年(1930年)12月起,国民政府先后发动对中共位于江西、湖南的控制区实行五次军事围剿。对中共红军实施隔离封锁包围歼灭战略。派遣部队,实施围剿、清剿;空军分驻汉口、南昌、樟树等地,支援陆军作战,海军任长江、赣江与东南沿海之封锁,断绝中共红军外援,协同陆军进剿。由于战区幅员辽阔,同时须作防犯日军入侵的部署,国军兵力较为单薄,兼之部队缺乏协同,保密程度不够,致使赣南第一、第二两次围剿及豫鄂皖边区之军事围剿,未能得手。
民国20年(1931年)5月,国军主力分左、右两集团军,于7月1日,向赣南分进合击,正顺利缩小包围圈,唐生智联合新桂系、陈济棠、石友三等人,拥戴汪精卫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向衡阳进军。蒋中正不得不命令国军撤出战场,准备转入平叛。红军乘机迅速展开反攻。“九一八事变”爆发,日军侵占东三省,蒋中正不得不返回南京,并国军抽调北上,第三次围剿以红军的胜利告终。
民国21年(1932年)“二八事变”淞沪战事继起,国军抽调一部于江苏、浙江、安徽方面布防,以应对日本的军事行动,对红军转入守势。同时中共内部陷入内斗。国民政府鉴于国家面临两面作战危机,遂恢复军事委员会,任命蒋中正为委员长,全权统帅三军。在蒋中正的“安内攘外”政策下,以“以政治与军事并用”之作战指导方针,于6月18日,在牯岭召开“豫、鄂、皖、赣、湘五省剿匪会议”,决定先肃清河南、湖北、安徽3省的的鄂豫皖苏区和湘鄂边苏区。在成功将两地红军肃清后,于民国22年(1933年)2月集中兵力对江西中央苏区实施第四次围剿;此次战斗蒋中正的直属部队损失惨重,近三个师被全歼。又因日军侵略榆关及热河,致使第四次围剿中途停止。
同年5月,蒋中正亲临南昌召开剿匪会议,检讨历次剿匪得失,策定第五次围剿计划,以“三分军事、七分政治”之指导方针,实施管(组织战)、教(文化战)、养(经济战)、卫(军事战)之国家战略,于南昌成立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实施新型总体战。调集川、陕、豫、鄂、赣、湘、粤、闽、八省地方部队后,四路合围;以隔离封锁包围歼灭战略,对赣南、赣皖闽边区、赣鄂湘边区及赣西实施围剿。并实施“战略攻势,战术守势”“封锁经济、断匪物资”之碉堡政策,对红军紧密封锁。
民国23年(1934年)年2月中旬,国军东、北两路军以分进合击之势,联合向赣南逐次迫进。4月1日,会攻广昌,水口一战,击破中共红军主力,打开赣南中央苏区门户。10月,北路军在空军支援下,分三路突破红军要塞地带,更形缩小包围圈。朱毛自知面临总崩溃,决定放弃中央苏区,乘南路军末按计划完成横线碉堡之际,利用赣州与信丰间地区,率主力残部钻隙突围西窜进行长征,并于明年北上抵达陕北[4]。
民国28年(1939年)春,日军向南昌进攻,中国第九战区副司令长官罗卓英将军率部迎战,日军在南昌附近修水防线遭受重大伤亡后使用毒气突破中国防线,随后攻陷南昌。
1945年7、8月,日本投降之前,日本陆军第34、40师团在江西省境内行军转进。两个乙种师团的行军转进,仍给国府守军以重击。第40师团的转进即是赣江追击战。
民国38年(1949年)中,大陆局势逐步恶化,国军节节败退,国民政府岌岌可危。5月22日,江西省省会南昌市为解放军占领,江西省政府南迁赣县。6月,江西省人民政府于省会南昌成立,8月14日,解放军刘伯承率领的军队攻下赣县,至8月底攻克赣南各地。至此,江西省全境易手。
行政区划
辛亥革命后,清代各道被废除。民国2年(1913年)8月置赣北观察使,民国3年(1914年)4月置赣南观察使。同年5月,全省置赣南、浔阳、豫章、庐陵4道。民国16年(1927年)北伐军进驻后,各道撤销。
- 豫章道
