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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
位于北京的政法类大学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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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簡稱法大[3],是位於北京的部市共建[4]教育部直屬政法類高等院校,是原「211工程」中唯一的政法類高校,「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以法學學科為特色和優勢,兼有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歷史學、哲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等學科,致力於推進人文社會科學多學科發展[3][5] ,被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以及副總理李嵐清等黨和國家領導人譽為「中國法學教育的最高學府」[6],在中國和世界法律院校內享有盛名。
學校的前身是1952年全國院系調整中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四校的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學院,1960年成為全國重點大學,「文革」中學校停辦,1978年復辦。1983年,北京政法學院與中央政法幹校合併,組建成立現在的中國政法大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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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52年,中國進行高等院校院系調整,按照「每大區如有條件具備時,得單獨設立政法院校」的原則,合併大區範圍內綜合性大學的法學院系成立獨立的政法學院。因此,在北京大學法律系、北京大學政治系、燕京大學政治系、輔仁大學社會學系、清華大學政治系的基礎上合併成立了「北京政法學院」。新建成的北京政法學院與北京大學、中央財經學院(今中央財經大學)共用沙灘校區,註冊辦學地址為北大紅樓。
1952年8月23日,「北京政法學院籌備委員會」宣告成立,委員會由錢端升、韓幽桐、陳傳綱、朱晏、戴錚、劉昂、費青、嚴景耀、于振鵬、程筱鶴、夏吉生11名委員組成,錢端升任主任委員,韓幽桐任副主任委員。1952年9月16日,教育部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呈報《關於成立北京政法學院的請示》。9月27日,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作出了「文教辦徐字第364號」的復函,批覆「擬予同意」。1952年11月24日,北京政法學院在沙灘的小禮堂隆重舉行了成立典禮。1953年1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簽署任命狀,錢端升擔任學院首任院長。此外還任命了黨組書記、第一副院長武振聲,教務長劉昂,副教務長雷潔瓊、費青。
建立之初的北京政法學院的全部學員、學生被分為六個班,其中第一、二、三班稱專修科,是調干培訓班,學員是戰爭年代參加革命的地方幹部,轉到政法戰線後進修學習,學制一年;第四、第五是院系調整前原四校大二、大一學生,1952年夏季報考北京大學法律系、清華大學政治學系被錄取的新生150餘人大多編入六班,學制後定為兩年。
為緩解學院辦學資源和空間的緊張,1954年2月12日,學校遷址至學院路。[7]學院路校區的建設由工人和在校師生合作完成,在荒地上先後建起三座宿舍樓(一、二號樓為學生宿舍,三號樓為教師宿舍);聯合樓(今海淀校區主樓,供學校各部門辦公和學生上課的教室使用);禮堂和膳廳(今海淀校區禮堂和多功能廳)。
1954年開始,學校招生正式改為四年制本科,稱「政法系」,課程主教新中國法律、政治相關情況。由於學校在1958年被下放至地方管理,學生人數下降,學校又建立起「政教系」並考慮更名為「北京文法學院」,但更名計劃未能實現,政教系也在一段時間後停辦。[8]學校的教學也受到蘇聯部分法律專家的援助,如刑法的弗·耶·楚貢諾夫、民法的瑪·雅·克依里洛娃。
1960年,學校被確立為全國重點大學。1966年,北京政法學院因「文化大革命」停止招生,1970年正式撤銷,大多教師下放到安徽組建五七幹校,少部分留在北京被安排至其他單位工作。
