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外交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1979年1月1日,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中華民國政府稱中美斷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稱臺美斷交),指1978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簽署後的1979年元旦,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終止與中華民國之邦交、撤銷對臺北政府之外交承認的事件,連帶導致《中美共同防禦協定》失效,美軍撤除派駐台灣的所有武裝部隊。不久美國政府即改以《台灣關係法》與台灣人民維持雙邊非官方關係。[1]此事也促成1980年代臺灣更加激烈的民主化運動。[2]
1979年1月1日,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中華民國政府稱中美斷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稱臺美斷交),指1978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簽署後的1979年元旦,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終止與中華民國之邦交、撤銷對臺北政府之外交承認的事件,連帶導致《中美共同防禦協定》失效,美軍撤除派駐台灣的所有武裝部隊。不久美國政府即改以《台灣關係法》與台灣人民維持雙邊非官方關係。[1]此事也促成1980年代臺灣更加激烈的民主化運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