- 赣语南昌话:[y˨˩ tsɔŋ˦˦ tʰau˩˩]
- 民国3年(1914年)5月置,道尹为繁要缺,一等。驻南昌县(今江西省南昌市城区)。辖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南城、黎川、南丰、广昌、资溪、临川、金溪、崇仁、宜黄、乐安、东乡、余江、上饶、玉山、弋阳、贵溪、铅山、广丰、横峰等23县。民国16年(1927年)废。
- 庐陵道
- 赣语吉安话:[lu˩˩ liən˧˦˧ tʰau˨˩˦]
- 民国3年(1914年)5月置,道尹为简缺,三等。驻宜春县(今江西省宜春市);民国4年(1915年)12月移驻吉安县(今江西省吉安市)。辖宜春、泰和、吉水、分宜、永丰、安福、遂川、万安、永新、宁冈、莲花、清江、新淦、新喻、峡江、吉安、分宜、萍乡、万载、高安、上高、宜丰等21县。民国16年(1927年)废。
为了围剿中共红军苏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先是在江西境内实行党政委员分会制,准备实行党政军三方联合。后又改为区长官制,将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每区设区长官1人,兼任驻在地县长。区长官在省政府指挥监督之下,管理区内行政保安事宜,并有指挥监督辖区内各县保安部队、水陆公安警察队及保卫团队,考核辖区内各县县长成绩等多项职权。各区驻在县如下:南昌、萍乡、武宁、九江、鄱阳、上饶、临川、宜黄、吉安、永新、赣县、宁都及龙南县[5]。民国21年(1932年)10月开始实行行政督察区制,全省置13区,辖区、首县同前江西行政长官辖区[6]:
- 第一区,专署驻南昌县,辖南昌、新淦、新建、进贤、安义、高安、清江、丰城8县[7]。
- 第二区,专署驻萍乡县,辖萍乡、宜丰、上高、新喻、分宜、宜春、万载7县[8]。
- 第三区,专署驻武宁县,辖武宁、瑞昌、永修、靖安、奉新、修水、铜鼓、德安8县[9]。
- 第四区,专署驻九江县,辖九江、星子、湖口、都昌、彭泽、安义6县[10]。
- 第五区,专署驻鄱阳县,辖鄱阳、浮梁、乐平、德兴、万年、余干6县[11]。
- 第六区,专署驻上饶县,辖上饶、玉山、广丰、横峰、弋阳、铅山6县。
- 第七区,专署驻临川县,辖临川、东乡、金溪、余江、贵溪、资溪6县[12]。
- 第八区,专署驻宜黄县,辖宜黄、崇仁、乐安、南城、黎川、南丰6县[13]。
- 第九区,专署驻吉安县,辖吉安、吉水、峡江、永丰、泰和、万安、兴国7县。
- 第十区,专署驻永新县,辖永新、安福、莲花、宁冈、遂川5县。
- 第十一区,专署驻赣县,辖赣县、南康、信丰、上犹、崇义、大庾6县[14]。
- 第十二区,专署驻宁都县,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雩都、会昌6县[15]。
- 第十三区,专署驻龙南县,辖龙南、虔南、定南、安远、寻邬5县。
后裁撤第一区、第四区。民国22年(1933年)各区如下[16]:
- 江西省政府直辖区,辖南昌、新建、丰城、进贤、清江、新淦、高安、九江、德安、星子、安义、湖口、彭泽、都昌14县。
- 第二区,专署驻萍乡县,辖萍乡、宜丰、上高、新喻、分宜、宜春、万载7县。
- 第三区,专署驻武宁县,辖武宁、修水、靖安、奉新、铜鼓、永修、瑞昌7县。
- 第五区,专署驻鄱阳县,辖鄱阳、乐平、浮梁、德兴、万年、余干6县。
- 第六区,专署驻上饶县,辖上饶、玉山、广丰、铅山、横峰、弋阳6县。
- 第七区,专署驻临川县,辖临川、金溪、东乡、资溪、贵溪、余江6县。
- 第八区,专署驻南城县,辖南城、乐安、宜黄、南丰、黎川、崇仁6县。
- 第九区,专署驻吉安县,辖吉安、吉水、永丰、泰和、万安、兴国、峡江7县。
