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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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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英語:Fleet Branch, CGA, OAC),簡稱艦隊分署,是中華民國的海洋執法、巡防與救難單位,隸屬於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巡署配置於海巡隊、機動海巡隊及直屬船隊的巡防船隻皆是艦隊分署所轄,轄區為所有中華民國領海,執勤範圍是海巡署所屬8個分署中最大者,而所有船隻屬性為公務船而非軍艦。艦隊分署是負責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區查緝走私貨物和毒品、犯罪逃亡的司法警察。

艦隊分署人員編制幾乎為警察人員擔任,亦有自考試分發的文職人員、財政部關務署或農業部調任者,僅少數因有航海、輪機牌照至巡防艦職務歷練,還有隨近岸巡防艇移撥至分署之人員與派駐於分署本部之海巡署警衛隊第七中隊為軍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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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 1969年,臺灣省政府警務處成立「淡水水上警察巡邏隊」,負責淡水河中樞安全工作。
- 1990年1月1日,改編為「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與現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無關聯),改隸內政部警政署,專司查緝海上走私、偷渡工作[註 1],組織員額增至1735人,巡邏艇亦增為83艘。
- 1998年6月15日,因應1996年「全國治安會議」決議,擴大海上警力編裝,改制成立「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負責海域犯罪偵防及兼負協助執行海難救助、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保育、海上交通秩序維持及漁業秩序維護工作,編制員額2466人,增建巡邏艇32艘。[4]
- 2000年1月28日,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成立而改組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並整合財政部關稅總局大型艦8艘,成立20個海巡隊,編制人數3000人。
- 2018年4月28日,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改制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而改制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另原下轄的第十一(特勤)海巡隊及偵防查緝改隸屬至新成立的海巡署偵防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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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首長
- 呂育生
- 朱培崑
- 張正中
- 廖德松
- 陳旭東
- 戴耀聰
- 黃茂穗
- 刁建生
- 吳昇源
- 陳如錠
- 林文祥
內容待編輯
- 鍾桐生(僅一任後即改制)
任職期間:1998年6月15日-200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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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 分署長1人(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或警監或少將)
- 副分署長2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警監或少將、上校)
- 主任秘書1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警監、上校、中校)
- 隊長15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或警監或上校、中校)(直屬船隊及海巡隊、機動海巡隊)
- 艦長16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或上校、中校)(一千頓以上巡防艦)
- 隊長5人(薦任第九職等或警正或中校)
- 科長6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警正或中校)
- 室主任1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警正或中校)
- 主任1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警正或中校)
- 副隊長20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警正或中校)
- 艦長11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或中校、少校)(一千頓以下巡防艦)
- 輪機長27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或中校、少校)
- 大副27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或中校、少校)
- 組主任60人(薦任第八職等或警正或中校)
- 專員32人(薦任第八職等、警正或中校、少校)
- 技正12人(薦任第七職等至八職等或中校、少校)
- 報務主任4人(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或中校、少校、上尉)
- 艦艇駕駛員81人(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或中校、少校、上尉)
- 艦艇機師81人(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或中校、少校、上尉)
- 分隊長159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或警佐或警正或少校、上尉、中尉)
- 科員364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或警佐或警正或少校、上尉、中尉)
- 技士88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或少校、上尉、中尉)
- 報務員3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或少校、上尉、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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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1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中校)
- 專員(4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或中校、少校)
- 科員(13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或少校、上尉、中尉)
- 辦事員(2人,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或中尉、少尉、士官)
- 主任(1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主任(1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中校)
- 專員(3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或中校、少校)
- 科員(9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或少校、上尉、中尉)
- 督察科(科長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警正二至一階或中校)
- 巡防科(科長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警正二至一階或中校)
- 後勤科(科長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警正二至一階或中校)
- 建造技術科(科長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警正二至一階或中校
- 維修養護科(科長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警正二至一階或中校)
- 通電資訊科(科長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警正二至一階或中校)
- 秘書室(室主任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警正二至一階或中校)
- 人事室(主任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中校)
- 主計室(主任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中校)
- 勤務指揮中心(主任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警正二至一階或中校)
所屬單位[5]
参见
- 《全球防衛雜誌》300期2009/08:海巡署100噸巡防艇
- 《全球防衛雜誌》309期2010/05:洋總局50與60噸巡防艇
- 《全球防衛雜誌》315期2010/11:新一代海巡艦艇建造近況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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