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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总督府专卖局澎湖出张所

台灣澎湖縣歷史建築,隸屬台灣菸酒公司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澎湖出張所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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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总督府专卖局澎湖出张所,俗称公卖局台湾话Kong-buē-kio̍k)、专卖局,澎湖专卖局业务成立于1922年,1947年改组作台湾省烟酒公卖局澎湖办事处,现为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营业处马公营业站,其澎湖出张所厅舍建筑于1938年12月30日竣工,在2002年12月16日登录为澎湖县历史建筑[1][2][3]

事实速览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澎湖出张所, 别称 ...

澎湖公卖制度沿革

台湾公卖制度渊源已久,可追溯至清领时期的官卖、官销制度,如樟脑食盐鸦片硫磺煤炭等皆被列为官卖产品,但是制度上设计以及管理上并不完备,常有垄断以及家族私有化色彩[4],不仅成效不彰,连保存文献资料纪录亦不详实。澎湖地区四面环海之故,以官卖事业盐为主,自南明东宁王国时期便有抽盐税的纪录,在清领时期盐务官办、民办兼有之。[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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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落成的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建筑外观,1998年六月已登录为中华民国国定古迹,现为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总部。

日治时期

1895年(明治28年、光绪21年),日本与大清帝国签署《马关条约》之后,将台湾、澎湖群岛列入日本帝国版图[5],因日本统治初期台湾地区的财政支出庞大,台湾总督府除仰赖日本本土的国库补助,也必须尽快自筹财源,才能达到财政自主的目的,其中明治30年(1897年)将阿片烟膏列为专卖项目,成立台湾制药所,便是台湾总督府专卖制度的滥觞。[2]:22

明治34年(1901年),时任民政长官后藤新平将负责专卖项目的制药所、盐务局、樟脑局整并成“专卖局”,直属台湾总督府,嗣后将专卖制度推行全台,在台湾各地设置支局。[2]:22大正11年(1922年)台湾总督府将专卖局台南出张所裁撤,改设专卖局台南支局,辖下单位有嘉义、高雄、旗山、屏东、恒春与澎湖等出张所相应设立;其中澎湖出张所专卖业务包括“食盐”、“烟草”、“酒类与酒精”上述三项的买卖、保管以及取缔相关事业等事项。[3]

总计日治时期终结之前,专卖局专卖项目陆续有阿片、食盐、樟脑、烟草、酒类、啤酒(麦酒)、无水酒精、度量衡、火柴、石油,共计十项,其中盐、樟脑、啤酒准允人民制产外,其余生产、销售皆是官方掌握。[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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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

1945年二战结束之后,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澎湖[6],同时也沿续日治时期的专卖局制度,改制为“台湾省烟酒公卖局”,中华民国政府在前朝五项专卖之中,仅保留获利最高的“烟草”与“酒类”两项,“专卖”改称“公卖”,原“台湾总督府专卖局澎湖出张所”改组成“台湾省烟酒公卖局澎湖办事处”,但因接收初期行政体制动荡、经济不稳之故,民国36年至38年(1945年-1947年)之间便改过四次单位名称,直到第四次民国36年(1947年)9月,“台湾省烟酒公卖局澎湖营业所”又改回“台湾省烟酒公卖局澎湖办事处”方较为稳定;嗣后在民国54年(1965年)才再改组“台湾省烟酒公卖局澎湖分局”,延续至民国91年(2002年)7月1日,台湾省烟酒公卖局民营化,改组“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分局被并入高雄营业处[2]:23-27,正式名称为“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营业处马公营业站”。整体而论,台湾烟酒公卖局在澎湖地区的业务,基本上皆以销售为主,少涉制造。[3]:15-16

更多信息 职称, 业务内容 ...

配销制度

由于公卖制度之下,官方一手掌握烟、酒的产量以及销售,相应出来的业务便是“配销制度”(经销所),即官方为了销售专卖项目,便集结各地零售商联合办理销售的组织机构营运而生,称作“配销所”,源自日治时期的“卖捌所(日语:売り捌き所うりさばきしょ urisabakishō)”。民国42年(1953年)10月,中华民国政府重新改拟“烟酒配销机构改进方案”,才正式将上述销售机构改称“配销所”,配销所在民国43年(1954年)正式成立,各地零售商可推举配销所主任及监理各一人,有任期限制,但可参选连任,亦有地方农会、各地合作社代办烟酒配销的状况,可由法定代理人兼任“烟酒代销部主任”,但澎湖县农会各乡镇的代销部经营不善,业务不振,相继停办,于是澎湖公卖制度主要配销对象是基层的零售商做贩售对象。[2]:23-26

更多信息 配销单位, 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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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舍位址

日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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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妈宫市区改正计划图面(1912年8月1日),标记旧澎湖厅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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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时期的澎湖厅舍;鬼仔山地区新厅舍在1935年启用之前,在1895年至1934年之间皆是沿用清领时期的澎湖镇总兵官署衙门做办公署。

