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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
中國國民黨最高執行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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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简称国民党中央或中央党部,是中国国民党的最高执行机关,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组成,整个组织包括以主席为首的干部群,以及数个党务单位。


中央委员会主席由党主席兼任,而党主席一职2001年起由党员直选产生。1993年8月起,增设副主席作为主席之辅助,由党副主席兼任。中央委员会设置7大部门及2个直属单位,由秘书长领导,共同肩负党中央的日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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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中央监察委员会,为最高执行与监察机关。
1952年10月10日,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0月16日,全会通过总裁蒋中正交议之著书《反共抗俄基本论》,为中国国民党今后思想言论行动遵循之准则;10月18日,大会一致拥戴蒋连任总裁,并通过政纲;又通过蒋提名吴敬恒、于右任、钮永建、宋美龄等40人为中央评议委员;选举陈诚、蒋经国等32人为中央委员,郑介民等16人为候补中央委员[2]:71。大会决定改设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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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及职权
根据《中国国民党党章》,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在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下列职务[4]:
- 执行全国代表大会之决议,并对外代表本党。
- 讨论及处理党务与政治事项。
- 组织各级党部并指挥之。
- 培训并管理党的干部。
- 执行党的纪律。
- 筹集并支配党务经费。
- 对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选举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权。
- 党章的解释于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属于中央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兼具议事机构与行政机构的双重职责。依据现行的《中国国民党党章》,全国代表大会选出190位中央委员、以及95位候补委员,任期4年;之后再从中央委员之中选出29人、与符合党章规定的6名指定人选,共35人为常务委员(中央常务委员,简称“中常委”),共同组成中央常务委员会(简称中常会),任期2年。
中央委员会每年举行1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全会),由中常会召集,而中央委员会又负责定期召集全国代表大会。中常会负责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讨论与执行各项党务工作,并由党主席兼任中常会主席,是全党最核心的决策机构。
除了中常会之外,党中央另设评议委员(中央评议委员,简称“中评委”),每年举行一次中央评议委员会议(简称中评会)作为党务的咨询机构,并由中评委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以主持会务;中评委基本上只增不减,属于荣誉职位,其人选由党主席遴选后经全国代表大会同意。
中央评议委员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团主席主持会议。
- 政策委员会:简称为“政策会”,负责党内政策研审及督导党团运作之部门。其主管为首席执行官,由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兼任。现任执行长为傅崐萁。
- 组织发展委员会:简称为“组发会”,负责党的组织管理、选务工作及社会联系之部门。现任主任委员为许宇甄。
- 文化传播委员会:简称为“文传会”,负责党的文宣工作、媒体互动及党史管理之部门。现任主任委员为林宽裕。
- 宣传部
- 新媒体部
- 党史馆
- 行政服务委员会:简称为“行服会”,负责党的行政工作、财务管理及不属于各单位职掌事项之部门。现任主任委员为吴清炎。
- 总务室
- 财务室
- KMT Studio:负责党内青年数位工作之部门。现任召集人为葛如钧。
- 考核纪律委员会:简称为“考纪会”,负责党员工作考核、纪律监审及法律咨询之部门。单位属合议制。现任主任委员为黄怡腾。
- 革命实践研究院:简称为“革实院”,负责党内人才培育与干部培训之部门。现任院长为林宽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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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事务部
- 国际事务部
- 退伍军人工作委员会
- 妇女工作委员会
- 农业渔业工作委员会
- 新住民工作委员会
- 原住民族工作委员会
- 劳工工作委员会
- 客家事务委员会
- 宗教事务委员会
- 科技事业委员会
- 医疗委员会
- 农田水利委员会
- 公教警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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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1924年,国民党中央党部在广东广州原惠州会馆成立。1927年1月,中央党部移驻江西南昌。3月再随湖北武汉国民政府迁至武汉办公,4月蒋中正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原两江总督署)与中央党部(原江苏咨议局)以致形成宁汉分裂。中央党部驻丁家桥16号占地面积78,921.2平方米的大院内的一幢法国宫殿式建筑,这里先后是清朝江苏咨议局、江苏省议会、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所在地,现为湖南路10号。大门牌坊上的“中央党部”四字由于右任题写。1982年,这里被列为第一批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1927年8月宁汉合流,分裂结束。1937年10月,抗日战争战事逼近南京后,随中央政府迁至重庆。1940年后中央党部成为汪伪军事训练部、侨务委员会、边疆委员会、赈务委员会、社会部、军政部等机构所在地。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迁回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10号(原丁家桥16号)。

1949年,国民党中央党部随第二次国共内战战事,陆续迁至广州、重庆、成都。12月迁至台北市,蒋中正政府将东南军政长官公署招待所(日治时期为日本赤十字社台湾支部场址,今台北市中山南路11号)拨给国民党作为办公处所无偿使用。1983年,国民党以每坪新台币300元低价向财政部国有财产局承租今台北市中山南路11号土地;1990年3月,国民党再以优先承购权向国有财产局提出让售申请,以公告现值加两成价格的新台币3.77亿元成交。1994年4月1日至4月5日,国民党中央党部各单位陆续搬进向中国广播公司租用之广播电视大厦,中山南路11号拆除改建。
1998年中山南路11号改建完成后,各单位迁回。1998年9月30日,国民党中央党部退租广播电视大厦;10月1日,国民党中常会最后一次在广播电视大厦举行会议。2006年3月,国民党以新台币23亿元将中央党部大楼售予张荣发基金会作为会址。同年6月12日,迁至台北市中山区八德大楼[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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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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