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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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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簡稱外空委(英語: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on the Peaceful Uses of Outer Space, COPUOS),是聯合國大會設立的特別委員會。該委員會成立於1959年,法律依據為聯合國大會1472號決議[1][2]。
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的使命是「考察在外太空和平利用方面的國際合作,設計在聯合國的框架下的有關該領域的項目,鼓勵關於外太空的持續的科學研究以及信息共享,研究在外太空探索方面存在的法律問題。」
該委員會設有兩個子委員會,包括科學技術子委員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和法律子委員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聯合國外太空事務廳(UNOOSA)擔任該委員會的秘書處。
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監督以下條約的執行:
- 《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外太空包括月球與其他天體活動所應遵守原則的條約》(英語:The Treaty on Principles Governing the Activities of States in the Exploration and Use of Outer Space, including the Moon and Other Celestial Bodies)(1967),簡稱外太空條約
- 《營救宇宙航行員、送回宇宙航行員和歸還發射到外太空的物體的協定》(英語:The Agreement on the Rescue of Astronauts, the Return of Astronauts and the Return of Objects Launched into Outer Space)(1968),簡稱《營救協定》[3]
- 《空間物體所造成損害的國際責任公約》(英語: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Liability for Damage Caused by Space Objects)(1972),簡稱《責任公約》
- 《關於登記射入外太空物體的公約》(英語:The Convention on Registration of Objects Launched into Outer Space)(1975),簡稱《登記公約》
- 《關於各國在月球和其他天體上活動的協定》(英語:The Agreement Governing the Activities of States on the Moon and Other Celestial Bodies)(1979),簡稱《月球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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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國
至2007年,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共有69個成員國。[4]1980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派出觀察員代表團參加了外空委員會第23屆會議。1980年11月3日,聯合國正式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該委員會成員國。[5]
近地天體偏轉和災害響應
太空探索者協會與B612基金會成員合作,通過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及其AT-14專家組幫助聯合國監督近地天體跟蹤和偏轉任務。自2001年以來,B612基金會和太空探索者協會的多名成員一直與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合作,建立國際參與撞擊災害響應和偏轉任務,以防止撞擊事件。[6]
2013年10月,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批准了多項應對地球小行星撞擊的措施,包括建立國際小行星預警網(IAWN),作為共享危險小行星信息和任何未來發現的地球撞擊事件的信息中心,對小行星進行聯測,向聯合國通報相關事項,制定初步的國際合作框架,以指導其成員國在近地天體相關方面的政策制定者。[7][8]
2013年,空間任務規劃諮詢組(SMPAG)建立,旨在協調偏轉任務技術的聯合研究,並監督處置行動,包括地面疏散、開展空間任務等。偏轉任務通常涉及小行星預測撞擊點在地球表面(以及未涉及國家的領土)的逐步移動,直到近地天體在它們的軌道相交點處被偏轉到行星前方或後方。[9]
國際小行星監測網和空間任務規劃諮詢小組的第一次會議於2014年舉行。[10]2017年,國際小行星監測網和空間任務規劃諮詢小組向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太空委員會提交一份關於啟動工作響應機制的文件。2025年初,在對2024 YR4的報道中,《參考消息》等一些中文媒體將該機制翻譯為「行星安全協議」。[11][12]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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