1978年8月5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國務院批准恢復北京、西北政法學院的通知》,北京政法學院復辦。復辦的北京政法學院以本科教育為主,在復辦的第一年也培養了35名研究生,分屬法律、政治經濟學和哲學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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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改革開放對中國法制體系重建以及政治體制改革對完善法律的需求,1982年1月,中共中央在《關於加強政法工作的指示》中再次強調,要恢復與擴大建設政法院校、政法幹校、公安學院、警察學校、司法學校和各種訓練班,大力加強幹部的培訓,要抓緊籌辦中國政法大學,把它建成我國政法教育的中心。考慮到建設大學的成本以及其他因素,「中國政法大學」最終通過合併北京政法學院與中央政法幹部學校得以組建。1983年5月7日,中國政法大學成立大會在公安部禮堂隆重召開。中央書記處書記陳丕顯、胡啟立等及中央政法委、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民政部、北京市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法學界知名人士(含曾在北京政法學院工作過的教授)出席大會。新成立的中國政法大學由鄧小平親自選任校長並為學校題寫校名[9]。
由於舊有校區難以承載日益增長的學生數量,1984年,學校決定在北京昌平縣城(今北京市昌平區城北街道)建設新的校區。該校區於1986年6月7日奠基[10],1987年9月啟用,由於該校區第一批學生為1987級學生,加之當時昌平尚屬郊區,學校周邊荒涼,1987級校友因此被稱為昌平校區的「拓荒者」,現昌平校區中心有87級校友聯名捐贈的石刻雕像「拓荒牛」以作紀念[11]。
1989年,北京發生六四事件。由於六四事件攸關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因此,中國政法大學的許多師生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此次運動,被廣泛相信是當時參與的主力之一。學校在該事件後陷入發展低谷[12]。其後1997年中共十五大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相關表述被寫入憲法,依法治國成為中國的基本國策,使中國政法大學得到復甦的機會。但在211工程的申報中,中國政法大學和西南政法大學陷入爭鬥,阻礙前者及時進入該工程,使學校未能較快恢復[13]。但是,學校大批學者仍對中國法律的現代化做出了傑出的貢獻。
2000年,在中國高等教育改革過程中,中國政法大學由司法部整體劃歸給了教育部。2001年9月,徐顯明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他在法大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極大地促進了中國政法大學的現代化發展,恢復了學校的威望[14]。在他的治理下,法大湧現出一批有影響力的公共知識分子,他們在中國公民社會和法治社會的建設過程中體現出了勇氣和智識。學校還於2005年成功進入211工程。
2008年5月4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訪問中國政法大學。他強調「中國政法大學是我們全國最高的培養法律人才的學府,學校承擔著重大而特殊的責任」,稱中國政法大學為「培養法律人才的搖籃」、「培訓法律幹部的基地」和「進行全民普法教育的學校」[15]。
2012年,教育部發布第三輪學科評估結果,中國政法大學的法學在全國高校中排名第二,得分為92分(排名居首的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專業,得分95分)[16]。2017年,教育部發布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中國政法大學的法學被評為A+(僅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獲此成績)[17]。
2017年5月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並發表重要講話。[18]同年,學校進入「雙一流」工程,法學獲評「雙一流」建設學科[19]。
2020年8月3日,中國政法大學成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立法聯繫點。[20]
2022年,學校獲評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法學為該輪「雙一流」建設學科[21]。
發展現狀