- 第十区,专署驻永新县,辖永新、安福、宁冈、遂川、莲花5县。
- 第十一区,专署驻赣县,辖赣县、南康、信丰、上犹、崇义、大庾6县。
- 第十二区,专署驻宁都县,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雩都6县。
- 第十三区,专署驻龙南县,辖龙南、安远、寻邬、虔南、定南5县。
民国23年(1934年)1月,遵照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令,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制定的《剿匪区内各省行政督察专署组织条例》规定,江西全省重新划为第一至第十及第十二区等11区。民国24年(1935年)4月又改划为8区[17]。调整后各区辖县如下[18]:
- 第一区,专署驻武宁县,辖武宁、南昌、新建、进贤、安义、永修、修水、铜鼓、奉新、靖安10县。民国28年(1939年)7月,进贤县改隶第七区。
- 第二区,专署驻萍乡县,辖萍乡、分宜、宜春、宜丰、上高、新喻、万载、高安、新淦、清江、丰城11县。
- 第三区,专署驻吉安县,辖吉安、吉水、永丰、峡江、泰和、万安、遂川、安福、永新、宁冈、莲花11县。
- 第四区,专署驻赣县,辖赣县、上犹、崇义、大庾、南康、虔南、定南、寻邬、安远、信丰、龙南11县。
- 第五区,专署驻浮梁县,辖浮梁、鄱阳、九江、星子、湖口、彭泽、都昌、瑞昌、德安、乐平、婺源、德兴12县。
- 第六区,专署驻上饶县,辖上饶、玉山、广丰、铅山、横峰、弋阳、余江、万年、贵溪、余干10县。
- 第七区,专署驻南城县,辖南城、南丰、金溪、临川、乐安、宜黄、黎川、崇仁、光泽、东乡、资溪11县。民国28年(1939年)7月,第一区进贤县来属。
- 第八区,专署驻宁都县,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雩都、兴国7县。
民国28年(1939年)9月改置11区,各区辖县、专署驻地均有变化,以第五区九江、星子、瑞昌、德安4县置第九区;以第一区新建、安义、奉新、靖安4县置第十区;以第一区南昌、第二区丰城、第七区进贤3县置第十一区;第一区专署改驻铜鼓县[19]:
- 第一区,专署驻铜鼓县,辖铜鼓、武宁、永修、修水4县。民国30年(1941年)2月,永修县改隶第十区。
- 第二区,专署驻萍乡县,辖萍乡、分宜、宜春、宜丰、上高、新喻、万载、高安、新淦、清江10县。
- 第三区,专署驻吉安县,辖吉安、吉水、永丰、峡江、泰和、万安、遂川、安福、永新、宁冈、莲花11县。
- 第四区,专署驻赣县,辖赣县、上犹、崇义、大庾、南康、虔南、定南、寻邬、安远、信丰、龙南11县。
- 第五区,专署驻浮梁县,辖浮梁、鄱阳、湖口、彭泽、都昌、乐平、婺源、德兴8县。民国31年(1942年)6月,第九区星子县来属。
- 第六区,专署驻上饶县,辖上饶、玉山、广丰、铅山、横峰、弋阳、余江、万年、贵溪、余干10县。
- 第七区,专署驻南城县,辖南城、南丰、金溪、临川、乐安、宜黄、黎川、崇仁、光泽、东乡、资溪11县。
- 第八区,专署驻宁都县,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雩都、兴国7县。
- 第九区,专署驻德安县,辖德安、九江、星子、瑞昌4县。民国31年(1942年)6月,星子县改隶第五区。
- 第十区,专署驻奉新县,辖奉新、安义、靖安、新建4县。民国30年(1941年)2月,第一区永修县来属。
- 第十一区,专署驻丰城县,辖丰城、南昌、进贤3县。
