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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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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花为洋紫荆[1](学名:Bauhinia × blakeana[注 1][2]),别称香港兰(英语:Hong Kong Orchid Tree)、香港羊蹄甲,是豆科苏木亚科羊蹄甲属的有花植物,于香港首次发现,香港政府于1965年1月宣布采纳市政局的提议[3],公布洋紫荆获选定为香港的市花[4]。1990年被公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的主体图案。

在中国大陆,该物种被称为“红花羊蹄甲”,但提及香港市花常随《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称“紫荆花”。在台湾,该物种被称为“艳紫荆”。
概要
洋紫荆在1880年左右于香港岛薄扶林钢线湾由一位巴黎外方传教会的神父发现,并以插技方式移植至薄扶林道伯大尼修道院的一带栽培[3]。1908年,当时的植物及林务部总监邓恩 (S.T. Dunn) 判定洋紫荆为新物种,并于 《植物学报》(英国及外国) 第46卷,324至326页 (Journal of Botany)发表有关资料[5]。为纪念热爱植物研究的第12任香港总督卜力(Sir Henry Arthur Blake),因此邓恩为洋紫荆命名拉丁文学名时采用卜力伉俪(Sir Henry and Lady Blake)的名称,在学名的种冠上(Blake)而命名为(Blakeana),后来发现洋紫荆是红花羊蹄甲(B. purpurea)与宫粉羊蹄甲(B. variegata)混交而成,学名在2004年修改为(Bauhinia × blakeana)[6],现存于渔农自然护理署香港植物标本室编号(Hong Kong Herb. No.1722)的模式标本相信是最初发现的原树标本[3]。由于洋紫荆是混种植物,不能自行繁殖,不过可透过人工繁衍,正是因为当年有惜花之人,后人才能继续观赏到洋紫荆的艳丽,因而洋紫荆被认为是“前人种花后人赏”的例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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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香港象征
1964年2月4日,当时专责为香港市区的清洁卫生、康体文娱、植树工作及美化市容制定政策的市政局,在该局的市区康乐建设委员会召开的一个会议中讨论发展铜锣湾原军部用地及美化市容的计划[4],张有兴议员在会上表示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城市都选定了能够代表自己的花卉,提议是否也应该选出香港的象征花卉,以便在海外宣传香港,时任市政局主席景韩回应称对这个提案感到愉快,即席提议选用香港茶(香港红山茶)或香港兰(洋紫荆)[8],因为这两种植物都是香港特有种,但需要问问香港旅游协会主席及工商业管理处处长有没有其他建议,并且请相关人士一同研究[8],之后市政局便开始探讨香港市花的议题[9]。市政局议员普遍认为香港应要有自己的代表花卉,时任市政局议员沙理士在同年8月表示,香港如能够有一种代表性花卉,将有助到海外推广香港,发展香港旅游业,“什么花可以代表香港?”便成为了市政局会议的主题之一[9]。市政局主席景韩在9月表示近期的市政局会议中,市区康乐建设委员会已经两度开会讨论甄选香港市花的主题,在会上鉴赏了在香港生长花卉的幻灯片,又检视了花卉样本,初步选出5种候选花卉,分别是假苹婆、山苍树花、吊钟花、羊蹄甲,以及又称“香港羊蹄甲”的洋紫荆,并列出各候选花卉的特征及适合代表香港的原因,又提到香港市民可以提出对选择香港市花的意见[10]。港九各界街坊福利会主席吴多泰在10月初表示,街坊会开会讨论后提议选择桃花[11],旋即引起热议,议员谢雨川对这个提议提出质疑,谢称桃花各地皆有种植,代表性不足,而且花期短又脆弱,稍有振动花瓣便掉落,似带有薄命之嫌,他个人较倾向选择洋紫荆[12]。市政局市区康乐建设委员会选出香港市花后,需要将提议交由市政局常设会议讨论,经一致通过后,再提交给香港政府考虑是否采纳[9]。