目前,中國政法大學為教育部直屬高校,「雙一流」成員高校(法學為一流學科),前211工程成員高校,「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高校,2011計劃成員高校,「111計劃」獲立項高校。
學校以法學為主要學科和優勢學科(法學為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政治學為一級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現有法學、政治學、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理論經濟學、紀檢監察學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學術型)、2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42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學術型);1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學術型)、1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77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學術型);4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截至2024年9月,學校現有學生18246人,其中本科生9992人、碩士研究生6534人、博士研究生1720人;專任教師1028人,其中教授336人、副教授392人,博士生導師301人、碩士生導師816人,博士學位獲得者占比達90%。現任校長是馬懷德教授。[23]
根據QS世界大學排名2024,中國政法大學的排名在1201-1400間。學校「法律與法律研究」世界排名在71位。[24]而根據軟科「2023中國大學排名」,中國政法大學的全國參考排名為50,其中政法類大學排名第1,法學在「2023中國最好學科排名」中獲第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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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改革開放之初,中國政法大學就致力於與國際社會進行交流與合作,並取得了許多成就。
80年代初,學校作為中方代表之一參加了「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員會」(CLEEC)。該項目從1982年到1995年持續了十餘年,為學校培養了一批法律人才。[26]
中國政法大學曾是中國開放外國學生來華留學後,為數不多可以招收留學生的法律院校之一。早期獲得中國法學碩、博士學位的留學生有相當一部分畢業於此。
對標中歐國際工商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於2008年秋與歐盟合作成立中歐法學院,是第一所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的法學院。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和時任歐盟執委會主席巴羅佐蒞臨學院成立慶典並致辭[27]。
中國政法大學目前已與58個國家和地區的306所大學與科研機構、國際/區域組織、教育基金會、高校合作聯盟/機構、社會機構建立了不同層次的交流合作關係,並由校方組織並實施學生海外學習計劃,每年派出數百名學生前往海外學習或實習。[28]
與中國政法大學合作院校參考名單如下[28]:
美國 喬治城大學、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埃默里大學、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加州大學長灘分校、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加州大學聖巴巴拉分校、加州大學河濱分校、加州大學歐文分校、印第安納大學布魯明頓分校、福德漢姆大學、俄亥俄州立大學、威廉瑪麗學院、佛蒙特法學院、南方衛理公會大學、密西根大學、密西根州立大學、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杜肯大學、舊金山大學、杜蘭大學、布魯克林法學院、馬里蘭大學、愛達荷學院、韋恩州立大學、洛約拉馬利蒙特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威廉·米切爾法學院、凱斯西儲大學、密蘇里州立大學、普渡大學、東卡羅來納大學、德保爾大學、南加州大學、俄亥俄大學、康乃狄克大學、天普大學、鮑林格林州立大學、底特律大學、葉史瓦大學