民国32年(1943年)裁撤第一区、第十区,各区辖县有所调整:旧第一区铜鼓、修水2县划入第二区,武宁县划入第九区;第十区奉新、安义、靖安、永修4县划入第九区,新建县划入第十一区;第五区星子县入第九区;第二区高安、新淦、清江3县划入第十一区,专署改驻吉春县;原第十一区改称第一区[20]:
- 第一区,专署驻丰城县,辖丰城、南昌、新建、进贤、清江、新淦、高安7县。
- 第二区,专署驻宜春县,辖宜春、新喻、分宜、萍乡、万载、上高、宜丰、修水、铜鼓9县。
- 第三区,专署驻吉安县,辖吉安、泰和、吉水、永丰、安福、遂川、万安、永新、宁冈、莲花、峡江11县。
- 第四区,专署驻赣县,辖赣县、信丰、安远、寻邬、龙南、定南、虔南、大庾、南康、上犹、崇义11县。
- 第五区,专署驻浮梁县,辖浮梁、湖口、彭泽、都昌、鄱阳、乐平、德兴、婺源8县。
- 第六区,专署驻上饶县,辖上饶、余江、玉山、弋阳、贵溪、铅山、广丰、横峰、余干、万年10县。
- 第七区,专署驻南城县,辖南城、黎川、南丰、资溪、临川、金溪、崇仁、宜黄、乐安、东乡、光泽11县。
- 第八区,专署驻宁都县,辖宁都、广昌、雩都、兴国、会昌、瑞金、石城7县。
- 第九区,专署驻武宁县,同年6月驻地迁至武宁县石门楼,辖武宁、九江、德安、瑞昌、星子、永修、安义、奉新、靖安9县。
抗战结束后,南昌市直属于省,婺源、光泽2县于民国36年(1947年)6月分别划属安徽、福建省。各区如下[21]:
- 江西省政府直辖区,辖南昌市
- 第一区,专署驻丰城县,辖丰城、南昌、新建、进贤、清江、新淦、高安7县。
- 第二区,专署驻宜春县,辖宜春、新喻、分宜、萍乡、万载、上高、宜丰、修水、铜鼓9县。
- 第三区,专署驻吉安县,辖吉安、泰和、吉水、永丰、安福、遂川、万安、永新、宁冈、莲花、峡江11县。
- 第四区,专署驻赣县,辖赣县、信丰、安远、寻邬、龙南、定南、虔南、大庾、南康、上犹、崇义11县。
- 第五区,专署驻浮梁县,辖浮梁、湖口、彭泽、都昌、鄱阳、乐平、德兴7县。
- 第六区,专署驻上饶县,辖上饶、余江、玉山、弋阳、贵溪、铅山、广丰、横峰、余干、万年10县。
- 第七区,专署驻南城县,辖南城、黎川、南丰、资溪、临川、金溪、崇仁、宜黄、乐安、东乡、光泽10县。
- 第八区,专署驻宁都县,辖宁都、广昌、雩都、兴国、会昌、瑞金、石城7县。
- 第九区,专署驻武宁县[22],辖武宁、九江、德安、瑞昌、星子、永修、安义、奉新、靖安9县。
民国38年(1949年)6月,中共在南昌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将全省划分为南昌市和南昌(原第一区)、袁州(原第二区)、乐平(原第五区)、上饶(原第六区)、抚州(原第七区)、九江(原第九区)6专区及赣西南行署区(辖吉安(原第三区)、赣州(原第四区)、瑞金(宁都)(原第八区)3专区),共1行署区1地级市9专区3县级市82县。
清代江西省在宣统三年(1911年)时,分为13府及1直隶州,下辖4厅、1州、75县。江西新军起义后,江西省政事部编制处制定《江西暂行地方官制草案》19条,民国元年(1912年)2月实行省、府县二级制。全省地方行政区划分为府、县二种,各府裁首县,以首县原有辖境为各府区域。各厅、州一律改县。10月,各府一律改为县。江西省共辖81县。至民国15年(1926年)北伐军进驻南昌时正式设南昌市。民国23年(1934年),为了围剿中共苏区,安徽省婺源县及福建省光泽县划入江西省[23],民国36年(1947年)6月分别划回安徽、福建。民国38年(1949年)时,江西省划分为9行政督察区,下辖1市、81县。民国77年(1988)7月,行政院公布《中华民国各省(市)县(市)行政区域代码》,为各省县市编定代码,该法规于民国94年(2005)10月停用。江西省各县、市沿革情况如下:
行政区划年表
政府体制
民国元年(1912年),江西省省会定于南昌县,因民国27年(1927年)起南昌县城区析置南昌市,省会改为于此。抗日战争期间,因日军攻占南昌,江西省政府于民国28年(1939年)南迁至吉安县。由于吉安为赣江中游的重要城市,地势平坦,赣江水位较深,敌人容易沿水路、陆路进攻。所以省政府迁到吉安仅备不到1个月就迁往江西中南部的泰和县,泰和成为抗战时期的临时省会[35]。民国34年(1945年)1月,日军地面部队攻入吉安地区,江西省政府再迁至宁都县。抗战结束后迁回南昌市。民国38年(1949年)4月,共军发动渡江战役。5月22日,江西省省会南昌市为共军占领,省政府南迁赣县。8月再度东迁到会昌县,随后又撤往广东省梅县、汕头市。9月,省政府临时办事处迁移到台湾省台中市东区大公街33号一栋日式屋舍办公。
辛亥革命时期,江西建立的军政府较多。驻九江新军于宣统三年九月二日(1911年10月23日)起义,建立九江军政分府,以都督为首领。九月十日(西历10月31日),南昌新军起义,并于次日建立南昌军政府,下设参谋等厅和民政等部。此外,九月中旬先后建立的还有袁瑞临三路都督、鄱阳都督、赣州都督以及萍乡都督府。民国元年(1912年)1月,裁九江军政分府,江西都督府掌管全省军政大权。12月,置民政长,下设内务、财政各司。民国3年(1914年)5月,改民政长为巡按使,巡按使公署下设政务、财政各厅。民国5年(1916年)7月,改巡按使为省长。民国15年(1926年)11月12日,国民党江西党部成立江西省临时政治委员会,为全省临时最高军政机构,下设政务、财政2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民国16年(1927年)2月20日,蒋中正以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名义裁撤江西省临时政治委员会,设省政府委员会,设委员9至11人,从委员中选出1人为主席,下设民政、财政各厅。3月26日,武汉国民政府决定改组江西省政府,并于同日发布免职令,后于30日发布任命令。9月宁汉合流后,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
民国26年(1937年)后,因日军入侵,赣北一带先后沦陷,江西省政府迁往赣南一带。民国34年(1945年)8月抗战结束,江西省政府恢复其行政管辖区域。民国38年(1949年)5月,因省会南昌市为中共解放军占领,江西省政府再次迁往赣南。8月,随着解放军进入赣南,江西省政府从赣县撤退之后,随即展开迁移台湾省的规划工作。9月14日正式将江西省政府办事处迁往台中市,共有95人将随省府来台,10月5日省府各单位人员进驻台中市。10月21日,江西省政府第2101次省务会议首度在台中市召开,决议结束江西省政府业务工作。11月30日结束业务,成立“保管委员会”,负责处理善后业务及财物,将江西省府及厅处、银行之文件封存,交给台中市政府[36]。
- 江西都督府都督
- 江西行政公署民政长
- 附:昌武将军督理江西军务
- 李纯
- 江西巡按使公署巡按使
- 戚扬
- 附:江西督军府督军
- 李纯
- 陈光远
- 附:督理江西军务善后事宜
- 附:督办江西军务善后事宜
- 江西省长公署省长
- 附: 五省联军赣军总司令
- 附:江西临时政治会议委员(12人)
- 附:江西政务委员会委员(11人)
- 附:江西财政委员会主任
- 俞飞鹏
- 江西省政府主席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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