1965年1月19日,香港政府公布接纳市政局的提议[3],洋紫荆成为香港市花[4],港府同时表示在1959年颁布的香港纹章仍为香港正式徽号,香港旗的样式也不会受到宣布洋紫荆为香港市花的影响[13]。同年4月,港府宣布将会于雨季在路旁、公园及游乐场等种植树木及灌木共15万株,包括香港市花洋紫荆[14]。英国皇室雅丽珊郡主夫妇在同年9月19日访港的最后一日行程中到港督府亲手种植一颗洋紫荆[15]。提议及甄选出洋紫荆作为香港市花的市政局也于1973年采用洋紫荆作为局徽及局旗[16],寓意香港这个远东海港,有如该棵于1880年唯一一次于野外发现的洋紫荆一样弥足珍贵。
1990年代,香港教育电视中学英文科片头以花卉系列为主题,其中中学二年级版本为洋紫荆(Bauhinia Series)。
1993年发行的香港硬币,因为香港主权即将移交,过往一直印有英国君主头像的香港货币需要更改设计,作为香港象征的洋紫荆,被选为取代伊丽莎白二世头像成为印在香港硬币的图案[17]。于同年成立的香港金融管理局也采用洋紫荆作为标志。
于1997年7月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继续采纳洋紫荆花的元素作为区旗及区徽,区旗的洋紫荆图案花蕊以五颗星表示,与中国国旗上的五星相对应,寓意中国大陆与香港的关系,虽然洋紫荆原为紫色,但区旗的底色要用红色,洋紫荆花的图案因此被改成白色[18]。
香港在殖民地时期的多个政府部门及机构,包括医疗辅助队、民众安全服务队、香港惩教署、香港海关、香港消防处、政府飞行服务队、香港警务处及入境事务处等政府部门的徽章设计,都包含象征英国皇室的皇冠[19],于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当天均以象征自治区的洋紫荆图案取代徽章上的皇冠标志,尽管洋紫荆图案形状均与区旗上相同,但颜色确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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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紫荆的混淆
在香港,“洋紫荆”是该种植物及花朵的正式名称,香港政府及媒体在1997年之前便将香港市花的中文名称为“洋紫荆”[20][21],英文名则多用泛指“羊蹄甲属”的“bauhinia”。
1980年代,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编写《基本法(草案)》时在关于区旗及区徽的相关条款的中文版中使用“紫荆花”一名[注 2],而未使用区旗区徽图案评选委员会在工作报告中使用的“洋紫荆花”一名[注 3][22][23][24]。《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1990年4月通过,其中文版中有关区旗及区徽的第一章第十条依旧使用了“紫荆花”一名,英文版则使用了“bauhinia”一名[注 4][25]。中国大陆媒体也依照“紫荆花”来宣传香港区旗和区徽上的图案[26],导致中国大陆民众多称香港市花为“紫荆花”。而“紫荆花”可以泛指紫荆亚科、紫荆属或羊蹄甲属[27],也可以指紫荆(Cercis chinensis)的花。紫荆和洋紫荆同属豆科紫荆亚科,但紫荆属于紫荆属,洋紫荆属于羊蹄甲属,在中文地区造成了两者的混淆[16][18][28]。
紫荆和洋紫荆的外形差异极大[29]。洋紫荆是乔木,可生长至10米高[30],叶片呈心形,洋紫荆的花冠大,有5片花瓣向外展开;而紫荆是灌木,生长的高度在2至5米之间,很少会长到6米,叶片呈三角形,紫荆的花冠细小,假蝶形花冠,通常在主干或分枝上以2至10朵小花成束[27]。
基本法在1990年公布后不久,便有学者指出其中文版中所用的“紫荆花”一名的谬误[31]。有评论指将“洋紫荆”开头的“洋”字略去是出于“政治正确”的观点,香港特区政府颁发的大紫荆勋章(Grand Bauhinia Medal)也以中文“紫荆”与英文“Bauhinia”相对应[28]。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曾在专栏文章提及此问题,指《基本法》中文条文说是“紫荆花”,可能是为了搞去殖民化,更因此使特区的区旗和区徽不符合基本法[32]。
相关徽章、旗帜图集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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