大正11年(1922年)4月26日,台湾总督府专卖局正式设立澎湖分所,最初没有独立办公厅舍,而是附属于高雄州澎湖郡办公署[7](即旧澎湖厅舍,前清澎湖镇总兵官署[8])的财政课内,在6月5日借用民房做为事务所 ,地址位于马公街288番地;根据“财团法人古都保存再生文基金会”的调查报告书,检阅当时的地籍图,判读288番地应是位于马公港的前端腹地左右,但无法判定确切位置。翌年旋即因业务拓展、仓储空间不足,便借用“台湾军经理部澎湖岛派出所”的仓库。后透过口述访谈得知,澎湖出张所在昭和五年(1930年)间,一度设置于旧澎湖厅舍西侧(约在今马公市中正路麦当劳一带[9]:84),但何时迁移以及使用的时间不详,后来推测因昭和八年(1933年),原澎湖厅舍因老旧不敷使用,澎湖厅启动新的市区改正计划,在鬼仔山一带(今马公市中兴里[10][9]:20)辟建新的澎湖厅舍[9]:80,澎湖出张所约莫也在此一时期乃有日后的独立厅舍建造规划。[3]:10-15

昭和13年(1938年)7月28日,专卖局澎湖出张所之厅舍暨仓库新建工程开工,同年12月30日竣工;昭和14年(1938年),澎湖出张所办公厅舍才正式进驻鬼仔山今址。[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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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38年至49年(1949年-1960年),原澎湖出所厅舍土地奉令拨予澎湖防卫司令部使用(早在民国34年至38年,即1945年至1949年之间,便是马公要塞司令部所用[7][11][a]),澎湖办事处只得与澎湖县政府租借当时高雄地方法院在澎湖的出张所房舍做临时办事处以及员工宿舍,当时的地址为马公镇光复路五巷内(原澎湖一信光复分社附近[3]:15),也在新生路78号租借两处房舍做作业场地。[3]:23-24民国50年(1961年),澎湖防卫司令部归还办公厅舍予台湾省烟酒公卖局,才重回今址办公营业。[3]

厅舍建筑

澎湖出张所建筑设计为U字形配置的二层楼现代主义建筑,中央主栋为办公场所,两翼为仓储空间,并采用退缩入口作法凸显主入口的位置,因时代影响而强调机能为优先,因为在三角窗处内缩,在办公室部分规划圆弧形及水平板造型为主的简洁饰调设计。储藏仓库则属对称配置,较著重以简洁造型呈现。当前,出张所建筑现有空间由主办公室及南翼第一仓库(酒类仓库)、北翼第二仓库(烟草仓库)三栋建筑构成,另有回收仓库(原杂品仓库)及连接廊道等;附属设施则有二战时期增建围墙,西侧北侧防空壕各一[3][9]:84,其中北侧防空壕亦被登录做澎湖县历史建筑[12]

日治时期

澎湖出张所厅舍总体设计是由总督府专卖局庶务课营缮系负责,根据《台湾总督府专卖局档案》记载,澎湖出张所在日治时期结束前,在昭和13年至19年(1938年-1944年)之间总计有七次工事记录,兹列如下表:[3]:17-23

更多信息 次数, 年份 ...

中华民国时期

1945年之后,“专卖局澎湖出张所”更易所属单位为台湾省烟酒公卖局,单位名称也改为“澎湖办事处”,在民国38年(1949年)五月间,澎湖办事处之办公室奉令拨借予澎湖防卫司令部,民国50年(1961年)才归返澎湖办事处使用,期间长达六年。军方在办事处增建两栋宿舍、一栋储藏室以及厕所,皆为硓𥑮石石造建筑,但确切动工时间不详,嗣后澎湖办事处亦因空间不敷使用考量,自民国50年至95年间(1961年-2004年),总计有11件可考的扩建工程,兹列如下表:[3]:24-29

更多信息 次数, 兴建时间 ...

民国51年(1962年)宿舍建筑原计划是兴建公寓式宿舍两栋,但因此处邻近军事基地,后来鉴于军事安全考量,仍是以平房建筑为主。[3]:26

民国91年(2002年)因应烟酒公卖局民营化改制需求,澎湖县政府办理马公市城市规划变更检讨,公卖局用地保留民生路以北,但将原“机关用地”更易成“商业区”和“广场用地”,而民生路以南则变更为“公园用地”,在民国92年(2003年)9月公告实施。现今出张所厅舍做为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历史建筑,除旧U型设计厅舍本体因过于老旧停止使用之外,其余建筑如仓库等仍持续使用,原民生路以南(马公段1958地号)的地上建物悉数被拆除,后整建成“史迹公园”。[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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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辑

建筑外观

周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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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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