加拿大 蒙特婁大學、聖托馬斯大學、西安大略大學、達爾豪斯大學、渥太華大學、薩斯喀徹溫大學、英屬哥倫比亞大學
墨西哥 科利馬大學、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自動化科技信息學院
古巴 哈瓦那大學
巴貝多 西印度群島大學凱夫希爾分校
巴西 里約熱內盧熱圖利奧•瓦加斯基金會(聖保羅校區、里約校區)
阿根廷 奧斯特拉爾大學
秘魯 皮烏拉大學、天主教大學
智利 瓦爾帕萊索天主教大學、智利首都技術大學
玻利維亞 國家法官學院
澳洲 邦德大學、蒙納什大學、格里菲斯大學、新南威爾斯大學、昆士蘭大學、澳大利亞國立大學、雪梨大學、墨爾本大學、阿德萊德大學、卡內基梅隆大學澳洲分校、西雪梨大學、雪梨科技大學
紐西蘭 奧克蘭大學、惠靈頓維多利亞大學、坎特伯雷大學
英國 埃克塞特大學、利茲大學、牛津大學(奧利爾學院、聖艾德蒙學院、伍斯特學院)、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班戈大學、格拉斯哥大學、斯特拉斯克萊德大學、斯旺西大學、紐卡斯爾大學、布里斯托大學、諾丁漢特倫特大學、曼徹斯特大學、雷丁大學、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倫敦瑪麗女王大學、肯特大學
愛爾蘭 都柏林大學、都柏林聖三一學院、科克大學
荷蘭 鹿特丹伊拉斯謨大學、蒂爾堡大學、萊頓大學、格羅寧根大學、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馬斯垂克大學
義大利 羅馬第一大學、羅馬第二大學、比薩聖安娜高等師範學校、博洛尼亞大學、羅馬外國語大學、帕多瓦大學、布雷西亞大學法學院、羅馬路易斯大學
德國 漢堡大學、柏林洪堡大學、法蘭克福大學、科隆大學、弗萊堡大學、慕尼黑大學、明斯特大學、耶拿大學、亞琛工業大學、錫根大學、EBS商學院、拜羅伊特大學
奧地利 維也納大學、格拉茨大學、維也納經濟大學
波蘭 華沙大學、羅茲大學、西里西亞大學、雅蓋隆大學、波茲南亞當·密茨凱維奇大學
羅馬尼亞 布加勒斯特大學、羅美大學
保加利亞 索非亞大學
捷克 查理大學
斯洛維尼亞 盧布爾雅那大學
克羅埃西亞 薩格勒布大學、奧西耶克大學
立陶宛 維陶塔斯大帝大學
匈牙利 厄特沃什·羅蘭大學、中歐大學、布達佩斯考文紐斯大學、塞格德大學
瑞士 伯爾尼大學、琉森大學、洛桑大學、弗里堡大學
法國 巴黎第一大學、巴黎第二大學、艾克斯-馬賽大學、蒙彼利埃大學、巴黎第十一大學、波爾多大學、斯特拉斯堡大學、巴黎第八大學、里昂第二大學、昂熱大學
比利時 蒙斯大學、布魯塞爾自由大學 (荷蘭語)、布魯塞爾自由大學 (法語)、魯汶大學、維薩留斯學院、根特大學
挪威 奧斯陸大學、卑爾根大學
瑞典 烏普薩拉大學、隆德大學、斯德哥爾摩大學
丹麥 哥本哈根大學、奧胡斯大學
芬蘭 坦佩雷大學、圖爾庫大學、赫爾辛基大學
冰島 阿克雷里大學、雷克雅未克大學
西班牙 馬德里自治大學、巴塞隆納自治大學、IE大學、德烏斯托大學、龐培法布拉大學、ESADE商學院、卡米亞斯大主教大學
葡萄牙 葡萄牙天主教大學、里斯本大學、科英布拉大學
希臘 塞薩洛尼基亞里斯多德大學
俄羅斯 聖彼得堡國立大學、內務部聖彼得堡大學、莫斯科國立法律大學、貝加爾國立經濟法律大學、司法部法律學院、遠東聯邦大學、莫斯科國立大學、高等經濟大學、俄羅斯聯邦政府財政金融大學、烏拉爾國立法律大學
白俄羅斯 白俄羅斯國立大學
烏克蘭 基輔大學
日本 福岡大學、名古屋大學、岡山大學、中央大學、名古屋經濟大學、立命館大學、大阪大學、一橋大學、早稻田大學、同志社大學、東北大學、山梨學院大學
南韓 中央大學、國際法律經營大學院大學、高麗大學、靈山大學、朝鮮大學、慶北大學、慶熙大學、梨花女子大學、亞洲大學
新加坡 新加坡國立大學、南洋理工大學、新加坡管理大學
越南 河內法律大學、河內國家大學
印度 金德爾大學、阿米提大學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國立大學、拉曼大學
泰國 格樂大學、曼谷吞武里大學
哈薩克 哈薩克斯坦國立大學、納爾霍茲大學
沙烏地阿拉伯 伊瑪目穆罕默德·本·沙特伊斯蘭大學
土耳其 伊斯坦堡大學、安卡拉大學、科奇大學、伊斯坦堡理工大學
以色列 特拉維夫大學
賽普勒斯 賽普勒斯尼科西亞大學
阿聯 沙迦大學
突尼西亞 馬納爾大學
埃及 蘇伊士運河大學
香港 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樹仁大學、香港理工大學
澳門 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
臺灣 東吳大學、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台北大學、世新大學、義守大學、國立台灣大學、國立高雄大學、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銘傳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實踐大學、開南大學、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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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文化
徐顯明校長主持中國政法大學期間,擬定了「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訓,該校訓被多方人士指摘,但逐步被廣大學子接受。
在徵集校訓期間,舒國瀅教授曾將校名拆為「弘中華國志,通政情法義,求大道學術」,此種說法獲得一些校友的認同,也有人提議將江平先生「只向真理低頭」的格言作為校訓,最後均未被採納。[29]
法大的學生社團較多。社團主要在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指導下開展各項學生活動[30],且會以年為周期開展社團評優工作[31]。
截至2021年9月,法大仍然活動的社團有[32]:
學術科技類:法律評論社、網絡與智能法研究會、案例研究會、國際時政論壇、光政辯論協會、網絡犯罪與法治實務研究社、「薪火」歷史文化研習社、英語辯論社、英語協會、日本語協會、英語寫作協會、體育法協會、星道天文社、法語協會、德語社
文化體育類:棋牌協會、電子競技社、書畫藝術協會、X-Hand手部極限運動、籃球裁判協會、CUPL Goebel街舞社、天空印象美工社、邦錦梅朵協會、足球協會、國標舞協會、淨行社、萬里自行車協會、棒壘球協會、清韻雅音陶笛、羽毛球協會、木頭人吉他社、345詩社、藤球協會、正大琴社、跆拳道協會、定向越野協會、京華戲劇社、聲動朗誦協會、阿里郎文化交流協會、電影協會、心理協會、軍事愛好者協會、風雲動漫社、GreenLight綠光啦啦隊、桌球協會、演說協會、推理協會、籃球協會、網球協會、x-self輪滑社、排球協會、禮射研習協會、武術協會、嶺南文化協會
創新創業類:創新協會、創業協會、YEAc創客、職業發展協會
思想政治類:馬克思主義協會、知行社
公益志願類:新長城自強社、國際交流協會、西部志願者協會、圖學會、益行人、DreamOut、靈心手語協會、准律師協會、農村與法治研究會、強軍協會、綠色先鋒志願者協會、情·理·法工作協會、綠色家園環保協會
其他:教與學互助會、求是社、攝影協會
每個社團的概況會在每屆新生入學時,通過社團成員「刷寢」(挨個寢室介紹自己所處社團並發放宣傳資料)、「百團大戰」(在特定日期,由各社團或各學生組織在學校操場擺攤,向前來參觀的同學介紹社團)[33]和通過各類渠道發放其他宣傳資料[32]等方式介紹給在校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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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有兩個校區,分別為昌平校區(本科生院,部分研究生也在此完成學業)和海淀校區(研究生院)。
組織機構
姓名 | 任期 |
錢端升院長 | 1952年8月 - 1958年 |
曹海波院長 | 1979年3月 - 1982年12月 |
劉復之校長 | 1983年2月 - 1984年12月 |
鄒喻校長 | 1984年12月 - 1988年6月 |
江平校長 | 1988年6月 - 1990年2月 |
陳光中校長 | 1992年5月 - 1994年3月 |
楊永林校長 | 1994年3月 - 2001年9月 |
徐顯明校長 | 2001年9月 - 2009年2月 |
黃進校長 | 2009年2月 - 2019年5月 |
馬懷德校長 | 2019年5月 - |
*:本专业仅有硕士点。
此外,學校的學院和一級教學單位還包括中央政法培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網絡教育學院)、體育教學部、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培訓學院和位於海外的三所孔子學院等[36]。
- :本專業僅有碩士點
除培養研究生,科研機構的學者也會為本科生開設相關主題課程供選修。
- 《政法論壇》
- 《比較法研究》
- 《中國政法大學學報》
- 《證據科學》
- 《行政法學研究》
- 《人權研究》
學校趣聞
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校區坐落於昌平區軍都山下,軍都山海拔為400至800米,最高峰海拔達1439.3米[39],而北京市的絕大多數高校都坐落於平原地區,因此,中國政法大學的學生笑稱中國政法大學是北京的「最高學府」[40]。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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